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簽訂對于維護勞動者的權益、促進勞動關系的穩定具有重要意義。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我給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歡迎大家閱讀分享借鑒,希望對大家能夠有所幫助。
最新保安工作合同優秀篇一
試用期為勞動法上之特色制度,為勞動合同制度之組成。我國2008年正式實施的《勞動合同法》對于試用期制度比《勞動法》做出了更加具體的規定。這是愛尚網小編整理的試用期是否應計算在合同期內,希望你能從中得到感悟!
試用期應計算在合同期內。
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試用期與見習期的區別
1、從功能上看:設立見習期是用人單位便于對勞動者熟悉業務、提高技能的教育和培訓,其主要功能是學習;而試用期強調的是相互了解、選擇,認定彼此是否適應,其功能是評判。
2、從適用對象上看:見習期僅適用于首次參加工作的勞動者(一般為畢業的學生);而試用期對變更工作后的勞動者同樣適用。
3、從適用上的不利后果看:用人單位對表現特別不好的見習生退回學校,由學校重新分配;而對試用工則是解除勞動合同。
試用期與實習期的區別
一、當事人的身份不同。處于試用期中的自然人一方只能是勞動者;而處于實習期間的.自然人一方是在校學生。
二、權利義務關系不同。試用期的當事人雙方存在著勞動關系,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承擔無過錯責任,與勞動者共同履行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的義務,向勞動者支付的工資報酬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而學生實習所在的單位對于實習學生,不承擔無過錯責任,不須執行最低工資標準。
三、主體間的關系依據不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包括在試用期的權利義務關系由勞動合同法及其相關規定進行規范,如勞動合同期限在3個月以內的,;不得約定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在3個月以上1年以內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3年以內的,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四、當事人的目的不同。在試用期間,主要體現用人單位目的,即為了得到滿足需要的人力資源;在實習期間,對于實習學生所在的單位來講,學生的實習活動,和勞動者的生產經營活動有相同或相似之處,但在目的上有本質的不同,學生實習活動主要體現的是學校與學生的共同目的,為了提高實習學生的自身素質。
1、勞動合同法針對濫用試用期、試用期過長問題做出了有針對性的規定
在用工過程中,目前濫用試用期侵犯勞動者權益的現象比較普遍,包括什么樣的勞動崗位需要約定試用期,約定多長的試用期,以什么作為參照設定試用期等,實踐中比較混亂。用人單位通常不管是什么性質、多長期限的工作崗位,也不管有沒有必要約定試用期,一律約定試用期,只要期限不超過勞動法規定的六個月即可,用足法律規定的上限。有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一年期限的勞動合同,其中半年為試用期;有的生產經營季節性強的用人單位甚至將試用期與勞動合同期限合二為一,一般長,試用期到了,勞動合同也到期了;有的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往往被不止一次約定試用期,換一個崗位約定一次試用期。
勞動合同期限在三個月以上的,可以約定試用期。也就是說,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能夠約定試用期的最低起點是一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這是針對用人單位不分情況,一律將試用期約定為六個月,勞動合同法的具體措施。
需要說明的是,勞動合同期限長短不是約定試用期的唯一參照。
實踐中,很多工作本來不需要試用期過長,勞動者就能勝任,裝卸工、建筑工地小工、力工等沒有什么技術含量,三天就行。但有些用人單位動輒規定試用期為三五個月,甚至半年,惡意用足法定試用期限上限,這加重了勞動關系的不平等性,增加了勞動者的職業不確定性和經濟負擔。這就提醒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特別是勞動者一方在約定試用期時將技術含量的因素考慮進去。對用人單位來說,在合理時間內依然不能判斷勞動者是否能勝任,就應當承擔因此而帶來的風險。
我國《非全日制和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法》中規定,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中不能約定試用期,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才可以約定。意大利法律規定,一般工人的試用期為十五天至三十天,技術人員為三個月,企業管理人員為六個月。
