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備受啟迪時,常常可以將它們寫成一篇心得體會,如此就可以提升我們寫作能力了。那么心得體會該怎么寫?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我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優質的心得體會范文,希望對大家能夠有所幫助。
輔警舍己救人心得體會篇一
馬特達蒙剛一出場的時候顯得又胖又腫,最后瘦的麻桿一樣的身材。我想不出國內有同樣為角色犧牲形象的男演員或者男明星的名字!
為此,我深深佩服好萊塢的明星,為了角色,可以犧牲一切,太敬業了。
情節減掉太多了,以至于結尾處根本還沒來得及講馬特達蒙內心的寂寞與波動造成他形象的迅速變化,食物短缺,水源短缺并不是造成外觀形象大變樣的根本原因。
根本原因是:一個人,被遺失在荒涼的星球上,是這個星球上唯一的生命。夜間仰望星空,沒有大氣層的星空是那樣蒼涼,廣闊,孤寂,如果一個人內心不夠強大,不夠樂觀,不夠善良,不夠可愛,是絕對不可能求生意志那么堅定。
選擇默默餓死,或者直接自殺更符合邏輯與人性。
但男主角并不是一個這樣軟弱無能個性缺失的男人,他樂觀,善于尋找快樂。知道自己不放棄,希望就存在,哪怕營救人員需要4年時間才能返回火星將他救回地球。
要知道,還沒等到那時候,他早已餓死、渴死,甚至是絕望而死;一個簡單的概括,這電影就是一個被遺失在火星的宇航員被同伴救援的故事,可這么干巴巴的故事梗概,硬是升華出每一分鐘都彌足珍貴的,視覺可觀的科幻電影。大量的信息充斥電影情節中,都是當年我們最不喜歡的,枯燥的數學,化學,物理知識。從馬特達蒙的嘴巴里說出那些求生設計原理,是那么的有意思,好玩,有趣。地球上的天才們也是花樣百出的迸發著智慧的火花,物理好好玩啊!
最后的太空之舞堪稱經典!
所有美好的都留存著,那些不開心,不快樂,絕望,聲嘶力竭,全部刪掉了。好像英雄永遠不會哭泣,永遠堅硬,永遠勇敢,但真要是那樣,就是人了。
雖然依舊感人,卻太夢幻,前面所有的真實,都在太空之舞過后,成為虛幻。
輔警舍己救人心得體會篇二
本周是玉山中隊學習《輔警之星》周。星,乃光芒智慧也。在這些星中,有勇救落水者,有抓獲網逃者,有面對歹徒臨危不懼者,有堅守酷暑敬業者。凡此種種,不一而足。大凡被冠以星者,必有過人之處。其言談舉止沉穩端莊,與同事相處和諧默契,生活作風正氣凜然,故才有楷模之稱謂。
認真學習《輔警之星》,我有三個深刻的體會或叫做心得比較貼切。
一,學習先進,反省自己。學習與反省既是統一的又是對立的,學習到反省就是一個反芻的過程,既要吸收消化又要認真檢討自己日常的一言一行,還要把吸收的營養恰當地運用到工作中來,服務群眾,回饋社會。
二,學習先進,凝聚力量。每一項偉大的工程都無法靠一己之力去完成,有句話是這樣說的,要想走得快,那就一個人走。要想走得遠,大家一起走。玉山中隊就是這樣的一個團體,一個這樣的大家庭。要想立足于老城區,把老城區路面工作做好做精,就得依賴于我們大家庭中的每一位成員,而凝聚力量,服從統一指揮又是顯得非常之必要。
三,學習先進,爭當先進。先進,先進,領先進步。先進者的業績是大家有目共睹的,先進者亦是大家爭相學習的榜樣。在輔警的龐大隊伍中,每月相繼有“星”的誕生,而每顆星的出現必將給輔警天空增色添彩,并帶來積極的正面影響和效應。星星相映,星星相牽,星星相惜。因此,我決心以“星”的事跡為榜樣,學習先進,爭當先進。
這就是我本周學習后的寥寥感言,請領導和同事們監督我,鞭策我,鼓勵我。我們有理由相信在不久之后,玉山中隊在孫隊的領導下,全體輔警必將以嶄新的面貌呈現在政府和廣大市民面前。昆山是一個希望之城,昆山的輔警也將有一個燦爛的美好的明天!
輔警舍己救人心得體會篇三
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參考。
一、路面執勤執法中存在的問題
1、執法過程中態度不好導致警民關系緊張。
2、查糾是否存在隨意執法、亂作為行為。主要是執法程序不規范,調查取證不及時、不認真;適用法律、法規錯誤,法律文書制作使用不規范。(范本)
二、剖析原因
交警執法現狀以及警民引發矛盾的根源。城區交通管理的現狀:交警每天除了負責城區各路段交通秩序外還擔負著城區巡邏,執勤等工作,由于當前車流量大,警力不足等各方面原因,因此有些駕駛人只要在沒有交警執勤的路段或路口,無視交通信號存在,隨意行車,有的甚至為逃避違章時監控的抓拍,故意用光盤遮擋住車牌。盡管中隊開展多項專項治理活動,但取得效果只能起到短暫的作用,沒過多久便會出現反彈現象,加之廣大群眾法律意識淡薄,甚至有些群眾認為交警糾其違法行為是在故意找茬,不給予配合,認為自己有關系,辱罵民警,對民警實施___,因此警民關系一直很緊張。
二、采取各項措施方法,把執法為民融入到整體工作中去。
(一)、規范執法行為,提高執法水平。對不符合法律要求的違法行為實行嚴格查處,查糾過程中,首先要改變執法態度。糾正違法行為先敬禮,告知駕駛人違法行為后,實施處罰,填寫法律文書的時候書寫工整,字體規范,運用法律文書正確無誤。面對不理解的群眾,耐心的對駕駛人解釋。
(二)、端正執法態度,改變執法觀念,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作為交警,我們更應該認識到自覺服務于群眾的重要性。(范本)把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理念運用到日常工作中去。工作中徹底消除冷、橫、硬、推,工作之余,要用換位思考的方式,以自己是一名普通的群眾查找自身不足,提高認識,做到言行舉止文明。
通過開展執法監督自查自糾,使自己充分認識到自身在工作中存在的缺點和不足,通過不斷加強對法律知識和業務知識的學習,加強自身紀律作風修養,查缺補漏,切實提高自身執法水平和作風修養,在人民群眾間樹立良好的交警形象。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1、在紀律作風整頓教育活動初期,片面地自我滿足,自認為工作好、表現好,既無參與___,又無考試___,更無開無牌無證、假牌___車,沒有什么問題需要自查自糾。同時覺得自己雖有缺點,但問題不大,都是小毛病,對紀律作風整頓教育的責任感、危機感認識片面,反映出我對紀律作風整頓教育認識存有偏差,態度不夠端正。
2、開拓創新的精神不強。雖然,過去在自己的公安本職工作中做得也不錯,但為大局的工作做得較少,未有很好地為領導出謀劃策,有很多的工作都是想做又不敢做,畏畏縮縮,缺乏果斷和膽量。特別是調來經偵處二大隊二中隊后,認為自己工作基礎差,業務知識弱,工作難度大,以致曾出現畏難情緒,沒有針對實際情況,主動地去尋出路,想辦法,解難題,因此,工作上還沒有大的起色。
