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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市政府工作報告全文 貴陽市企業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篇一
乙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
根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固定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終止日期年月日,其中試用期個月。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義務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工作。
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4、忠于職守,勤奮工作;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秘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第三條工作時間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由于工作需要,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四條勞動報酬
在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元(其中元為基本工資,其余為各種補貼),試用期間工資同上。
第五條保險福利待遇
甲方應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關于社會保障的有關規定交納保險費用。
第六條勞動紀律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和職業技能。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在聽取職工的意見后,可以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6、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業務以及清理完所辦理的債權債務的情況下,可解除勞動合同。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系即終止。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30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第八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
2、甲方違反《勞動法》的規定侵害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權益的;
3、違反《勞動法》的規定或本合同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
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業秘密的保密期限內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自動離職,經協商解除合同后,亦不得在期限內自行或在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從事和原在職時相同或有關的經營活動。
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本合同約定或損失數額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勞動爭議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章)委托代理人
簽訂日期:年月日
貴陽市政府工作報告全文 貴陽市企業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篇二
工傷保險條例是為了保障員工最基本的權益。下面小編為大家搜集的一篇“2019年貴陽市工傷保險條例”,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條 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的職工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促進工傷預防和職業康復,分散用人單位的工傷風險,根據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
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簡稱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和本辦法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為全部職工或者雇工(以下簡稱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三條 市、區(市、縣)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工傷保險工作。
市、區(市、縣)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具體承辦工傷保險業務。
財政、審計、工商、安全監管、衛生、食品藥品監督等行政部門以及工會,按照各自的職責,協同做好工傷保險管理工作。
第四條 工傷保險實行市級統籌,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規定的銀行建立統一的工傷保險基金收入戶、支出戶和財政專戶;區(市、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規定的銀行設立工傷保險基金收入過渡戶、支出分戶,不設財政專戶。
工傷保險費由市和區(市、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分別征收。
第五條 工傷保險基金由以下幾個部分構成:
(一)用人單位繳納的工傷保險費;
(二)工傷保險基金的利息;
(三)滯納金;
(四)社會捐贈;
(五)依法納入工傷保險基金的其他資金。
(一)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到繳費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
(二)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到工商注冊的同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
(三)中央、省屬在筑企業到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
(四)非參公事業單位到繳納醫療保險費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
(一)財務、會計報表及說明材料;
(二)職工工資發放、繳費人員花名冊;
(三)參加工傷保險人員增減明細表;
(四)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有關證件及資料。
第八條 用人單位因破產、撤銷、解散、分立、合并以及其他原因發生變更或依法終止工傷保險繳費的,應當自變更或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原登記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注銷登記。
第九條 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會同財政、衛生、安全監管部門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則,結合用人單位工傷保險費使用、工傷發生率、職業病危害程度等情況,依法提出本市分類行業基準費率的具體標準,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用人單位初次繳費執行行業基準費率。二、三類行業基準費率實施一段時間后可依法實行浮動費率,一類行業不實行浮動費率。費率浮動的具體辦法由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財政、衛生、安全監管部門另行制定。