(二)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這就涉及到對勞動合同中試用期性質的理解,試用期是指用人單位對新招收的職工進行思想品德、勞動態度、實際工作能力、身體情況等進行進一步考察的時間期限。在錄用勞動者時的試用期內這些情況已經基本搞清楚了。
(三)為遏制用人單位短期用工現象,不能所有勞動合同都可約定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在征求意見過程中,相當多的意見建議將可約定試用期的勞動合同的期限修改為一年以上。
(四)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或者勞動合同期限與試用期相同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最新保安工作合同優秀篇二
進入公司以后,參加了各項培訓,包括安全培訓,反恐培訓等。尤其在后者的實地反恐培訓中,我以積極的心態與高昂的熱情去面對,在培訓中不畏艱難,不懼炎熱,最終順利地通過了考核。通過安全培訓,我深深感受到安全對于每一個人,對于一個項目,甚至對于整個公司來說都是至關重要、缺一不可的。所以,對于任何人,無論身在何處,“安全第一”的概念始終需要放在第一位。
根據項目需要及工作中的具體要求,翻譯工作及內容主要如下:
1.與設計部相關的:發業主的涉及專利商的函件、根據“設計協
調程序”與uop、axens、cpe 、technip等專利商的往來函件、一期(主要是圖紙)、二期工程英文版mr文件(包括圖紙)的審核、協助設計部研究工藝包和部分feed文件的翻譯、設計部圖紙與技術文件的審核、uop設計方相關設備技術方案的中譯。
2.施工質量部的施工與質量控制方案,與質量技術部相關的程序文件修改部分。
3.與計劃控制部相關的周報、月報等。
4.采購部的技術采購文件及招標文件、合同部合同及保險文件的翻譯等、hse等部門不定時的文件中英互譯。
5.監理函件,包括各類報告。
同時,進行同事間翻譯文件的互審工作。
翻譯工作最終體現為譯入語的字字句句,甚至標點符號上,尤其在細節方面(特別是標點符號和空格)。在翻譯工作中,我始終以精益求精的態度,一絲不茍的精神對待每一個語句。某些不懂或者較難的語句,則字斟句酌,反復推敲每一字,直到滿意為止。同一原文,不同譯文,通過反復斟酌,盡可能地選擇更加貼切的譯法。
最新保安工作合同優秀篇三
隨著時間的推移,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合同期內個人工作小結,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1、各類租金、費用統計工作:為更好的了解各物業公司各類租金及費用的收繳情況,我每月按時完成各類租金統計費用。每季度按時完成物業管理費和保安保潔費統計工作,同時完成各類租金費用季度統計表。
2、各類業務簽報工作:配合部門經理受理、輸入、預審業務簽報,主要為:使用權轉讓簽報、更改戶名簽報、非居住轉租簽報、建戶簽報、簽訂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賃合同簽報、非居住用房開具場地證明簽報、其他業務受理簽報,完成租金減免初審工作。
3、公房租賃憑證換發工作:自20xx年大規模公房租賃憑證換發至今,此項工作已進入常態化,我按市局要求每星期一正確上報公房租賃憑證基礎數據,每周五對市局下發的租賃憑證認真進行復核、蓋章并及時下發至各公司。
4、便民服務設攤活動:積極參加“春節、五一”等假期前開展的“便民服務周”活動,進入小區設攤為居民提供各項房屋維修、疏通下水道、業務政策法規咨詢等服務,并為生活困難的老勞模、軍烈屬、孤老和殘障人士提供愛心便民服務。
5、完成公房信息系統數據核對、修繕模塊的數據采集等工作,確保基礎業務數據、修繕模塊數據的正確率,為公房信息系統的使用打好基礎。在工作中一旦發現公房信息系統的數據如有錯誤,就立即與各物業公司進行聯系,要求各物業公司立即糾正錯誤,提高數據的正確率。
6、非居住轉租情況統計工作:為更好的配合檢察院對非居住房屋轉租情況的調研,在與檢察院進行溝通后,根據檢察院要求對集團非居住房屋按不同轉租情況進行統計。
7、世博安保檢查:參加我部組織的對住宅小區(樓宇)水箱、空關房屋、出租房屋、泵房、車棚車庫等安全防范檢查工作,查找安全隱患和薄弱環節,嚴格執行各項管理制度,落實技防、物防、人防措施,確保各重要部位始終處于可控狀態。
8、小區一體化補貼工作:為更好落實小區一體化管理補貼資金,參加我部組織的公房和售后房小區物業服務貼補性獎勵費用考核培訓。協助各物業公司做好20xx年、20xx年小區物業服務貼補性獎勵費用審計工作,分析、匯總各物業公司20xx年、20xx年度小區一體化貼補審計報告。
9、廉租租金工作:按照《滬房管保[20xx]190號》文的精神,認真復核各物業公司完成的“公有住房廉租租金補貼家庭出身和復核表”,發現問題及時與各物業公司進行溝通,努力使正確率達到100%。
10、業務檢查工作:每年年中及年終我部對各物業公司進行的業務、修繕工作大檢查,對各類業務簽報進行抽查,發現問題及時與各公司相關領導進行溝通,完善各業務操作流程。
11、制作各公司物業管理信息一覽表:為更好、更正確的掌握各物業公司小區管理基本情況,我部特制定小區管理信息一覽表。我反復核對各公司上報的.小區管理信息一覽表,直至完全正確為止。
12、參加培訓:積極參加集團組織的各項培訓,更好的提高了自己的責任心和政治感,加強了自身建設,提高了處理事情的能力,拓寬了眼界,提高了自己的業務素質及理論水平。
