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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不完善(14篇)

格式:DOC 上傳日期:2023-01-13 06:04:55
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不完善(14篇)
時間:2023-01-13 06:04:55     小編:zd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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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不完善篇一

(2)施工現場必須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平面布置圖,對道路、臨時用電線路布置、倉庫、加工車間作業場地、主要機械設備、辦公地點、生活設施合理安排,布局應符合安全要求。現場必須設置安全宣傳標語牌、安全警示牌。

(3)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平面布置,做到現場材料、構件堆放整齊穩固,堆放不得超過限定高度。嚴禁靠近防護棚、建筑物墻壁堆放。對油漆及有害物品,應存放在通風良好、嚴禁煙火的專用倉庫,做到現場文明整潔。

(4)組織職工管理人員和工人學習安全生產有關規章制度,班組每周一為安全活動日。利用黑板報等形式宣傳安全知識,提高職工安全生產自身保護意識,自覺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新工人進場,要進行安全生產教育。

(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xx)安全技術規范,做到三級配電,兩級保護,一機一閘一漏,照明用低壓的確定,并有檢查驗收記錄。

(6)對于腳手下架搭設、塔式起重機、井架的安裝必須有方案并經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對安全網拉設、“四口”、“五臨邊”防護設施完成后,經項目部檢查驗收,合格方可使用,并經常檢查維修,確保安全有效。

(7)施工管理人員應經常深入現場,注意和關心所施工區域內的安全生產和工人遵章守紀情況發現違章及糾正。專職安全員要深入現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組織定期檢查,查制度的落實,查設備完好,查安全設施,查操作行為,查安全“三寶”使用,查現場文明施工,做到防患于未然。

(8)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對易燃易爆物品做到分庫存放,通風良好。對配電室、木工車間、倉庫、施工作業層、生活區域設消防滅火器,專人保管使用,并掛設警示牌。

(9)特殊作業人員,一定要按特種工種作業的安全規定進行施工,特殊作業一定要向安全管理機構部門請示,待方案批準后才能施工。

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不完善篇二

1:建立和完善各項安全防火責任制度,施工現場消防管理制度。

2:施工現場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做到層層有專人負責。

3:進行經常性的防火安全檢查,對發現了火顯隱患和一些違章現象消除整改和制止,對暫時難以消除的火顯隱患必須采取應急措施。

4:建立施工現場防火檔案,確立施工現場的防火重點部位。

5:施工現場內要粘貼各種防火標志,設置消防門,消防通道和警報系統,組建義務消防隊,配備完善的消防器材與應急照明裝置等設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撲滅初期火災和有效地進行人員財產的疏散轉移。

6: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普及,對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訓,特別是消防的重點部位,要進行專門的消防訓練和考核,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7:施工現場內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須按消防部門指定的明顯位置放置。

8:禁止私接電源插座,亂拉臨時電線,私自拆修開關和更換燈管,燈泡,保險絲等。

9:工作結束后,要進行電源關閉檢查,保證各種電器不帶電過夜,各種該關閉的開關處于關閉狀態。

10:部門配制消防義務組員,每天進行防火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紀錄上報。

11:消防義務檢查員要認真負責,檢查中不留死角,確保不留發生火情的隱患。

12:施工人員每月要進行一次消防自檢,檢查消防重點區域和重點設備,實行定點,定人,定措施的制度,發現問題及時向安全部門匯報(書面材料)。

13:施工現場嚴禁放置易燃易爆危險品。

14:使用的電器設備的質量,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電器設備的安裝和電器線路的設計,鋪設,必須符合安全技術規定并定期檢修。

15:所有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私自移動,損壞,挪用并定期檢查和更換。

16:發現安全問題或消防隱患及時處理并報相關部門。

17:施工現場內具體落實地巡查制度,根據人口密度調查巡查頻率,發現隱患及時處理并備案。

18:要堅持經常性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利用各種形式(如黑板報,圖片,錄象等)宣傳,普及消防知識,提施工現場人員消防安全意識,增強防火工作的自覺性。

1、各房建單位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每月對本單位組織一次安全防火大檢查,對發現的不安全因素,立即進行整改。

2、專(兼)職防火人員對防火重點部位要堅持每天檢查兩次(班前、班后),對一般部位定期抽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當安全與生產發生矛盾時,有權停止生產,及時整改火災隱患,并及時報告領導。

3、施工班組每周要組織班長、工段長,對本單位的防火安全進行一次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組織整改并報防火負責人或質安部,管理制度《施工現場消防管理制度》。

4、班組、部位要落實責任,堅持班前、班后自查,做到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防火安全情況要列入交接班內容。

5、各級防火安全檢查情況,要留有記錄,以便備查。

1、倉庫管理應嚴格執行國家《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要求,庫存物資要分類、限額,并應留出必要的通道。化學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井標明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2、庫內不準設立辦公室、休息室,不準用可燃材料搭建擱層,并要經常保持清潔。

3、庫內一般不宜安裝電器設備,如確實需要,由電工按《電力設計技術規范》安裝。

4、庫內不準拉臨時電線,不準設電熨斗、電水壺等電器設備。

5、倉庫一般應采用天然采光,如確需照明,應采用白熾燈泡,其功率不得超過60w,嚴禁使用日光燈、碘鎢燈,且線路的敷設和燈泡的安裝應在通道上方與貨物堆垛的距離至少應保持50cm以上。

6、倉庫應單獨安裝電源刀閘箱,并設在庫外,且應采取防雨、防潮等保護設施。

7、庫內嚴禁吸煙和動用明火,并應設計醒目的禁火標志,非工作人員不經批準嚴禁入內。

8、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做到每日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9、庫內應配足備齊相應消防器材并要有專人管理,落實責行,定期檢查維修,保持完整好用。

1、管理和使用危險物品的工作人員,應熟悉危險品的特性、防火措施及滅火方法。

2、貯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耐火等級不得低于二級,要有良好的通風散熱設備,定期測溫檢查。

3、貯存危險物品應按性質分類,專庫存放,并設置明顯的標志,注明品名、特性、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法,配備足夠的相應的消防器材。性質,滅火方法相抵觸的物品不得混存。

4、維修、檢查設備機件,嚴禁使用汽油等易燃物品清洗。

5、對怕潮(如乙炔),怕曬(氧氣瓶)等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以防因受潮或曝曬而發生火災、爆炸事故。

6、搬運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輕裝、輕卸。嚴禁用產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7、運輸危險品必須專車運輸,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由懂其性質的專人押運,應辦理運輸手續,性質相抵觸的危險品不得同車混裝運輸。

9、劇毒物品應專庫存放,必須有雙人雙鎖共同保管,一起領用,一起退回。領用危險物品必須經單位領導批準,使用氰化物、氧化鋅等劇毒物品應責成班組長級以上人員監督使用,隨領隨用,剩余退回。

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不完善篇三

1、工程現場全體工作人員必須每天準時出勤,指紋打卡,工程開工后,工作時間為九小時。

2、工作人員外出執行任務需要向項目經理請示,填寫外勤任務單,獲準后方可外出。

3、項目經理外出需向分管副總匯報。

4、病假需出示病假證明書。

5、事假要向項目經理申請,填寫請假條,一天以內項目經理批準,兩天以內分管副總批準,三天以上董事長批準。獲準假后方可休息,并送行政部備案。

6、因工程進度需要加班時,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服從。由項目經理填寫加班申請表。工作人員加班工資另計,項目經理不計加班工資。工作人員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時完成自身工作任務,需要加班的,不計加班工資。

7、無故曠工三次或連續三天者除名。

1、自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止,堅持每天舉行一次碰頭會。

2、每日例會由相關項目經理召集,施工員、養護班長及施工班組負責人參加。工程秘書記錄歸檔。項目經理可根據具體問題擴大參加例會人員范圍。

3、施工中發現的問題必須提交例會討論,報分管副總批準。例會中做出的決定必須堅決執行。

4、各班組間協調問題提交日例會解決。例會中及時傳達有關作業要求、及最新工程動態。

5、每周例會由分管副總召集,由項目經理、預算員、營銷經理參加,工程秘書記錄歸檔。分管副總可根據具體問題,擴大參加人員范圍。

6、各生產部門間的協調問題、甲乙雙方的協調問題提交周例會解決。例會傳達公司最新工程動態、最新公司文件及精神。

1、工程秘書應嚴格城建檔案管理要求,做好資料檔案工作。

2、做好施工現場每日例會記錄、每周例會記錄、臨時現場會議記錄。

3、現場工作人員登記造冊,施工班組人員身份證復印件整理歸檔。

4、工程中工程量簽證單、工程任務書、設計變更單、施工圖紙、工程自檢資料的整理歸檔。

5、工程中其它文件、資料、文書往來整理歸檔。

6、各類檔案資料分類保管,做好備份,不得遺失。同時建立相關電子文檔,便于查閱。

7、借閱檔案資料需辦理借閱手續。填寫工程資料借閱表,并及時歸還。

1、材料入庫必須經項目經理驗收簽字,不合格材料決不入庫,材料員必須及時辦理退貨手續。

2、保管員對任何材料必須清點后方可入庫,登記進帳;填寫材料入庫單;同時錄入電子文檔備查。

3、材料帳冊必須有日期、入庫數、出庫數、領用人、存放地點等欄目。

4、倉庫內材料應分類存入堆放整齊、有序、并做好標識管理,并留有足夠的通道,便于搬運。

5、油漆、酒精、農藥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存入危險品倉庫,并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不得使用明火。

6、大宗材料、設備不能入庫的,要點清數量,做好遮蓋工作,防止雨淋日曬,避免造成損失。

7、倉庫存放的材料必須做好防火、防潮工作,倉庫重地嚴禁閑雜人員入內。

8、材料出庫必須填寫領料單,由項目經理簽字批準,領料人簽名。

9、工具設備借用,建立借用物品帳。嚴格履行借用手續,并及時催收入庫;實行誰領用誰保管的原則,如有損壞,及時通知材料員聯系維修或更換。

1、施工作業時不準抽煙。

2、施工現場大小便必須到臨時廁所,使用后要隨時清洗。

3、材料構件等物品分類碼放整齊。領用材料、運輸土方、砂石等,不沿途遺灑及時清掃維護。

4、施工中產生的垃圾必須整理成堆,及時清運,做到工完料清。

5、現場施工人員著裝必須保持整潔,不得穿拖鞋上班。

6、工棚必須保持整潔,輪流打掃衛生,生活垃圾、生產廢物及時清除。

7、團結同志,關心他人,嚴禁酒后上崗、酗酒鬧事、打架斗毆、拉幫結伙、惡語傷人,出工不出力。

8、對施工機械等噪聲采取嚴格控制,最大限度減少擾民。

1、新工人入場,接受“安全生產三級教育”。

2、進入施工現場人員配戴好安全帽,必須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如安全帶等。

3、現場施工人員必須正確使用相關機具設備,上崗前必須檢查好一切安全設施是否安全可靠。

4、特殊工種持證上崗,特殊作業配戴相應的勞動安全保護用品。

5、使用砂輪機時,先檢查砂輪有無裂紋是否有危險。切割材料時用力均勻,被切割件要夾牢。

6、高空作業時,要系好安全帶,嚴禁在高空中沒有扶手的攀沿物上隨意走動。

7、深槽施工保持做到坡度穩定,及時完善護壁加固措施。

8、危險部位的邊沿,坑口要嚴加欄護、封蓋,設置必要的安全警示燈。

9、按規定設置足夠的通行道路、馬道和安全梯。

10、裝卸堆放料具、設備及施工車輛,與坑槽保持安全距離。

11、大中型施工機械(吊裝運輸碾壓等)指派專職人員指揮。

12、小型及電動工具由專職人員操作和使用,注意用電安全。

13、施工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施工規章制度,有權拒絕違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操作方法。

