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學習中一定要善始善終,只有總結才標志工作階段性完成或者徹底的終止。通過總結對工作學習進行回顧和分析,從中找出經驗和教訓,引出規律性認識,以指導今后工作和實踐活動。總結書寫有哪些要求呢?我們怎樣才能寫好一篇總結呢?這里給大家分享一些最新的總結書范文,方便大家學習。
刑事偵查工作總結篇一
被申請人:________,男(女)、族,_______年月日出生,住址:__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路____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現被羈押在_______看守所。
申請事項:
請求對犯罪嫌疑人_______取保候審。
被申請人_______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于_______年月日被_______刑事拘留,____年____月____日被批捕,現羈押于_______看守所。
事實與理由:
犯罪嫌疑人_______系申請人之________。犯罪嫌疑人_______雖涉嫌交通肇事罪,但系過失犯罪,其家屬已經與受害者家屬達成了賠償協議,并取得了受害者家屬的諒解。本案中犯罪嫌疑人_______系初犯、偶犯、無犯罪前科,對社會造成的危害性較小,根據《刑法》第133條規定,量刑幅度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采取取保候審不具有社會危險性。
申請人根據《xxx刑事訴訟法》第65條的規定,特向貴局(院)申請取保候審,敬請考慮。
申請人愿意繳納保證金或提供保證人,提出由_______擔任_______保證人。保證人____為人正派,有固定收入和住處,有能力履行保證義務。
現申請人以及保證人愿意履行《刑事訴訟法》第68條規定的保證人義務:(一)監督被保證人遵守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二)發現被保證人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違反本法第六十九條規定的行為的,應當及時向執行機關報告。
被申請人應當保證遵守《刑事訴訟法》第69條的規定:(一)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懇請予以批準為盼!
____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刑事偵查工作總結篇二
被申請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_________,男,漢族,______市______村人,____________廠(職務)。
因涉嫌非法持有罪,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被______市人民*批準逮捕,現關押在______市看守所。
申請事項:
對犯罪嫌疑人_________申請取保候審。
事實和理由:
犯罪嫌疑人_________因涉嫌非法持有一案,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經______市人民*批準逮捕。現*機關的偵查完畢,已報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考慮到犯罪嫌疑人_________所涉嫌罪名的性質以及案件有關情況,符合《xxx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的取保候審的條件,而且現在廠急需犯罪嫌疑人回來參與籌劃管理,另外犯罪嫌疑人在羈押期間身體狀況一直不好。因此,申請人根據《xxx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為犯罪嫌疑人_________提出取保候審申請,并愿依法交納保證金或提供保證人。請貴院予以審查批準。
市人民*
申請人: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刑事偵查工作總結篇三
被申請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男,漢族,市村人,廠(職務)。
因涉嫌非法持有罪,于20xx年月日被市人民*批準逮捕,現關押在市看守所。