3、業務知識不夠鉆研。表現在。對待工作有時不夠主動、積極,只滿足于完成上級機關和領導交給的任務,在工作中遇到難題,常常等待領導的指示,說一步走一步,未把工作做實、做深、做細。不注重業務知識的全面性,等到問題的出現再想辦法解決。有時由于工作的重復性,圖個省事,照搬照抄,只要按時完成工作就算了事了。在工作中遇到繁瑣、復雜的事情,有時會采取逃避的方法,認為船到橋頭自然直,不是自己力求尋找對策,而是等待辦法自己出現,缺乏一種刻苦鉆研的精神。
4、在日常生活中,有時錯誤地強化自身的管人者角色,耍___的現象偶有發生。如有時駕駛私人摩托車沖紅燈、闖禁行,這些都是警-察意識錯位的具體表現。
二、存在問題的主要原因
2、業務水平不高,不夠鉆研,沒有深刻意識到業務水平的高低對工作效率和質量起決定性作用,業務水平要有提高,必需要對業務鉆研,而自己在業務方面存有依賴性,認為領導會有指示,我不用先急著干,害怕自己先做做不好。而且自己尚未有一整套學習業務知識的計劃,故在開展工作中有時比較盲目,缺乏一定自信。
3、工作方法簡單,只安于表面,把自己份內的事做好就可以了,處理事情方法比較簡單,沒有創新精神,工作作風還不夠扎實,對問題不作深層次的分析,思考不深刻,有時把工作作為負擔,未注意到工作方法的完善會給自己的工作帶來動力。
三、今后的整改措施
1、加強政治理論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質。紀律教育學習是終身的事情,任何時候都不能放松。今后我不僅要學法律、公安業務知識,更要認真學習___主義、___思想、___理論、___的重要思想等科學理論,精讀有關重點文章,及時學習領會黨的文件精神,用___理論武裝自己的頭腦,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論修養,堅定自己的政治信念。進一步增強紀律觀念,增強紀律意識,樹立正確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自覺地加強黨性煅煉,遵紀守法,廉潔奉公,做到自重、自盛自警、自勵。以高度的責任感、事業心,以勤勤懇懇、扎扎實實的作風,以百折不饒、知難而進的勇氣完成黨和人民交給的各項任務。
2、要積極開拓進取,提高工作水平。要不斷加強學習,加強鍛煉,努力提高自己辦案的本領;要講究方法,注重實際,加強自己工作能力和修養;要開拓創新,積極進取,把工作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
3、加強自我改造,自我完善,努力提高綜合素質。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目前對我而言,最大的問題是要加強業務知識的學習,以及是電腦網絡和信息知識的學習掌握,特別是在市場經濟大潮中、在加入wto的初期,一定要提高對學習業務知識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認識,自覺、刻苦地鉆研業務,夯實基礎,靈活運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熱愛本職工作,干一行愛一行,虛心好學,遇到問題多看多問多想,多向周圍的同志請教。無論在何時何地都要老老實實做人,認認真真辦案,努力做到向人民負責和向黨的領導機關負責的一致性,對國家對人民負責與對法律負責的一致性。
交通輔警工作心得體會篇3通過本次部署開展的教育培訓活動,我深刻領會作為一名交協警所肩負的責任與使命。做為一名參加此次培訓的交協警,我在此次全市公安機關開展的教育培訓活動中,受益匪淺。通過此次培訓,我對交協警這份職業有了新的認識,交警隊伍面臨許多挑戰,交警職業道德建設面臨著嚴峻的考驗,此次培訓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交警形象,提高了交警隊伍的整體素質,建立了科學的職業道德建設體系。引導樹立了以人為本的良好風尚,抓思想、抓教育,苦練基本功,全面提高了交警隊伍的職業道德水準、牢固樹立了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以下談談我的一些心得體會。
一、對交通協管員職業的認識
利為民所謀,樹立以人為本、以民為本的思想,搞清楚交警為誰執法、為誰服務的問題,不斷提高自身業務水平和職業道德。
二、如何做名合格的、優秀的交通協管員
一是要樹立堅定共產主義信念。一個人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的形成與自己對客觀事物的思維趨向和對客觀事物的反應密切相關。因此,作為一名___員要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必須堅定共產主義信念,始終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來自人民,人民警察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因此,我們必須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勤政為民、真抓實干,密切聯系群眾的根本要求。要增強事業心和責任心兢兢業業地做好工作。杜絕公安機關對群眾冷、硬、橫、推甚至侵犯人民群眾利益的現象;杜絕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話難說的四難現象。二是要加強自身的思想紀律建設,嚴格自律為警清廉。只要我們的每一位同志都明確了自己所從事的事業應當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并且切切實實地為這個信仰去奮斗,那么就不可能有為一己私利而違法違紀的行為發生;我們黨的吏治清明了,也就不可能有那些別有用心的人削尖腦袋向黨___里鉆。因為為人民利益舍棄個人利益的虧本買賣是只有那些真正的___人才會去做的,投機分子是不會那么傻的。三是要規范的生活紀律。要把我們的___建設成一支有凝聚力、有戰斗力的隊伍,就必須做好對公安機關中每一位成員的約束和管理。這種約束和管理不僅僅在于八小時之內的紀律要求,更要延伸到大家的生活之中。我們一定要將有關內務管理條例、規定落到實處,做到不出入營業___、歌舞廳,堅決與黃賭毒等社會丑惡活動作斗爭。
大干警和人民群眾的好評和擁護。五是要處理好工學關系,及時了解掌握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公安機關的各項工作部署,以及各地的工作情況和成功經驗,注意吸取和積累相關的業務知識,深入基層和通過各種渠道和民警一起開展研究,在實踐中不斷充實和完善自身的知識結構,做到工作和學習兩不誤,兩促進,做到理論聯系實際,將所學理論運用到實際行動中去。
三、培訓感想