14、施工現場地需掛貼安全施工標牌。

15、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

1、工地所有臨時用電由專業電工(持證上崗)負責,其他人員禁止接駁電源。

2、施工現場每個層面必須配備具有安全性的各式配電箱。

3、臨時用電,執行三相五線制和三級漏電保護,由專職電工進行檢查和維護。

4、所有臨時線路必須使用護套線或海底線,必須架設牢固,一般要架空,不得綁在管道或金屬物上。

5、嚴禁用花線、銅芯線亂拉亂接,違者將被嚴厲處罰。

6、所有插頭及插座應保持完好,電氣開關不能一擎多用。

7、所有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不得帶病運轉和超負荷使用。

8、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及施工用金屬平臺必須要有可靠接地。

9、接駁電源應先切斷電源,若帶電作業,必須采取防護措施,并有三級以上電工在場監護才能工作。

1、保衛人員必須必須忠于職守、堅守崗位、晝夜巡視,保護施工現場財產不受損失。

2、項目經理應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設置符合標準的檔欄、圍欄等,盡可能實行封閉施工。

3、項目經理應對露天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進行安全檢查,必要時增設安全防護設施或派專人看守。

4、所有施工人員必須佩戴工號牌,外來人員無項目經理許可,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5、夜間值勤的保衛人員,必須巡視整個施工區域,不得睡覺。

6、保衛人員現場巡視時,密切注意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機具設備等,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公司匯報。

7、施工班組自帶的所有設備、工具等應進行登記,登記清單由工程秘書保管,以備相關人員查閱。

8、施工班組離場時,攜帶的工具、設備出場,必須有項目經理部的批條方可帶出。

1、施工現場的每個層面必須配備足夠的滅火消防器材。

2、保衛人員每天必須檢查消防器材的完好性,如有損耗應及時補充。

3、消防器材安放處必須有明顯的標記。

4、消防器材的設置地點以方便使用為原則,不得隨意變更消防器材的放置。

5、工作人員必須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6、漆類等易燃品存放在危險品倉庫,油漆工施工時要避開火源、熱源。

7、施工現場所有使用明火的地方,必須保證有專人值守,做到人走火滅。

8、保持消防道路通暢,一旦發生火警應立刻組織人員撲滅,必要時向消防部門報告。

9、臨時工棚等設施支搭符合防盜防火要求,定期進行防盜防火教育,經常進行檢查及時消除隱患。

1、實行成本考核制

1.1由項目經理首先與上級領導簽訂責任書,明確自己在工程施工過程中遇到不同情況時所應承擔的責任,在明確責任的同時要確定責任成本(責任成本是指按照責任者的可控程度所歸集的應由責任者負責的成本)。在責任成本范圍內如果出現成本人為超耗視具體情況,按百分比扣除項目經理獎金;如果成本損耗低于成本預測計劃,即工程成本降低了,則按百分比一次性獎勵項目經理。

1.2成本控制目標層層分解,層層簽訂責任書,并與經濟利益掛鉤,以強化全員經濟意識。可將責任書上墻,時刻提醒工程部內成員。

1.3具體考核措施:可以在工程部內部成立一個考核小組,在每道工序完成后,根據工程部內成員責任成本完成情況,進行商議考核。在各自責任成本范圍內,成本節約了則所節約成本的2%作為獎金獎勵給相關人員,如果成本超耗且是人為超耗則按超耗成本的1%扣除獎金。

1.4施工前,做好項目成本預測和計劃。

1.5定期召成本分析會,主要分析內容為:

①現場已完工程量,監理已簽字工程量。

②人工消耗及費用,未來一周的每日用工計劃。

③材料消耗、運輸費用,周轉材料,修舊利廢,材料節超情況及原因,未來一周材料需用種類及數量。

④機械費用發生額,維修折舊費用,未來一周機械需用種類及數量。

⑤對費用控制提出整改措施。

2、強抓材料管理和使用

2.1做好材料采購前的基礎工作。

工程開工前,項目經理、施工員必須反復認真的對工程設計圖紙進行熟悉和分析,根據工程測定材料實際數量,提出材料申請計劃,申請計劃應做到準確無誤。

2.2各分項工程都要控制住材料的使用,特別是石材、木材、砂石等嚴格按定額供應,實行限額領料。

2.3在材料領取、入庫出庫、投料、用料、補料、退料和廢料回收等環節上尤其引起重視,嚴格管理。

2.4對于材料操作消耗特別大的工序,由項目經理直接負責。具體施工過程中可以按照不同的施工工序,將整個施工過程劃分為幾個階段,在工序開始前由施工員分配大型材料使用數量,工序施工過程中如發現材料數量不夠,由施工員報請項目經理領料,并說明材料使用數量不夠的原因。每一階段工程完工后,由施工員清點、匯報材料使用和剩余情況,材料消耗或超耗分析原因并與獎懲掛鉤。

2.5對部分材料實行包干使用,節約有獎、超耗則罰的制度。

2.6及時發現和解決材料使用不節約、出入庫不計量,生產中超額用料和廢品率高等問題。

2.7實行特殊材料以舊換新,領取新料由材料使用人或負責人提交領料原因;材料報廢須及時提交報廢原因,以便有據可循,作為以后獎懲的依據。

2.8對于周轉材料在每項工程中的成本攤銷方式,可以嘗試采用以下公式進行成本核算:攤銷量=一次使用量×(1+損耗率)/周轉次數

一次使用量:根據施工圖紙進行計算的供申請備料和編制施工作業計劃使用量。

周轉次數:指新的周轉性材料,從第一次使用,到這部分材料不能再提供使用的使用次數。

損耗率:指周轉性使用材料,在某項工程中,根據使用的頻繁程度、工程對象特征、工期長短等情況,制定的該部分周轉性使用材料在該工程中應計取的材料攤銷的數量。

3、勞動力資源管理

3.1在施工開始前,不僅要排施工進度計劃,也應該據施工進度計劃排出每道工序民工用工計劃,根據用工計劃計算人工費。在開工前與民工負責人商議此份用工計劃,做到民工負責人心中有數。

3.2項目經理根據每道工序民工用工計劃,事先擬訂民工使用成本目標,并提交上級領導審查;根據民工使用成本目標向生產副總通告人工費撥款計劃;工程完工后,人工費在事先擬訂的目標基礎上降低了,則將節約資金的1%獎勵給相關人員。

3.3在工程開工后,要嚴格控制勞動力定額,出勤率,加班加點等問題;及時發現和解決人員安排不合理,派工不恰當,時緊時松,窩工、停工等問題。每天早晨由施工員指定上崗民工數,指定的人數應與用工計劃基本吻合,一天中視具體情況增加民工上崗,這樣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民工閑滯情況出現,降低人工成本。

3.4在施工過程中,應增強施工班組負責人的責任意識,調配民工、追究責任等問題,直接與班組負責人交涉。

3.5在施工開始前與班組負責人簽訂責任書及承包書等,明確責任。硬質景觀工程可采用各項施工工序由班組承包施工的方法:在保證施工質量、施工進度的前提下,針對不同的施工工序定工期、定質量、定人工量,由民工分段承包施工。這樣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施工管理中的許多麻煩,減輕了項目經理、施工員的工作量,同樣達到了降低人工成本的目的。

3.6具體的人工費考核標準,先采取以上的管理方式待工程完工后對比幾個工地的專人記工數成本和合同成本,分析其中的浮動額,便于調整合理的人工費定額。

3.7工程部人員也應該合理配置、加強管理。在工程經理向上級領導提交項目承包責任書的同時,可以由工程部經理提出工程部人員配置計劃,在不影響施工進度滿足施工質量的前提下由工程部經理自行安排工程部成員構成,特殊崗位必須有專人負責,其他崗位如果條件允許可以實行一人多崗。

3.8工程部內可引進競爭機制,各崗位負責人定期寫工作總結上交項目經理。

3.9定期舉行一些小的集體活動,以增進工程部成員之間的感情,鍛煉大家的團隊精神,使大家能夠更好的了解彼此,從而在工作中更好的協作、配合,高質量、高效率的完成工作。

4、機械使用和管理

4.1由施工員每天記錄所有機械使用情況,由電工對機械進行及時維修、保養。

4.2對于重要工序所使用的重要機械,在施工工序開始前由項目經理提出機械種類、數量及臺班數。

4.3大型機械必須專人指揮,事前控制總臺班數量,下達日臺班定額。

1、項目經理必須對施工員及施工班組進行每一道工序的技術質量交底。

2、施工員必須牢固掌握工程的工藝流程及施工技術質量要求。

3、對景觀藝術要一絲不茍、精益求精,要尊重自然規律,貼近自然,達到逼真效果。

4、認真做好工程前期準備工作,編制切實可行的施工組織設計。針對不同工程特點,制定相應的施工方案,并組織進行技術革新,從而保證施工技術的可行性及先進性。

5、施工技術的準備

在熟悉施工圖紙的基礎上,對圖紙中的問題進行匯總,結合本公司的施工特點,提出具體的修正方案,報甲方及設計單位共同探討,以達成一致,使得問題能夠在進場施工前得到最大限度的解決。

6、對原材料進行嚴格的驗收,不合格的原材料堅決不用。

7、保證技術工人的相對穩定,對技術特別過硬的技術工人實行獎勵,同時淘汰技術不合格的民工。

8、施工工藝是決定工程質量好壞的關鍵,有好的工藝,能使操作人員在施工過程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為了保證工藝的先進性及合理性,公司對于不太成熟的工藝安排專人進行試驗,將成熟的工藝編制成作業指導書,并下發各施工員,施工員在現場指導生產時則依此為依據對工人進行書面交底,并由班組長簽字接收。工藝交底包括工具及材料準備、施工技術要點、質量要求及檢查方法、常見問題及預防措施。在施工時先交底后施工,嚴格執行工藝要求。

9、加強專項檢查,及時解決問題。

9.1開展自檢、互檢活動,培養操作人員的質量意識。各工序完成后由班組長組織本班組人員,對本工序進行自檢、互檢,自檢依據及方法嚴格執行技術交底,在自檢中發現的問題由班組自行處理并填寫自檢記錄,班組自檢記錄填寫完善,自檢出的問題已確實修正后方可由施工員進行驗收。

9.2認真開展工序交接活動。上一道工序完成后,在進行下道工序施工前,由施工員組織上、下工序施工班組長進行交接檢驗,由下道工序班組長檢查上道工序質量,對影響本道工序的質量問題提出意見,并填寫交接檢驗記錄,施工員督促上道工序人員進行修正后,下道工序人員方可進行施工,從根本上杜絕不合格品的存在。

