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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傳中心辦公室作用篇一
黨委辦公室是在校黨委直接領導下全面負責校黨委日常工作的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傳達上級文件、指示。
二、在黨委領導下,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三、組織安排黨委各種會議和重要活動,負責黨委各種會議的記錄。
四、根據黨委決議或黨委領導同志的指示,為黨委起草工作計劃、總結、報告、決議、決定、領導重要講話、會議紀要、通知、信函、簡報等各種文稿,做好各類文件的歸檔工作。核對有關部門代黨委起草的各類文件,并送有關領導簽發。
五、轉遞或辦理各部門各單位呈送黨委領導的請示、報告、工作計劃、情況反映、意見建議等;代表和協助黨委受理群眾來信來訪。
六、圍繞黨委中心工作或根據黨委工作意圖和要求,深入實際開展調查研究,為領導決策提供有根據、有分析的材料和有參考價值的咨詢意見。
七、督促檢查各單位、各部門貫徹落實黨委決議、工作計劃等執行情況;對黨委領導的批示進行傳達、催辦、檢查、督辦;辦調黨委各部門工作或黨政部門共同辦理的綜合性工作,并將情況及時向黨委作口頭或書面報告。
八、辦理全校機要文件的收發、登記、傳閱、清退、歸檔工作作為校保密委員會的日常辦事機構,會同其它部門辦理有關保密方面的具體工作。
九、管理和使用黨委印章,負責審定黨群部門印章的刻制,開具黨委對外介紹信和有關證明。
十、會同校長辦公室組織全校信息網絡,積極收集、傳遞信息,辦好信息刊物。
十一、做好黨委的接待工作。
十二、負責機關工作作風的建設。
十三、負責組織落實學校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督促、檢查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落實、制度執行情況。做好本部門的計劃生育、保密、治安保衛、離退休人員和固定資產管理等工作。
十四、代表學校處理校內外業務范圍內的有關事宜。
十五、完成黨委和黨委負責同志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宣傳中心辦公室作用篇二
黨委辦公室工作職責
一、制定本部門的工作規章,完善管理制度,保障管理質量和效益。
二、負責主辦各類文件和材料的起草與印制;對校內各部門以黨委及黨辦名義印發的公文進行編號、核稿和鈐印等并給予公文處理業務指導;按程序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修改全校性的有關規章制度和工作方案等。
三、負責組織、安排黨委各種會議和重要活動;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好以黨委名義召開的各種會議;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上級領導來校視察和來賓來訪的接待工作。
四、積極開展調查研究,收集各種信息和動態,編印信息材料,及時報送信息,提出相關工作建議,為黨委決策提供參考。
五、做好綜合協調工作;督促、檢查黨委會決定及有關會議精神、領導批(指)示的貫徹落實,并將落實情況及時向黨委匯報。
六、負責受理人民來信和接待群眾來訪;負責處理學校發生的政治類突發事件。
七、負責上級黨組織和校外相關單位文件及資料的接收、登記、收發、傳閱、保管、清退、銷毀與歸檔等;負責黨委機要函件的收發和其它部門機要函件的接收、收轉;負責黨委和黨辦各類文件及資料的立卷歸檔。
八、負責校保密委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負責黨委和黨辦印章、黨委負責同志名章及黨委介紹信的管理與使用。
十、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黨委組織部工作職責
一、制定本部門的工作規章,完善管理制度,并保障其實施。
二、負責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的教育管理工作,安排好組織生活。
三、按照校黨委的安排負責處級干部的培養、選拔、考核、教育、管理和監督工作,在黨委領導下負責各學院、各部門領導班子的配備、調整工作;協助人事處做好行政科級干部的選拔考核工作。
四、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副廳(局)級以上老干部工作。
五、負責落實黨的干部政策和知識分子政策。
六、辦好黨校,做好黨校日常事務。
七、負責做好學校對內、對外干部培訓工作。
八、指導各基層黨組織做好發展新黨員的工作及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工作。
九、做好干部和黨員統計工作,管好干部檔案和文書檔案,做好黨費的收繳、管理、使用工作。
十、做好黨員、干部的來信來訪工作。
十一、配合黨的紀律檢查部門搞好廉政建設。
十二、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黨委宣傳部工作職責
一、堅持正確的政策和輿論導向,大力宣傳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全面宣傳學校黨委、行政重大決策和重要精神。
二、及時掌握教職工思想動態,組織實施全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三、參與處理突發事件,維護學校穩定。
四、負責制定學校黨委中心組學習計劃,做好黨委中心組學習的資料準備和服務工作。
五、組織教職工的政治理論學習、形勢政策教育和普法教育。
六、負責全校精神文明建設的規劃和指導工作,對基層精神文明建設進行檢查、督促和考核。
七、負責全校校園文化氛圍的營造和校園文化工程建設的規劃、實施工作。
八、負責校領導、機關和院系的報刊資料訂閱、政治理論學習資料的購買。
九、參與“思想政治理論”課建設與改革。
十、參與哲學社會科學的建設與管理。
十一、審批校內社團和學生刊物。
十二、組織和指導全校對內宣傳活動。
十三、組織和協調全校對外宣傳工作,加強與校外媒體的聯系工作,努力提高學校的知名度和社會影響力。
十四、規劃和管理全校公共場所宣傳輿論陣地。
十五、辦好校報,宣傳報道校內重大事件、活動等。
十六、辦好校園電視臺,通過校園電視新聞及時報道校內各項事件、活動和工作動向。
十七、辦好兩個校區廣播臺,堅持正確輿論導向,豐富學生的課外生活。
十八、辦好校園網,負責網絡新聞的審核、登載與管理工作,負責校園bbs監控。