在此次培訓中,培訓內容上,重點___協警學習了《___道路交通安全法》、《___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___人民警察法》、《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交通警察道路執勤執法工作規范》、《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內務條例》、《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條令》等法律法規,使協警對工作過程中的相關法律法規、業務技能、管理規范等做到全面掌握,不斷提高自身綜合素質。同時從著裝、儀容、舉止、行為、禮節等最基本的細節抓起,使協理員做到舉止端莊,形象良好,在工作過程中嚴格要求協理員文明用語,講究語言的規范化,讓良好的形象和規范的語言滲透到工作的每一個環節,以贏得群眾的最尊和信賴。通過協警教育培訓,提升了協警員隊伍素質和形象。
交通輔警工作心得體會篇4為深入推進輔警隊伍正規化建設與管理,弘揚輔警公安正氣,楊家山派出所召開全體輔警會議,從四個方面抓好公安輔警隊伍建設,嚴謹自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切實提升輔警隊伍形象。
一、筑牢思想防線,加強理論學習。楊家山派出所以樹立形象為重點,以集中教育為手段,以提高素質為目標,以健全制度為保障,以努力工作,樹立形象為工作理念,召開輔警人員專門會議,進行政治思想理論的學習。通過所領導與輔警之間、輔警與輔警之間的談心交流,掌握輔警人員的思想動態(范本),有針對性地開展思想政治工作,切實增強了輔警人員的思想覺悟;通過對全體輔警思想認識的嚴格要求,切實讓輔警樹立好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從根本上摒除輔警隊伍建設中存在的思想認識不到位、價值取向不正確、服務態度不端正、自身形象不好等現象,讓每一位輔警都能夠充分認識到自己的崗位固然平凡,但輔警崗位光榮、責任重大,確保每位輔警都能夠有一種使命感、責任感和自豪感。
二、筑牢績效防線,注重業務提升。楊家山派出所細化考核辦法,采用固定考核與靈活考核相結合的方式,強化日常工作動力,對于每位輔警的工作實績、行為規范等都納入考核,與年終工資掛鉤,對成績優秀的輔警進行獎勵,對綜合排名靠后的輔警予以通報。做好工作,不僅是為了考核,更是為了優化工作質量。用考核來督促,增強責任感和服務意識,提高工作質量,提升工作業績。為此,楊家山派出所___輔警進行業務培訓和實戰演練,實現由被動型向主動型轉變,由經驗型向知識型轉變,由蠻干型向技能型轉變,切實提升了輔警的業務水平。
三、筑牢紀律防線,增強法規意識。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嚴格執行《銅陵市公安局輔警管理規定》和《銅陵市公安局輔警工作績效考核辦法》,以此來落實責任,明確紀律,對于違反通風報信、毆打、侮辱群眾、毆打、體罰違法___、挪用、侵占涉案財物、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參與___、在工作時間飲酒,酒后駕駛機動車輛等規定的,將按照市局和楊家山派出所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理。造成嚴重后果的,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為規范個人行為養成,提高自身素質,切實做到遵紀守章,保證隊伍不出問題。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和車輛管理等規章制度,切實增強其責任意識、紀律意識和法律意識。通過集中開展教育學習活動,使輔警統一思想,理清思路,明確責任,增強自律意識,自覺抵制不正之風的侵襲,力爭以新的面貌,振奮精神,全力以赴做好工作。
四、嚴查自糾落實整改,建立長效管理機制。
輔警舍己救人心得體會篇四
我是20___年3月參加工作的,在協警這個崗位上已經工作近七個年頭了。我的工作體會,總結為一句話就是:每一樣工作都有她美麗的地方,我們要懂得從工作中體會這種美麗。
要想全心全意做好一份工作,首先你得熱愛這份工作,去嘗試發現它的美。我剛參加工作的時候,主要是協助內勤做好工作,那時我對本職工作沒有任何概念,只知道干一份工作,就要認真負責去做好,但是對為什么而工作,怎么去認識這份工作沒有任何概念,有時會覺得總要跟群眾和一堆數字打交道,很枯燥,認真在幫群眾辦事了,還吃力不討好,被群眾罵,說難聽的話,當時很不理解,鬧情緒,消極怠工。后來發生的一件事情,徹底改變了我的想法。
其次,你要不斷地調整工作態度,去體會這種美麗。經歷這件事情以后,我開始有意識地去調整自己的工作態度。在平時注意加強自己的政治理論學習,不斷提高政治思想覺悟,不斷對照檢查自己,總結心得體會,指導自己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和價值觀。同時,用理論指導實踐,在工作中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克服與己無關,視群眾的求助為份外負擔的錯誤觀念,克服小事一樁,對群眾請求我們辦理的事情不屑一顧的錯誤觀念,熱情接待各方面的群眾,盡心、盡力、盡快為群眾辦好事。在碰到與政策向左,無法辦理,而群眾又不理解的情況,我會耐心細致說明政策,分析尋找解決辦法,爭取群眾的理解,讓群眾滿意。面對群眾的一張張笑臉,聽著群眾一句句感謝的話語,我深刻感受到我這份工作的重大意義。
最后,你將會樹立正確的職業觀念,去收獲這份美麗。在六年多的工作經歷中,我逐步樹立了正確的職業觀念,現在,協警這份工作對于我不僅僅是一份工作,而是一份有人生意義的職業。對工作的熱愛,對職業的正確理解,讓我更多了一份責任,“為人民服務”。正是這份責任,促使我努力學習,不斷提高自己的業務能力;促使我盡心盡責、出色地完成了各項工作;促使我嚴于律己,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紀律;促使我在工作中,不斷強化服務觀念,增強服務技能,改善服務手段,提高服務效率,更好地為人民群眾服務。
在今后,我將繼續發揚團結協作、任勞任怨、勤奮努力的精神,充分發揮協警的職能作用,認識自身不足,加強學習,努力提高,努力工作,再接再厲,爭取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好的成績。
輔警舍己救人心得體會篇五
為了進一步提高全校師生的安全意識,使廣大師生掌握逃生常識,從而有效確保師生生命安全。學校于3月14日下午3點32在教學區區、4點35在宿舍區進行了應急疏散演練活動。演練緊張、有序進行,并取得圓滿成功。通過此次疏散演練,不僅增強了全體師生的安全意識,同時還掌握了安全疏散的技巧。