9.3專職檢查、分清責任。在班組自檢基礎上,施工員要對各班組長的各道工序進行檢查,從嚴要求,對不合格的要立即處理,在檢查時必須分清產生不合格的原因,是由于工人操作引起,還是由于施工材料或施工方法引起的不合格。查清原因后,對于反復發生的問題要制定整改措施及相應的預防措施,防止同類問題再次發生。對于工人操作引起的不合格,要視情況嚴重程度對工人采取處罰措施,并及時向操作人員講明處罰的理由。

9.4定期抽查,總結提高。定期到各項目的工程質量情況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定期集中分類,定期召開質量分析會,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對各類問題分析總結,針對特別項目制定糾正預防措施,并貫徹實施。使各施工管理人員在不斷解決問題的過程中,提高水平。

9.5做好內部驗收。工程完工后,在交付顧客使用前,由工程部、營銷部及行政部對工程進行全面的驗收檢查,對于發現的問題,書面通項目經理及時整改,如有必要則進行二次內驗,只有在內部驗收通過后,工程才能交付甲方進行驗收,從而保證了一次性驗收合格。

a、施工現場平面布置

1.施工現場的庫房、機械設備、材料、成品、半成品、模板、腳手工具、加工場地、辦公室、廁所等布置,須嚴格按照批準的現場總平面圖中位置布置,不按照規定的位置布置,不按限定的期限進行整改,以每處為單位,每處罰款200—1000元,并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整改,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2.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不按照現場總平面布置位置堆放,不按時外運或垃圾堆放場已滿,不及時外運,每發現一次,罰款200—1000元,并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3.廢舊材料不按照現場總平面圖布置位置堆放,不按時外運或廢舊材料堆放場已滿,不及時外運,每發現一次,罰款200—1000元,并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4.材料必須堆碼整齊,鋼筋必須上架掛牌,砂石必須打圍。不同品牌的水泥必須分開堆碼,違反的、罰款200-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b、現場安全、文明施工

1、現場內的污水排放,包括基坑、地下室及施工現場地表面,廁所衛生間、沉淀池等,不及時清理排放,每發現一次,罰款200-500元,并按監理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2、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xx》的有關規定,現場臨時用電不符合要求的,如:無工作零線端子、無保護接地端子、非三相五線制、非一機一閘一漏電、開關無蓋、配電箱無箱門,無防雨措施等,以每一項或每一條為單位,罰款200-500元,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每一項或每一條,罰款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3、每天施工完后應作到“人走場清”,未做到“人走場清”或施工現場周圍及樓內的建筑垃圾不及時清運,以每層、每處或每10平方米為單位,每發現一次,罰款200-500元,并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4、施工現場臨時施工用電方案須經監理部批準后,方可施工。現場內的臨時施工線路敷設,必須使用合格的電力電纜埋地敷設,架空或掛墻須按規范敷設,接入設備或配電箱的電線電纜要規整,否則按照電纜數或不規整處,罰款200-500元,并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每根或每處,罰款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5、在施工現場穿拖鞋或涼鞋的工人,每人次罰款10元。管理人員每人次罰款100元,罰款總額累加。

6、施工現場不正確戴安全帽的,每人次罰款50元,管理人員每人次罰款100元,罰款總額累加。

7、嚴禁酒后進入施工現場,一經發現將處以每次200~500元的罰款。8、工地發生打架斗毆事件的,將對打架雙方各處以500元的罰款,對負主要責任的(先動手的)追加罰款1000元。

9、對現場保潔及綠化未達到文明施工現場標準的,對相關單位每處每次處以200元罰款。

10、澆筑混凝土時混凝土泵需架設在公共道路上的,必須經過批準。混凝土澆筑完后應及時將道路沖洗干凈,否則將受到每次500元的罰款。未經批準嚴禁占用公共道路,否則將受到每次500元的罰款,并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11、“四口”“五臨邊”防護不合格,以每一項或每一條為單位,罰款100-500元,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100元,罰款總額累加。

12、安全通道不合格、無安全通道指示標志、無通道指示標志、安全通道無照明、照明設施無人及時維護者,以每一項或每一條為單位,罰款200-500元,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一天整改,罰款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13、施工現場應在規定的位置設置滅火器,未在規定的位置上設置滅火器、滅火器數量不足、滅火器沒有標注檢查日期,以每一項或每一處為單位,罰款200-500元,按通知限定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14、在樓層內隨地大小便,高空作業(高度超過2m)不系安全帶,不按安全規范違章施工的,以每人每次為單位,罰款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100元,罰款總額累加。

15、腳手架未按批準的方案進行搭設的,施工通道不暢通的,不按通知限定期限整改,罰款200-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16、主體階段外架及安全網必須超越作業層(施工位置)1.5m搭設,并且外架必須按規定設置水平防護,違反的罰款100-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100元,罰款總額累加。

17、現場施工機械設備無防護罩,以每一臺為單位,罰款200元,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每一臺罰整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c、對分包單位的管理

施工單位的分包單位由施工單位負責管理,分包單位違反規定的將直接對主包施工單位罰款。甲方分包的單位,該分包工程也由主包單位負管理、協調責任。

a、材料進場

1.所有材料設備進場前須向監理提交計劃,并報相關質保資料證明,材料進場提前一天通知監理,進場不及時通知監理檢驗、不及時送檢(進場三天內)或由此影響正常使用的,除按合同承擔相應責任外罰款1000-3000元。2.材料設備經檢驗不合格的,不及時退場(要求時間內)、退場時未通知監理見證的以每拖延一次罰款1000元。對于材料進場不予嚴格把關的、材料來源不明的、資料與實物不符的假冒偽劣產品的,對于明知不合格或未經檢驗的材料物品設備還在使用的除每次罰款3000-5000元外,并按相應條款處理;送檢的試驗報告,最遲在檢測部門發出的第二天17:00點前報監理,每拖延一天罰款300元。

3.材料、半成品三證不全、未經送檢或報審驗收就擅自上樓使用的,每次罰款20xx元,并無條件拆卸下樓,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500元,罰款總額累計計算。

b、隱蔽工程驗收

1、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不按要求加強自檢,施工質量達不到規范要求,經整改仍達不到要求,情節嚴重的,每次罰款500-20xx元。

2、施工中未按設計要求施工,經檢查屬于偷工減料的每次罰款5000元。

3、存在較大質量問題,或質量事故,視問題大小和事故的嚴重程度給予處罰。

4、蓄意影響阻饒業主、監理正常檢查驗收工作,不按監理通知單期限整改,每次罰款20xx元。

5、未經監理工程師檢查就擅自隱蔽或進行下道工序的,每次罰款20xx元,并在限期內無條件返工,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1000元,罰款總額累計計算。

6、各工序‘三檢’制度不健全、三檢人配備不完善,或雖有三檢制度和三檢人員,但不盡職盡責、玩忽職守,該檢查未檢查,罰款500元,并須在限期內健全和完善,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500元,罰款總額累計計算。

a、計劃、進度

1、各施工單位進場向監理提交工程的總進度計劃、月計劃、周計劃以及分項和各控制點的控制計劃,如未按要求提交的罰款500元。

2、月計劃、總進度計劃、分部分項、各控制點進度未按計劃完成而滯后的、又無正當理由的(書面),除承擔有關損失以外,按照每一項拖延一天,罰款300元,罰款總額累計計算。

3、不能按期完成業主工期要求,影響工程的正常交付使用,除承擔有關損失以外,根據具體情況罰款20xx-5000元,并按限定的期限整改,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1000元,罰款總額累加。

4、對施工單位不能按進度計劃完成又無搶工措施的,罰款500-1000元。同時甲方監理將安排其他人員代為搶工,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該施工單位承擔。

b、成本

1、不按要求及時報送月報、預、結算資料或監理要求須提供的計量依據,罰款300-1000元。同時甲方對未按要求時間報送的,當月工程量(款)將不予上表。

2、蓄意影響監理和業主開展正常工作,或弄虛作假,高估冒算,妨礙計量工作正常進行,罰款500-20xx元。

1、監理例會、專題例會等,每遲到或早退一次罰款100元人民幣。每缺席一次罰款300元人民幣,如拖延不交者,罰款將從工程款中雙倍扣除。(請假必須征得總監理工程師及甲方現場代表的同意,并必須有正當理由。)

2、會議記錄由監理負責整理,會議紀要于兩日內分發各施工單位。

3、監理工程師負責對其負責的標段的資料進行收集,并交專人登記存檔。所有文件必須形成收發文簽收制度,任何單位不得拒簽。否則將受到200元罰款。

4、對施工單位送監理簽字的資料必須在48小時內簽認。無正當理由而拖延簽字的,每拖延一天對相關監理工程師罰款200元。

5、各施工單位須按監理單位要求報相關文件資料、施工組織設計、專題方案等,除業主要求的有關文件以外,所有文件資料必須先送達監理。由監理審核轉發。(其中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工程計劃、設計及工程聯系單簽證單在報監理的同時報業主同時審核)對于拒絕不執行者罰款500-1000元。

6、施工單位應按監理或相關要求收集、整理、編寫檔案資料,工程資料必須與工程進度同步完善、如不按時提交的罰款100-500元。

7、施工單位管理人員不能有效組織現場施工,不能與業主或監理很好配合,開展現場的管理工作,或對于工人的無理取鬧行為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每次罰款200-1000元,并業主與監理有權要求更換該管理人員。

8、監理通知有關限期整改的項目(或每條),或監理例會上要求完成的工作,施工單位無正當理由的(書面),以每一項或每一條為單位,在要求限定的期限不整改者,罰款300-10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300元,罰款總額累計計算。

9、監理部下發暫停施工指令期間,強行野蠻施工的,每次罰款20xx元,并上報業主。

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不完善篇四

1、施工單位應嚴格遵守國家及地方政府頒發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規范、條例,遵守建設單位的現場管理規定。建設單位將不定期邀請有關部門按《xxx建設工程現場文明施工檢查評定標準》等要求進行檢查,達不到文明工地標準的,建設單位即可勒令其停工整改。

2、施工現場必須按要求設置“九圖一牌”,標牌的內容及形式必須符合相關規定要求。

3、施工現場應有恰當的標語和安全警戒標志。標語標牌由施工單位擬定,交甲方現場代表審定批準后付諸實施,切勿亂寫亂畫以及隨意張貼懸掛。

4、施工現場實行封閉式管理,各施工單位制定相應的門崗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施工現場的管理人員、施工人員必須佩戴證明身份的證卡進出,非施工人員不得擅自進入施工現場。證卡由施工單位擬定內容及形式,交由甲方審定批準后實施。

5、本工程施工場地,以該項目總平面紅線范圍內及臨時租用地作為施工場地,施工單位在施工前,必須在甲方規定的區域內布置臨設,并將總平面布置圖交由甲方審定批準后,方能付諸實施。

6、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周邊設立圍護設施,屬臨街和居民居住區在建工程的,應當設置封閉式圍護設施作業,工地周邊50米、出入口100米內無垃圾、污水,保持工地周邊整潔。

7、施工現場應確保進出道路通暢、平整、堅實,有回旋余地,施工現場應有可靠的排水措施,施工污水沉淀排入甲方指定的地方,排水系統處于正常的使用狀態。

8、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施工總平面布置圖合理布置各項臨時設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施工機具設備,減少二次倒運與搬遷,不得侵占場內道路及安全防護等設施。建筑物內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應及時清理。樓梯踏步、休息平臺、陽臺處等懸挑結構上不得堆放料具和雜物。在施工作業面,工人操作應做到“活完料凈腳下清”。