十九、輿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報。
二十、制定本部門的規章制度。
二十一、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黨委統戰部工作職責
一、認真貫徹黨的統戰工作方針政策,結合學校實際,提出貫徹實施意見和具體措施。
二、做好民主黨派工作。協助黨委加強和改善對民主黨派的政治領導,支持和幫助民主黨派搞好自身建設,支持民主黨派開展活動和發揮作用。
三、做好黨外知識分子工作。認真貫徹落實黨的知識分子方針政策,從政治、工作、生活上關心黨外知識分子,為他們發揮作用多辦實事,特別要做好有代表性、有重大貢獻和社會影響的黨外知識分子的工作。
四、做好黨外代表人士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有計劃地做好黨外代表人士選拔、培養以及推薦作政治和實職安排的工作。
五、做好民族宗教工作。認真宣傳貫徹黨的民族宗教政策,做好少數民族知識分子和有宗教信仰的知識分子工作。
六、做好港澳臺和海外統戰工作。認真做好“三胞”及其眷屬工作,支持僑聯開展活動、發揮作用。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海外聯誼活動,做好留學人員和留學歸國人員的統戰工作。
七、做好統戰信息工作。積極開展調查研究,了解掌握黨外人士的思想動態,聽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及時向黨委及上級有關部門匯報,并提出工作的政策性意見和建議。
八、做好統戰理論政策的宣傳教育和研究工作。利用各種宣傳媒體開展統戰宣傳,組織開展學校“統一戰線兩支干部隊伍”的理論學習和業務培訓。整合力量,積極進行統戰理論研究。
九、負責民主黨派活動室的管理工作。
十、加強自身建設,提高工作質量和水平。
十一、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機關黨總支工作職責
一、加強對機關黨支部的領導,充分發揮機關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戰斗堡壘作用,積極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決貫徹執行校黨委的各項決議,圍繞機關的建設,有針對性地開展政治思想教育和化解矛盾的工作,確保機關和學校的政治穩定。
二、抓好黨總支、黨支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和制度建設,維護班子的團結,做好黨的宣傳、組織、統戰、紀檢、科研和群眾工作等。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支持和協助機關各職能部門負責人的工作,保證機關各項工作任務的完成。
三、按照黨委職能部門的安排,協調、督促和檢查各黨支部組織機關黨員和職工參加組織生活、政治學習和各種政治活動的情況。
四、對機關黨員進行嚴格管理,具體指導黨支部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健全黨內生活制度。按期召開民主生活會,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對黨員進行監督,嚴格執行《黨章》和黨風廉政建設的規定,促進黨員認真履行義務,保證黨員的權利不受侵犯。協助機關組織干部、人事、監察等部門和紀委,認真開展民主評議黨員、考核機關干部、評比表彰先進黨支部和黨員、調查處理違紀行為與不合格黨員的工作。對機關干部的任免、調動、晉級和獎懲提出意見和建議。
五、領導機關工會和團總支等群團組織,支持這些組織依照各自章程開展工作。經常了解和反映群眾對黨員、黨的工作意見,不斷改進工作,積極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困難,做好機關群眾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指導機關黨支部加強對入黨積極分子和預備黨員進行教育、培養和考察,做好發展黨員工作,重視在科研、管理工作第一線和青年中發展黨員,改善機關黨員隊伍的結構,提高黨員發展工作的質量和新黨員的素質。
七、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紀委、監察處工作職責
一、監督檢查學校黨組織和黨員,重點是監督各級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遵守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維護黨中央權威,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決議、決定、工作部署以及廉潔自律等情況,并向學校黨委報告。
二、協助學校黨委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開展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對學校黨風狀況進行調查研究并向黨委提出建議,制定和督促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度及其他反腐倡廉制度,協調和監督校務公開,推進依法治校和民主管理。
三、受理學校黨組織、黨員、群眾在黨的紀律和黨風方面的檢舉、控告、申訴和建議;作出維護黨紀的決定;檢查和處理黨的基層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的案件,按照有關規定決定或取消涉案黨員的處分;保障黨員的權利。
四、協助學校黨委抓好紀檢干部隊伍的思想作風建設,指導黨總支、黨支部開展紀檢工作,負責各黨總支、支部及紀檢委員的培訓。
五、協助校領導及有關部門對監察對象遵紀守法、履行職責、清政廉潔的教育,參與對監察對象的考核、評議工作。
六、對學校重大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使用等方面的工作進行監督。
七、圍繞學校各階段的中心工作,對基建工程、維修工程、大宗物資設備和教材、圖書以及藥品采購的招投標,科研經費和國有資產的管理與使用,招生考試、畢業生就業、職稱評定等工作實施監督檢查。
八、會同財務處等有關部門,規范校內收費管理,堅持“收支兩條線”原則,維護國家和學校的財經紀律。
九、制定本部門的工作規章,完善管理制度,促進管理質量和效率的提高。
十、負責紀檢、監察的案卷歸檔和其它有關工作。
十一、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離退休工作部工作職責
一、制定本部門的工作規章,完善管理制度。