13、認真、及時的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在總結成績的同時,也看到了存在的不足,一是工作缺乏主動性、預見性;二是有時工作安排不太合理,有顧此失彼現象,這些都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改進和提高。
最新保安工作合同優秀篇四
我對蘭溪八期商品房買賣合同及附件進行了擬定和修改,參與了湖濱一號物業手冊和業主規約的審查及六月底的現場交房,并審查了東湖飯店洗衣房承包經營協議、天盛長島一期總平面電力施工合同、碧華林營銷代理合同、青衣江置業等合同書。我認為合同審查首先自己心中要有一個合同的框架,然后一定要細心并且得講究一定的方式方法。
2、法律意見書的出具
我試寫了房管局對房地不一是否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及房屋權屬登記;天盛長島公司樓梯尺寸變更及公司名稱變更后前期已辦預售許可證和后期商品房銷售的處理;規劃建設局岷江大道園林景觀設施被盜的處理等法律意見書。
面對問題我能把握到些許要點,可是寫出來的意見書卻往往顯得空泛不夠準確完整,在解決遇到的一個個法律問題之際,我在慢慢摸索法律意見書的寫作方法和重點。
3、行政復議案件
我先后寫了高德興拆遷案和眉山麗華木材加工廠房屋登記案行政復議答復書。以前我對行政法這一塊只求一知半解,對案件的處理讓我必須“惡補”相關法條,無形之中也提高了自己解決事情的能力。
4、訴訟業務
我在房地產法律部所接觸到的以顧問單位之非訟業務居多,在這一塊上僅寫了西藏天峰裝飾案答辯書、東湖飯店李靜銀財產損害賠償糾紛一案民事起訴狀、胡繼明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糾紛一案代理詞。我最大的感觸是對待各類證據材料要注意細節,要找到自己在紛繁復雜的案件中思路的小徑。
5、開庭
通過參加一次庭審,我盡量學而致用,把學到的質證知識運用到鑫益商品混凝土糾紛案證據材料質證分析中來,走出了“依樣畫瓢”的第一步。
6、前臺接待與法律咨詢的處理
每周四是我的前臺值班日,在這個與律師執業貌似無關實則有關的崗位上,我接觸到了多種類型的咨詢,其中又以婚姻糾紛、勞務糾紛和房屋買賣糾紛居多。面對咨詢我看到自己越來越多的不足之處,這也促使我帶著疑問不斷去分析并增廣自己的知識面。
我將在工作中遇到的每一個case,都認真做了記錄并及時歸納總結,力爭在頭腦中積累并沉淀下來。我認為除了有堅持不懈的勁頭,還應該不斷地把自己的知識庫查漏補缺有所更新,最終能具備將理論放在實際中解決問題的靈動處理能力。我覺得目前自己的主動性和自信心都不夠,源于我知識和經驗的欠缺導致我沒有足夠強大的內心支撐力。我將再接再厲,爭取能做得更好!
最后,我要感謝主任在我迷茫之際給我機會為我的人生道路指明方向,我要感謝我的師傅劉科律師對我傾囊相授無私指導,我要感謝李老師總是耐心為我答疑解惑,我要感謝朱律師對我的鼓勵與提點,我要感謝代律師每每愿意與我這樣的新手分享經驗,我要感謝范律師帶我出了入行以來的第一次庭……我要感謝所有的同事對我的友好和幫助!
最新保安工作合同優秀篇五
根據新勞動法,作為用人單位,試用期內員工經考核,留下書面證據或相片、錄相等一些有效的書證,單位履行通知送達義務才可以辭退員工,否則屬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合格者,用人單位不需支付任何補償金或賠償金。作為勞動者,用人單位只要履行送達義務即可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法辭退員工怎樣賠償?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新勞動法實施后辭退賠償怎么算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合同到期自然終止,如果單位沒有以不低于原合同的勞動條件和您續約,需要支付您3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三、新勞動法辭退員工賠償計算年限是多少?
1、若公司是無合法理由辭退您,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作為賠償金。以您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工資標準。
2、若公司有違法原因,您被迫提出離職或確實是生產經營困難等原因解除,是有補償的,每工作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
3、若公司與您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是有補償的,每工作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若您主動提出離職,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
四、新勞動法的解聘賠償如何計算呢?
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您經濟補償金,每滿一年支付您一個月工資,未簽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雙倍工資,協商不成可申請勞動仲裁維權。
【本文地址:http://www.zsatt.com/zuowen/31846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