9、施工單位應重視和加強施工現場的衛生防病工作;職工食堂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規定的標準,并辦理《衛生許可證》;食堂工作人員必須先體檢、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發現傳染病人和疑似傳染病人,及時救治的同時向甲方告知。

10、遵守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規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固體廢棄物以及噪聲、振動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

11、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的規定,在施工現場內建立和執行防火管理制度,設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設施,并保持完好的備用狀態。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方施工或者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當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防火”的原則。

12、在施工現場內必須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施工組織設計應有保衛措施方案,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責任制;遇有治安突發事件,必須立即向公安機關匯報,不得延誤和隱瞞。需要招用外來務工人員的,必須立即按有關規定辦理《用工證》、《外來人員就業證》和暫住證。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施工區和生活區,嚴禁在建工程內安排人員住宿,做好宿舍的衛生及安全管理,做到窗明地凈,生活用品疊放整齊,并做好宿舍安全用電及消防預防措施。

13、施工單位管理人員及工人在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安全帽的顏色應便于區分;高空作業,必須系安全帶,做到高掛低用及牢固,設置必要的警戒;安全平網必須隔層鋪設并及時清理,嚴防高空墜物。所有人員特別是操作工人不得從柱子箍筋上下,鋼筋骨架無論其固定與否,不得在上行走,特別是板筋,必須要“安全第一”。

14、施工單位操作工人必須穿著統一的標準建筑背心上班,且必須定時清洗,不得有明顯大面積污垢。

15、施工單位在土方開挖中如發現管道電纜及其它埋設物應及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在不放坡、挖深超過1.5米的土方施工中必須采取正確的經甲方現場代表批準的護壁措施;外運土方時,應辦理“渣土棄置許可證”,并作好周邊環境的清潔衛生;在出入口20米內應鋪設草墊;在施工中,必須派員清潔污染路面,在施工后必須對路面進行徹底的清潔。如在現場堆碼土方,應距離圍墻50cm,距離操作人員100cm以上,垂直堆放高度不能超過1.5米;電纜兩側1m范圍內應采用人工挖掘。

16、施工單位在主體及裝修施工時,必須作好外架的搭設和安全網的懸掛,其作法應以書面形式在施工前兩天上報甲方,經批準后方能實施,腳手架的搭設應遵照《腳手架搭設的安全要求》,特別需注意對只圖施工方便隨意拆除外架連墻桿及外架基礎松動等影響腳手架安全的情況進行監管。

17、施工單位應對現場機具進行正常維護和定期保養。使用垂直運輸機械(如塔吊、門字架等),必須有勞動局頒發的使用許可證,方能使用。相鄰工地的塔吊,各施工單位應相互協調,制定防碰撞措施,嚴防發生塔吊碰撞事故。

18、每天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或責任工長應準時到施工現場,如有急事,應向甲方現場代表請假批準,施工現場應隨時有負責人,如施工負責人不在,必須指定有資質的臨時負責人。我公司現場代表對其的考核結果,將作為衡量施工單位管理水平的一個重要依據。

19、在夜間施工時,施工單位必須有管理人員值班,管理人員值班名單應上報甲方。

20、在施工前,各施工工長應以書面形式向施工工人作好安全技術交底,并作好文字記錄,隨時接受甲方現場代表的督查。

21、施工單位必須加強對其現場人員的管理約束,合同履行期間嚴禁發生任何性質的打架斗毆事件。若施工方人員參與打架斗毆,每發生一次除賠償由此給建設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外還需按規定進行罰款。

22、為了維護建設場地周邊的花園、環境,施工單位必須教育工人愛護一草一木,嚴禁踐踏、污染、破壞。

1、施工單位必須按設計圖紙,設計變更、規范規程,驗收標準、以及地方的有關規定、建設單位要求進行施工和驗收,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優良標準。

2、各施工單位在開工前,施工現場必須配合合格、齊全的管理人員、建立完善的質量、進度保障體系,且必須有經甲方審查批準的總體施工組織設計和各項專項施工方案;未有針對性的施工組織設計不能開工。

3、在施工過程中,工地上的負責人和技術人員必須向工人進行認真的技術交底,并存有相應的文字記錄待查。

4、建筑物在開挖之前,施工單位必須向甲方提供《放線記錄》,經甲方現場代表復核字認可后方可開挖。

5、分部分項工程隱蔽驗收必須嚴格執行“三檢”制度,經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后,于正式驗收前24小時通知甲方和監理,并提供有關合格的資料,驗收合格并簽字后方可進行隱蔽。經施工單位進行“三檢”后的驗收項目,在甲方、監理檢查過程中若發現三處以上不合格的有權不予驗收,同樣情況出現三次以上的有權要求更換管理人員。

6、施工單位在驗收合格后嚴禁對合格部分做任何改動,一經發現必須進行重新驗收;重要隱蔽部位應通知質量監督和設計單位共同參加驗收。

7、甲方、監理對施工質量有疑問,而要求施工單位復測時,施工單位應于積極配合。對隱蔽工程提出質量疑問要求重新檢驗的,無論建設單位是否進行驗收,施工單位都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并在檢驗后重新覆蓋或修改。檢驗合格的,建設單位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費用并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的,施工單位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8、關鍵工序施工完畢后,須經監理、甲方代表驗收合格簽字后(施工單位應在驗收前向甲方及監理提交三檢記錄、施工交底記錄等資料),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直至確認該部分工程合格為止。

9、混凝土澆筑過程中除必須有值班工長外,還必須保證每個工種(如水、電、模板、鋼筋等)有人值班。

10、為保證施工質量,施工難點以及容易發生的質量通病的地方,施工單位應先報施工方案經建設單位確認,建設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要求施工單位做施工樣板(包括砌體、抹灰、涂料、門窗安裝、防水、瓷片等),樣板經甲方驗收合格后施工單位可按照樣板進行大面積施工;砌體工程開始后,施工單位應按建設單位提供的戶型圖完成砌體和水電定位施工標準間,經建設單位確認后可大面積施工。

11、若施工單位多次不按合同約定施工,或違反正常施工程序、施工工藝進行野蠻施工,或施工質量、安全、環保等達不到有關要求,或施工用材料設備不合規定,甲方有權勒令施工單位暫停施工,施工單位必須立即整改,一切責任由施工單位負責。

12、如因施工單位原因,造成所建房屋面積與施工圖不符,由此產生的相關責任與費用由乙方承擔。作為有經驗的施工單位,施工單位理應及時發現施工圖紙中明顯錯誤或矛盾(如建施圖與結施圖不符,尺寸錯誤,照圖施工房屋使用功能明顯不合理等)并及時告知甲方,若施工單位未及時發現而導致費用與工期損失概由施工單位承擔。

13、所有進場材料均需提供材質合格證明文件進行報審,要求送檢的材料必須經當地質量監督站認可的試驗室試驗合格后方能應用于現場,各施工單位應提前做好材料的送檢試驗工作,并保持相應的質量記錄待查,屆時若因未及時送檢而造成工期延誤的,全部責任由施工單位承擔。對違反上述規定或雖經甲方許可而中途偷梁換柱者,除責令其返工外,還將處經濟處罰。

14、各施工單位應在收到甲方現場代表整改通知后2小時內開始整改,在限期內整改完畢,如有特殊原因的,應以書面形式向甲方現場代表提出,經允許后方可延期。

15、各施工單位在攪拌混凝土或砂漿前,必須向甲方提交混凝土或砂漿施工配合比文件,攪拌過程中必須在攪拌機旁張貼施工配合比掛牌,并設立專人計量監控,夜間也不得例外,監督人員不得離開攪拌現場,甲方現場代表將隨時現場抽查,一旦發現不合格,視為重大質量事故,除責令其返工外,并視情節予以索賠。

16、各施工單位必須做好廚房、衛生間、屋面的防水施工工作,在與物業公司交接房屋時,如發生有滲漏,將按每處處以100元人民幣的罰款。

1、各單位包括各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進場前,應向甲方提供現場各級管理人員及班組負責人的詳細名單及聯系方式,各項目管理班子人員名單,經甲方考察認定進入施工補充協議,方可安排進場。各單位更換管理人員必須事先通知甲方工程部,甲方有權根據施工和監理單位現場管理人員的實際能力和水平,決定其是否留退。

2、各施工單位進場時必須在現場辦公室安裝電話或報送手機號,并保證每日24小時暢通,工地有人值守。

3、監理公司人員必須保證每日8小時以上現場工作時間,保證每天24小時通訊暢通。如遇工程施工特殊階段或緊急施工問題,應保證及時到工地解決。

4、各施工單位應在臨設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應臨設安排方案,在正式開工前15天應向甲方報送有關施工組織設計,經甲方工程部簽字認可后方可進行施工安排,正式動工前一天必須提交開工報告。

5、各施工單位必須服從甲方現場代表的協調安排,服從監理公司的技術指導和監督。

6、施工現場內各單位之間包括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等所有協調安排事項,均應以書面形式傳達,如有特殊情況需立即口頭處理時也必須在12小時內完善正規手續。

7、現場所有往來文件均以標準打印文本為準,并妥善保存。如非標準打印文本各單位有權拒絕簽收,相應產生的影響和責任由發出方承擔。所有發出的文件均應有簽收回執。

8、現場內各種往來書面文件、通知,施工單位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由甲方認可的管理人員簽收。簽收后如有異議必須在當日內提出,否則視為認同,并應嚴格按照文件內規定時限內執行完成。

9、在施工過程中,各單位如有管理或技術問題需協調解決,須立即直接向甲方提出,在經三方協商并得到甲方書面答復后方可按書面決議執行,切忌擅自行事。

10、施工單位制定的各項現場管理制度、條例均不得與甲方制定的作為施工補充協議附件的各項管理制度有抵觸或沖突,并應在進場前隨施工組織設計報交甲方審核完善后方可執行。

11、經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下發通知施工單位認可但不執行將給予100-200/項.次。

1、為了便于銜接,甲方實行現場周例會制度,以及不定期安排臨時現場專題會,時間、地點由甲方屆時通知,施工單位參加人員必須是項目經理或項目執行經理或技術負責人或責任工長,所有人員不得無故遲到、缺席。遲到者罰款20元/人,缺席者罰款50元/人。

2、與會人員手機均調為振動或關機,會場中手機不能發出聲響,不得在會議場中接聽手機,否則罰款50元/人。

3、甲方對施工單位的管理實行目標責任制,即每周例會時提出下周計劃(包括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同時檢查本周計劃完成情況。配合協調情況、約定事項的執行情況、材料供應情況、違規通報、各種材料、設備準備、重大問題的論證解決等。

4、會議記錄由與會各方各自進行記錄整理,會議當日之內必須形成正式文本報甲方進行匯總整理。

5、若會議中有重要決議問題可單獨形成會議紀要,經各方負責人或代表簽字認可后即作為合同附件,產生與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1、施工單位進度嚴格按照合同工期執行:

1.1開工日期:單棟工期以甲方現場代表簽發的開工令為準。

1.2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雙方在確定竣工日期及各項竣工控制工期時,已充分考慮:

a、可能出現的各種規模的下雨、大風、高低溫天氣、停水、停電、節假日因素。

b、建設單位分包工程的合理工期。

2、各施工單位必須在甲方總體工期控制節點前提下,于每月25日前報下月進度計劃,每周工地例會前報上周工作完成情況及下周工作計劃。所有報送的進度計劃文件必須由項目經理及責任工長簽字并加蓋項目章。

