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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溫州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單招招生簡章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制定2017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的要求》,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學院概況
第二條溫州職業技術學院是經教育部批準建立的公辦全日制高等職業技術學院(招生代碼10864),由浙江省教育廳領導管理,溫州市人民政府主辦,辦學歷史可追溯至1965年。現為國家示范性高職院校、四年制高職教育人才培養試點院校、教育部首批現代學徒制試點單位、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浙江省文明單位,是一所萬人規模的綜合性高等職業技術院校。
第三條學院經批準具有高等職業技術學歷教育招生資格,頒發溫州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學歷證書。
第四條學院現有茶山校區與瑞安校區,其中茶山本部坐落于風景秀麗的溫州高教園區,瑞安校區坐落于溫州市瑞安江南新區,校園總占地1087.2畝,建筑面積35.4萬平方米,總投資超13億元,擁有教學設備總值1.5億元,圖書館藏書108萬冊。
具有完善的現代教育教學設施和雄厚的教育教學資源。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五條招生計劃
2017年面向普高提前招生總計劃800名,其中茶山校區(本部)575名,瑞安校區225名。具體招生專業及計劃數,見表一《茶山校區(本部)2017年提前招生專業計劃》和表二《瑞安校區2017年提前招生專業計劃》。
表一:茶山校區(本部)2017年提前招生專業計劃
序號 | 專業名稱 | 計劃數(名) | 學制 | 學費(元/學年) |
1 | 投資與理財 | 45 | 三 | 6600 |
2 | 電子信息工程技術 | 45 | 三 | 6600 |
3 | 電機與電器技術 | 45 | 三 | 6600 |
4 | 機械設計與制造 (閥門設計與制造方向) | 45 | 三 | 6600 |
5 | 房地產經營與管理 | 45 | 三 | 6600 |
6 | 傳播與策劃 | 40 | 三 | 6600 |
7 | 軟件與信息服務 | 45 | 三 | 6600 |
8 | 酒店管理 | 45 | 三 | 6600 |
9 | 中小企業創業與經營 | 35 | 三 | 6600 |
10 | 鞋類設計與工藝 | 45 | 三 | 6600 |
11 | 產品藝術設計 | 40 | 三 | 9000 |
12 | 家具設計與制造 | 65 | 三 | 6600 |
13 | 服裝表演 | 35 | 三 | 9000 |
合計 | 575 |
注:學費暫按2016年標準,2017年學費最終以省物價部門公布文件為準。
表二:瑞安校區2017年提前招生專業計劃
序號 | 專業名稱 | 計劃數(名) | 學制 | 學費(元/學年) |
1 | 汽車電子技術 | 45 | 三 | 6600 |
2 | 機械設計與制造(汽摩零部件制造方向) | 45 | 三 | 6600 |
3 | 文 秘 | 45 | 三 | 6000 |
4 |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 | 45 | 三 | 6600 |
5 | 國際商務 | 45 | 三 | 6600 |
合計 | 225 |
注:學費暫按2016年標準,2017年學費最終以省物價部門公布文件為準。
第四章報考條件
第六條報考條件
(一)已經辦理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手續并取得高考報名號的考生。
(二)身體條件滿足專業要求的普通高中畢業生。
(三)報考服裝表演專業的考生,女生身高不低于1.65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5米;報考酒店管理、文秘、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專業的考生,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色弱或色盲的考生,不得報考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專業。
第五章報考時間
第七條報考時間
(一)網上報名時間:
2017年3月1日—3月21日下午16:00
▲2017年溫州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單招招生簡章
(二)綜合素質測試入圍名單、備入圍名單確定和公布:
2017年3月23日
(三)綜合素質測試入圍考生繳費:
2017年3月24日—3月30日下午16:00
(四)公布已繳費名單、各專業綜合素質測試入圍名單缺口數:
2017年3月31日
(五)綜合素質測試相關備入圍考生繳費:
2017年4月1日—4月4日下午16:00
(六)準考證打印時間:
2017年4月14日—4月15日
(七)綜合素質測試時間:
2017年4月16日
第六章報名流程
▲2017年溫州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單招招生簡章