第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以上年度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為基數,按照確定的繳費費率標準,按月繳納工傷保險費。
單位職工月繳費基數低于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以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為繳費基數,高于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
職工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三)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按月發放標準預留2019年。預留費用一次性交市或區(市、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第十二條 工傷保險基金按照以下項目支出:
(一)工傷醫療費;
(二)生活護理費;
(三)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四)一至四級工傷人員傷殘津貼;
(五)喪葬補助金;
(六)供養親屬撫恤金;
(七)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八)輔助器具費;
(九)工傷康復性治療費;
(十)勞動能力鑒定費;
(十一)工傷認定調查費;
(十二)工傷預防費;
(十三)住院伙食補助費;
(十四)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十五)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十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費用。
第十三條 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和職工,其工傷認定由參保登記的市或區(縣、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
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和職工,由用人單位所在地(工商營業執照注冊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單位參保而未給部分職工參保的,發生工傷事故,其工傷認定由參保登記的市或區(縣、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相關待遇由該用人單位承擔。
農民工所在的用人單位在注冊地和生產經營地均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后,在生產經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并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依法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四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由用人單位、職工或者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填寫的工傷認定申請表;
(四)職工居民身份證;
(五)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應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五條 依法設立由市社會保險、衛生行政部門和工會,以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用人單位代表組成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負責勞動能力鑒定管理工作。常設辦事機構為市勞動能力鑒定中心,設在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勞動能力鑒定的日常工作。
(一)《貴陽市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
(二)市、區(市、縣)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結論;
(四)職工身份證復印件和照片;
(五)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所需的其他相關材料。
第十七條 申請鑒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省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第十八條 自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向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
第十九條 因工或患職業病初次勞動能力鑒定、停工留薪期、輔助器具配置的確認,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其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其鑒定費用由所在單位支付。
一年后復查鑒定,終結鑒定(再次鑒定)、舊傷復發的確認或對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停工留薪期、輔助器具配置不服而申請再次確認的,費用由申請人承擔。
第二十條 參加工傷保險職工的工傷醫療費用,認定工傷前,先由用人單位墊付。認定工傷后,對已發生的工傷醫療費用,由用人單位到辦理工傷保險登記的市或區(市、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報銷;繼續發生的工傷醫療費用由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與市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結算。
第二十一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第二十二條 職工經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后,用人單位根據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到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工傷保險待遇申請手續,經審核符合條件的,按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辦理工傷保險待遇申請手續須提供以下資料:
(一)工傷保險待遇申領表;
(二)工傷認定結論;
(三)勞動能力鑒定結論;
(四)工傷職工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
(五)工亡職工供養親屬身份及供養關系公證材料或其他證明;
(六)民政部門出具的孤寡老人或孤兒的證明;
(七)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資料。
第二十三條 同一工傷事故兼有民事賠償的,原則上按照先民事賠償、后工傷保險支付待遇的順序處理,工傷保險基金不重復支付相應待遇。民事賠償標準低于工傷保險待遇相應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部分。
第二十四條 用人單位欠繳工傷保險費期間發生工傷事故,其工傷職工的工傷保險待遇,由用人單位承擔。從足額補繳欠費的次日起,工傷保險基金按照本辦法的規定支付新發生的費用。用人單位欠繳工傷保險費的,工傷保險基金停止支付該用人單位所有工傷職工的工傷保險待遇。