3、甲方另行安排的剛性進度指標必須按時完成。

4、竣工日期:以合同約定為準。

5、按照合同,以及雙方對工期控制節點的約定,乙方無正當理由使工期延誤將處于100-200/天的罰款。

1、甲方在工地上統一設置配電房,并指定專職人員負責,任何人未經甲方項目負責人許可不得私自接近及開啟動用。

2、施工單位進入現場需根據自身用水用電量的大小自備水電表,并準確記錄起始數字,報交甲方現場代表核定。

3、臨時水電表安裝位置應經甲方指定,不得隨意安裝。

4、水電線路的敷設應符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范。

5、水電抄表應于每月25日完成并報交甲方現場代表核定,施工單位負責人給予簽字認可。

6、按照合同約定,施工單位按時向有關部門繳納費用。否則造成一切經濟損失自付。

對于違反以上管理制度中任意一條者,將酌情處以50—100元的罰款。

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不完善篇五

1.1為強化工程建設各施工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貫徹有關安全施工的法規、制度等,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障施工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確保工程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規定。

1.2在施工管理過程中,除本規定外,各單位還應執行《電力建設文明施工規定及考核辦法》及《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

1.3應嚴格遵循工程建設的客觀規律,一切從實際出發,在確保人身設備安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嚴格按基建程序和合理工期組織文明施工。

1.4必須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擺正安全、質量、進度三者之間的關系,要始終把安全工作擺在首位。做到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施工質量及進度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1.5安全工作要有法制觀念,安全制度要有嚴肅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1.6在執行過程中,遇有和上級規定相抵觸時,應以上級文件規定為準。

2.1由業主組織成立以業主為主任、監理及各承包商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管理委員會,負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協調工作。

2.2各單位成立以主要負責人為領導的安全文明組織機構,并有完善的安全網絡體系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各承包商及其所屬單位各級主要負責人是安全文明生產的主要責任人,要使安全工作做到日常化、制度化、規范化。

2.3各承包商安全生產部門在業務上接受業主、監理及上級安全部門多重領導。

3.1認真貫徹行國家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及上級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規定。

3.2負責組織、協調、管理工程建設中的安全、文明施工。督促各單位認真執行國家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安排、部署有關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活動。

3.3嚴格施工現場總平面、施工用水、用電、施工道路的安全、文明管理。按合同規定負責組織劃分各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區域,做到責任落實,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3.4參加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并督促執行。

3.5向上級有關單位上報建設工程職工傷亡事故月(年)報表。

4.1參加審查承包商的安全資質、安全管理、安全保障體系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并監督執行。

4.2審查承包商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施工技術措施、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安全機構、目標、措施及各級責任制并提出意見和進行監督實施。參加安全例會,進行安全考核,審查安全報表。

4.3協助業主協調解決各承包商在交叉作業中存在的安全施工問題。

4.4監督檢查各承包商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執行情況。根據業主授權,對安全、文明施工檢查中發現的違規活動,有權按規定開出處罰單;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失控的承包商,有權責令停工整頓;對嚴重失控的承包商,有權向業主提出建議,責令其退出現場。

5.1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及上級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規定。

5.2服從監理及業主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接受監理及業主的安全、文明施工的監督、檢查。

5.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保障體系、安全“三項機制”(安全風險、監督制約、教育激勵),并行之有效的運作。

5.4負責組織學習、推廣兄弟單位先進的安全、文明施工經驗,取長補短。

5.5負責制定本單位所承包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經濟制約措施,并能行之有效的運作。

5.6嚴格按基建程序和施工順序施工,積極有效的解決施工中存要的安全、文明施工問題。

5.7按照業主劃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區域,層層分解,做到責任落實到人,有關職責、制度、規定等制成標語牌立于顯著位置。

5.8積極參加由業主或監理組織的有各承包商參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聯合大檢查活動。對查出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接受業主處罰。

5.9積極參加安全、文明施工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文明施工經驗,努力消除事故隱患,消除施工現場臟、亂、差現象。

5.10及時向監理及業主提供事故情況及事故調查、分析報告。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如實向業主提供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

5.11負責施工管理區域的消防及治安保衛工作。

6.1各承包商在簽訂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時,必須與業主簽訂安全責任合同書,否則不準進入現場。

6.2各單位人員進入現場均須佩戴安全帽,承包商管理及施工人員應有明顯的區分標志并將其有關規定報監理和業主備案。施工人員和施工管理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均需穿戴安全用品,

6.3當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及設備事故時,各承包商應及時向業主、監理及有關上級部門通報。各承包商進行事故調查,分析研究處理辦法時,監理及業主的有關部門和領導應予關心和幫助,并及時報告有關單位和管理部門。

6.4監理和業主管理人員對施工活動中不安全因素提出監督意見,各承包商應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改進。

6.5承包商在開工報告中應專項列出安全文明施工保證措施,各級安全人員,應對同級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及作業指導書安全部分進行審核。

6.6各承包商必須重視文明施工,必須保持承包范圍內的道路暢通,場地平整、清潔衛生,所有物品必須堆放整齊注意消除污染,每天工作結束后應對施工作業面作必要的清理。

6.7承包商每月25日向監理提交安全文明施工月報并報送業主,對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總結。

6.8由業主或監理組織,各承包商參加或承包商組織開展安全、文明施工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文明施工經驗,表彰先進。

6.9各承包商安全部門應按年度制定安全活動計劃,定期開展安全活動。各承包商進入場區施工,必須嚴格遵守國家、部頒的有關安全規程組織施工,并應制定嚴密的、切實可行的“工地安全生產條例”及安全生產的有關要求。承包商必須對其施工人員的安全負全部責任。

7.1監理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五上午定期組織有各承包商參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聯合檢查,業主有關部門參加,對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全面、系統的檢查,總結交流經驗,通報各單位安全、文明施工情況,協調解決施工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問題,提出下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7.2監理應深入現場,監督、檢查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執行情況,同時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檢查或重點檢查,對違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定的有關單位和個人,根據情況出具整改通知單、提出批評、通報、警告、罰款、停工整改、直至建議清除出場。

7.3每周監理例會中,安全、文明施工作為專題,各單位通報安全、文明施工情況,協調解決施工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問題,提出下周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及時消除事故隱患,消除施工現場臟、亂、差現象。

7.4業主定期組織有監理和各承包商參加的聯合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對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全面、系統的檢查、評分,并對評出獲得第一名的承包商授予流動紅旗。對存在問題的單位限期整改。

7.5各承包商在收到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單后,應及時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對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問題,應采取臨時措施,并制定整改計劃報監理和業主備案。

7.6各承包商內部應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安全、文明施工檢查、整改、獎懲制度,經常地對本單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自查、消除事故隱患,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7.7各承包商每月至少組織一次有專職安全員、施工技術員、班組長參加的安全會議,專業監理工程師列席會議,檢查、了解本單位各施工項目和各工種、工序作業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提出改進措施。

7.8監理和業主對安全、文明生產等的檢查和管理,絲毫也不減輕承包商的責任,更不能替代承包商的責任,承包商不得以此為借口推卸應負的職責

7.9各方現場檢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實情況,要有書面檢查記錄和處理意見,并入檔備案。

8.1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當根據工程的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對專業性較強的施工項目如:爆破、起重吊裝、深基礎、地下洞室、高邊坡、高層腳手架(包括整體提升架)、垂直運輸設備(塔吊、升降機等)的拆裝、建筑物(或構筑物)拆除以及結構復雜、危險性大的施工項目,應當編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有圖紙、計算書和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業主及監理單位進行專項審查和審批,并應重點加強監督檢查管理。

8.2建立驗收確認,對腳手架、井架、高支模、施工用電、垂直運輸設備(塔吊、升降機等)、起重機和其他施工機械及各種安全防護設施,在施工現場安裝后,應按規定進行檢查驗收。對外購的設備、設施和產品,在正式使用前,應按相關標準進行驗收確認。

8.3施工單位應對參加施工的職工,根據不同工種和勞動條件發給符合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教會其正確使用。

8.4從事施工作業的人員,應體檢合格,并符合相應工種身體條件要求。

8.5工地在開工前應鋪設整齊和足夠寬度的硬化道路,不積水、不堆放構件、材料,保持經常暢通。

8.6行人、車輛等較為繁忙的交叉路口,應懸掛安全指示標牌。

8.7各種料具應按照總平面規定的位置,按品種、分規格對方整齊,表式明確。在施工過程中,應隨完工隨清理,拆除的模板、料具應碼放整齊。

8.8在天然光線不足的作業場地、通道及用電設備的開關箱處,應設置足夠的照明設備。

8.9工程現場應將施工作業區和生活區分開設置。

8.10工程應建立消防管理(包括消防預案)、動火審批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辦法。應按施工規模建立消防組織,配備義務消防人員,并應經過專業培訓和定期組織進行演習。

8.11工程現場應按照總平面圖劃分防火責任區,根據作業條件合理配備滅火器材。當施工高度超過30m時,應配備有足夠揚程的消防水泵和必須保障暢通的疏散通道。

8.12工地應設置吸煙室,吸煙人員必須到吸煙室吸煙。

8.13各種氣瓶單獨存放,庫房應通風良好,各種設施符合防爆要求。在防火重點部位、場所以及禁止明火區域如需動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火工作票,并采取可靠的隔離措施,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防止火花四濺引燃其他可燃物。在施工區域及生活區合理布置干粉式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沙箱、消防栓、消防水帶等消防設施,并每月對消防器材進行檢查,使之始終處于良好的可用狀態。

8.14工程應按照作業條件,針對季節性施工的特點,指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8.15雨季施工應考慮施工作業的防雨、排水、防汛及防雷措施,雷雨季節到來之前,應對現場防雷裝置的完好情況進行檢查,防止雷擊傷害。

8.16冬季施工應采取防滑、防凍措施。

8.17遇六級以上(含六級)強風、大雪、濃霧等惡劣氣候,嚴禁露天起重吊裝和高處作業。

9.1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由所在單位寫出書面材料報業主,經討論研究后由業主給予獎勵,獎勵分表揚、發放一次性獎金、授予榮譽稱號等。

9.1.1認真執行國家安全、文明施工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在改善勞動條件和防止工傷事故或職業病害中成績顯著者,視情況給予獎勵。

9.1.2在安全技術、工業衛生方面,積極采取先進技術,提出重要建議,有重大發明創造或成果,成績顯著者,獎勵100—1000元。

9.1.3在每季組織的安全、文明施工競賽中,成績滿90分以上且第一名的單位分別發放一次性獎金1000元。

9.1.4全年完成施工合同中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目標的單位,將按照工程進度情況部分歸還安全風險抵押金。

9.1.5發現或消除事故隱患,避免發生重大事故者,每項獎勵200—20xx元。

9.1.6堅守崗位忠于職守,關心安全、文明施工,經常指出施工現場不安全因素且提出切實可行的整改意見者,每次獎勵100—500元。

9.1.7發生事故時,積極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使職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免受或減少損失者,獎勵100—500元。