第八條報名方式
(一)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均須通過網上報名的方式提出申請。申請參加溫州職業技術學院提前招生考試的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專業,不得兼報。
(二)網上報名
1.登錄溫州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網站(zs.wzvtc.cn),查詢網上報名方法及注意事項,了解有關招生政策。
2.2017年3月21日下午16:00前按要求在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指定的高職提前招生服務平臺(報名系統)準確錄入個人報考信息,并打印《溫州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提前招生報名表》。
(三)綜合素質測試入圍名單和備入圍名單確定:各專業針對本專業報考考生,根據語文、數學、英語、X1科目、X2科目的學考等第,折算合計后,從高到低排序,按招生計劃的400%確定綜合素質測試入圍考生名單。
X1科目和X2科目指除語文、數學、英語之外,在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往屆生以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的兩門科目等第賦分的平均值計)這七門全省統考的學業水平考試科目中,等第賦分最高的任意兩門科目(若多門科目等第賦分相同且最高,則任取兩門為X1科目和X2科目)。X1科目和X2科目等第賦分不同的,等第賦分高的為X1科目,另外一門為X2科目(若多門科目等第賦分相同且第二高,則任取一門為X2科目)。
若報考人數未達到該專業招生計劃數的400%,則實際報考該專業的考生均入圍綜合素質測試。若報考人數超出該專業計劃數的400%,超出部分的報考考生,同樣根據語文、數學、英語、X1科目、X2科目的學考等第,折算合計后,從高到低排序,按招生計劃的200%確定為綜合素質測試備入圍名單。綜合素質測試備入圍名單的考生可根據入圍考生放棄繳費資格的名額依次遞補,并于4月1日—4月4日下午16:00內繳費。
若某一專業綜合素質測試入圍資格線或備入圍資格線上的考生出現總分相同的情況,依次按考生高中學考相關科目的等第進行排序確定,高中學考單科排列順序:語文、數學、英語、X1科目、X2科目,若依次排列的單科學考等第依然相同的考生,一并入選。
(四)報名考試費:110元/人,可通過支付寶或現場繳費,繳費方法在報名期間詳見學院招生網通知。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的,報名無效,視為放棄綜合素質測試入圍資格。
▲2017年溫州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單招招生簡章
(五)材料遞交:考生在取得綜合素質測試入圍資格后一周內,將所有書面材料以EMS特快專遞方式寄至溫州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具體書面材料須按以下順序裝訂成冊:
1.溫州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提前招生報名表(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指定的高職提前招生服務平臺報名完畢后打印)。此表須考生所在學校教務處審核簽字并加蓋公章,同時須考生本人簽字。
2.考生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A4紙)。
3.《普通高校招生報名證》復印件一份(A4紙)。
4.誠信考試承諾書。可在學院招生網下載,須考生本人簽字。
(六)考生所交材料和考試報名費恕不退還。
第九條通訊地址及咨詢方式
(一)通訊地址:溫州市茶山高教園區溫州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正德樓119室),郵編325035。
(二)咨詢方式:
1.現場咨詢:溫州職業技術學院正德樓119室
2.網絡咨詢:http://zs.wzvtc.cn
3.招生微信號:wzyzsb86680020
4.電話咨詢:0577-86680020;0577-86680085
▲2017年溫州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單招招生簡章
第七章測評
第十條測評由學業水平測試(滿分100分)與綜合素質測試(滿分100分)兩項折算成總分,計算公式見下表三《總分折算公式》:
表三總分折算公式
序號 | 專 業 | 公 式 |
1 | 投資與理財、電子信息工程技術、電機與電器技術、機械設計與制造(閥門設計與制造方向)、房地產經營與管理、軟件與信息服務、國際商務、酒店管理、中小企業創業與經營、汽車電子技術、機械設計與制造(汽摩零部件制造方向)、文秘、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 | 學業水平測試折算成績×60%+ 綜合素質測試成績×40% |
2 | 傳播與策劃、鞋類設計與工藝、產品藝術設計、家具設計與制造、服裝表演 | 學業水平測試折算成績×50%+ 綜合素質測試成績×50% |
第十一條學業水平測試