學校領導高度重視,成立了應急疏散演練小組,制訂了急疏散演練方案,從演練策劃、前期準備、組織實施到正式演練所經歷的各個階段,演練小組的領導都給予了很大的關心、支持和幫助。認真審定演練方案,確定演練目的、原則和規模,還親自對演練工作進行部署,親臨演練現場進行指揮,下達演練命令,觀察演練情況,對演練效果進行全面點評。
根據疏散領導小組要求,確定本次疏散演練的主要任務是開展一次應急疏散演練。其主要目的是使每位參與者能掌握應急逃生基本方法,提高自我安全意識,化解危險。為了使得演練方案安全可行,在方案中就演練的時間、地點、職責分工、前期宣傳教育、現場勘察和檢查、演練步驟、演練指導、注意事項、疏散圖和集合圖都作了具體的說明。
首先大家學習有關安全的文件,然后由班主任老師和學生一起學習安全疏散基本知識,熟悉緊急疏散路線圖。通過這次的疏散演練,進一步增強了師生的防范意識和自救的能力,了解和掌握如何識別危險、如何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等基本方法,以便在突發事故中達到快速、有序、及時、有效的撤離危險區域的效果。演練達到預期效果,最終獲得了圓滿成功。學校將經常性地開展訓練或演練工作,以提高全體師生的應急救援技能和應急反應綜合素質,有效降低事故危害,減少事故損失,確保學校安全、健康、有序的發展。
輔警舍己救人心得體會篇六
一、路面執勤執法中存在的問題
1、執法過程中態度不好導致警民關系緊張。
2、查糾是否存在隨意執法、亂作為行為。主要是執法程序不規范,調查取證不及時、不認真;適用法律、法規錯誤,法律文書制作使用不規范。
二、剖析原因
交警執法現狀以及警民引發矛盾的根源。城區交通管理的現狀:交警每天除了負責城區各路段交通秩序外還擔負著城區巡邏,執勤等工作,由于當前車流量大,警力不足等各方面原因,因此有些駕駛人只要在沒有交警執勤的路段或路口,無視交通信號存在,隨意行車,有的甚至為逃避違章時監控的抓拍,故意用光盤遮擋住車牌。盡管中隊開展多項專項治理活動,但取得效果只能起到短暫的作用,沒過多久便會出現反彈現象,加之廣大群眾法律意識淡薄,甚至有些群眾認為交警糾其違法行為是在故意“找茬”,不給予配合,認為自己有關系,辱罵民警,對民警實施暴力,因此警民關系一直很緊張。
二、采取各項措施方法,把“執法為民”融入到整體工作中去。
(一)、規范執法行為,提高執法水平。對不符合法律要求的違法行為實行嚴格查處,查糾過程中,首先要改變執法態度。糾正違法行為先敬禮,告知駕駛人違法行為后,實施處罰,填寫法律文書的時候書寫工整,字體規范,運用法律文書正確無誤。面對不理解的群眾,耐心的對駕駛人解釋。
(二)、端正執法態度,改變執法觀念,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作為交警,我們更應該認識到自覺服務于群眾的重要性。把“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理念運用到日常工作中去。工作中徹底消除“冷、橫、硬、推”,工作之余,要用“換位思考”的方式,以自己是一名普通的群眾查找自身不足,提高認識,做到言行舉止文明。
通過開展執法監督自查自糾,使自己充分認識到自身在工作中存在的缺點和不足,通過不斷加強對法律知識和業務知識的學習,加強自身紀律作風修養,查缺補漏,切實提高自身執法水平和作風修養,在人民群眾間樹立良好的交警形象。
輔警舍己救人心得體會篇七
秋天是收獲的季節,金秋時節我與許多警校戰友一樣收獲了我們畢生追求的夢想——成為一名人民警察。入警后我們面臨的第一次考驗便是新警培訓。站在夢想的起點我不猶回憶起了剛踏入警校校園時的軍訓生活。
那時……
晚上睡覺,熄燈以后想下床找雙襪子,正翻箱倒柜之時,見一群人如魚貫而入,為首的一人拿著手電對著我的眼睛說:“你小子面子大,為了逮你,動用了警校各大警種……”,后來才知道,這幫人分別來自刑偵、治安、交警等專業,學名叫“校督查”。我就這樣被一網打盡。
從軍訓的第一天開始,我們就成為了全校關注的焦點,每逢下課的時候,無數渴望的眼光從各個角落注視著我們。38度的高溫教官讓我們左手抱棕墊,右手抱鋪蓋跑操場。完了以后是站軍姿,是一種類似于“我們都是木偶人,不能說話不能動”的活動,誰要是動一下就能親身感受我們武警戰士標準的側踹。
蒼天開眼,某天下午居然提前半個小時收操,我一邊洗澡一邊慶幸教官看錯了時間。突然,響起了緊急集合的哨音,本人顧不上擦干身上的水直接穿衣服沖刺,到了操場,隊列中彌漫著一股洗發水的香味……又收操了。我什么也不敢干,坐在床上發呆,等待下一次緊急集合……一直等到晚上熄燈。終于可以安心睡了,不知道什么時候,腳步聲把我驚醒,又是緊急集合哨聲。我沖出門口,見一仁兄下身裸體正在狂奔,正欲喊之,他已不見了身影。
夜……靜悄悄,空曠的操場上傳來大隊長的訓導:“你不干!多的是人要干!!”開始有女生小聲抽泣,漸漸,獨唱變為合唱,還有嘶嘶的伴奏……我們猶如一群戰俘,想念著家中的父母。
“哪個再哭!在哭多跑10圈!”
軍訓的那段日子雖然艱苦,但是軍訓期間給我們留下了許多寶貴的財富,如今,面對即將開始的警察工作,我心中充滿期待。我會軍訓時艱苦奮斗的精神與母校烙于我心中的“忠、真、智、勇”帶到今后的工作中去,用自己的一生詮釋“警察”二字對于我們的意義。
輔警舍己救人心得體會篇八
接下來就跟著小編的腳步一起去看一下關于交通輔警工作
心得體會
吧。一、路面執勤執法中存在的問題
1、執法過程中態度不好導致警民關系緊張。
2、查糾是否存在隨意執法、亂作為行為。主要是執法程序不規范,調查取證不及時、不認真;適用法律、法規錯誤,法律文書制作使用不規范。
二、剖析原因
交警執法現狀以及警民引發矛盾的根源。城區交通管理的現狀:交警每天除了負責城區各路段交通秩序外還擔負著城區巡邏,執勤等工作,由于當前車流量大,警力不足等各方面原因,因此有些駕駛人只要在沒有交警執勤的路段或路口,無視交通信號存在,隨意行車,有的甚至為逃避違章時監控的抓拍,故意用光盤遮擋住車牌。盡管中隊開展多項專項治理活動,但取得效果只能起到短暫的作用,沒過多久便會出現反彈現象,加之廣大群眾法律意識淡薄,甚至有些群眾認為交警糾其違法行為是在故意找茬,不給予配合,認為自己有關系,辱罵民警,對民警實施暴力,因此警民關系一直很緊張。
二、采取各項措施方法,把執法為民融入到整體工作中去。
(一)、規范執法行為,提高執法水平。對不符合法律要求的違法行為實行嚴格查處,查糾過程中,首先要改變執法態度。糾正違法行為先敬禮,告知駕駛人違法行為后,實施處罰,填寫法律文書的時候書寫工整,字體規范,運用法律文書正確無誤。面對不理解的群眾,耐心的對駕駛人解釋。
(二)、端正執法態度,改變執法觀念,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作為交警,我們更應該認識到自覺服務于群眾的重要性。把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理念運用到日常工作中去。工作中徹底消除冷、橫、硬、推,工作之余,要用換位思考的方式,以自己是一名普通的群眾查找自身不足,提高認識,做到言行舉止文明。