第二十五條 用人單位不辦理工傷保險登記的,由市、區(市、縣)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工傷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由市、區(市、縣)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滯納金并入工傷保險基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2月1自日起施行。
貴陽市政府工作報告全文 貴陽市企業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篇三
1、早操、晚自習的請假條應及時交學生管理處存檔。
2、請假條應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間由班級負責人收齊后統一上交學生管理處以免丟失,過時間的'假條一律作廢。
3、請假條應注明請假的學生姓名、班級、起止時間、原因及項目(早操、早自習、課間操、晚自習),長假應注明并說明情況,長假時間為一周一清。對書寫不詳、不明的假條一律按照作廢處理。
4、班主任要加強請假條的管理和發放工作,以免丟失,杜絕亂發假
5給寢室管理老師(住宿生交,非住宿生不交,班主任掌握),缺一不可。
6、關于宿舍方面的假條應按時送交宿舍管-理-員處存檔。晚上不能住宿的同學,將假條在當天下午放學前上交-班主任。早操不能參加者,在早操期間必須一律離開宿舍。
7、因病需要回宿舍休息的,必須要向班主任請假并開據請假條,如沒有請假條的不許進入宿舍內,如有特殊情況一時找不到班主任時要向主任等老師請假并開據請假條,事后要及時向班主任反映說明情況。
8、因事或因病要外出校門時,應憑班主任開據的請假條交門衛室后方可放行,如有特殊情況一時找不到班主任時要向主任等老師請假并開據請假條,事后要及時向班主任反映說明情況。一但發現不合格的假條應雙倍扣班級量化管理分數。
9、檢查早操、早自習、晚自習人數的人員應由學生會組織如實填寫各班人數及表內的各項內容。
10、紀律檢查人員應記錄好違紀學生姓名和班級以便查對,并及時上報給學校政教處。
11、早操、課間操、晚自習人數由各班班主任、負責同學及時上報
學校,如有人數變動應及時核對更改,如不更改一律按上次人數計算。 12.各班班主任老師、負責同學應及時與檢查人員取得聯系核對本班人數及紀律情況。
2012-8-20
貴陽市政府工作報告全文 貴陽市企業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篇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
甲方有一套住房,位置在________,面積 _____平方米,水、電、門、窗齊全,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一事,經協商達到如下協議。
房屋租賃期限為______年,從公歷_____年_____月_____起到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租賃期限屆滿前_____天,如乙方續租,需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由甲方決定是否續簽合同。
每年租金為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合同簽訂之日交清租金。合同期內乙方負責交水、電、物業等一切費用。乙方在使用過程中,不經甲方同意不得改變房屋的結構和裝修。合同期滿,乙方不再租賃,經甲方同意的裝修歸甲方所有。房屋原樣交回甲方,如有損壞,造價賠償。
租賃期間內,乙方不得有下列行為,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權依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 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轉借的。
(2) 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租賃屆滿后,如甲方繼續出租房屋,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租權。乙方可再續租____年,房租隨行就市。
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互補承擔責任。實際租金按入住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爭議解決的方式: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先行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時,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出訴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貴陽市政府工作報告全文 貴陽市企業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篇五
(一)報名時間:3月9日至 3月18日(共10天)
(二)3月上旬,市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及區(市、縣)招辦分別召開中考報名工作會。市招考中心統一制發《體考免試申請表》、《非同城待遇考生統計表》、《同城待遇審核表》等,各區(市、縣)招辦派員統一領取。
(三)3月中旬,各區(市、縣)招辦在報名結束后,按要求上交本區(市、縣)《考生統計表》、《體考免試申請表》、《非同城待遇考生統計表》、《同城待遇審核表》、《未連續就讀初二、初三學生登記表》等。
(四)3月下旬,市招考中心統一打印考生《體育考試準考證》、《初中畢業生學業(升學)體育考試成績登記表》,各校按要求的時間到當地招辦領取本校學生的《體育考試準考證》和《初中畢業生學業(升學)體育考試成績登記表》。
(五)學校集體報名
1.各校必須按所在轄區招辦規定時間到當地招辦統一辦理報名手續,詳見各區(市、縣)報名時間安排表。
2.各校報名前要將考生有關證件按報名號順序清理好。報名時各區(市、縣)招辦要按規定逐人查驗。
3.各校報名時要先交中考報名考生信息數據電子文檔,各區(市、縣)招辦現場打印出考生報名信息后由招辦經辦人和學校報名經辦人當場核對無誤后簽字,報名學校帶回1份備查。
4.中考招生中民族的類別只分漢族和少數民族兩類,以報名時審核的戶口為準,報名后不得更改。其它有關政策照顧項類以后再行填寫。
5.學業考試前,各初中學校按通知到當地招辦統一領取《中考考生須知》手冊及其他有關表冊。
五、中考報名程序的使用
貴陽市政府工作報告全文 貴陽市企業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篇六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房屋座落、間數、面積、房屋質量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年零__月,出租方從__年__月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年__月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__個月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合同期滿后,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__的規定執行(如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此條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協商確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條 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__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__元。
2.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元。
3.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__元。