二、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及地方有關離退休干部政策,做好離退休同志的思想政治工作,組織安排離退休同志的政治學習、組織生活、聽重要報告、參加有關會議、文件傳閱等有關工作。
三、配合有關部門組織離退休同志為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承擔力所能及的任務,繼續發揮他們的作用;負責學校“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四、搞好離退休同志的服務管理工作,全心全意為老同志服務。
五、負責開展離退休同志的娛樂活動,有組織、有計劃地安排外出旅游和考察。
六、加強校內各部門的聯系,積極主動協調各部門的關系,齊心協力共同做好離退休工作。
七、按有關政策規定,編制離退休人員的各種經費預、決算,并統一掌握和合理使用。
八、加強老年活動室的管理,充分利用現有設備,為離退休同志服務。
九、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工會工作職責
一、依據《工會法》和《工會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履行維護、建設、參與、教育四項基本職能,服務學校改革發展大局,服務學校教職工,發揮黨聯系群眾的橋梁、紐帶作用。
二、根據工會章程,按期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和教職工代表大會,并組織貫徹執行大會的決議,行使會員代表大會工作機構和教代會工作機構職能,做好日常工作。
三、負責制定并組織實施校工會工作計劃,做好工作總結。
四、指導部門工會和二級教代會開展工作。
五、配合學校黨政做好教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三育人”活動,做好勞模和各類師德先進的推薦、評選、表彰與宣傳工作。
六、負責做好女職工工作,維護女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七、積極組織開展健康有益的文化體育活動,組織和管理好教職工業余活動團體和教工活動中心。
八、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及時向學校反映教職工的意見、建議和要求,積極幫助解決教職工各種實際困難。
九、負責教職工群眾的生活福利工作(教職工子女入學、教職工及直系親屬喪葬慰問等),改善學校集體福利設施。
十、加強工會各級組織的建設,有計劃地培訓工會專兼職干部,提高工會干部素質和工作水平。
十一、根據財務規章制度,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
十二、做好校務公開的日常工作。
十三、做好計劃生育工作。
十四、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團委工作職責
一、制定本部門的工作規章,完善管理制度。
二、圍繞黨的中心工作開展團的工作,做好黨的助手。
三、負責共青團基層組織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
四、制訂和執行團的工作計劃,組織團內的各項評比和考核工作。
五、指導各團總支工作。
六、抓好團的組織生活,對團員、青年進行思想教育工作。
七、抓好組織發展、團費收繳、組織關系接轉工作,辦理超齡團員的離團工作。
八、考核校團委委員,配合有關部門考核團總支書記、副書記,搞好團委班子自身建設。
九、積極推薦符合條件的優秀團員入黨。
十、開辦團校。
十一、抓好第二課堂教育及學生大型文體比賽等工作。
十二、指導學生會工作和管理學生社團。
十三、組織學生社會實踐活動。
十四、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校長辦公室工作職責
一、制定本部門的工作規章,完善管理制度。
二、協助校長研究制定學校行政管理的方針、政策、計劃、措施等。根據學校行政的計劃和指示,做出工作安排,并協調校內各部門之間及學校與校外有關單位之間的關系,促進學校各項工作任務的順利完成,并督促、檢查執行情況。
三、積極開展調查研究,收集各方面信息,為學校領導決策提供參考。
四、負責草擬全校性的行政工作文件。對校內各部門草擬的以學校名義印發的各種公文,負責辦理核稿、送審、編號、定密、鑒印等工作。
五、按照有關程序,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修改全校性的行政方面的各種規章制度。
六、會同有關部門,對校長安排的全校性的重大會議和活動,做好籌備組織工作。
七、負責學校行政文件的收發、登記、擬辦、送閱、催辦、清退等工作。對校內各有關單位的文件運行、管理工作進行必要的協助和指導。協助校保密委員會做好保密工作。
八、負責上報有關信息;負責全校的綜合統計工作;負責安排全校作息時間,節假日放假時間及節假日值班人員等。
九、辦理學校行政方面來信來訪工作,負責接待、登記、轉達等工作,并協助有關方面做好處理落實工作。
十、負責管理、使用學校印鑒。并負責指導學校有關部門印鑒的刻制、啟用、廢止回收等工作。根據學校有關規定,開具有關證明和介紹信。
十一、負責學校收發室的工作及學校的電話管理。負責學校對口扶貧工作。
十二、負責對二級單位的辦公室行政工作的業務指導和培訓。
十三、負責上級領導來校視察和來訪來賓的接待工作。
十四、負責學校重要活動和事項的記錄,負責處理學校發生的非政治突發事件。
十五、負責學校領導的服務工作。
十六、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教務處工作職責
一、制定本部門的工作規章與制度。
二、根據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指示、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擬訂學校教學方面有關規章制度及各種教學文件。
三、負責專業、課程、教材的建設與管理。
四、負責全校教育教學改革;組織開展教學研究、舉辦教學研討會;負責組織教育教學成果評獎工作。
五、負責組織普通全日制本科培養方案和教學計劃的研究與編訂;承擔學校普通全日制學生教育教學的組織、運行和管理工作。
六、負責全校普通全日制學生的注冊、考試、學籍和學歷管理工作。
七、負責校學位委員會、教學指導專家委員會、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教材編審委員會日常工作。
八、負責全校學生實踐教學管理工作。
九、會同規劃辦、實驗實習中心做好學校實驗室建設規劃工作。
十、會同招生就業處制訂各專業招生計劃。