申請事項:對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
事實和理由: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持有一案,于20xx年月日經市人民*批準逮捕。現*機關的偵查完畢,已報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考慮到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罪名的性質以及案件有關情況,符合《xxx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的取保候審的條件,而且現在廠急需犯罪嫌疑人回來參與籌劃管理,另外犯罪嫌疑人在羈押期間身體狀況一直不好。因此,申請人根據《xxx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為犯罪嫌疑人提出取保候審申請,并愿依法交納保證金或提供保證人。請貴院予以審查批準。
xx市人民*
申請人:
20xx年xx月xx日
刑事偵查工作總結篇四
1刑事案件:是司法機關和法律授予偵查權的機關或部門,對于控告、檢舉、自首的材料,根據管轄范圍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而決定立案偵查或審理的犯罪事件。
2刑事案件偵查:又稱案件偵查、偵查破案,指公安機關和其他有偵查權的機關,對刑事案件依法履行立案手續,綜合運用偵查措施和策略以及刑事技術手段,收集證據,查明案情,揭露證實犯罪和緝獲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訴訟活動。
3專案偵查是刑事偵查工作的中心和重點,偵查部門應將專案偵查工作擺在各項工作的首位。
5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有權對刑事案件進行偵查的機關是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人民檢-察-院以及鐵路、交通、民航、林業公安機關、海關緝私部門和軍隊、監獄等單位。 6 案件的來源: a 、公民扭送、報案、控告和舉報 b 、犯罪嫌疑人自首、檢舉和揭發 c 、公安機關發現 d 、其他國家機關移送 7《接受刑事案件登記表》是一種十分重要的法律文書,其內容包括報案人和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況、報案方式、發案時間、發案地點、簡要案情、領導批示、處理結果等項目。
否追究刑事責任,并決定是否作為刑事案件進行偵查或者審理的訴訟活動。
12破案:是指偵查部門對立案偵查的刑事案件,在偵查已經成熟的情況下將已查明的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以便查清其全部罪行,對其作出相應處理的行動過程。
14偵查終結:是指公安機關對于立案偵查的案件,經過一系列的偵查活動,認為案件事實已經查清,從而不再繼續偵查,依法作出處理的一種訴訟活動。
15偵查終結的結果有兩種情形:撤銷案件、移送起訴
16撤銷案件的種類:沒有犯罪事實的;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
不認為是犯罪的;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
19殺人案件:是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犯罪事實。
20殺人案件的類型:(一)根據殺人動機來分 a 、財殺案件 ( 1 )搶劫殺人案件 ( 2 )盜竊殺人案件 ( 3 )謀財害命殺人案件 b 、仇殺案件 ( 1 )私仇報復殺人案件 ( 2 )報復社會殺人案件 c 、情殺案件 ( 1 )強奸殺人案件 ( 2 )奸情殺人案件 ( 3 )婚姻、戀愛糾紛殺人案件 ( 4 )性變-態殺人案件 d 、遺棄殺人案件 e 、迷信殺人案件 f 、尋釁毆斗殺人案件 (二)根據死者身份是否清楚來分 a 、知名尸體殺人案件 b 、未知名尸體殺人案件 c 、無尸體殺人案件 21確保人質安全是公安機關的性質和任務所決定的。 22搶劫: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劫取公私財產的犯罪事件。
汽車搶劫、色情勾引搶劫等