學業水平測試滿分100分,考生在高中時的學業水平測試(高中學考)中語文、數學、英語、X1科目、X2科目[X1科目和X2科目指除語文、數學、英語之外,在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往屆生以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的兩門科目等第賦分的平均值計)這七門全省統考的學業水平考試科目中,等第賦分最高的任意兩門科目(若多門科目等第賦分相同且最高,則任取兩門為X1科目和X2科目)。X1科目和X2科目等第賦分不同的,等第賦分高的為X1科目,另外一門為X2科目(若多門科目等第賦分相同且第二高,則任取一門為X2科目)]等五門科目的等第,按照一定的標準予以折算分值,各科目成績折算見下表四《科目等第分值折算標準》。
表四科目等第賦分折算標準
學業水平測試(等第) | A | B | C | D | E |
成績折算(分) | 20 | 16 | 12 | 4 | 0 |
備注:浙江省考生的學業水平考試中相關科目等第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學考主管部門提供的相關成績信息為準。對于外省借讀、返回浙江省參加高考的考生其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必須經過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認定,否則溫州職業技術學院不予以承認,計為0分。往屆生學考成績P等計3分。
第十二條綜合素質測試
▲2017年溫州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單招招生簡章
綜合素質測試由學院自主命題和組織,具體如下:
(一)傳播與策劃、家具設計與制造、產品藝術設計、鞋類設計與工藝四個專業,綜合素質測試為美術,滿分100分,由二個方面構成:(1)素描50分;(2)色彩50分。
(二)服裝表演、酒店管理、房地產經營與管理、文秘、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國際商務、中小企業創業與經營、軟件與信息服務、投資與理財九個專業,綜合素質測試為面試,滿分100分,由三個方面構成。
服裝表演專業:(1)形體指標70分;(2)表演20分;(3)特長展示10分。
房地產經營與管理專業:(1)儀態儀表40分;(2)語言表達30分;(3)專業潛質30分。
文秘、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專業:(1)儀態儀表40分;(2)語言表達60分。
酒店管理專業:(1)儀態儀表30分;(2)專業認知度40分;(3)語言表達30分。
國際商務專業:(1)儀態儀表20分;(2)專業認知度40分;(3)英語聽說40分。
中小企業創業與經營專業:(1)語言表達20分;(2)專業認知度40分;(3)創業與經營潛質測評40分。
▲2017年溫州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單招招生簡章
軟件與信息服務專業:(1)儀態儀表10分;(2)語言表達40分;(3)專業潛質50分。
投資與理財專業:(1)儀態儀表20分;(2)語言表達40分;(3)專業認知度40分。
(三)機械設計與制造(閥門設計與制造方向)、機械設計與制造(汽摩零部件制造方向)、電機與電器技術、汽車電子技術、電子信息工程技術五個專業,綜合素質測試為專業筆試和技能測試,滿分100分,由二個方面構成。
機械設計與制造(閥門設計與制造方向)、機械設計與制造(汽摩零部件制造方向)二個專業:(1)專業筆試40分;(2)技能測試60分。
電機與電器技術、汽車電子技術、電子信息工程技術三個專業:(1)專業筆試50分;(2)技能測試50分。
第八章錄取
第十三條錄取規則
(一)學院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省高校招生委員會有關招生錄取工作政策和規定,實施“陽光工程”,嚴格執行招生工作“六公開”、“六不準”招生紀律,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
(二)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凡考生體檢符合“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學院將按“不予錄取”執行。
(三)各專業按照總分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錄取”、“備錄(含順序號)”和“未錄取”名單。其中,“擬錄取”人數比例為該專業招生計劃的100%,“備錄(含順序號)”人數比例為該專業招生計劃的150%。
(四)根據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提前招生相關規定,考生可以登陸高職提前招生服務平臺查詢本人所報考各院校(專業)錄取情況。被擬錄取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可選定其中1所院校(專業)作為錄取結果。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服務平臺選定溫州職業技術學院(專業)的,該考生的溫州職業技術學院(專業)擬錄取資格隨之失效。考生一輪選擇結束后已被溫州職業技術學院(專業)正式錄取的,該考生的其他院校擬錄和備錄資格隨之失效。
(五)對于因擬錄取考生放棄錄取資格而產生的缺額計劃,學院將再按上述流程,根據備錄順序遞補。備錄考生根據錄取進程、待轉為擬錄取后再登錄服務平臺選定錄取學校(專業)。當專業計劃未完成但已無備錄考生時,該專業錄取工作結束,學院按規定辦理錄取手續,未完成計劃轉入統一招生錄取。