十一、負責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管理。
十二、會同人事處審定教師的任教資格,核定教師教學工作量;負責教師的非學歷培訓以及教學管理人員的培訓;組織與兄弟學校的教學業務交流,負責教師非學歷培訓工作。
十三、會同現代教育技術中心指導、促進教師運用現代教育技術進行教學。
十四、負責管理學校委托管理的教學資源。
十五、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人事處工作職責
一、制定本部門的工作規章,完善管理制度。
二、制定和掌握全校各類人員的編制、用人計劃、人事調配和具體管理制度。
三、負責行政科級干部的選拔、管理、考核工作,負責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調研、擬定、實施工作。
四、負責教職工培訓進修工作,負責對各類專家的管理和考核。
五、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工作。
六、負責名譽教授、兼職教授、客座教授的聘用。
七、負責有關系列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的評審聘任工作。
八、掌握全校的機構設置情況。
九、負責勞動管理和工資管理工作。
十、負責教職工人事管理相關數據統計工作。
十一、負責勞動保險及勞動保護、職工福利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臨時工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做好人才引進和交流工作。
十四、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學生處(學工部)工作職責
一、負責制定和完善本部門的工作規章制度,使部門工作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
二、負責草擬或制定學校學生管理工作的相關規章制度,使學校學生管理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或政策。
三、負責制定全校學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計劃和學風建設方案。掌握和分析學生的思想、心理、學習、生活動態,負責開展學生的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學風建設。
四、負責政治輔導員、兼職班主任隊伍建設以及對各學院學團辦公室負責人、政治輔導員、兼職班主任的培訓、指導、考核和獎懲等管理工作。
五、負責學生的綜合素質考評、學生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助學金、困難補助的宏觀控制和審批管理、學生欠費的清繳工作。
六、負責學生的政治審查、獎勵和處分的審定工作。
七、負責學生勤工助學項目的開發、管理及審批。
八、負責開展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詢工作。
九、協同校團委開展各種學生活動;協同教務處開展新生入學教育;協同武裝部(保衛處)開展學生軍訓工作。
十、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招生就業處工作職責
一、制定本部門的工作規章,完善管理制度。
二、參與學校各年招生計劃和專業設置及專業結構的調整,負責招生計劃的報送及調整工作。
三、負責學校招生簡章的編寫印制,并向全國各地中學、招辦及相關單位發送,組織落實招生宣傳工作以及對招生人員的培訓、派遣、考核工作,組織招生工作,協助完成新生報到工作。
四、負責招生文件、錄取名單、定向合同等相關資料的清理、歸檔、新生檔案匯總及移交,負責做好招生總結。
五、負責畢業生生源信息匯集及公布、畢業生信息統計及上報工作。
六、負責主持各類畢業生招聘活動,開設就業指導課,對畢業生進行就業指導,組織、指導和檢查各二級教學單位的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
七、負責畢業生協議書的分發、簽訂工作,畢業生就業計劃編制及報送工作,負責畢業生派遣、報到證簽發,檔案轉遷的編制工作。
八、負責規劃、建設招生就業信息網,加大招生和畢業生就業的宣傳力度,建立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網上交流平臺。
九、及時匯報招生及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重要信息,為學校的發展提供有參考價值的決策依據。
十、負責學校校友的聯絡、聯誼工作。
十一、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發展規劃辦公室工作職責
一、制定本部門的工作規章,完善管理制度。
二、研究和制定學校整體發展規劃、發展戰略和綜合改革方案,為學校長遠發展提供建議方案。
三、負責學校重大決策問題的調研、論證,結合學校實際做好校園規劃的修編工作。
四、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學校大型招商工作。
五、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學校對外聯合辦學和校內部門體制改革的方案及有關政策措施,并協調解決聯合辦學和體制改革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當好參謀。
六、負責校內工程建設前的可行性研究、方案設計、實施過程中的協調、監督以及檢查落實情況。
七、負責學校的征地工作。
八、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計劃財務處工作職責
一、認真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高等學校財務制度》、《高等學校會計制度》等國家有關財經法規,根據國家有關財經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
二、合理配置學校資源,統一編制學校財務預決算,并對預算執行過程進行控制和管理。
三、負責學校的教育事業費、科研經費、基本建設經費、事業基金、代管經費和其他預算外經費的管理。
四、依法多渠道籌集辦學經費,合理調配使用資金,滿足學校事業發展的需要。集中管理學校的財務收支,歸口管理學校各部門的收費,積極組織收入,監督各項收入及時足額上繳學校。