通過開展執法監督自查自糾,使自己充分認識到自身在工作中存在的缺點和不足,通過不斷加強對法律知識和業務知識的學習,加強自身紀律作風修養,查缺補漏,切實提高自身執法水平和作風修養,在人民群眾間樹立良好的交警形象。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1、在紀律作風整頓教育活動初期,片面地自我滿足,自認為工作好、表現好,既無參與賭博,又無考試作弊,更無開無牌無證、假牌假證車,沒有什么問題需要自查自糾。同時覺得自己雖有缺點,但問題不大,都是小毛病,對紀律作風整頓教育的責任感、危機感認識片面,反映出我對紀律作風整頓教育認識存有偏差,態度不夠端正。
2、開拓創新的精神不強。雖然,過去在自己的公安本職工作中做得也不錯,但為大局的工作做得較少,未有很好地為領導出謀劃策,有很多的工作都是想做又不敢做,畏畏縮縮,缺乏果斷和膽量。特別是調來經偵處二大隊二中隊后,認為自己工作基礎差,業務知識弱,工作難度大,以致曾出現畏難情緒,沒有針對實際情況,主動地去尋出路,想辦法,解難題,因此,工作上還沒有大的起色。
3、業務知識不夠鉆研。表現在:對待工作有時不夠主動、積極,只滿足于完成上級機關和領導交給的任務,在工作中遇到難題,常常等待領導的指示,說一步走一步,未把工作做實、做深、做細。不注重業務知識的全面性,等到問題的出現再想辦法解決。有時由于工作的重復性,圖個省事,照搬照抄,只要按時完成工作就算了事了。在工作中遇到繁瑣、復雜的事情,有時會采取逃避的方法,認為船到橋頭自然直,不是自己力求尋找對策,而是等待辦法自己出現,缺乏一種刻苦鉆研的精神。
4、在日常生活中,有時錯誤地強化自身的管人者角色,耍特權的現象偶有發生。如有時駕駛私人摩托車沖紅燈、闖禁行,這些都是警-察意識錯位的具體表現。
二、存在問題的主要原因
2、業務水平不高,不夠鉆研,沒有深刻意識到業務水平的高低對工作效率和質量起決定性作用,業務水平要有提高,必需要對業務鉆研,而自己在業務方面存有依賴性,認為領導會有指示,我不用先急著干,害怕自己先做做不好。而且自己尚未有一整套學習業務知識的計劃,故在開展工作中有時比較盲目,缺乏一定自信。
3、工作方法簡單,只安于表面,把自己份內的事做好就可以了,處理事情方法比較簡單,沒有創新精神,工作作風還不夠扎實,對問題不作深層次的分析,思考不深刻,有時把工作作為負擔,未注意到工作方法的完善會給自己的工作帶來動力。
三、今后的整改措施
1、加強政治理論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質。紀律教育學習是終身的事情,任何時候都不能放松。今后我不僅要學法律、公安業務知識,更要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江-澤-民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等科學理論,精讀有關重點文章,及時學習領會黨的文件精神,用鄧-小-平理論武裝自己的頭腦,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論修養,堅定自己的政治信念。進一步增強紀律觀念,增強紀律意識,樹立正確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自覺地加強黨性煅煉,遵紀守法,廉潔奉公,做到自重、自盛自警、自勵。以高度的責任感、事業心,以勤勤懇懇、扎扎實實的作風,以百折不饒、知難而進的勇氣完成黨和人民交給的各項任務。
2、要積極開拓進取,提高工作水平。要不斷加強學習,加強鍛煉,努力提高自己辦案的本領;要講究方法,注重實際,加強自己工作能力和修養;要開拓創新,積極進取,把工作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
3、加強自我改造,自我完善,努力提高綜合素質。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目前對我而言,最大的問題是要加強業務知識的學習,以及是電腦網絡和信息知識的學習掌握,特別是在市場經濟大潮中、在加入wto的初期,一定要提高對學習業務知識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認識,自覺、刻苦地鉆研業務,夯實基礎,靈活運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熱愛本職工作,干一行愛一行,虛心好學,遇到問題多看多問多想,多向周圍的同志請教。無論在何時何地都要老老實實做人,認認真真辦案,努力做到向人民負責和向黨的領導機關負責的一致性,對國家對人民負責與對法律負責的一致性。
輔警舍己救人心得體會篇九
內容提要: 輔警是具有中國特色的安全治理力量,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具有基礎性的作用。對公安機關而言,輔警起到了重要的補充和替代作用。警察主要從事實質性和高權性的執法工作,而由輔警從事簡單事務性和機械程序性的工作,實現有限警力資源的優化配置。然而,由于缺乏法律的明確規定,公眾對輔警主體合法性的質疑一直在持續,輔警的法治化之路勢在必行。該路徑應該在遵循法律保留原則的前提下,應用行政輔助理論,建構輔警合法性基礎。輔警的主體立法可以通過公安部的部門統籌立法、地方區別立法的兩種具體方案展開,在清理文件的同時規范立法。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人口等生產要素流動性更加普遍化,階層分化導致不同利益群體之間的矛盾愈發顯現,違法和犯罪嚴重沖擊著正常社會秩序,安全不再是觸手可及的公共品,而是需要在精巧設計和嚴厲執行下的奢侈品。警力不足既是現有安全和秩序不盡如人意的借口,也是警察尋求更多關注、更多寬容,進而謀求制度變革的源動力。應對警力不足的最佳方式當然是無增長改善,[1]蘇州的警務創新在很多具體做法上與之契合,[2]但是,無增長改善在大部分時候不具有普遍應用的效果,在創造力短期內提高有限的情況下,有效應對警力不足的方式就是增加警力。更多的警察需要同比例的擴大財政支出,這與政府機構改革的基本原則背道而馳,也不符合有限政府和服務政府的理念。同時,一個不斷膨脹的警察機關既可能創造出更好的安全和秩序格局,也可能成為自由和效率等更高位階價值的破壞者。因此,長期以來,警察機關采取招募治安聯防隊員、輔警等稱謂不同但內涵一致的警察輔助力量予以應對。由于缺乏相關法律規定,在行政法主體理論匱乏的情況下,警察輔助力量的合法化解釋顯得捉襟見肘,只做不說、只看效果不看授權,成為警察輔助力量的基本生存樣態。
一、定位依據:基于公民安全和公共安全的治理思路