5.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 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1份;合同副本__份,送__單位備案。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地址:
貴陽市政府工作報告全文 貴陽市企業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篇七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簡易貴陽市勞動合同范本,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登記注冊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為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本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一)合同期
本合同的期限按以下三種情形中的第種情形確定:
1、固定期限: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完成工作任務時止。
(二)試用期
本合同的試用期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一)甲方根據需要安排乙方在部門
(二)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三)合同期內,甲方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有反映本人的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準,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一)甲方根據國家規定,實行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工資制度。
(二)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
(三)如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而不能執行前兩項規定的工時制度的,甲方可執行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的工作制度。
(四)甲方應當按照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節日、休假安排乙方休息休假和帶薪休假。
(一)甲方有權依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并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貴陽市最低工資標準。
(二)乙方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貴陽市最低工資標準。
1、計時工資,期工資標準為___元/時。
2、計件工資,其工資標準為___元/件。
3、其他形式,其工資標準為___元/月。
乙方津貼、補貼、獎金或績效薪酬等其他待遇按照甲方確定的工資分配方式執行。
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時,乙方的工資待遇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方式予以調整。
(四)甲方每月日發放(當月/上月)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甲方應當依法支付乙方工資。
(六)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應按《勞動法》、《貴陽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的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七)對乙方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甲方應當按照《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的規定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合同期內,乙方根據甲方安排提供勞動或者因甲方有工作崗位而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國家、貴州省和貴陽市的有關規定,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按規定比例承擔社會保險費用,并按規定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應由乙方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用。甲方應將為乙方辦理參加社會保險手續和扣繳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如實告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的規定》(勞部發[___]479號)的規定給予乙方相應的醫療期。醫療期內按照《貴陽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規定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二)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甲方按照《貴陽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規定計發工資。
(三)實行計劃生育的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享受國家規定的相關待遇。
(五)甲方將創造條件,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一)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如甲方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并按國家有關規定定期組織乙方進行健康檢查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乙方,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甲方的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乙方有權拒絕。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書面變更手續。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應當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項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當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各種教育和培訓活動,努力提高職業技能和工作水平。