24搶劫案件的特點: a 、被害人與犯罪嫌疑人一般有正面接觸過程 b 、有贓可查 c 、搶劫之前大多有預謀準備活動 d 、結伙作案居多,作案手法帶有習慣性并且連續作案 e 、搶劫案件現場一般有痕跡和其他物證可尋。
25盜竊案件: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密碼竊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產的犯罪事件。
27黑-社-會性質犯罪案件:是指以作案人謀取經濟利益為基本目標,按照一定組織形態而糾集起來的犯罪群體,以分工合作的方式有計劃地實施犯罪所形成的犯罪事件。
刑事偵查工作總結篇五
第一,犯罪動機與犯罪行為的因果關系。動機是推動人從事一定行為的主觀動因,是個體發動和維持行動的一種心理狀態。人的活動總是從一定的動機出發的,人的行為總是受一定的思想支配的。犯罪行為是一種有明確動機的自覺行動。犯罪動機是犯罪人實施犯罪行為的內心起因,犯罪行為是犯罪動機的外部表現。動機引起行為,沒有某種犯罪動機,即不會產生相應的犯罪行為。一個人沒有產生殺人的念頭,就不會驅使他實施殺人的行為。動機和行為總是相應相隨的。在各種不同類的案件中,犯罪動機是不同的。在同一類案件中,犯罪的動機也是復雜多樣的。犯罪動機的不同,犯罪行為也就各不相同。犯罪動機是內在的、隱蔽的,犯罪行為是外在的、暴露的。只有通過犯罪行為,才能判明犯罪動機。把握犯罪動機與犯罪行為的因果關系,對于尋找犯罪嫌疑人和確定犯罪性質有重要的意義。
第二,犯罪行為與犯罪結果的因果關系。動機產生行為,行為引起結果。一定的犯罪動機必然產生一定的犯罪行為。一定的犯罪行為,必然產生與之相應的犯罪結果。有行為必有結果,有結果必有行為。不同的犯罪行為,產生不同的犯罪結果。在各類刑事案件中,犯罪行為的不同,犯罪結果也不同。每一案件中,由于犯罪主體行為方式的不同,犯罪結果也反映出不同的特點。由結果推導行為,判明犯罪者行為的特點,能為確定偵查范圍指明方向。
第三,犯罪行為與犯罪痕跡的因果關系。犯罪行為不僅造成侵害的后果,形成行為與結果之間必然聯系。而實施一定的犯罪行為,必然遺留有犯罪痕跡和物證,形成了犯罪行為與犯罪痕跡之間的因果關系。犯罪痕跡和物證,是分析案情,揭露和證實犯罪的重要證據。
第四,犯罪行為與感覺反映形象的因果關系。犯罪行為不僅形成物質性的有形結果,而且形成人們感覺反映形象的無形結果。犯罪行為在受害人、證人和其他有關人員頭腦中的反映,就是這種因果關系的主要表現。把握這種因果關系,是一個復雜的調查和認識過程。除了反映者與案件的利害關系及個人品德,可能誤認因果處,還決定于反映人注意、記憶及再認事物的能力。由于個體注意、記憶特點和能力的不同,對于犯罪行為的感受印象也不同。一個誠實的感受者,也可能對犯罪事件作出歪曲的反映。為了準確地確認案件的因果關系,必須對感受者的陳述作慎重的審查,排除假象,去偽存真。
第五,犯罪人的反常心理與反常言行的因果關系。心理是人的感覺、知覺、記憶、思維、情感、性格等的總稱,是客觀事物在腦中的反映。犯罪人與正常人反映出不同的心理特征,具有反常心理狀態,與一般正常人的心理不一樣。畏罪、抗拒、僥幸和逃避偵查是犯罪人心理的主要特征。這種反常的心理通過犯罪人的言行表現出來,就成為反常言行。反常言行是不正常的、失去常態的一種行為。把握反常心理與反常言行的因果關系,就能透過反常言行揭露案情的真相,為查明犯罪人提供依據。
刑事案件中因果關系的多樣性和復雜性。
刑事案件中的因果關系不僅具有客觀性和普遍性,而且具有辯證性。辯證性就是案件因果關系的對立統一性及多樣性和復雜性。
案件中原因和結果的關系既是對立的,又是統一的。每一案件都是由一系列的矛盾所組成的,內部包含著各種復雜的關系,是一個相互聯系,相互制約的統一體。因果關系是案件整體聯系中的一環。當我們把案件的內部關系加以分解,從整體聯系中把具有因果關系的兩種現象抽出來分析,就會發現原因和結果是相互排斥的。案件中的某些現象既是原因,不能同時又是結果;反之,既是結果,不能同時又是原因。如果顛倒這種因果關系,就會歪曲事實真相,導致出錯誤的結論,把偵查引入迷途。比如,在一起搶劫案件中,甲搶劫乙,甲行搶是案件發生的原因,乙被搶是結果。如果倒因為果,倒果為因,就會得出乙被搶是原因,甲行搶是結果的錯誤結論。顯然,這是歪曲案件的事實真相的。案件因果關系的統一性表現為如下兩種情形。第一,案件中的原因和結果兩個方面,各以和自己對立著的方面為存在的前提,互相依存,雙方共處于一個統一體中。原因和結果中失去一方,另一方就不存在。沒有原因,就沒有結果;沒有結果,也無所謂原因。例如,沒有犯罪行為,就沒有犯罪結果,結果是對行為而言的;沒有犯罪結果,也就無所謂犯罪行為,行為是對結果而言的。刑事案件中的任何原因和結果,既互相對立,又互相聯結,組成對立的統一體。第二,案件中的原因和結果,在一定條件下,各向其相反的方面轉化。從案件發展的整個過程來看,原因和結果是經常變換位置的,在此環節中是結果,在彼環節中就成了原因;反之,在此環節中是原因,在彼環節中則又成了結果。案件中的因果聯系是交錯復雜的。
