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學習、工作或生活中,大家總少不了接觸作文或者范文吧,通過文章可以把我們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塊。那么我們該如何寫一篇較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優秀范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司法考試卷一真題及答案篇一
1.下列有關魏晉南北朝時期主要法典的表述不正確的是:
a 首次將《法經》中的“具律”改為“刑名”置于律首,且將“八議”人律的是《曹魏律》
b 《泰始律》中相當于近現代刑法總則的篇是“刑名”和“名例”
c 首次將“名例”作為總則,列為首篇的是《北齊律》
d 該時期立法成就最高,對后代封建法典影響最直接、最深遠的一部法典是《北齊律》
【答案】:b
【解析】:
[考點] 魏晉南北朝時期法典的發展變化
(1)鑒于漢代律令繁雜,魏明帝下詔改定刑制,作新律18篇,后人稱為《魏律》或《曹魏律》。新律對秦漢舊律有較大的修改:首先,將《法經》中的“具律”改為“刑名”置于律首;其次,將“八議”制度正式列入法典;最后,進一步調整法典的結構與內容,使中國封建法典在系統和科學性上進了一大步。a項表述正確。
(2)《晉律》又稱《泰始律}或“張杜律”,與魏律相比,在刑名律后增加法例律,豐富了刑法總則的內容。同時對刑律分則部分重新編排,向著“刑寬”、“禁簡”的方向邁進了一大步。因此,b項不正確,在《泰始律》中尚未出現“名例”律,正確的應該是“刑名”和“法例”。
(3)北齊政權全面總結歷代立法經驗,歷經十余年修成當時最有水準的法典《北齊律》。《北齊律》共12篇,其將刑名與法例律合為名例律一篇,充實了刑法總則;精練了刑法分則,使其成為11篇。《北齊律》在中國封建法律史上起著承先啟后的作用,對封建后世的立法影響深遠。由此,cd項正確。
2.中國x公司與美國y公司訂立一項出口電器合同,約定有關該合同爭議的解決適用《美國統一商法典》。x公司負責安排巴拿馬籍貨輪運輸,并約定適用《海牙規則》。該批貨物在中國港口裝船時因操作失誤使碼頭裝卸設備與船舶發生了碰撞,導致船舶與部分貨物的損失。依照我國有關法律,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 該案應由中國該港口轄區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b 該案應由中國該港口轄區海事法院管轄
c 出口合同的雙方選擇適用《美國統一商法典》的約定是無效的
d 運輸合同應當適用中國法
【答案】:b
【解析】:
[考點] 涉外合同關系的管轄和法律適用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34條的相關規定,因港口作業中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根據《海事訴訟特別程序法》第7條的相關規定,因沿海港口作業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轄。由于后一法律相對《民事訴訟法》來說應視為特別法,因此,按照特別法優先于普通法適用的原則,應適用特別法的規定。因此,a項錯b項對。
出口合同屬于涉外商事合同,其所應適用的準據法允許當事人自行約定。應注意的是,美國的《統一商法典》不是一部法律,而是一部示范法。當事人選擇該示范法的規則,可以視為是將其中的規則并入了當事人之間的合同,這屬于締約自由的范疇,我國法律對此沒有限制。因此,c項是錯誤的表述。
本案例中的運輸合同應視為一項涉外合同,其當事人可以約定該合同的準據法或其他的適用規則,不必非得適用中國法。《海牙規則》是海上貨物運輸領域內的一項重要的國際公約。雖然中國沒有加入該公約,但在當事人選擇適用《海牙規則》的情況下,如果要求本案的運輸合同“應當”適用中國法是不準確的表述,所以d項也是錯誤的。
3.在下列哪種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提前30日通知勞動者以解除勞動合同?
a 勞動者李某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b 勞動者黃某不能勝任工作,用人單位又不對其進行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其不能繼續進行工作
c 勞動者張某患職業病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d 女職工厲某在哺乳期內,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答案】:a
【解析】:
[考點]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同時第42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奶條、第剖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結合上述兩條的規定可以判斷,本題中只有a項可提前通知解除合同。
4.按照狹義的解釋,下列哪一行為屬于法的適用?
a 某人認為自己未達到法定婚齡而拒絕同女友結婚
b 海關工作人員認為某人有走私嫌疑而查辦該案件
c 檢察機關根據群眾檢舉對某人的受賄行為進行偵查
d 審判員辦案途中發現兩個人發生口角,而依事實和法律對其進行勸解
【答案】:c
【解析】:
[考點] 法的適用
法的適用是指司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按照法定職權和法定程序,應用法律處理案件的專門活動。適用法律是國家司法機關的職權,在我國專門適用法律的司法機關包括國家的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選項a屬于公民守法行為,選項 b屬于行政執法,選項d屬于公民守法行為,并未行使審判權。只有選項c符合題意,為應選項。
5.2000年12月,趙縣一中在由劃撥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國有土地上建設平房6間,原本打算用作學生宿舍,后因校方企圖多方營利,便將這批住房出租給個體戶張某并收取租金,對此,下列敘述正確的是:
a 可以出租,但是趙縣一中應當將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繳國家
b 將此劃撥方式取得使用權的國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只能租給軍事單位、國家機關等單位,并經上級主管機關批準報國務院備案
c 可以出租,無須任何批準程序和租金分配
d 此營利為目的的出租行為違法,以劃撥方式取得使用權的國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不得出租
【答案】:a
【解析】:
[考點] 土地出租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56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房屋所有權人將以劃撥方式取得使用權的國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應當將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繳國家。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故本題應選a項,考查的是房屋租賃的相關法律規定。我國實行土地使用權與房屋所有權連接在一起轉移的制度。而所謂劃撥與出讓均是針對土地而言,土地收益不能流失,而房屋歸個人或集體所有則不受影響。
【本文地址:http://www.zsatt.com/zuowen/26216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