警察權力來源的依據在于實現法的安全和秩序價值,與此同時,安全和秩序也是人類不同主體共同捍衛的價值,在實現安全和秩序的目的過程中,警察從來都不是唯一的選擇。對于私法主體的安全和秩序而言,個人、法人、其他組織必須首先承擔起自我保護的職責,警察只有在其自身力有所不及的情況下才承擔責任;而在公共領域,完全開放或者半開放的時空內部,警察是第一責任主體,對于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負有義不容辭的義務。警察權行使不僅來源于警察法的直接授權,也來源于其他行政法或者公法的間接授權,在城市綜合執法中警察往往擔當強制力保留的角色,通過行政協助的方式實現城市管理中綜合執法的整體目的。當警察、社會中間層、私人等不同主體同時擁有對安全和秩序的訴求時,各自所占據的位階、比例、原則、方式、手段等即成為法治國家的基本規范,警察起著重要的示范和引導效能,這也是治安聯防、輔警、保安、私家偵探等主體存在的合法性依據。警察輔助力量來源于人民群眾,基本任務是協助警察預防和控制違法犯罪,并逐漸成為國家和民間通力協作的典范,從國家到地方均受到普遍重視。不過在國家強化其控制社會的功能后,協作逐漸變成領導與組織,警察輔助力量基本喪失其自治性,通過國家和地方性文件對治安聯防和輔警的相關規定,我們可以清晰的看到這一發展脈絡。
(一)輔警前身—治安聯防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軟法規范
(二)輔警漸進:治安聯防與社區警務戰略的一體化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社區改造與重建成為各方關注的焦點,社區警務戰略也在不斷推進,治安聯防成為人防、物防、技防相結合的社區防范機制和防控網絡的主要組成部分。具體工作目標和方法則是“依托社區居委會等基層組織,挖掘和利用社區資源,加強群防群治隊伍建設。組織開展以社區保安、聯防隊員為主體,專職和義務相結合的巡邏守望、看樓護院等活動”。[6]農村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也在借鑒社區警務的基本理念,同樣強調安全防范的立體化和網格化,“逐步建立以駐村民警為主導,以群防群治隊伍為補充,人防、物防、技防相結合的安全防范機制和防控網絡。要依托社區資源,組織開展以社區保安、聯防隊員為主體,專職人員和義務志愿者相結合的鄰里守望、看樓護院、看村護家等活動。” [7]治安聯防的工作目標顯然不同于封閉式空間內部的安全和價值追求,因為“城市社區物業管理公司要發揮協助維護居民住宅區治安秩序的積極作用。保安服務公司要進一步加強規范管理,逐步推進保安服務專業化”。[8]小區的物業管理和保安服務公司主要靠市場化機制運作,其服務對象是特定的,工作目標指向的則是封閉的時空,不具有公共性、開放性,這一點全然不同于警察及警察主導的治安聯防,他們的存在和使命是以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為目標。
依法行政是現代法治國家所奉行的基本準則。在國家權力中,警察權力橫跨行政和刑事領域,最具廣泛性、主動性、強制性和自由裁量性,與普通民眾聯系最為緊密,必須成為法律監督的重點。警察權的行使的前提是警察執法主體資格的界定,無論是行政執法還是刑事執法,均需要通過制定并完善警察組織法,規范警察主體的設置、編制、職權、職責,并對各警察主體的法定職權作明確劃分和界定。《人民警察法》和《人民警察組織條例》等法律法規對警察主體及警察權力做了基本規范。基于依法行政的壓力,治安聯防隊員在實踐中面臨的諸多問題迫使公安機關調整思路;各地均在探索如何更加規范地運用警察輔助力量,很多地方開始采納輔警這一源自于英美法系的概念改造和規范治安聯防隊伍。
(一)懷疑、兩難、否定:準確定位的必要性
警察輔助力量,長期以來并沒有明確的成文法規定,似乎也不需要法律的明確規定,針對治安聯防比較書生氣的反問是:為什么要對群防群治的民間力量進行規制呢?如同私人權利,只要法律沒有禁止性的規定,其邊界就不受限制。公安部和各地方公安機關也只能以內部文件的形式概括描述警察輔助力量的主體及職責任務,“治安聯防隊是群眾性的治安防范組織,是協助公安機關預防和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 [9]實質性問題則是:治安聯防隊真的是群眾性的自治組織嗎?從公安部文件已經可以看出,治安聯防隊可能根據警察的要求參與到反扒竊等偵查任務中,甚至于在一段時期內,治安聯防隊員可以像警察一樣行使警察權,冒充正在執行公務的人民警察,以抓賣淫嫖娼、賭博等違法行為為名,非法占有他人財物。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強調,違法者冒充警察和冒充治安聯防隊員的行為之間具有本質區別,“行為人冒充正在執行公務的人民警察?抓賭?、?抓嫖?,沒收賭資或者罰款的行為,構成犯罪的,以招搖撞騙罪從重處罰。行為人冒充治安聯防隊員?抓賭?、?抓嫖?、沒收賭資或者罰款的行為,構成犯罪的,以敲詐勒索罪定罪處罰。” [10]但是毫無疑問,治安聯防隊員的輔助警察功能其實被大大拓寬,在違法犯罪猖獗肆虐時期,治安聯防隊員享有警察權,不僅得到了被輔助的警察的承認,而且獲得了普通老百姓的默認。
然而,傳統行政法觀念強調行政主體及行政授權的實體性合法,治安聯防的主體定位和權力來源均無明確依據,其執法當然不會獲得名義上的合法性。實體性非法執法如果能夠披上程序性合法的外衣,輔之以合法律目的性內涵的解釋,也許不會遭遇太大的非議。但是實體性違法恰好是程序性違法的一大前提,良莠不齊的治安聯防和模糊不清的權力,使得治安聯防在執法時流于恣意和無序,以致于到了2000年,公安部還要專門下發文件,要求“各地公安機關要對本地區的執法隊伍進行清理整頓,凡有合同工、臨時工、聯防隊員、保安人員等非人民警察從事公安行政執法任務的,必須一律停止,并根據有關規定進行清理和整頓。對有違法違紀行為的人員,要嚴肅查處,及時清理”。[11]盡管并沒有確切的統計數據來證明治安聯防隊員和警察在程序性違法上的惡性,但在執法人員比、執法數量比、執法的高權低權比等數據理性參照下,治安聯防是否更應該被批判和否定。
(二)合法性障礙與合法律目的性:主體定位的破解之道
警察輔助力量的主體性地位從當下的成文法系統內部很難找到依據,左右搖擺的定位和模棱兩可的權限不僅影響警察輔助力量的自身發展和權益,更從根本上動搖其輔助的主體—警察目的性的實現。從規范意義上說,不具有明確法律授權和委托的主體是無法以警察的名義執行法律的,警察輔助力量不是獨立的執法主體,其執法效果當然歸于警察。問題在于,法律法規通常會明確規范執法主體的權責、程序等要素,也會明確規范具體的執法方式和手段,譬如對于槍支、手銬等警械都有概括的授權和在一定時空內的自由裁量權,警察可以基于不同的情境區別使用并獨立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但是警察輔助力量即便沒有行政主體地位,也不能徹底剝離其主體性的特征,也會參照警械等警用裝備使用的規定來執法。公安機關和地方政府之所以對警察輔助力量情有獨鐘,反復清理整頓卻又周而復始,主要還是因為輔助力量具有的警力直接替代作用。