五、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依法設置會計賬簿,認真開展會計核算,及時編制和報送財務報告。
六、負責對學校經濟活動和財務報表進行分析和預測,定期向學校領導匯報學校財務狀況,為領導科學決策提供參考依據。
七、嚴格執行財務制度,規范校內經濟秩序,對學校各級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監督。定期監督檢查校內各單位的財務收支情況和財務制度執行情況,配合紀監部門查處財經違紀問題,維護國家和學校財經紀律。
八、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學校國有資產的賬務管理。確保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和損失。
九、負責學校各單位的會計人員的業務管理工作,加強對其業務指導和監督,會同人事部門共同做好財務人員的委派、培訓、考核、聘任工作。
十、負責審核、會簽校內單位有關經濟和經費方面的文件、報告、協議、合同等,并協同貫徹執行。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對大宗物資儀器設備的采購、招標、報廢以及工程項目的招標等進行全過程的監督檢查。
十二、做好全校物價稅收管理工作,依法代扣代繳各項稅金,統一票據使用,規范收費管理。
十三、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審計處工作職責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中國內部審計準則》和《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規定》等法律、法規以及學校的規章制度,對學校及學校所屬單位(部門)的財務收支及其有關經濟活動的真實、合法和效益實行內部審計監督。
二、對學校及所屬單位(部門)的預算的執行和決算,與財務收支有關的經濟活動,重大投資項目,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以及管理、使用和效益,校辦產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基建、維修工程的概算和預決算,國家財經法規和上級部門、學校財經規章制度的執行,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執行,學校各學院和部門主要行政負責人的經濟責任,校辦產業和獨立核算單位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負責人的經濟責任等事項進行審計。
三、對學校預算和財務收支計劃執行情況及決算的上報,各項經費結算和決算的上報,校辦產業資產、負債、損益報表和關、停、并、轉時的清算報告,自籌基建經費的使用、工程開工前的報告、招標文件、基建維修工程決算,學校重大經濟合同、協議等事項進行審簽。
四、根據學校領導的指示,協助紀委、監察委員會,對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和疑點問題進行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
五、對重大投資項目進行跟蹤審計監督,對財務收支及其有關經濟活動中的問題提供審計咨詢服務。
六、組織重大項目委托審計的招投標工作。
七、參與工程項目施工、設計、監理、物資設備、大宗材料采購等招投標工作。
八、向上級審計機關、上級內部審計機構、學校領導及同級部門呈報或轉報審計的有關情況、問題和處理的意見建議。
九、配合校紀委、監察、宣傳等部門開展以法制、廉潔為主要內容的宣傳教育及有關經濟案件的查處。
十、制定、公布有關審計工作的規章制度,編制審計工作計劃與總結。
十一、做好審計檔案、資料的整理、立卷、歸檔以及保管、保密工作。
十二、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基建處工作職責
一、制定本部門的工作規章,完善管理制度。
二、負責全校基本建設工作,編制、調整、上報基建建議計劃。
三、負責工程建設前的立項、選址、方案報批、施工圖報建等各項工作。
四、組織工程招標、施工合同簽訂、施工過程管理、工程竣工驗收及整改、合同期內維護、構建筑物轉固、工程資料歸檔等工作。
五、制定基建預算,搞好工程預、結算工作,審查并辦理基建費用支出,執行基建財經政策和紀律,加強基建財務的管理,做好基建統計報表工作。
六、做好校園綠化、道路建設維護管理工作。
七、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國際合作與交流處工作職責
一、制定本部門的工作規章,完善管理制度,保障管理質量和效率。
二、負責全校外事暨港澳臺工作。宣傳、貫徹黨和國家有關外事及港澳臺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規定。
三、負責擬定學校外事及港澳臺工作的發展規劃、計劃、經費預算和有關規章制度,報學校批準后組織實施。
四、負責擬定學校長短期外聘專家、教師的聘請計劃并牽頭實施對來校外籍教師的管理。
五、根據學校師資隊伍建設規劃,會同人事處等有關部門選拔派遣國家公派、單位公派各層次留學人員出國學習,并辦理申報審批手續。加強與境外人員的聯絡,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人才引進及出國人員回校服務的工作。
六、負責出國訪問、考察、講學、培訓、參加國際學術會議等出國(境)項目的管理,承辦公派出國人員的申報審批手續。
七、負責組織和管理與國外高等院校、科研機構、文化組織、基金組織及專家、學者等的學術交流與科研合作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爭取和組織學校舉辦的國際會議。
九、根據學校留學生教育的發展規劃,確定具體目標和實施策略。負責全校各類來華留學生的招生宣傳、錄取、申報等工作和涉外管理工作。指導有關院系做好留學生教育和培養工作。
十、負責學校所有外事后勤設施的管理和外事接待服務工作。
十一、辦理學校涉外公函。負責涉外保密的指導工作。
十二、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科研處工作職責
一、制定本部門的工作規章,完善管理制度。
二、根據國家科技發展方針、政策,研究和確定學校科研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計劃。
三、組織全校教師和科研工作人員向國家、省、市及其它部門申報各級各類科研項目。組織與國內外各單位的科技協作和橫向聯系工作。落實科研項目的計劃執行情況檢查和結題驗收評比工作。