9.1.8其它在安全、文明施工中成績突出者,視情況獎勵。

9.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單位,由監理或業主發出處罰通知單,并由業主給予處罰。處罰分批評、通報、罰款、停工整頓等。

9.2.1安全、文明施工嚴重失控的單位,業主有權中止施工合同。

9.2.2在施工過程中,不服從業主對安全、文明施工協調的,視情節輕重每次罰款100—1000元。

9.2.3在施工過程中發生死亡事故的單位,將從安全風險抵押金中按每人次5萬元扣罰。發生重傷事故的責任單位將從安全風險抵押金中按每人次2萬元扣罰。全年出現重傷故事兩次的責任單位,令其停工進行整改,嚴重者解除施工合同。

9.2.4發生設備損壞事故的責任單位,除按經濟合同的有關條款進行賠償外,將受到直接經濟損失的10%罰款。

9.2.5聯合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考評成績低于70分的單位,根據情況處以500—20xx元罰款。

9.2.6收到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單后,未按期進行整改或整改不認真的單位,根據情況每項處以500—1000元罰款。

9.2.7各級領導安全生產責任制未落實或運轉不正常者,罰1000元。

9.2.8安全監察機構未落實或不能有效運作者,罰1000元。

9.2.9未按規定開展安全活動動者,缺少一次,罰款500元。

9.2.10嚴格培訓制度,職工(含臨時工、民工等)應經安規培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對未經考試或考試不合格而上崗者,發現一人次,罰款100元。

9.2.11發生事故,未按“三不放過”原則處理者,或發生事故,隱匿不報者,每次罰款1000元,情節惡劣者加倍處罰。

9.2.12重大施工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技術措施未報監理和業主審批者,每次罰款1000元。

9.2.13未做安全、文明施工交底而施工者,罰款500元,并限期進行交底。

9.2.14進行“三違作業”(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犯勞動紀律)者,每人次罰款50—500元。

9.2.15進入現場不戴安全帽、不按規定著裝、作業人員沒有正確使用防護用品者,每人次罰款50元。

9.2.16應設圍欄、扶手、蓋板、安全網等防護設施而未設置或設置不合格者,每處罰款500—1000元。

9.2.17“安全監察人員”在施工現場無標記者,每人次罰款100元。

9.2.18施工作業區、路口、樓梯口等行人密集區應設有安全警示牌,安全責任落實到人,有關安全規定、制度、注意事項等應明確、醒目,缺少一處者罰款100—500元。

9.2.19未經批準,堵塞現場交通,每處罰款100—500元。損壞路基、路面者,按造價加倍賠償。

9.2.20未經批準私自占用場地、道路,罰款100—500元。損壞地下、地上設施者,按造價加倍賠償。

8.2.21施工用水、用電、力能布置等應符合業主及規范要求,對不符合要求的每處罰款100—200元,并限期整改。

8.2.22承包商應加強各自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區的治安、保衛工作。凡因治安、保衛工作不力致使發生人身傷亡事故,設備、材料等丟失或損壞事故的,將處以經濟損失的10—30%的罰款。

9.2.23各承包商應為本單位人員制作胸卡,沒有佩戴作業者,每人次罰款50元。

9.2.24凡無故不參加由監理和業主組織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會議、檢查的單位,每次處以100—500元罰款。

9.2.25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上崗者每人次罰款1000元。

9.2.26嚴禁在成品馬路、水泥地坪、樓、地面上隨意堆放建筑材料、垃圾等物。違者罰款100—500元。

9.2.27嚴禁在成品馬路、水泥地坪、樓、地面上直接拌和(或堆放)混凝土或沙漿,嚴禁在其上切割或焊接金屬材料。違者罰款100—500元。

9.2.28承包商在成品馬路上運輸砼拌和物及其它松散材料,必須設專人隨時清掃、沖洗掉落的砼拌和物或落地的物品。違者罰款100—500元。

9.2.29嚴禁直接利用建、構筑物柱、梁直接捆綁鋼絲繩索、超重重物或作拖拉纜風繩的固定點,必須時應經監理和業主批準,并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后方可實施。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0對中、高級成品樓地面(水磨石、地板磚、大理石、花崗石、pvc地板塊、防靜電活動地板等)、內墻面,承包商應采取保護措施,經覆蓋后方允許施工。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1安裝工程管道穿越樓、墻面,應盡可能在土建工程實施前提前提出要求,確實需要穿鑿打孔洞時,必須提出申請,經監理和業主批準后,應采用專用工具實施。不經批準私自打孔洞或未采用專用工具作業的罰款500—1000元。

9.2.32承包商吊運設備時,要采取措施,文明吊裝,不損傷設備。

9.2.33安裝與土建單位在進行分層作業或鄰近作業,要采取措施,防止吊落物砸壞設備,電火焊渣燒壞和污染設備;進行粉刷和噴涂的承包商,對施工周圍的設備系統要采取遮攔,防止成品污染。違者罰款500—1000元,并責令恢復成品原貌,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9.2.34對已保溫的成品,安裝、調試、土建等承包商都應認真保護,禁止砸、撞、踩壓保溫層;必要時作臨時橋架。誰損壞誰賠償,并罰款500—1000元。

9.2.35設備與系統保溫期間,承包商必須采取有效措施,減少保溫碎片隨地散落,并應在每天撤離作業面時隨時清理。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6施工電源線、二次線由承包商統一規劃布置,集中用電纜輸送。嚴禁私自接線現象。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7施工現場作業面的焊條頭、邊角料等應在離開作業面時隨時清理,保持施工現場清潔,無掉落的焊條頭及散落的邊角料等,禁止地面和高空揚塵。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8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各承包商可在指定區域內設置吸煙區,并應設置防護及標志。在施工現場作業面區域或在吸煙區以外發現吸煙者,對區域管轄單位按每人、次罰款100-500元。

9.2.39現場及施工生活區的生活污水一律排至生活污水處理站,安裝及調試期間工業廢水一律排到工業廢水處理站,經處理后排放。違者罰款500—2000元。

9.3各單位在接到處罰通知后應主動簽字并在三天內向業主繳納,否則將在工程進度款中加倍扣罰。

9.4罰款由業主財務處立帳專款管理,用作本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獎勵基金及安全監察所需消耗物品費用。使用時須有業主主管部門審批。

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不完善篇六

一、施工現場管理班組落手清工作是搞好項目工程場容場貌的基礎,也是安全生產、提高工效、降低成本的有效措施。應該必須發動班組,抓好班組管理,按各種班組操作落手清標準進行定期考評并與獎、罰掛鉤,在提高班組操作素質的基礎上,各班組自覺地按照各自的管理標準做好操作落手清工作,以保證場容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項目管理領導班子要有人負責落手清工作的推行、檢查、考核。由技術員、安全員、施工員負責實施具體的檢查、考核,原則上誰簽發任務單誰考核,一般由施工員負責。評分符合標準,不弄虛作假,扣分處注明原因,重實據,獎罰要分明。

三、施工現場落手清工作的一般要求:

1、施工班組必須做到邊施工邊清理,落地灰。鋼筋、磚塊、木料、扣件等及時清理回收,清理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倒在指定點。

2、樓層、道路、建筑物四周要求做到無散落的混凝土、沙漿、碎磚等雜物。建筑垃圾集中歸堆,凡能利用的應作到就層就地破碎使用。

3、班組使用的手推翻斗車、工具車、設備、周轉材料、大模板等用后及時沖洗鏟清按規定存放,注意保管。

4、在腳手架操作的施工班組,必須在操作完畢后及時清除底笆上砼,砂漿、碎磚等雜物,不能影響其他班組區域落手清工作。

5、落手清工作最基本要求是:“工完料盡場地清”。

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不完善篇七

安全檢查是消除事故隱患,預防事故,保證安全生產的重要手段和措施。為了不斷改善生產條件和作業環境,使作業環境達到最佳狀態。從而采取有效對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產,特制定安全檢查制度如下:

一、安全檢查的內容:按照建筑部頒發的《建筑施工現場安全檢查評分標準》,對照檢查執行情況;基槽臨邊的防護;施工用電、施工機具安全設施,操作行為,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二、安全檢查的方法:

定期檢查、突擊性檢查、專業性檢查、季節性和節假日前后的檢查和經常性檢查。

三、項目部施工工地每周檢查一次,由項目經理組織;各施工隊每天檢查,由施工負責人組織,生產班組對各自所處環境的工作程序要堅持每日進行自檢,隨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四、突擊檢查:

同行業或兄弟單位發生重大傷亡事故、設備事故、交通、火災事故,為了吸取教訓,采取預防措施,根據事故性質,特點,組織突擊檢查。

五、專業性檢查:

針對施工中存在的突擊問題,如:施工機具、臨時用電等,組織單項檢查,進行專項治理。

嚴格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是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減少因工傷事故,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保證。為了確保安全生產,把安全貫穿于生產的全過程,根據我企業實際情況,特制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如下:

1、工程開工前,由施工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根據工程特點、所處地理環境和施工方法制定細的安全技術措施,報上級有關技術、安全部門批準。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具有技術法規的作用,必須認真貫徹執行。

2、工程開工時,由總工程師和技術負責人向組織施工的項目經理、施工員、安全員、班組長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使執行者了解其道理,為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打下基礎。

3、每個單項工程開工前,工地項目經理要組織施工員向實際操作的班組成員將施工方法和安全技術措施作詳細講解,并以書面形式下達班組。

4、施工員根據單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的安全設施、設備及安全注意事項的實施填寫《安全技術交底表》責任人落實到班組、個人、履行簽字驗收制度。

5、施工現場的生產組織者,不得對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私自變更,如由合理的建議,應書面報總工程師批準,未批之前,仍按原方案貫徹執行。

6、安全職能部門要以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為依據,以安全法規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為準則,經常性的對工地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并監督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

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不完善篇八

各項目經理部必須組織由安全員為隊長,并不少于5名消防值班員的義務消防隊。按時實行防火檢查,發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排除,一時難以消除的隱患,必須立即排除,一時難以消除的隱患,必須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限期整改,并負責向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識,提高職工防火警惕性。

(1)工地項目經理負責安全防火工作,要將防火工作列入施工管理計劃。

(2)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區、易燃易爆材料、倉庫和生活區域等。

(3)施工現場道路應暢通無阻,夜間應設照明,并加強巡邏。

(4)不準在高壓線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易燃物品。

(5)木工操作棚內嚴禁吸煙,并按時清理好刨花、鋸末等易燃物品。保持棚內清潔,木料及半成品要堆放整齊。

(6)工程開工前,凡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都應將消防器材、設施配備齊全,如消防水管、消防栓、砂箱、消防桶、鐵锨等。

(7)電焊割作業應嚴格按照國家的“電氣焊安全操作規程”作業,凡有易燃材料、易爆物品和與明火作業有抵觸的部位,嚴禁進行焊割作業。

(8)施工現場用電,應嚴禁按照公司下發的“安全用電統一規定”加強電源管理,以防止發生電氣火災。

(1)各項目經理部的倉庫,應設置在距伙房、鍋爐房及一切有可能發生飛火的地方50米以外。

(2)倉庫內材料要堆放有序,如油漆稀料、汽油等一切易燃易爆材料應另行存放,不得混雜擱置,并有防火墻隔離。

(3)燃易爆物品在裝卸、運輸時,應輕搬、輕放,以防撞擊出火花發生事故。

(4)各倉庫必須有明顯的防火標志,并配備好消防用品,如滅火器、消防桶、水源等。

(5)倉庫使用的照明燈及開關箱,接線盒等,距易燃易爆物品不小于1.5米,不準亂拉臨時電線,倉庫內嚴禁使用碘鎢照明,以防電氣起火。

(1)獎勵制度,凡在消防工作中,積極參加各項消防活動,并遵守消防規章制度的,未出大小事故的給予表彰。面臨火災機智勇敢進行撲救,有顯著成效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物質獎勵。