(一)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損失金額在元以上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1)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甲方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5、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的,應當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7、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二)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依法宣布破產;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解除和終止的限制情形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乙方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合同解除或者終止的手續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乙方應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五)經濟補償金
本合同的解除或者終止,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所規定情形的,甲方應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第九十七條的規定,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時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六)甲方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按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支付乙方賠償金。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機構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在法定仲裁時效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在法定仲裁時效內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甲方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甲方經民主程序制定的,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政策規定的勞動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應予以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二)乙方應當遵守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接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保質保量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三)因不可抗拒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應當及時將出現的不可抗力因素告知對方,履行告知義務后,甲、乙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四)本合同期限內,因乙方應征入伍或上學深造等原因但仍需保持勞動關系的,經雙方協商并訂立書面協議,可以變更本合同條款。
(五)合同期限內,如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雙方可以依法訂立有關協議,約定服務期,該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乙方屬負有保密義務的,雙方可以依法訂立有關協議,約定竟業限制條款,該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關系管理新規定相抵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的原則下另行協商,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雙方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合同或者協議,該補充合同或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本合同經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理人及乙方簽字,并加蓋甲方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雙方各執一份,雙方應妥善保管。
3、甲方對已經解除或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名或蓋章)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使用說明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人須具備法人授權的委托書)和職工(乙方)親自簽字或蓋章,并加蓋用人單位公章。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后填寫,并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作制的,應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
五、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須使用藍黑、炭素墨水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后,甲、乙雙方各保管一份備查。
貴陽市政府工作報告全文 貴陽市企業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篇八
貴陽市地處云貴高原東斜坡上,屬東部平原向西部高原的過渡地帶,地形地貌多樣,海拔高,緯度低,具有亞熱帶濕潤溫和型氣候的特點,資源豐富,能源充足,自然環境得天獨厚。貴陽市位于貴州省中部的云貴高原東斜坡地帶,地處東經106°07′至107°17′,北緯26°11′至27°22′之間。東、南與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的龍里、惠水、長順4縣接壤,西靠安順地區的平壩縣和畢節地區的織金縣,北鄰畢節地區的黔西、金沙兩縣和遵義市的遵義縣。土地總面積8046平方千米,占全省面積的4.56%。
貴州省與江南的秀麗玲瓏,塞北的豪氣沖天,青藏的舒展圣潔等相比,另有一種獨特韻味。
貴州的山,層巒疊嶂,秀峰林立,各具風姿。貴州的水蜿蜒于崇山峻嶺,奔騰穿瀉于深峽幽谷。
湖泊給這個山區省份增添了幾分嫵媚。貴州西部的草海,綠如碧玉,風景優美,被譽為“高原上的明珠”。石灰石溶積巖是貴州省地貌的主要特點,喀斯特溶洞遍布全省各地,可謂“無山不洞,無洞不奇”。風化的石灰巖和白云巖,挺拔林立,千姿萬態。
貴州的’民族風情也是多姿多彩,堪稱一絕。全省有49個民族成份,少數民族成份個數僅次于云南和新疆,居全國第三位。
世居少數民族有苗族、布依族、侗族、土家族、彝族、仡佬族、水族、回族、白族、瑤族、壯族、毛南族、蒙古族、仫佬族、羌族、滿族等16個。這里世居著漢族及苗、侗、布依、彝、水、仡佬等17個少數民族,古樸的習俗和燦爛的文化蔚為大觀。侗家鼓樓和風雨橋、苗族吊腳樓、布依石頭寨,精湛的銀飾花帶、綺麗的挑花蠟染、多彩的民族服裝,無論是侗族大歌、儺戲歌舞、蘆笙銅鼓,無論是壯觀的斗牛大賽,驚險的上刀梯、下火海,都令人嘖嘖稱贊,心儀不已。
貴陽市政府工作報告全文 貴陽市企業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篇九
進入21世紀以來,電動自行車交通得到我國普通工薪階層的青睞,電動自行車產業飛速發展,產量和保有量均急劇增加。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貴陽市電動車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和規范電動自行車管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電動自行車的生產、銷售、登記、道路通行及其相關管理活動,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電動自行車屬于非機動車,是指以蓄電池作為輔助能源,具有兩個車輪,能實現人力騎行、電動或者電助動功能,并且符合國家標準及產品質量的特種自行車。