刑事犯罪活動的發展過程是復雜的。因果關系的情況也是復雜的。這種復雜性表現為表現形式的多樣性。
從案件因果關系的表現形式上看,可分為以下幾種情況。第一,在刑事案件中,一種結果往往不只是一種原因所引起的,而是多種原因所形成的。不同的原因,產生同一種結果,即一果多因。例如,法醫學認為,由于外來的暴力作用所引起的死亡,叫做暴力死亡。暴力死亡的原因是多種多樣的,如機械性窒息死亡、損傷致死、電擊死、燒死等。而機械性窒息死亡,又有縊死、勒死、扼死、捂死、溺死等多種原因所形成。偵查中要揭露案情真相,必須尋找死亡的真實原因,才能確定自殺或他殺,判明案情的性質。不注意一果多因的復雜情況,勢必對案件的因果關系作出錯誤的判斷。第二,同一原因,產生不同的結果,即一因多果。在刑事案件中,由于某一犯罪行為的實施,引起多種不同危害后果的情況是經常發生的。由于偵查機關集中兵力嚴密組織,在偵破大要案過程中,往往帶動一批中小案件的破獲。審訊中,偵查人員在掌握一定證據的基礎上,靈活地運用審訊策略,攻心斗智,常能收到擠清余罪,擴大戰果的成效。這些都是一因多果的不同表現狀態。第三,某種特定原因,產生某種特定結果,即一因一果。例如,法醫學把用手壓迫頸部引起的窒息死亡,叫做扼死(俗稱掐死)。扼死只見于他殺,自扼不能致死。但在檢驗扼死尸體時,要判明有無扼死后偽裝自縊的情況,注意尸體其它部位有無損傷或掙扎搏斗的痕跡。刑事案件中這種因果關系的情況雖不普遍,但對判明案情,確定偵查方向是很有意義的。
刑事案件中原因和結果的關系所反映的內容是十分廣泛的。由于犯罪動機的復雜性,犯罪侵害客體的廣泛性,犯罪手段的多樣性,案件的發展過程是縱橫交錯的。因果關系既反映有形的、物質性的關系,也反映無形的、心理性的活動;既包含犯罪事件發展過程中的因果關系,也包含偵查過程中偵查行為與偵查結果的因果關系。
探明案件因果關系的意義
人們對于案件因果規律的認識,是在偵查實踐的基礎上形成的。反過來把握案件的因果規律又是偵查破案的根本條件。偵查是一種自覺的、有目的的社會活動。人們要在活動中獲得主動權和自由權,就必須正確認識案件的客觀因果規律,并根據對規律的認識規定正確的行動方案,以達到預期的目的。
第一,把握案件因果關系,是偵查破案的重要前提。我們在案件中遇到的每一現象,都有其發生的具體原因。要認識案件中的各種現象,首先要探明現象產生的原因,這是認識案情的基礎。脫離這一基礎,其他的認識活動就無法進行。在對各類案件的性質進行分析時,第一步就要查明案件形成的原因。在偵查兇殺案件中,先要判明殺人的原因,是政治謀殺?財殺?情殺?或流氓殺人?在縱火案件中,先要判明縱火的原因;在盜竊案件中,先要判明盜竊的原因,是外盜或內盜。有了對案件形成原因的分析和判斷,就為開展其他偵查活動提供了前提條件。循著現象產生的原因的方向,一步一步、一環一環地探索案情的真相,認識和掌握案件的全貌。對案件全貌的認識過程如此,對案件中個別現象的認識過程也必須如此。各種痕跡物證的形成,都是在一定條件下,由某種特定的原因引起的。要確定某一痕跡物證在證明過程中的地位和作用,首先也必須對形成這種痕跡物證的原因進行分析。犯罪現場遺留的某種痕跡,是犯罪者遺留的,還是事主或其他人員遺留的,這是判明痕跡形成的首要問題。不弄清這一情況,就會偏離偵查方向,把偵查引上邪路。在判明痕跡為犯罪者遺留后,還須進一步查明痕跡是在何種狀況下形成的,形成的過程如何,形成的特點是什么,亦即查明形成痕跡的特定原因,以為分析判斷案情、確定偵查方向提供線索。如在現場發現遺留的手印,為要確定手印與犯罪事件的關系,或推斷犯罪人的某些狀況,就要首先判明手印是否為犯罪人所遺留,是哪只手所留,或是何種性別及年齡的人所留,為發現嫌疑人指明一般方向。
當我們對案件因果關系的狀況進行深入探索時,發現案件中出現幾種不同的事件,即必然事件、偶然事件和不可能事件。把握各種事件出現的根據和規律,也是偵查破案的必要前提。刑事案件的發展進程中,某一現象發生,另一現象也隨著發生;某一現象不出現,另一現象也必不出現。這種狀況即稱為必然聯系。必然事件是案件內部矛盾本質的暴露,是原因和結果之間必然聯系的表現形式,是案件發展的必然趨向。偵查中發現了某種特定結果,就可推斷必然是某種原因所形成,從而竭力尋找引起這種特定結果的原因,擴大對案情的認識領域。由于客觀條件和主觀認識能力的限制,盡管對某些現象的原因,在一定時間內,暫時還不認識它,但卻是必然存在的,或遲或早會被人們所認識。