(2)處罰制度,對違反規定的,造成火災的有關人員,應視情節嚴重給予警告、罰款、行政處分等處理,造成嚴重的構成犯罪的,依法交給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不完善篇九

1、施工現場的動火作業,必須執行審批制度。

2、凡屬下列情況之一的屬一級動火:

(1)、嚴禁區域內;

(2)、油罐、油箱、油槽車何儲存過可燃氣體、易燃液體的容器以及連接在一起的輔助設備;

(3)、各種受壓設備;

(4)、危險性較大的登高焊、割作業;

(5)、比較密封的室內、容器內等場所;

(6)、現場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質的場所。

3、一級動火作業由所在單位行政負責人填寫動火申請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公司保安部門及消防部門審查批準后,方可動火。

4、凡屬下列情況之一的為二級動火:

(1)、在具有一定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域進行臨時焊、割等用火作業;

(2)、小型油箱等容器;

(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業。

5、二級動火作業由所在工地,車間的負責人填寫動火申請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本單位主管部門審查批準紅藕,方可動火。

6、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用火作業,均屬三級動火作業。

7、三級動火作業由所在班組填寫動火申請表,經工地、車間負責人或安全主管人員審查批準后,方可動火。

8、動火申請表要明確用火地點,配備的消防器材,操作者,看火人和有效時間等內容,并保留存根備查。

9、作業人員必須嚴格按照用火證的規定進行作業,不得擅自更改作業內容,如有變化應重新辦理動火證。

10、用火證當日有效,工作完成后由作業人員將用火證交回安全員處,再次作業再次辦理。

1、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特種作業安全操作證的人員,不準進行焊、割作業。

2、凡屬一、二、三級動火范圍的焊、割作業,未經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不準進行焊、割作業。

3、焊工不了解焊、割現場周圍情況,不得進行焊、割作業。

4、焊工不了解焊件內部是否安全時,不得進行焊、割作業。

5、各種裝過可燃氣體、易燃液體和有毒物質的容器,未經徹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險之前,不準進行焊、割作業。

6、用可燃材料作保溫層、冷卻層、隔音、隔熱設備的部位,或火星能飛賤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實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準焊、割作業。

7、有壓力或密閉的管道、容器,不準焊、割作業。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準焊、割作業。

9、附近有與明火作業相抵觸的工種在作業時,不準焊、割作業。

10、與外單位相連的部位,在沒有弄清有無險情,或明知存在危險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準焊、割作業。

施工現場各部門,專業防火措施

1、木料堆場嚴禁吸煙。

2、木料堆場嚴禁動用明火。

3、木料堆、制作場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險物品。

4、夜間作業不得使用碘鎢燈照明。

5、下班前必須將木屑、零星木塊等清除干凈。

6、下班時必須切斷電源。

7、必須配備消防滅火器材。

1、嚴格執行公安部《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庫房包括門窗設備必須牢固,大型和要害物件必須按規定設置報警器和避雷針。

2、配備相應的值班巡邏力量。認真執行值班、巡邏制度。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單獨設置倉庫存放,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

3、各種材料應分類分規格存放整齊。

4、倉庫管理人員離庫時,應隨時關窗斷電、鎖門。

5、管理員應認真執行各類物資器具的收、發、領、退、核制度,做到帳、卡、物相符。

6、提貨單、憑證、印章有專人保管,已發貨的單據應當場蓋注銷章。

7、倉庫內嚴禁用碘鎢燈取暖,不準私燒火爐、電爐。嚴禁火種進入。

8、倉庫通道嚴禁堆放障礙物,保持消防通道暢通。

9、按標準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經常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發現大險隱患,必須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10、倉庫內嚴禁吸煙和帶有火種的人進入,倉庫附近動火須經審批。

11、下班前應作巡視檢查,關窗、斷電、鎖門,根據需要安排值班人員。

1、各單位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總平面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易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等區域。

3、施工現場夜間應有照明設備,保持消防車通道暢通無阻,加強值班巡邏。

4、施工作業期間需塔設臨時性建筑物,必須經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批準,施工結束應及時拆除。但不得在高壓架空線下面塔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時,應先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有條件的,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小于30m;如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應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8、乙炔發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距離不得小于2m;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小于5m。

9、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加強電源管理,防止發生電氣火災。

10、嚴禁在屋頂用明火熔化柏油

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不完善篇十

為加強施工現場管理,提升公司形象,樹立公司品牌,在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同時必須遵守施工現場的管理制度,具體如下:

1、工程現場全體工作人員的考勤由項目負責人指定專人負責考勤,項目負責人負責日常的抽檢檢查出勤狀況。

2、工作人員外出執行任務需要向項目負責人請示,獲準后方可外出。

3、項目負責人外出需向項目部經理匯報。

4、病假需出示病假證明書。

5、事假要向項目負責人申請,填寫請假條,一天以內項目負責人批準,兩天以上項目部經理批準。獲準假后方可休息。并送行政人事科備案。

6、因工程進度需要加班時,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服從。由考勤員負責考勤,項目負責人批準后生效。工作人員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時完成自身工作任務,需要加班的,不計加班工資。

7、無故曠工三次或連續三天者除名。

1、自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止,堅持每天舉行一次碰頭會。

2、每日例會由相關項目負責人召集,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及施工班組負責人參加。質量負責人記錄歸檔。項目負責人可根據具體問題擴大參加例會人員范圍。

3、施工中發現的問題必須提交例會討論,報項目部經理批準。例會中做出的決定必須堅決執行。

4、各班組間協調問題提交日例會解決。例會中及時傳達有關作業要求、及最新工程動態。

5、每月例會由項目部經理召集,由項目負責人、質量負責人、技術負責人、項目部全體技術人員參加,質量負責人記錄歸檔。

1、質量負責人應嚴格按公司資料管理要求,做好資料管理工作。

2、做好施工現場每日例會記錄、每周例會記錄,臨時現場會議記錄。

3、現場工作人員項目部需登記入花名冊,身份證復印件整理歸檔。

4、工程中工程量簽證單、工程任務書、設計變更單、施工圖紙、工程自檢資料的整理歸檔。

5、工程中其它文件、資料、文書往來整理歸檔。

6、各類檔案資料分類保管,做好備份,不得遺失。同時建立相關檔案文檔,便于查閱。

1、材料送到現場,項目部需指定專人負責保管,由質量負責人驗收入場。不合格材料堅決不入場,材料員必須及時辦理退貨手續。

2、材料員對任何材料必須清點后方可入場,并登記臺帳。

3、材料臺帳必須有日期、入庫數、出庫數、領用人等欄目。

4、材料應分類存入堆放整齊、有序、并做好標識管理。并留有足夠的通道,便于搬運。

5、易燃易爆物品單獨存放。

6、倉庫存放的材料必須做好防火、防潮工作。

7、工具設備應建立臺帳。并實行誰領用誰保管的原則,如有損壞,及時通知項目部聯系維修或更換。

1、施工作業時不準抽煙。

2、施工現場大小便必須到臨時廁所。臨時廁所使用后要隨時清洗。

3、材料構件等物品分類碼放整齊。領用材料或現場施工使用材料不沿途遺灑及時清掃維護,做好落手清工作。

4、現場施工人員的著裝必須保持整潔。不得穿拖鞋、不得光著肚皮上班。

6、宿舍必須保持整潔,輪流打掃衛生,生活垃圾,生產廢物及時清除。

7、團結同志,關心他人,嚴禁酒后上崗,酗酒鬧事,打架斗毆,拉幫結伙,惡語傷人,出工不出力。

1、新工人入場,接受“安全生產三級教育”。

2、進入施工現場人員配戴好安全帽。必須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如安全帶、工作鞋等。對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的、高空作業不系安全帶的,每次處罰500元。

3、現場施工人員必須正確使用相關機械設備。上崗前必須檢查好一切安全設施是否安全可靠。

4、特殊工種持證上崗,特殊作業配戴相應的勞動安全保護用品。

5、危險部位的邊沿,坑口要看現場是否有欄護,封蓋,或必要的安全警示。

6、施工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施工規章制度。有權拒絕違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操作方法。

7、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

8、安全負責人應每天對工程現場安全問題及時進行督促檢查,并形成記錄,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及時通知班組人員進行改正,并依公司規定對情節嚴重的每次處罰200~500元。對安全事故要及時向公司匯報,項目部必須接受公司的相關制度規定的處罰。

1、工地所有臨時用電必須向專業人員申請,許可后由專業人員接駁電源,嚴禁我司人員私自接駁電源。

2、施工現場必須配備具有安全性的配電箱。

3、臨時用電,執行三相五線制和三級漏電保護。由專職電工進行檢查和維護。

4、所有臨時線路必須使用護套線或海底線。必須架設牢固,一般要架空,不得綁在管道或金屬物上。

5、嚴禁用花線、銅芯線亂拉亂接,違者將被嚴厲處罰。

6、所有插頭及插座應保持完好。電氣開關不能一擎多用。

7、所有施工工具設備不得帶病運轉和超負荷使用。

8、接駁電源應先切斷電源。若帶電作業,必須采取防護措施,并有三級以上電工在場監護才能工作。

9、宿舍用電需遵守總包方的相關規定,如不得使用大功率的電爐燒飯、燒水等。

1、項目負責人必須對施工人員、質量負責人進行每一道工序的技術質量交底。

2、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必須牢固掌握工程的工藝流程及施工技術質量要求。

3、認真做好工程前期準備工作,編制切實可行的施工組織設計。針對不同工程特點,制定相應的施工方案,并組織進行技術革新,從而保證施工技術的可行性及先進性。

4、施工技術的準備在熟悉施工圖紙的基礎上,對圖紙中的問題進行匯總,結合本公司的施工特點,提出具體的修正方案,報甲方及設計單位共同探討,以達成一致,使得問題能夠在進場施工前得到最大限度的解決。

5、對原材料進行嚴格的驗收。不合格的原材料堅決不用。

6、施工工藝是決定工程質量好壞的關鍵,有好的工藝,能使操作人員在施工過程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為了保證工藝的先進性及合理性,公司對于不太成熟的工藝安排專人進行試驗,將成熟的工藝編制成作業指導書,并下發工程項目部,施工班長在現場指導生產時則依此為依據對工人進行書面交底,并由技術負責人簽字接收。工藝交底包括工具及材料準備、施工技術要點、質量要求及檢查方法、常見問題及預防措施。在施工時先交底后施工,嚴格執行工藝要求。

8、加強專項檢查、及時解決問題。

8.1開展自檢、互檢活動,培養操做人員的質量意識。各工序完成后由技術負責人組織技術人員,對本工序進行自檢、互檢,自檢依據及方法嚴格執行技術交底,在自檢中發現的問題由項目部自行處理并填寫自檢記錄,項目部自檢記錄填寫完善,自檢出的問題已確實修正后方可由項目經理進行驗收。