四、負責對學校科研經費的預、決算;負責科研經費的管理。
五、組織全校科研成果的鑒定、登記及各種科研成果獎勵的申報工作。
六、做好對科研人員的獎勵和宣傳工作。
七、配合研究生處進行學校重點學科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八、負責對全校科研機構設置或調整的申報論證和審核工作。對科研機構定期考核評估。對科研機構編制進行科學管理。
九、從科研的角度,協助相關部門制定學校人才與師資發展規劃、重點學科建設規劃和重點實驗室建設規劃,提出充分發揮科研人員積極性、創造科研人才成長良好環境的相關政策。
十、負責科研信息、情報、資料的收集、發布和宣傳工作。完成科研統計與分析。配合綜合檔案的歸檔工作,達到規范化管理。
十一、負責管理科技成果檔案,負責教師的科研工作的考核和科技檔案的管理。
十二、負責科技成果的轉化工作。
十三、負責學校內外各種學會、協會、科技交流網的協助聯絡,指導掛靠學會的工作。
十四、負責學校學術委員會辦事機構的日常工作。
十五、組織管理校內外學術交流活動。
十六、指導和協調各學院科研管理工作;負責科研人員的管理和培訓,指導科研秘書的業務工作。
十七、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研究生處工作職責
一、制定本部門的工作規章,完善管理制度。
二、負責研究生學位授權點建設和授權單位與授權學科專業點的申報。
三、制定學校研究生教育規劃和各項管理規章制度。
四、負責制定研究生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動員、考試、評卷、錄取。負責研究生學籍管理、檔案管理等工作。參與學校的學位認定和授予工作。
五、負責研究生師資隊伍建設,選聘、考核、管理研究生指導教師。
六、組織研究生培養方案及教學計劃的制定、審核和具體實施,承擔學校研究生教育、教學的組織、運行和管理服務工作,負責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和教育質量監控、學位授予、就業指導。
七、負責各類合作辦學的研究生課程進修班的登記、報批和管理。
八、負責學科建設工作,制定學科建設規劃和計劃,建立學科建設的各項管理制度與管理辦法,檢查督促學科建設任務的落實;根據重慶市及學校重點學科管理辦法,組織申報省級和校級重點學科,并落實重點學科的目標任務計劃,進行中期檢查和驗收。
九、負責校級重點學科的遴選和建設、管理、考核等工作,組織市級和國家級重點學科的推薦和申報。
十、負責校學科建設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各相關職能部門作好學科建設的服務工作。組織學科帶頭人、學術帶頭人、學術骨干的選拔及管理工作。指導和協調各學院(部)的學科建設。
十一、開展對青年教師和學生考研的指導與服務工作。
十二、協助校學術委員會做好相關工作,完成校學位委員會布置的相關工作。
十三、做好教授流動站和客座教授、兼職教授聘任及學術交流工作。
十四、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教學工作水平評估辦公室工作職責
一、本著“以評促建,以評促改,以評促管,評建結合,重在建設”的原則,在學校教學工作水平評估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二、規劃和制定學校迎評促建各階段的工作方案和工作進程,擬定評建工作制度,下達評估任務。組織、指導和監督校內各部門開展自查、自建工作。組織完成校級評建材料的歸類與整理、學校《自評報告》以及《整改報告》的撰寫并組織實施。
三、負責與教育部、市教委、教育部專家組及校內各級評建組織的溝通與聯絡,保證評估工作信息的暢通。
四、修訂、完善學校考核方案,并組織實施。
五、組織學校教學督導督察委員會對各部門開展督導督察工作。
六、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學報編輯部工作職責
一、堅持正確的辦刊方向,努力創辦優秀的社會主義刊物。
二、制定本部門的工作規章,完善管理制度。
三、按照辦刊宗旨準時出版發行學報。
四、保持與作者、讀者的聯系,做好約稿、收稿、稿件處理、審稿、定稿、編校、印刷、發行等工作。
五、負責優秀論文的推薦、評選工作。
六、宣傳學校的重大學術活動和學科建設活動,充分體現學校學術水平,代表學校進行相關的學術交流。
七、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圖書館工作職責
一、制定本部門的工作規章,完善管理制度。
二、制定圖書館發展規劃、設備購置計劃,經費預算等。
三、科學購置各類圖書、期刊、資料、報紙和電子出版物,并進行妥善管理。
四、建設包括館藏實體資源和網絡虛擬資源在內的文獻信息資源,開展文獻信息服務。
五、做好圖情資料的流通閱覽、資源傳送和參考咨詢工作,積極開發文獻信息資源,開展文獻信息服務。
六、開展信息檢索教育,培養學生的信息意識和獲取利用文獻信息的能力。
七、組織和協調全校的文獻信息工作,實現文獻信息資源的優化配置。
八、積極參與文獻保障體系建設,實行資源共建、共知、共享,促進事業的整體化發展。開展各種協作、合作和學術活動。
九、開展書刊文獻題錄、索引、翻譯工作。
十、辦理圖書和文獻資料的典藏、修復、裝訂、剔舊、調換、注冊等工作。
十一、開展圖書館學、情報學、文獻學和現代化服務手段的研究工作。
十二、做好書刊資料的防火、防盜、防霉、防蟲工作。
十三、對各學院(部)資料室實行業務指導和歸口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檔案館工作職責
一、積極組織學習、宣傳和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檔案法實施辦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檔案管理辦法》和《高等學校檔案實體分類法與高等學校檔案工作規范》,制定全校檔案工作發展規劃,并對各部門檔案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和檢查。
二、制定和組織實施學校關于檔案工作的規章制度,履行依法治檔職責。
三、負責收集(包括征集)、整理、分類、查閱、鑒定、提取、轉遞、保管和統計全校的十四類檔案。
四、負責教職工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五、開展檔案的宣傳、咨詢活動,做好檔案的開發和利用工作,主動為學校各項工作服務,為師生員工服務。做好校史館的建設管理工作。
六、開展檔案編研工作和信息開發交流工作,發揮檔案的信息源作用。做好每年學校的《年鑒》編寫工作。
七、開展檔案的理論和業務研究,組織參加有關交流活動。
八、組織全校專、兼職檔案人員的業務培訓,負責指導各部門兼職檔案人員的工作。