刑事案件中,有些現象的出現并無必然性,它可以出現,也可以不出現,這就叫偶然事件。偶然事件也是案件客觀性的一種表現形式,是案件普遍聯系的不同反映形態。偶然事件的發生也是受因果規律的制約的,任何偶然事件也都是有其發生的原因的。把握偶然事件的發展規律,為分析案件因果聯系的復雜狀況,估計案情發展過程中的各種可能性,指明了正確的認識方向。在刑事案件中,還有這一類現象,即在一定條件和范圍內,某種現象是根本不會發生的,這稱為不可能事件。不可能事件是案件必然聯系的一種表現形式。如在一定的時間、地點、環境、狀況、條件下,某種行為是不可能形成某種結果的,這種行為與結果之間沒有必然聯系。如在兇殺案件中,死者身上發現有多處致命傷,無疑這是他殺所形成的,自殺不可能形成多處致命傷。在盜竊案件中,運走贓物的數額遠超一個人運輸能力的最大限量,即可斷定為合伙行竊,單人作案是不可能的。在縱火案件中,現場發現有多種引火物和貴重財務被盜,即可排除過失起火和自然起火的可能,斷定為故意縱火。不可能事件的結論,是根據已有知識和案件的客觀情況,運用科學推理的方法作出的。它對推斷案情、縮小偵查范圍、審查證據的可靠性是很有意義的。
把握案件因果關系,是偵查破案的前提,也是推進案情發展的動因。因果關系貫穿于案件過程的始終。案件中原因和結果的關系形成一個統一體——因果鏈。這個鏈是相互依存和制約的。偵查中抓住了因果關系的“鏈”,解剖它,分析它,由結果推導原因,由遠及近,由淺及深,由原因(前一現象的結果)再導原因,直至偵查破案,查明全部案情。在偵查兇殺案件中,依據因果的相互制約性,分解因果鏈,尋求因果關系,推進偵查發展的情況至為明顯。當發現一具尸體,首先要判明是自殺還是他殺,或者是不幸事故,即查明死亡的原因,以便確定是否立案偵查;然后,在判明他殺的前提下,進一步尋找致死的手段和方法,即死亡的直接原因,如藥物致死、機械性窒息致死、損傷致死、電擊死、燒死等,為分析案情提供根據;再一步,則要查明為什么殺人,引起殺人的原因是什么(政治謀殺、仇殺、情殺、財殺等);最后,根據殺人原因的分析,調查摸底,發現嫌疑人,查明殺人兇手。因果鏈的分解和查證過程也是相互聯系,相互制約的過程,是辯證地統一,截然分開或對立起來是有害的。
第二,把握因果關系的規律性是提高偵查自覺性的必要條件。案件的因果關系是客觀的,不依賴于人們的意識而獨立存在的。但人在客觀的因果規律面前并不是無能為力的,可以認識它,利用它,做規律的主人,駕馭規律,積極為偵查目的服務。把握案件的因果關系,認識因果關系發展的必然性,就能在偵查中獲得自由權,力爭主動,利用和發展優勢,避免被動,順利地實現偵查目的。
偵查中的成功與失敗,得利與失誤,無不與對因果規律的認識相聯系,受因果規律制約。成功與失敗都是由一定的原因形成的,成功必有經驗,失敗必有教訓。成功與失敗是對立的,又是統一的。在一定的條件下,兩者可以互相轉化為自己的對立面,成功轉化為失敗,失敗轉化為成功。人們要想在偵查中獲得成功,避免失敗,必須自覺掌握成功與失敗的轉化規律,善于發掘成功與失敗的原因,總結成功的經驗,吸取失敗的教訓,提高偵查的自覺性,排除產生不利結果的原因,創設產生有利結果的原因和條件,推動偵查過程向有利于我、不利于敵的方向積極發展。
偵查中成功與失敗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相互交錯的。人們在考察因果關系時,必須進行具體的分析,研究現象的相互關系及其地位,分清主觀原因和客觀原因,本質原因和非本質原因,內因和外因等等。通過分析,弄清各種原因的性質和作用,分別對待,逐一解決。在復雜的因果關系中,有的原因在形成結果中起著主導的、決定的作用,制約著偵查向著成功或失敗的方向發展;有的原因則處于次要的、輔從的地位,影響著偵查的發展方向。在許多原因中,要抓住主要原因,集中全力,重點解決。對次要原因也要予以足夠的注意,發展其有利于偵查的積極因素,限制其干擾偵查的消極因素。
從主客觀因素上分析,偵查中導致失敗或失誤的原因,主要反映在下述兩個方面。首先,偵查中所以出現失敗或失誤,重要原因之一是人們對案件因果關系判斷的錯誤,或者是對案件因果規律缺乏深刻的了解。因果關系的客觀性,要求人們如實地反映它,只有主觀符合于客觀,按照因果關系的客觀規律指導偵查行動,才能揭示案件因果關系的必然性。誤認因果,勢必導致偵查行動的失誤。偵查中這類失誤的事例并不少見。比如,把內盜誤認外盜,縱火誤認失火,他傷誤認自傷,自殺誤認他殺,等等。失誤的原因,都是因對案件因果關系認識和判斷的錯誤。不僅如此,有時因對案件因果關系缺乏全面的了解,也會影響偵查的成功。在一個較長的時期中,人們通常將殺人的原因分為政治謀殺、仇殺、財殺及情殺。在偵查兇殺案件時,一般即按上述原因尋找嫌疑人。但后來出現這樣的情況,有的案件雖經反復調查,不具備以上幾種殺人原因。這種犯罪突發性強,見情起意,惡念急生,釀成巨禍。由于殺人犯與被害人之間原先并無利害沖突和因果關系,在原有的幾種殺人原因中不可能找出嫌疑人來。其次,偵查中所以出現失敗或失誤,是由于組織上和方法上的錯誤所形成的。認識案件因果規律,為查明現象的因果關系指明了方向。但要獲得偵查的成功,還必須掌握科學的方法和嚴密的組織與指揮。組織的科學性和完善化,是偵查成功的重要原因。許多案件久偵未破,固然有著復雜的原素,但往往與方法的不當分不開的。科學的因果觀和方法論的辯證統一,是偵查中必須遵循的一個重要原則。