行政主體在理論和成文法規定上的匱乏和混亂則進一步加劇了警察輔助力量執法的合法性困局。警察輔助力量和警察之間的表面的皮肉分離,以及內里的骨肉相連,映襯著行政主體和行政行為理論的陰影,必須打破現有法律文本和實踐觀念的阻礙,按照合法律目的性予以重塑,讓警察輔助力量的光芒正式閃耀。這也契合了王錫鋅的觀點,“傳統意義上的依法行政邏輯,在面對行政立法興起的現實時,面臨著合法化解釋能力的匱乏。回應這一挑戰,需要對傳統依法行政的合法化邏輯進行擴展,如果能夠通過一系列的程序和機制保障行政規則與法律之間在形式上或者目的上的一致性,那么行政規則依然可以獲得形式合法性并具有正當性。” [12]這要求我們必須從關注行政行為及行政主體權力的合法性,回歸到行政主體設立時的功能及價值判斷中。對于警察輔助力量而言,立足于協作及整合的服務型功能定位,捍衛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基本價值取向,是建立其合法性的關鍵。
三、主體定位的相關理論
在大陸法系國家,行政權的基本原則主要是來自于對警察國的批判和改造,并漸漸形成法律優先和法律保留兩大原則。法律優先原則,要求行政必須受法律的拘束,一切行政活動均不得與法律相抵觸,此處的法律采取廣義標準,包括成文法與不成文法。法律保留原則,要求在某些領域中,行政機關必須有法律的授權才能采取行動和做出行為,法律保留原則中的“法律”一詞,一般僅作狹義的理解,即議會或最高國家權力機關所制定的法律。但是,“議會民主的發展、給付行政意義的擴大以及基本法對所有國家領域的約束都要求擴大法律保留的范圍”。[13]雖然調整尺度有限,并且必須遵循必要的限度,“完全重要的事務需要議會法律獨占調整,重要性小一些的事務也可以由法律規定的法令制定機關調整,一直到不重要的事務,不屬于法律保留的范圍。” [14]警察權和輔助警察權的根本目的都是為了實現安全,滿足公民、法人、組織等不斷增長的安全需要,在遵守法律優先和法律保留范圍的原則下,準確理解和應用法律原則,就成為安全實現的必經之路。
(一)法律保留原則在輔警法治化中的應用
長期以來,在我國行政執法實踐中,不能準確區分組織法和行為法,一般認為,只要行政機關擁有某方面的事務的管轄權,就可以采取實現管轄權目的的一切必要措施,一度喧囂塵上的城管可能是這一觀念現實映照的極致。不惟城管,其他行政機關和行政輔助人員,也有類似的瘋狂舉動,交通協管員、計劃生育協管員和治安聯防隊員等也深受此觀念的影響。法律保留原則要求安全和秩序主要賦予警察承擔,其他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逾越法律授權,行使維護安全和秩序的職責。但是隨著社會變遷,警察無法面對爆發性和突發性增長的安全事件,增加執法主體成為必然的選擇。由于國家基本治理理念和現實法律的雙重限制,警力不能隨意增長,將一些不重要的事務直接賦予輔助警察人員執行,就成為必然的選擇。
我國《立法法》給予國務院以較大的立法權限,公安部根據國務院的決定可以制定部門規章,同時該法第73條還對地方性規章予以概括授權,可以為執行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而制定規章;以及制定屬于本行政轄區內的具體行政管理事項。[15]輔警的部門或地方立法是為了實現警察維護秩序和安全的具體行政管理事項,在制定輔警的角色定位和工作職責時,只要遵從《立法法》等立法的基本原則和具體規則,就可以通過清晰定位和明晰職責幫助警察主體更好地履行其職能。
(二)行政協助理論對輔警立法的借鑒意義
行政機關原則上應各有所司,在其職權范圍內獨立行使其職權、執行其職務,以共同達成國家行政目的,但是基于行政一體化的要求,必要時,賦予行政機關請求其他機關予以職務上協助的權利,課予行政機關之間在職務上相互協助的義務。如《行政監察法》第22條規定:“監察機關在辦理行政違紀案件中,可以提請公安、審計、稅務、海關、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予以協助。”《海關法》第7條規定:“海關在執行公務受到抗拒時,可請求公安機關和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提供職務協助。”在行政協助關系中,“協助主體與被協助主體均以各自獨立的名義進行行為或以共同的名義實施共同行政行為,而且各自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或共同對它們的共同行政行為負責。” [19]據此,警察行政協助,是指非警察機關在執行行政職務時,遇有特定情形,而依法請求與其無隸屬關系的警察機關予以協助,警察機關不得任意拒絕。當然,依據相關法律,警察也會請求其他機關協助其執行行政事務。從行政法理論來判斷,這些行為都是屬于典型的公權力之間的互助,與私人和社會毫無干系。警察在執法工作中偶然請求公民、法人、組織的協助以實現執法目的,在行政協助理論的內涵確定無疑后,應該另謀他路,而行政輔助理論恰逢其時。
(三)行政輔助理論在輔警規范中的應用
我們姑且將臨時響應警察命令、指示或授權的私人視為偶然性的行政輔助人,這與經過合同簽約而成為長期性的行政輔助人本質并無區別,都是私人輔助警察之公務行為,并且一般會有一定的報酬和獎勵。無論是偶然性還是長期性的行政輔助,均“意指私人作為行政機關行使公權力時的幫手,其并非如被授權人以自己的名義獨立行使公權力,而是直接受行政機關的指揮命令從事活動,猶如行政機關的?延長之手?。” [20]“行政助手系在行政機關指示下,協助該機關處理行政事務(包括公權利之行使),性質上為機關之輔助人力。” [21]行政輔助人在中國的現實生活中大量存在,如交通協管員、稅務機關聘用的協稅員、城管部門聘用的城管員等,但是由于其公私不明,理論上一直未有明確定性和顯著突破。
行政輔助人產生的前提是合同的訂立,行政主體為了實現行政管理的目的,從社會上招聘符合條件的相關人員,經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并訂立合同,行政輔助人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相關的職責、義務,行政主體依據合同對行政輔助人進行監督、管理。有時候雖然沒有書面合同,但雙方已經就主要事項達成合意并實際履行,仍然視為行政輔助合同成立。其次,通常實踐中的行政輔助人不享有獨立的行政執法權,由于行政輔助人不具有行政主體資格,只能在行政機關的監督、指導下履行相應的職權。以稅務機關聘用的協稅員為例,國家稅務總局在2000年7月6日發布的《稅務檢查證管理暫行辦法》中第6條明確指出“各級稅務機關聘用的從事稅收工作的臨時人員、協稅員、助征員、代征員等不核發稅務檢查證。”2003年7月11日發布的《關于加強農業稅收征管機構和隊伍建設的通知》中也明確指出“對必須聘請協稅員的,要制定嚴格的聘用標準,經過規定的聘用程序,并簽訂協議。協議中要寫明:協稅員不得直接征收稅款,如有違反,一經查明,立即解聘。”最后,行政輔助人的行為結果歸屬于所屬的行政機關。[22]行政輔助人只在行政機關監督、指導下輔助參與執法,其行為應被視為行政機關行為的延伸,行為的結果也理應歸屬于所屬的行政機關。