國家對電動自行車及其標準有新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四條本規定由市、區(市、縣)人民政府組織實施。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電動自行車的登記、道路通行管理。
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電動自行車生產領域產品質量的監督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電動自行車銷售活動的監督管理。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電動自行車廢舊蓄電池的收集、貯存、轉移、處置、利用的監督管理。
城市管理部門負責電動自行車涉及城市市容方面的監督管理。
市場監管、城市綜合執法、工業和信息化、物價、交通運輸、城鄉規劃、商務、民政、公安及其他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電動自行車管理的相關工作。
社區服務管理機構、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按照職責,配合做好本轄區電動自行車管理的相關工作。
第五條公安機關交通、質量技術監督、工商、環境保護、城市管理(城市綜合執法)等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健全相互協調配合的執法工作機制,依法履行監管職責。
第六條電動自行車行業協會應當依法履行相應職責,協助做好電動自行車的管理工作。
第七條鼓勵電動自行車所有人購買相關保險。
第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違法生產、銷售、使用電動自行車的行為向質量技術監督、工商、公安機關交通等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投訴舉報。
質量技術監督、工商、公安機關交通等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向社會公布投訴舉報電話,對受理的投訴舉報及時調查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反饋投訴舉報人。
第二章生產銷售
第九條在本市生產、銷售電動自行車應當依法申請辦理有關許可手續。
第十條在本市生產、銷售的電動自行車應當符合國家標準及產品質量。
本市對電動自行車實行目錄管理制度。
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會同市公安機關交通、工商、工業和信息化等行政管理部門,編制依法取得電動自行車生產許可證的企業名單及產品目錄(以下簡稱產品目錄),載明生產企業名稱、品牌、型號、定型技術參數等內容,向社會公告,并適時更新完善。
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擅自改變國家標準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將相應電動自行車涉及信息從產品目錄中刪除。
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產品目錄編制管理制度。
第十一條電動自行車經營戶(以下簡稱經營戶)應當在銷售場所醒目位置公示現行有效的產品目錄,并通過店堂告示、銷售憑證中注明等方式向消費者承諾其銷售的電動自行車符合國家標準及產品質量并且已經列入產品目錄。
因經營戶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質量不合格或者未列入產品目錄的電動自行車,導致消費者所購電動自行車不能在本市辦理登記手續的,可以要求退貨或者更換該電動自行車。
經營戶應當主動告知消費者所購電動自行車的安全駕駛常識和注意事項。
第十二條經營者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場地銷售、停放電動自行車。
第十三條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有下列行為:
(一)拼裝電動自行車;
(三)擅自更換電動自行車動力裝置;
(四)拆除或者改動電動自行車的消音、限速裝置;
(五)更改電動自行車定型技術參數、影響其通行安全的其他拼裝、加裝、改裝行為。
禁止銷售拼裝、加裝、改裝的電動自行車。
第十四條電動自行車及其蓄電池的生產企業、經營戶應當提供廢舊蓄電池以舊換新或者回收利用服務,并按照規定建立管理臺賬。經營戶應當將收集的電動自行車廢舊蓄電池交由生產企業回收利用,沒有條件交生產企業回收利用的廢舊鉛酸蓄電池,應當委托具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的單位集中處置,不得交由無相應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處置。
禁止未依法取得危險廢物經營許可的單位和個人收集、存貯、處置和利用電動自行車廢舊鉛酸蓄電池。
第十五條電動自行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當將電動自行車廢舊蓄電池送生產企業或者經營戶進行回收,不得隨意丟棄。
第十六條鼓勵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經營戶采取以舊換新、折價回購等方式回收廢舊或者不符合國家標準、質量不合格的電動自行車。
鼓勵電動自行車所有人主動置換或者報廢廢舊、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質量不合格的電動自行車。
第十七條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加強對本市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的監督管理,督促企業嚴格按照國家標準及質量要求生產電動自行車。
第十八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加強電動自行車銷售活動的日常監督管理,督促經營戶建立并且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驗明電動自行車合格證明和其他標識,核查整車質量、外形尺寸等參數,確保所銷售的電動自行車符合國家標準及產品質量。
第三章登記管理
第十九條電動自行車應當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取得電動自行車號牌和行駛證。
未經依法登記的電動自行車,不得上道路行駛。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將電動自行車登記的條件、程序、需要提交的材料和申請表示范文本等在辦公場所進行公示,并通過電子政務信息系統等方式提供快速登記及其他便民服務。
(一)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二)電動自行車發票或者車輛合法來歷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三)車輛整車出廠合格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前款規定材料齊全并且屬于產品目錄范圍內的電動自行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當場辦理登記手續,發放電動自行車號牌和行駛證。
不能提交本條第一款規定材料或者不屬于產品目錄范圍內的電動自行車,不予登記,并且書面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屬于產品目錄范圍內的電動自行車但材料不齊全的,應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充的材料。
第二十一條符合登記條件的新購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可以持購車憑證,自購車之日起15日內臨時通行。
(四)牌證損壞、遺失的,其所有人應當交驗車輛,申請換領或者補領電動自行車牌證。
第四章道路通行
第二十三條已經登記的電動自行車應當在指定部位懸掛電動自行車號牌,保持號牌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擋、污損。
禁止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及其他車輛的電動自行車牌證。