▲2017年溫州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單招招生簡章
(六)總分相同,按照下列規則確定“擬錄取”和“備錄(含順序號)”名單。
1.總分相同時,依次按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學業水平測試折算成績,根據分數高低予以排序確定;
2.總分各組成項分數均相同時,依次按語文、數學、英語、X1科目、X2科目等科目等第進行比較,根據分數高低予以排序確定。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七)其他說明:若某個專業參加綜合素質測試人數低于計劃數的120%時,該專業按不高于參加綜合素質測試人數的85%比例確定擬錄取人數。
第十四條錄取考生名單公示
提前招生錄取工作結束后,招生辦公室負責將學院提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定的錄取考生名單上網公示,公示期結束后,如無異議,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辦理入學手續。
凡被學院提前招生錄取的學生,不需參加2017年普通高考考試。
第九章違規處理與招生監督
第十五條學院成立由校領導、監察人員等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定學院提前招生錄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十六條學院選拔錄取工作嚴格按照“公正、公平、公開”原則,堅持標準,確保質量。選拔錄取工作由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并接受社會監督。
第十七條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向學校提出申請并參加相應測試。根據教育部令第36號規定,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或有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查實,在報名階段發現的,立即取消其資格;已經入學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推薦材料或者蓋章認可的自薦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學院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2017年溫州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單招招生簡章
第十八條其它違規行為的處理遵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紀檢監察電話:(0577)86680069。
第十章附則
第十九條本章程僅適用于2017年溫州職業技術學院高職提前招生工作。
第二十條本章程經溫州職業技術學院提前招生領導小組審查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二十一條本章程由溫州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2017溫州職業技術學院單招簡章之溫州職業技術學院簡介
溫州職業技術學院是1999年經教育部批準創辦的全日制綜合性高職院校,由溫州商業學校、溫州經濟學校、溫州機械工業學校、溫州業余科技大學等4所國家和省級重點中專合并組建而成,辦學歷史可追溯至1965年。學校由溫州市人民政府主辦,浙江省教育廳領導管理,現為國家示范性高職院校、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浙江省文明單位、教育部首批現代學徒制試點單位、浙江省首批四年制高等職業教育人才培養試點院校。
溫州職業技術學院現有茶山校區與瑞安校區,其中茶山本部坐落于風景秀麗的溫州高教園區,瑞安校區坐落于溫州市瑞安江南新區,校園總占地1082畝,建筑面積35.4萬平方米,總投資超13億元,擁有教學設備總值1.4億元,圖書館藏書108萬冊。全院在編在崗教職工670人,副高以上職稱216人(其中正教授39人,碩士生導師8人),“國家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劃”1人,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1人,國家教學名師1人,省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1人,省市級創新團隊4支,省專業帶頭人18人,雙師素質教師占82.14%。學校面向全國20余個省(市)招生,現有全日制在校生10698人。
學分網提示:以上是2017年溫州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單招招生簡章,2017溫州職業技術學院單招簡章,2017年溫州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單招簡章。由于各省份綜合評價招生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學分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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