第三,把握案件因果關系,是控制犯罪的重要依據。偵查機關的任務,一是偵查破案,一是控制、預防犯罪的發生,任何刑事案件都是在一定的條件和原因下發生的,犯罪者也都具備一定的動因而實施犯罪的。犯罪事件的形成,有犯罪人的主觀故意,也有客觀因素的影響,即社會原因。掌握刑事案件形成的原因、條件和規律,是實現偵查機關任務的基礎,是控制、預防犯罪的重要依據。預防、控制犯罪是偵查機關的一項基礎工作,是主動進攻、先發制敵的戰略性措施。要研究案件形成的原因,針對犯罪分子的活動特點,采取各種預防措施,消除犯罪因素,防止事件發生,減少犯罪危害。要加強防范控制工作,對刑事犯罪分子易于活動的重點地區和復雜場所,應根據不同的情況的特點,采取相應的控制措施。對易被犯罪分子用來落腳藏身,銷售贓物和偽造印信的特種行業,要按照管理從嚴的原則,嚴加控制,以便從中發現嫌疑線索和犯罪分子。對刑事犯罪嫌疑分子要加強調查控制,及時打擊現行犯罪活動,力爭在預謀犯罪時即予制止。要加強對違法犯罪人員的教育改造,著眼于治本,以防患于未然。
人們的麻痹大意和管理制度上的缺陷,是滋長案件發生的一個客觀原因。廣泛進行提高警惕性的教育,建立必要的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堵塞漏洞,消除隱患,是預防和減少案件發生的重要條件。
把握案件因果關系的方法
人們在長期的偵查實踐中,通過對案件中許許多多的因果關系的反復觀察,總結了認識案件中成功與失敗的經驗,逐步掌握了案件的因果規律以及把握這一規律的科學方法。案件的因果關系是多樣性的統一,認識因果關系的方法也是多樣性的統一。這種認識方法是在偵查實踐的基礎上形成的,也隨著因果關系形式的變化發展而日趨完善。通常把分析比較法、模擬實驗法和排除法作為探求案件因果關系的一般方法。
分析比較法是這樣一種方法,即對案件結果進行剖析,從結果推斷形成案件的原因,并將這種假定的因果關系同相類似的案件作比較。如果被比較的兩個對象的特征是基本相同的,即可作出兩者形成原因相同的結論。當對一起盜竊案件進行偵查時,要分清是內盜、外盜或內外勾結作案,即查明形成這一案件的原因,首先要對被盜的時間、地點、作案手段、財物存放情況、發現案件經過等很重要案情進行逐一分析,作出初步的推斷,同時結合以往的經驗,詳細對照內盜、外盜或內外勾結作案的特征,從中找出符合點,以便對這起案件形成原因作出正確的結論,為確定偵查范圍指明正確的方向。運用比較法探求案件因果之間的關系,其結論具有或然性。結論的可靠性程度,取決于被比較特征的數量和質量。被比較案件的類似特征愈多,質量愈高,形成結果的原因相同點即愈多,結論的可靠性亦愈大。很顯然,如果根據兩、三個相同條件,即可確定不同的案件系內盜所形成,那么,用更多的相同條件證明案件系內盜的可靠性就會大得多,因而具有更大的說服力和科學性。
所謂模擬實驗法,就是以確定在某種條件下某一現象是否為某種原因所形成,而將該現象加以模擬表演的一種方法。在偵查過程中,對案件形成的某種原因未證實以前,常常根據已掌握的初步偵查材料,提出對某種原因的假定,要驗證這種假定,須通過模擬實驗的方法加以解決。一般有以下幾種情況:確定在某種條件下能否形成某種結果;確定在某種場能否完成某種行為;確在一定時間內能否完成某一行為;確定某種結果是否某種原因形成的。通過實驗方法,可以證明案件中的某種事實,肯定某種現象可以發生某種結果,或否定某種現象不可能發生某種結果,以尋找形成結果的真正原因。實驗法具有一定的優越性,它可以借助新的科學技術手段,運用先進的儀器設備,擴大人們的認識視野,對案件的微觀世界進行探索,提高觀察能力,發掘目力所不能見的未知原因。為了保證實驗結果的正確性,一般應按照形成結果的假設條件進行實驗,并要對同一情況,采取不同的實驗方法反復實驗。要注意排除實驗過程中的偶然因素的干擾,使實驗過程純粹化,以提高實驗的可靠性程度。