九、做好防火、防盜、防蟲等“九防”工作,確保檔案安全。
十、做好檔案的鑒定存毀工作。對失去保存價值和超過保管期限的檔案提出存毀意見,報檔案存毀鑒定領導小組同意后,組織實施銷毀。
十一、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國有資產管理處工作職責
一、制定本部門的工作規章,完善管理制度。
二、負責對全校地產、房產、設備、材料、家具、無形資產等國有資產的管理,做好物資賬目統計匯總、清查核實和統計。
三、制定和完善各種設備的明細賬和分類分戶帳,建立健全單臺固定資產卡,作到帳、卡、物三相符。
四、統籌安排儀器設備的購置費、維修費和運行費,保證經費的合理有效使用。
五、負責做好國有資產的采購工作。牽頭組織學校招投標委員會各項工作,協調、指導各類項目的招投標,做好學校門面招租和管理工作。
六、負責全校國有資產的設備計劃管理、技術管理、經濟管理、效益考核、變動處置和部分維修工作。
七、參與實驗室建設工作,制定設備配置方案并監督實施。
八、管理組織在用儀器的保養、維修、調劑、報廢和報失。
九、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保衛處(部)工作職責
一、制定本部門的工作規章,完善管理制度。
二、了解和掌握學校師生員工的思想動態并及時向學校和公安機關反映有關信息。
三、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和落實學校內部安全保衛的規章制度,保衛學校安全。
四、根據學校內部安全保衛工作存在的實際問題,定期進行綜合分析、總結匯報。
五、組織、部署、落實校園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積極配合綜合治理領導小組督促、檢查校園治安綜合治理貫徹落實情況,配合公安機關查處違反有關治安綜合治理規定的行為。
六、配合校屬各級黨、政領導抓好重點要害部位的保衛和安全管理工作。嚴格管理校內的危險品、劇毒物品、槍支彈藥。
七、宣傳教育群眾提高警惕,增強法制觀念,依靠群眾做好“四防”工作。預防各種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同壞人壞事作斗爭。
八、積極協助公安機關和安全部門查破、處理一般性政治、刑事和治安案件。協助公安機關偵破重大政治、刑事和治安案件,維護學校的治安秩序。協助學校各部門管好教學、娛樂、體育場所的秩序。抓好校內的治安管理。
九、負責制定重大節日、紀念日及各類大型集會、會議的安全警衛預案并負責現場警衛工作。協助公安機關做好來校首長和重要外賓安全警衛工作。
十、負責辦理去邊境地區人員的審查工作,按國家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十一、落實各級防火責任制,健全義務消防組織,經常進行防火、滅火知識的宣傳教育。配備、管理防火器材。經常進行防火檢查并對發現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十二、做好校園交通安全的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校內機動車、非機動車的安全管理,維護校園交通秩序。
十三、負責校門警衛,負責校內治安、安全巡邏。負責校內集體戶口、身份證的登記和管理。負責暫住人口的登記和管理。
十四、協助外事部門管理住校外國人的戶口,了解外國人的活動情況,保護他們在校人身安全。
十五、全面開展計算機網絡安全管理,防止計算機違法犯罪行為發生。
十六、組織領導校屬各級的治保組織和治保干部(兼職);做好保密工作。
十七、監督考察我校被依法判處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監外執行的罪犯和被公安機關宣布監視居住、取保候審人員的行蹤及表現。
十八、負責武裝部工作、國防工作、征兵工作和大學生軍訓工作,做好復員退伍職工或軍屬慰問工作。
十九、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后勤處工作職責
一、制定本部門的工作規章,完善管理制度。
二、做好學校后勤管理工作,為教學、科研、行政管理及全校師生員工的工作、學習、生活提供保障。
三、積極推進后勤社會化改革,代表學校管理后勤社會化的部門。
四、負責指導和監督社會化的學校飲食管理工作、學生公寓物業管理工作和教職工宿舍的物業管理工作。
五、負責教職工住房的調配、出售、管理及維修工作。
六、負責校園環境、道路、管網及江北校區校園綠化管理工作。
七、負責全校水、電、氣的供應和設施的檢測、維修工作。
八、負責全校師生員工的醫療保險及保健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教職工的計劃生育工作。
九、負責交通科車輛的調度、管理和車輛維護工作。
十、負責幼兒園的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學校統一招租并委托管理的商業網點、服務項目的經營管理和監督工作。
十二、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實驗實習中心工作職責
一、制訂本部門的工作規章,完善管理制度。
二、負責歸口管理學校各實驗教學中心、校內實踐教學基地的消防、安全工作,落實本部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消防安全等責任制。
三、負責學校指定實驗(實習)教學場地的物業管理工作。
四、負責管理學校各實驗教學中心、校內實踐教學基地的建設和運行調度、維持經費和設備維持費。
五、負責按教務處的統一部署,組織實驗課程建設,進行實驗教學安排與協調,監控實驗教學狀態和質量。
六、負責每學實驗任務完成情況統計與上報。
七、負責組織學校實驗室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與考核。
八、負責組織核定實驗教學工作量、實驗室工作人員工作量和實驗室、校內實踐教學基地人員的勞保用品、營養保健費。
九、負責組織論證、審定實驗室建設計劃和教學儀器設備配置、購置方案。
十、負責組織學校實驗教學中心、校內實踐教學基地專項建設的項目申報、建設實施、評估評審與績效考核工作。
十一、負責學校大型教學儀器設備的共享、開放工作。
十二、組織和協調學校各實驗教學中心、校內實踐教學基地的開放工作。
十三、負責學校有線電視系統的管理和維護。
十四、負責學校“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ncre)考點”的考務、考試工作。
十五、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網絡管理中心工作職責
