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記憶力會隨著歲月的流逝而衰退,寫作可以彌補記憶的不足,將曾經的人生經歷和感悟記錄下來,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憶。范文書寫有哪些要求呢?我們怎樣才能寫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優秀范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私募協議轉讓股票篇一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注冊號:
手機號碼:公司電話:
通信地址:通信地址:
電子郵箱:電子郵箱: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真誠、互惠互利的原則,甲方將自有資產全權委托于乙方進行投資管理。乙方可將甲方資產投資于期貨、股票等有價證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及其他有關資產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就委托資產管理事宜訂立本合同。
甲方委托乙方為其進行有償代理操作。
開戶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起始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請使用中文大寫)。
經雙方協商約定在年月日到年月日期間按照以下條款規定對以上賬戶進行有償代理操作。
一、開戶:
1、甲方可以是個人、企業、投資機構,甲方需在乙方指定的期貨公司、證券公司及托管銀行等金融機構開立交易賬戶。
2、起始資金量不得少于十萬元人民幣上不封頂,資金合法性由甲方保證。
3、甲方有義務對自已的資金調撥密碼保密,賬戶資金安全由甲方開戶所在的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及托管銀行等金融機構負責,由甲方疏忽泄密等原因造成資金損失乙方不負有任何責任。
二、交易:
1、開戶后甲方把賬戶的交易賬號和交易密碼告知乙方(不含資金調撥密碼,即從券商轉銀行和從銀行轉券商的資金密碼),由乙方進行交易。未與乙方協商不得擅自更改交易密碼。
2、乙方沒有資金調撥權。甲方擁有資金調撥權,但本協議執行期間除為乙方提供利潤分成外,甲方不得擅自出入金。
3、乙方操作甲方賬戶期間,擁有完全獨立的下單買賣操作權,甲方不得再操作委托賬戶或委托第三方操作賬戶。
4、甲方務必對乙方的交易情況(包括交易品種、買賣方向、持倉比例等)及相關交易資料嚴格保密,未經授權不得透露給任何第三方。乙方務必對甲方的個人資料嚴格保密,未經授權不得透露給任何第三方。
5、甲方有權在任意時間了解賬戶資產狀況。
6、甲方不得對賬戶內資產設定質押。
三、風險責任:
任,雙方根據協議終止之日賬戶內資產狀況依據利潤分配條款進行利潤分配(不可抗拒因素的定義參照相關法律法規)。
2、乙方承諾除不可抗拒因素外將協議期內虧損控制在起始資金的25%以內,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擔。當協議期內委托賬戶的虧損在起始資金25%以內時,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協議期委托賬戶的賬面虧損達到起始資金25%以上時,甲方有權隨時終止本協議,對超出25%以外部分的虧損,乙方負責賠償。以此來保證甲方最大虧損在起始資金的25%。
四、利潤分配:
乙方堅持賠小賺大,持續穩健獲利的資金管理原則,所以甲方資金可能有時會保持不變,有時會獲得較大收益,但也不排除短暫虧損可能。利潤分配的具體事項如下:
1、甲方起始資金整體獲利10%以下部分,乙方不參與利潤分成;
2、獲利10%到50%部分,乙方收取獲利部分的30%分成;
3、獲利50%到100%部分,乙方收取獲利部分的40%分成;
4、獲利100%以上部分,乙方收取獲利部分的80%分成。
舉例:100萬資金,整體獲利150萬。其中起初獲利的10萬不參與分成,獲利10萬到50萬之間的40萬利潤乙方收取30%即12萬分成,獲利50萬到100萬之間的50萬利潤乙方收取40%即20萬分成,獲利100萬到150萬之間的50萬利潤乙方收取80%即40萬分成。
利潤分配時點為每年的12月31日,5個工作日內結清。特殊情況甲乙雙方另行商議。
五、協議的起始和終止:
1、本協議在雙方簽字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期滿后自動終止。