所謂排除法,這是尋求案件因果關系的一種反證法,即對形成某種結果的各種可能原因,按照同一標和條件,逐一進行排除,剩余的原因即為該現象的原因。這種方法,在一果多因的場合下得到廣泛的運用。在某種結果為兩種經上的原因所形成時,為要求證形成結果的原因,運用排除法就顯得十分必要。在分析火案現場時,根據現象環境及各種條件,當排除失火、自燃起火、電線走火和雷擊起火的可能后,即可推斷為縱火。排除法常常與其他方法結合使用,以探明因果關系的情況。在為災案件中,當判明現場不具備非縱火的條件,而又發現下列情況時,即可直接證明為縱火案件:起火點發現有引火物;現場物品被盜;現場消防或電訊設備被破壞;檔案或帳冊燒毀程度嚴重;同一時間內多處起火,或同一火場發現多處起火點。運用排除法的根據應是充分的,無可懷疑的,否則,排除的結則是不可靠的。在一果多因的場合,原因的量的不同,其證明過程呈現不同的特點。如果某種結果只存在兩種原因,證明過程即單純化,排除某一種原因后,另一種原因即為尋求的原因。法醫檢驗縊死尸體時要注意判明真假索溝,索溝有無生活反應是判斷生前上吊與死后懸吊的主要根據。如系生前上吊,其索溝有生活反應,索溝呈棕紅色,邊緣或索溝之間的皮膚有出血點和水泡,胸鎖乳肌及頸部深層肌肉中有出血現象。如無上述(本文權屬文秘之音所有,查看)特征出現,無生活反應,則可排除是生前上吊,而系死后懸吊。如果某種結果存在兩種以上多種原因,證明的過程則比較復雜,必須逐一排除無關的原因后,才能確定某種現象的因果關系。縱火案件一般都有較明顯的因果聯系,通常分為私仇縱火、謀財縱火及流氓縱火。欲確定某一案件為某種原因縱火,即要將其它原因一一加以排除。由多種原因逐步排除為單一原因。每排除一種原因,都是向案情的真實領域推進一步,是對案件形成原因認識的一個深化。
參考文獻:
1《通俗哲學》中國青年出版社1982年第一版;
2《哲學專輯》浙江省出版社1988年第一版;
3《刑事偵察教程》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1989年第一版
刑事偵查工作總結篇六
這次參加公司的培訓,讓我對自己的工作進行了一次總結,也對自己今后的學習工作做了一次計劃。
這次的培訓讓我收益匪淺,我們公司的老師也非常的熱情,也很的耐心。我也很想把這次培訓中的所見所聞與自己所思所想一個個的進行交流,這次的培訓讓我們公司的老師有了更多的交流,我也有了更多的感想。我認為這一次的培訓不僅讓我們提升了自身的專業知識,還讓我們提升了團隊合作精神。通過這次培訓我們也學到了很多東西。
我們公司的老師是我們學習的對象,這次的培訓也讓我們知道了公司的各位老師對于工作的熱情,這次培訓讓我明白要做一名優秀的公司員工,首先要有一個優秀的工作態度,這個態度的培養也讓我們更加努力。
首先我們要明白的一點是公司是一個團隊,一個集體,我們公司是一個團隊,這個集體是需要團結合作來完成的。公司的每一個成員都要有一個強大的集體榮譽感,這樣才能做好自己的工作。我們公司的老師也是有很大的一個集體榮譽感,我們公司也有一個團體榮譽感,這個集體是需要我們每一個員工共同來完成的,只要我們每個人都能做好自己的工作,這么我們這個集體的榮譽感也就有了保證。
其次我們公司的老師也是有很好的團隊合作精神,我也是非常喜歡這個團體,這次的培訓是讓我們公司的老師有了一個很好的團隊合作能力,也是讓我們有了更多的機會去學習,去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我們公司的老師和我們之間是有非常密切的感情,我們之間的關系也是非常的友好的,這樣我們也能在培訓的時間中更加的愉快。
第三就是我們公司的老師是有很大的團隊精神,每個人都是有一個非常團隊合作的精神,每個人都是有非常大的團隊合作精神。通過這次的培訓讓我們這一個團隊的合作精神也更加的強大,我們公司的老師也是非常的優秀。
刑事偵查工作總結篇七
根據《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_、國家安全部、司法部、_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關于刑事訴訟法實施中若干問題的規定》的相關規定,偵查羈押期限可以分為一般羈押期限、特殊羈押期限和重新計算羈押期限。
1、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
2、因為特殊原因,在較長時間內不宜交付審判的特別重大復雜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報請全國_常務委員會批準延期審理。
(1)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復雜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
(3)流竄作案的重大復雜案件;