8.2認真開展工序交接活動。上一道工序完成后,在進行下道工序施工前,由技術負責人組織上、下工序施工班組長進行交接檢驗,由下道工序班組長檢查上道工序質量,對影響本道工序的質量問題提出意見,并填寫交接檢驗記錄,施工班長督促上道工序人員進行修正后,下道工序人員方可進行施工。從根本上杜絕不合格品的存在。

8.3專職檢查、分清責任。質量負責人要對各道工序進行檢查,從嚴要求,對不合格的要立即處理,在檢查時必須分清產生不合格的原因,是由于工人操作引起,還是由于施工材料或施工方法引起的不合格。查清原因后,對于反復發生的問題要制定整改措施及相應的預防措施,防止同類問題再次發生。對于工人操作引起的不合格,要視情況嚴重程度對工人采取處罰措施,并及時向操作人員講明處罰的理由。重大質量問題的,質量負責人必須向工程管理部匯報,由工程管理部依相關要求進行處理。

8.4定期抽查,總結提高。定期到各項目的工程質量情況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定期集中分類,定期召開質量分析會,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對各類問題分析總結,針對特別項目制定糾正預防措施,并貫徹實施。使各施工管理人員在不斷解決問題的過程中,提高水平。

1、施工現場宿舍、用水、用電的管理規定:

1.1工地宿舍每天實行值日制度,每周進行大掃除。

1.2嚴禁私自帶領與施工無關的人員進入本工地施工宿舍。

1.3工地宿舍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包括電爐、電飯煲、取暖器等,嚴禁用液化器等在宿舍內進行任何形式燒飯。

1.4工地宿舍人員要節約用電、水,用完后養成隨手關滅的習慣。

1.5對于私自使用大功率電器的個人給予200元的處罰。

2、施工現場設備的管理規定:

2.1工地需要吊運物品時,應當服從現場管理人員管理。

2.2嚴禁私自操作吊運機械。

2.3施工現場用電時,應提出申請,領導同意后,配用符合用電要求的電箱、嚴禁私自亂接、亂插電源。

3、施工現場產品保護規定

3.1在交叉施工過程當中,應注意保護好其它施工單位產品以及本單位的產品。

3.2對于因交叉施工不注意所造成的產品損壞,按損壞產品價值的3倍給予處罰。

3.3對于故意損壞產品的個人給予500元/人的處罰并承擔相關損失費用。

4、增強服務意識的規定:

4.1對于現場甲方、總包提出的現場問題,在第一時間組織人員到場解決。

4.2對于不能夠按照甲方、總包要及時解決問題的給予責任人500元/次的處罰。

為構建和諧工地,樹立企業形象,本規定既日起執行。

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不完善篇十一

為加強施工現場保衛消防工作確保工程順利進行,依據國家和《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保衛工作基本標準》等法規,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1、施工現場要建立警衛和巡邏護場制度,現場警衛要忠于職守,工作期間佩戴值勤標志,做好警衛值班記錄。

2、施工工地要加強工人管理(特別是對外包隊伍管理),建立人員登記花名冊,掌握底數,并對工人加強遵紀守法教育,非工地人員不得留宿,特殊情況須經保衛部門批準。

3、工地財務室、食堂、材料倉庫、職工宿舍等易發案部位要責成專人管理,制定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發生盜竊案件。

4、施工現場嚴禁賭博、酗酒、傳播淫穢物品和打架斗毆。

5、做好成品保護工作,貴重金屬物品和材料必須及時入庫保管,設專門警衛力量看管。

1、工地要確定重點防火部位,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工具,經常對消防滅火器材的質量和使用效能實施檢查,及時更換失效器材。

2、施工現場重點防火部位應設明火宣傳標志。

3、施工現場應保證消防通道暢通,在場區內修建車輛回轉場地。

4、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工地應在適當地點設吸煙室。

5、施工工地應加強對露天存放的易燃材料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造成火災。

6、倉庫內易燃物品必須與其它材料分開存放,油漆、稀料設專庫保管。

7、現場要加強對易燃易爆材料的管理,嚴格出入庫手續,未使用完的易然材料及包裝、盛裝容器,必須送回倉庫妥善保管。

8、施工現場嚴禁非工程動火,工程動火,必須履行動火審批手續,用火部位有易燃物品又不能移開的,要設專人看火,落實防火措施。

9、加強對電器線路、設備、設施定期檢查,及時更換老化破損的電源線路,防止發生電氣火災事故。

10、冬季施工,未經保衛組織及負責人批準,并由現場專業電工實施操作,任何人不得私自安裝、使用電熱器具。

11、施工現場不準使用電爐取暖、燒水、做飯,不得使用汽油、煤油、酒精、稀料等易燃材料升火、助燃。

12、工程內不準任何人居住或做為倉庫儲存易煙易爆材料,特殊情況需要住人或存放一般材料時,必須與建設單位簽訂協議,并經上級機關批準,但應落實安全和防火責任。

13、施工現場必須認真整改公安機關和公司保衛部門發出的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確保不發生火災事故;施工現場設置的消防器材、工具、要在工程全部竣工后在撤出施工工地。

14、發生火災事故,現場如何人都有責任向公安消防隊報火警,保護現場,并通知公司保衛部門。

15、施工現場發生治安、刑事案件要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并迅速報告上級和通知保衛部門。遇有受傷人員要在報案的同時,采取緊急護理,并保護好發案現場。

16、本制度在上級的指導和監督下由施工工地,項目經理和現場消防組織具體實施。

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不完善篇十二

項目經理是施工現場安全防火第一責任人,對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制定施工現場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負責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和對突發性火災事件的處理。同時指定專人負責停工前后的安全巡查,及時發現和排除各種安全隱患,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劃分作業區。特別是明火作業區、可燃材料堆放區、危險物品倉庫等,并設置明顯的防火警示標志。

對所有施工人員進行了消防安全教育,使其熟知基本的消防常識,學會使用消防滅火器材,掌握撲救火災初期的應急方法。特別要加強對電、氣焊等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使之持證上崗。

臨時用電必須符合“三級配電、兩級保護”,達到“一機一閘一漏一箱”的要求;配電箱設置、線路敷設、接零保護、接地裝置、電氣聯接、漏電保護等各種配電裝置應符合有關標準和規范的要求。施工電源線的拆裝必須統一由專業電工操作,杜絕亂扯亂掛的現象;員工食堂、宿舍等場所嚴禁用電爐子做飯、取暖,不得用“熱得快”燒水,照明燈具、電熱毯等必須定時開關,人員離開時必須關閉電源。

嚴格落實易燃易爆場所動火審批制度,氧氣、乙炔兩者不能混放,焊接作業時要設專人監護,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在焊接點附件采用非燃材料做遮擋隔離板,防止焊珠四處迸濺而造成火災隱患;施工現場外設立了吸煙區,不得在施工現場,庫房、宿舍和床上等易燃易爆場所吸煙。

通過有效的管理和技術手段,減少和防止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有效地消除安全事故隱患,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

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不完善篇十三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1.施工工地由公司指定工長全權管理,一切現場事物均由工長統一安排,有事需與工長本人直接商談,不可擅自行動。

2.工長有問題要及時與客戶、公司商議,有疑問找公司相關人員解決。施工人員要服從管理,維護公司形象,穿著公司統一工服、佩帶胸牌,尊重客戶,不能與客戶發生沖突,情節嚴重者立即除名。遇到參觀人員及時熱情接待,引導參觀,不得有抵觸情緒。

3.現場施工要自覺遵守施工工藝操作規范,絕不允許偷工減料的事情發生,一經發現,立即除名。

4.施工前要詳細交底,施工圖工長、客戶和工程部人手一份,裝修過程中互相監督,出現問題及時糾正。工程過程中,公司巡檢不定時對各工地進行巡查,發現問題立即報知工程部,瞞報、謊報問題者一經發現,堅決嚴肅處理。

5.注重成品與半成品的保護,不準疊放、堆放,不準放置任何物品,必要時對其要采取遮蓋包封等措施,防止其受到污染和破壞,如有損壞當事人需照價賠償并扣除當天工資。

6.保持施工現場的衛生環境,做到每日清掃,垃圾入袋。施工現場禁止做飯、洗衣、不準在工地留宿;解手到物業指定地點,不準使用客戶潔具及一切用品。違者從重處罰。

7.施工現場禁止吸煙、酗酒、吵架、講臟話,如有違反,每次罰款50-200元。如果參觀人員、公司人員、客戶在現場吸煙,工人有義務及時制止,施工現場發現一個煙頭,在場施工人員扣除當天工資。

8.遵守工地的相關管理規定,特別是物業的安全管理規定,和線路等改造規定。

9.材料要堆放整齊,合理配用,嚴禁假冒偽劣材料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使用公司統一配送的材料,材料、工具、垃圾、半成品應分類存放,放置標志牌。標志牌丟失、損壞及時到工程部領取。

10.注意防盜,防火安全,客戶購買的材料,工長有義務妥善保管,若發生損壞需照價賠償。下班時隨手拉電閘、斷電、斷水、以保障安全。

11.遒紀守法,不參與社會糾紛,不無事生非,嚴禁閑雜人等逗留于工地。

12.維護公司形象,提高自身道德素質的修養,若受的客戶的好評將給予獎勵。

13.所有現場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此規定,必須張貼于施工現場

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不完善篇十四

我們擁有嚴格的管理制度和工程體系,做到步步工序有保證,道道工序您放心

1.1遵守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并應遵循安全、美觀的基本原則,在設計與施工中必須貫徹國家、行業和地方的有關安全、防火、環保、建筑、電氣、給排水等現行標準和技術規程。

1.2設計施工必須確保建筑物原有安全性、整體性,不得任意改變建筑物的承重結構,不得破壞建筑物外立面,如需改動,應由業主到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若需開安裝孔洞,在設備安裝后應按原有外墻裝飾效果修整。

1.3采購的裝飾材料質量應符合該產品有關標準的質量要求和設計要求,供貨單位應提供產品質保證書或檢驗報告。施工前,必須由業主、項目經理、施工隊長對材料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施工。

1.4裝飾不得隨意改變排水立管、給水管道、地漏等設施。

1.5對安裝、使用有特殊規定的材料制品和調和施工應按其產品說明書的規定進行。

1.6供需雙方在裝飾前應簽訂施工合同。合同中應包括設計要求、材料選型和等級、施工質量、期限、保修等內容。

2.1管道排列應符合設計要求,管道安裝應固定牢固,無松動,龍頭、閥門安裝平整,開啟靈活,出水暢通,水表運轉正常。采用目測和手感的方法驗收。

2.2管道與器具,管道與管道連接處均應無滲漏。采用通水的方法,目測和手感的方法檢查有無滲漏。

2.3水管裝不得靠近電源,水管與燃氣管的間距應小于50mm,用鋼卷尺檢查。

2.4吊平頂內的電氣配管,應按明配管的要求,不得將配管固定在平頂的吊架或龍骨上,燈頭盒、接線盒的設置應便于檢修,并加蓋板,使用軟管接到燈位的,其長度不應超過1cm。軟管兩端應用專用接頭與接線盒,燈具連接牢固。金屬軟管本身應做接地保護。各種強、弱電的導線均不得在吊頂內出現裸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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