關于行政輔助的契約性質當無異議,無論是臨時性的協助抓捕、扣押,提供工具、信息,參與疏導、引導等警察行為,還是長期性的固定職業合同,均需要警察和輔警對從事的輔助行為意思表示一致。但是武斷認定行政輔助人完全不具有獨立的執法權,并不妥當。通常,輔警的輔助行為的履行方式和限度有別于警察正式行為,但在一些不涉及到合法公民權益的事例中,尤其是緊急事件的處理中,輔警應該被賦予更多的代理公權力,這一方面是基于法治國家的私人權利需求,也是作為警察輔助公權力的需求。畢竟,輔警作為行政輔助人,是由政府部門統一招聘或公安機關自行招聘并以合同的形式加以規范,協助公安機關履行各項職能的輔助性力量,協助的分寸和尺度只有在具體事例中才會有準確清晰的判斷。無論輔警是在公安機關和警察的監督、指導下進行一定的輔助工作,還是特定情形下,獨立和部分地參與執法,其行為結果都同樣歸屬于公安機關。
四、相關規定的清理和規范
目前對輔警進行規范的絕大部分是內部文件和政策性規定,雖然在內容上基本屬于憲法和立法法體系內的法律保留事項,但還是因為制定部門錯綜復雜,暴露出各自為政,職責不清等問題。輔警規范的混亂必定會導致其協助執法時的尺度不均衡,嚴重挑戰構建公正文明的法治社會的發展目標。而在我國目前的立法體例下,并不乏針對輔警進行立法的空間,可以按照以下方式進行輔警法律法規的清理和制定。首先,國務院有權制定和發布行政法規,國務院各部、委員會有權制定和發布行政規章(部、委規章),因此,公安部可以根據需要制定輔警規章;其次,省、直轄市和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經濟特區市和經國務院批準的較大的市的立法機構在不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前提下,可以制定輔警的地方性法規;最后,如果可能,在理念統一和現實接納的情況下,借鑒英美法系對輔助警察的法律規定,將輔警納入到警察序列,啟動修法程序,建議全國人大修改《人民警察法》,規范輔助警察的法律地位、職責和權限等。
(一)統籌立法:公安部制定《輔警條例》
由公安部負責制定《輔警條例》符合《立法法》的法律保留原則,公安部的部門立法可以最大程度的反映公安實踐需求。該條例的制定可以參照《人民警察法》等法律,對輔警的性質、組織原則、行為規范、經費來源、責任義務、監督獎懲等做出概括的規定。這就要求該條例應該對各種輔警或者協管員進行統一概括規定,分散在公安部其他文件中的輔警規范必須符合該條例的要求,不得抵牾。
與警察執法所面臨的主要困惑一樣,由于缺乏可操作性的輔警輔助行為的依據和分寸,再加上本身的知識儲備和訓練水平有限,輔警的輔助執法充滿挑戰。“職權法定”是行政主體獲得行政職權的基本原則。行政主體有沒有對某項事務進行管理的行政職權,關鍵要看該行政主體有沒有法律法規授權依據。以《警察法》第8條為例,警察對違反治安管理的人可以采用強制措施。但是當輔警在此情境下協助公安機關維持轄區治安管理工作時,在沒有法律授權的情況下,如果單獨對涉嫌違法行為人采取了行政強制措施,將其帶離現場,即屬于因沒有職權依據而主體違法的情形。從實踐來看,輔警顯然不能剝離其作為人的主觀能動性,類比為警察的執法工具,而應該在區分高權性警察權和低權性警察權、強制性警察權和任意性私權利等的基礎上,遵循合法、合理、準確、靈活等原則發揮其實際效能。輔警協助執法同樣面臨怎么去掌握自由裁量權的具體尺度,在諸種情形下輔警的職責如何具體行使等依然模糊,這實際上不僅涉及到輔警行為的基本定性、自由裁量權的法理基礎和應用規范,也涉及到輔警行為的理想分類和具體展開。
(二)區別立法—地方制定《輔警條例》
在現有制度下,由于公安部不能解決輔警的人員編制和經費來源,這使得《輔警條例》的法律規范必須進一步做出保留,具體的規范和操作則通過地方立法的方式予以有效解決,在某種意義上,《輔警條例》類似于美國聯邦的模范法典,成為地方立法的主要參考。有立法權限的地方應該根據社會管理需要制定《地方輔警條例》,一般情況下,省級立法機關制定的條例與《輔警條例》基本原則和體例保持一致,在公安部《輔警條例》允許的概括授權范圍內,省級地方立法機關可以結合地方特色予以具體化。在《立法法》等上位法的規定中,我國地方立法主體還包括省會城市和國務院批準的較大市,它們可以在省級《輔警條例》的權限范圍內予以適當調整。已經制定省級政府規章的地方,可以通過人大立法將規章升格為法規的形式,從而解決長期以來輔警法律地位空白或者模糊的問題,正式確定輔警的定位和性質。
第二,區別立法必須防止地方利益的非理性以及任意性。地方必須嚴格遵循立法的基本原則,即便是公安機關內部制定的文件,也不得違反上位法。安徽省滁州市在其政府文件中提出,各區縣應依據《安徽省公安機關社會治安輔助人員管理規定(暫行)》,按照、?實事求是、區別對待、分類清理、務求實效”的原則,繼續在全市范圍內對現有社會治安輔助人員進行進一步清理整頓,“將公安機關直接使用管理的協管員、輔警等治安員統一納人各市、縣保安公司管理,身份置換成保安,以進一步規范公安機關執法行為和協管員、輔助人員行為,推動公安隊伍正規化、制度化建設”。[28]這種方式模糊了輔警和保安的界限,因為保安在性質上是完全不同于輔警的治安力量,保安制度的獨立運行對于社會管理創新是一種非常好的機制,而將輔警潛伏進保安隊伍,名為保安,實為輔警,很可能使公安機關對安全和秩序的社會管理趨于一元化。不僅沒有推進公安隊伍的正規化、制度化建設,相反,由于輔警藏身于保安隊伍之中,警察和保安的關系,由此前的間接指導變成了直接管理,警察任務被擴大、警察權限則被稀釋。對于沒有立法權限的地方,必須嚴格依照地方性法規或者政府規章(未升格前),不得予以擴大或者限制解釋。如甘肅省金昌市在制定交通協管員規定時,明確“依據警力配置等因素,核定協管人員數額”的情況下,提出“適當增加協管人員定額,有效緩解交通管理警力不足的問題”,[29]就超越了上位法規定的權限。區別立法的關鍵不在于地方的經濟、人口基礎和人事安排的慣例,而是地方安全和秩序的現實需求,這樣,地區的文明程度、歷年的發案數目和群眾的安全指數等將成為核心評價標準,以此可以相對合理的確定地方輔警總量,也可以確定輔警具體任務和工作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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