(4)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復雜案件。
4、對犯罪嫌疑人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延長期限屆滿,仍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二個月。
5、在偵查期間,發現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發現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的規定重新計算偵查羈押期限。
犯罪嫌疑人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偵查羈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計算,但是不得停止對其犯罪行為的偵查取證。對于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報的姓名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刑事偵查工作總結篇八
a.為保證偵查活動的規范性與合法性,只有偵查人員可進行勘驗、檢查
b.偵查人員進行勘驗、檢查,必須持有偵查機關的證明文件
c.檢查婦女的身體,應當由女工作人員或者女醫師進行
【答案】b。解析:a項,解題關鍵詞是“只有偵查人員”。偵查人員當然可進行勘驗、檢查,但是,除了偵查人員,在必要的時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請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在偵查人員的主持下進行勘驗、檢查。即,有專門知識的人也可以進行勘驗、檢查。a錯誤。b項,解題關鍵詞是“勘驗、檢查”、“必須持有”。偵查人員執行勘驗、檢查,必須持有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文件。b正確。c項,解題關鍵詞是“婦女”、“女工作人員”、“女醫師”。檢查婦女的身體,應當由女工作人員或者醫師進行。醫師沒有性別要求。c錯誤。d項,解題關鍵詞是“應當有見證人”、“沒有見證人簽名”、“不得”。一方面,勘驗、檢查時,確實應當邀請與案件無關的見證人見證。另一方面,若沒有見證人簽名,屬于勘驗、檢查筆錄存在明顯不符合法律、有關規定的情形,此時可以允許偵查人員作出合理解釋或者說明,不能作出合理解釋或者說明的,不得作為定案的根據。d錯誤。故本題正確答案為b。
a.李四隱匿身份與張三交易,屬于誘人犯罪的不合法技術偵查措施
b.某縣公安機關在張三、李四交易時,可以實施控制下交付
【答案】bcd。解析:a項,偵查人員可以通過隱匿身份的方式實施技術偵查,譬如臥底、化妝偵查、誘惑偵查等。但不論如何實施,不得誘人犯罪。需要注意,誘人犯罪指的是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意圖,偵查人員通過各種方式引誘犯罪嫌疑人產生犯意進而實施犯罪行為。如果犯罪嫌疑人本身有犯罪意圖,偵查人員只是迎合犯罪意圖進而促使犯罪嫌疑人實施犯罪行為,則屬于合法的隱匿身份實施偵查的技偵行為。本案中,張三具有販賣毒品的犯意,李四只是迎合其犯意促成交易,這不屬于誘人犯罪,a錯誤。bc項,控制下交付是指偵查機關發現了犯罪,可以不當場抓獲,而是對其加以充分的監控,讓其在監控下繼續實施,當犯罪行為又觸及到其他有關犯罪嫌疑人時,再將其捕獲的偵查方法。簡言之,就是為了實現更大的偵查利益,暫時對犯罪嫌疑人能抓卻放,欲擒故縱。對于毒品犯罪,根據偵查需要,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決定,可以實施控制下交付。本案中,張三、李四交易毒品時,經過某縣公安局局長決定,可以進行控制下交付,暫時允許交易而不驚動張三。顯然,bc正確。d項,搜查,原則上應當持有搜查證。但如果在執行逮捕或者拘留時,若出現緊急情況,可以不用搜查證進行搜查。這里的緊急情況簡單記憶就是:兇(隨身攜帶兇器)危(危險物品)隱匿(藏人或者藏物)。本案中,某縣公安機關在先行拘留張三時,若認為其出租車內可能還藏有毒品,可以沒有搜查證實施搜查,d正確。故本題正確答案為bcd。
【本文地址:http://www.zsatt.com/zuowen/30991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