第二十四條駕駛電動自行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年滿16周歲以上,并且無妨礙安全駕駛的身體缺陷;
(二)服從交通警察的指揮;
(三)攜帶行駛證;
(五)轉彎時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優先通行;
(八)橫過機動車道、人行橫道、過街天橋時,應當下車推行;
(十)戴安全頭盔;
(十一)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遵守的其他行為。
第二十五條駕駛電動自行車禁止下列行為:
(一)酒后駕駛;
(二)載客營運;
(三)逆向行駛;
(五)違反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的指示;
(七)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競駛;
(十)在道路上學習駕駛電動自行車;
(十一)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二十六條電動自行車應當在規定的地點停放。未設置停放地點的,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第二十七條嚴格控制占用城市道路設置電動自行車停車泊位。確需占用城市道路設置電動自行車停車泊位的,在不影響行人、車輛通行、市容市貌和不損壞市政設施的情況下,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會同城市管理等有關部門提出合理設置方案,報市、縣(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并且向社會公告。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在道路上設置電動自行車停車泊位。
第二十八條車站、軌道交通站(點)等交通集散地和醫院、學校、商場、步行街、體育場(館)、展覽館、集貿市場等人員流動較多的場所,可以根據交通需要合理設置電動自行車停車場,按照《貴陽市停車場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規范管理。
第二十九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體情況,可以對電動自行車采取疏導、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加強電動自行車信息采集和檔案管理,建立信息管理制度;加強路面巡查力度,保障道路暢通;對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員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規章的.宣傳教育,增強其道路交通安全意識和自覺守法意識。
第五章罰則
第三十條違反本規定,生產、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質量不合格的電動自行車的,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按照職責,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規定予以處罰。
經營戶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場地銷售、停放電動自行車的,由城市綜合執法部門依法予以處罰。
第三十一條違反本規定,因經營戶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質量不合格或者未列入產品目錄的電動自行車,導致消費者不能在本市辦理登記手續,拒不退貨或者拒不更換該電動自行車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處理。
第三十二條違反本規定,將電動自行車廢舊鉛酸蓄電池交由未依法取得危險廢物經營許可的單位或者個人處置,或者未依法取得危險廢物經營許可收集、貯存、處置和利用電動自行車廢舊鉛酸蓄電池的,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三十三條違反本規定,有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二項至第十項、第二十五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據《貴州省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罰款規定》、《貴州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三十四條違反本規定,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駕駛電動自行車,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
第三十五條駕駛電動自行車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以200元罰款。
駕駛電動自行車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處以300元罰款。
第三十六條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依法扣留其駕駛的電動自行車。
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在規定期限內接受處理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立即退還其電動自行車;逾期不接受處理的,被扣留的電動自行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處理。
第三十七條違反本規定的其他違法行為,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有行政處罰規定的,依法予以處罰。
違反本規定,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第三十八條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經營戶違反本規定的不良記錄,由質量技術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分別記入其信用檔案,并且輸入誠信信息系統,通過互聯網、報紙等媒體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九條違反本規定,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電動自行車監督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其上級主管部門或者所在單位責令改正,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六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外觀保養
電動車主要配件是塑料和金屬的,平時最好不要放在外面暴曬和淋雨,最好是放在車庫或有遮擋的地方。因為塑料配件暴曬久了會加速老化,鐵制金屬淋雨后會生銹的。
剎車系統,傳動系統維護保養
一般電動車的剎車正常可以使用一年,平時盡量不要高速急剎,這樣浪費電的同時,會增加追尾風險,同時使剎車片磨損加劇。剎車不靈時要及時到店中更換維修。傳動系統中的飛輪和鏈條要定期加潤滑油,以防生銹。
電動車最好不要在積水路面騎行,以免剎車片泡水,影響使用壽命。
輪胎的維護保養
平常在路上時,都會看到有些人的車胎沒氣,一步一躥的推著車,艱難前行,我也經歷了多次,大家都不希望這個事發生在自己身上吧,那么就要注意輪胎的維護保養了。
電池的維護保養
常用的是鉛酸電池和鋰電池,平時電池不要過充、過放,長時不用時也要充一下電。鉛酸電池使用壽命是兩年左右,但平時注意保養用四年也沒問題。
鋰電池使用時要特別注意安全,當鋰電池被外力撞擊時有可能會劇烈爆炸燃燒。
電機、控制器的維護保養
控制器是電動車的控制中心,平時騎車久了,會發現控制器非常燙,所以要避免長時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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