一、制定本部門的工作規章,完善管理制度。
二、制定學校信息化發展規劃、方案設計、技術選型等。
三、負責校園網、校內專網的建設、運維、安全管理和保密工作。
四、負責重慶教育城域網重慶工商大學主環節點的運維和管理工作。
五、負責學校教育數據中心和數碼證照中心的運維和管理工作。
六、負責學校數字化校園規劃、建設、培訓、推廣工作。
七、負責學校信息化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參與學校信息編碼、信息系統、信息資源標準編制工作。
八、建好重慶工商大學網站,協助二級部門開展信息化工作。
九、負責本部門經費、固定資產管理及網絡建設資料的歸檔工作。
十、代表學校與有關主管部門和上級聯網單位接洽有關網絡工作。
十一、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現代教育技術中心工作職責
一、制定本部門的工作規章,完善管理制度。
二、制定學校教育技術管理規章制度。
三、實施學校現代教育技術建設的規劃及工作計劃。
四、開展現代教育技術研究。
五、負責學校多媒體教學環境建設與管理。
六、負責各種網絡教學平臺系統的建設、管理和維護。
七、負責學校數字化教學資源的管理,積極拓展網絡教學資源的建設。
八、負責為學校教師提供現代教育技術支持服務,優化多媒體教學資源。
九、負責為學校教師提供現代教育技術理論及技能培訓,促進教學觀念的更新、教學手段的現代化。
十、完成世界銀行、國務院西部開發辦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十一、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江北校區管理委員會工作職責
一、制定本部門的工作規章,完善管理制度。
二、負責協調學校黨政各項決定在江北校區的貫徹實施,做好執行情況的檢查和信息反饋工作。
三、負責協調校區學院有關工作。
四、負責協調校區的教學管理工作、學生工作、總務后勤工作、安全保衛工作,督促執行學校有關決定。
五、負責協調校區對外工作,及時向學校上報該校區的各種信息。
六、協調處理校區的突發性事件,并及時向校領導報告。
七、協助有關職能部門對派駐江北校區科室的考核工作。
八、協調學生公寓管理委員會做好江北校區學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九、負責江北校區教學樓、體育運動場地的管理工作。
十、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學生公寓管理委員會工作職責
一、負責起草、制定和落實有關學生公寓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負責學生寢室的計劃、分配及調整工作。
三、負責學生公寓的評優評獎工作及學生違紀處理的相關工作。
四、負責大學生自律委員會的指導工作。
五、負責部門網站的建設和維護工作,負責宣傳、報道學生公寓動態。
六、負責學生在公寓區行為規范的管理及綜合素質考評。
七、積極推進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等六項學生工作進公寓,即思想政治教育進公寓、學風建設進公寓、文化建設進公寓、人文關懷進公寓、心理健康教育進公寓、安全教育進公寓。
八、認真組織實施輔導員(班主任)入住學生公寓,做好檢查、督促、考評與管理工作。
九、協調學生公寓物業管理辦公室實施服務和管理工作。
十、協助學生處、招生就業處、團委、保衛處等相關職能部門及各學院做好學生的教育、管理及服務工作。
十一、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高等教育研究所工作職責
一、負責編輯、出版《高等教育研究》。
二、負責“教育經濟與管理”學科建設工作。
三、參與學校改革與發展重大事項的調研、方案論證工作。
四、協助教務處做好高等教育研究課題的組織、管理與服務工作,并承擔高等教育課題研究。
五、協助教務處做好高等教育研究成果評選工作。
六、負責高等教育改革與發展動態信息的綜合和服務工作。
七、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體育運動委員會工作職責
一、負責組織協調開展校內日常群眾性體育活動。
二、負責組織協調校內群眾性體育運動競賽活動。
三、負責組織協調學校體育運動代表隊的參賽。
四、負責組織協調學校對外體育運動競賽活動的交流與接待。
五、與體育學院共同管理高水平運動隊。
六、負責貫徹執行和處理落實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各項工作及任務。
七、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宣傳中心辦公室作用篇三
黨委辦公室工作職責
黨委辦公室是集團公司黨委常設辦事綜合機構,主要職責如下:
1、負責黨的方針、政策和集團公司黨委決議、文件、會議精神的傳達和貫徹落實,集團公司黨委事務的上傳下達、聯系、溝通,協調集團公司群團部門的工作,負責起草集團公司黨委工作制度。
2、負責集團公司黨委各種會議的組織準備、會務保障和會議議定事項的跟蹤催辦工作,以及黨委其它各種活動的組織工作。
3、負責集團公司黨委文件、工作計劃與總結、工作報告等文稿的起草工作。
4、負責集團公司黨委印章管理、收發文處理工作。
5、負責集團公司黨委有關報表的填報,黨委及各黨(總)支部黨報黨刊的征訂、分發,黨員進出管理和黨費收繳工作。
6、牽頭開展集團公司計劃生育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指導、協調集團公司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7、負責集團公司黨員職工的來信來訪工作。
8、完成集團公司黨委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宣傳中心辦公室作用篇四
1.協助室領導做好局黨委組織宣傳的日常工作。
2.根據局黨委的決議、決定和黨委領導指示,負責黨委工作規劃、總結、報告等重要文件的起草。
3.按照黨委的工作部署,對黨的建設有關重要思想進行調研。
4.負責黨的組織發展、干部管理、黨員教育、黨員組織關系轉移與接收,黨內檔案資料的收集與管理,黨費的收繳與管理。
5.協助主任組織指導抓好對內對外宣傳工作、全局精神文明建設考核及文明單位創建工作。
6.協助室領導組織、協調、承辦黨委舉辦的重大活動。
7.負責上級對口部門規定的各種報表的統計填報工作。
8.完成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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