3、出現以下情況,自該情況發生之日起雙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協議:
(1)甲方擅自出入金;
(2)甲方或第三方擅自操作賬戶買賣;
(3)甲方擅自更改交易密碼;
(4)甲方對賬戶內資產進行質押;
(5)甲方單方面強制提前終止協議;
(6)除不可抗拒因素之外,賬戶總資金虧損超過25%;
(7)非乙方原因賬戶無法正常登陸;
(8)不可抗拒因素出現。
出現上述情況(1)(2)(3)(4)(5)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此時若出現賬面虧損,不論虧損比例為多少,乙方均不承擔任何責任,且賬戶整體盈利的80%歸乙方所有,自協議終止日起5個工作日內結清;出現上述情況(6)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出現上述情況(7)(8)協議自動終止,此時若出現賬面虧損,不論虧損比例為多少,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賬戶盈利按照利潤分配條款結算,自協議終止日起5個工作日內結清。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私募協議轉讓股票篇二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身份證號碼:郵箱:
郵箱:
1,甲方委托乙方為其代理操作在公司開立的證券賬戶,戶名:帳號:初始資金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約定從到為委托期間進行股票投資,投資方向全部為股票,權證,風險控制范圍為,賬戶為有償服務。
2、甲方需為有穩定職業,信譽好的個人,機構,認可投資有風險,入市需謹慎,對于確定的風險范圍有一定的承受能力,自由選擇一家信譽好的證券公司開立證券賬戶,能夠提供交易和行情系統。
3、初始投資資金不少于50萬元,甲方需保證資金正當合法,中途追加資金另行計算。
4、甲方有義務對自己的資金密碼保密,股票賬戶的資金安全由甲方所開立賬戶的證券公司負責。
5、乙方有獨立的下單操作權,甲方不能隨便更改賬戶里面的所有操作項目,不得隨意調撥委托投資資金(委托資金外部分不包括在內),否則視甲方違約,對此產生的一切損失乙方概不負責,甲方且必須支付乙方資產管理費用1%做為時間補償。
6、對于賬戶中的資金,只有甲方有權支取,但在合同期間需要與乙方協商,除非出現合同條款中的自動解約事項。
7、甲方必須將賬戶和交易密碼告訴乙方,不含資金密碼,以便乙方下單操作交易。乙方在合同期間,可以更改交易密碼,但甲方每月有權查看賬戶一次。
8、甲方不得將賬戶中的操作信息提供給他人。
9、乙方在操作期間不得做出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投資需保持代理賬戶的獨立性,客觀性,公平性。
10、收益分配模式甲方可選擇如下:
1、固定類:收益10%以上部分按照甲方70%乙方30%。少于10%將不收取費用
2、浮動類:當風險控制在10%以內時,按照收益10%以上甲方60%,乙方40%。
當風險控制在10%20%以內時,按照收益10%以上甲方70%,乙方30%。
當風險控制在20%30%以內時,按照收益10%以上甲方75%,乙方25%。
當風險控制在30%以上時,按照收益10%以上甲方80%,乙方20%。
注:收益都是賬戶原始投入資金的總收益,發生約定風險以外部分,甲方可自行解除和約,且乙方補其風險約定差價部分,合同期間總收益低于10%將不分配利潤,每半年收益超過10%以上結算一次,甲方需在規定時間內將分配利潤存入乙方指定銀行賬戶內。
11、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的虧損,乙方將不負責,參考證監會的說明。
1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若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嚴格按照協議執行,并本著本等友好協商的原則,在無法協商解決的情況下,雙方依據《民法典》,證券法》通過當地人民法院仲裁執行。
甲方:乙方:
簽字蓋章簽字蓋章
日期:日期:
私募協議轉讓股票篇三
甲方因__________項目的需要,委托乙方擔任融資顧問單位,現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自愿訂立以下合同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雙方同意借款主體定為_______________公司。
一、 乙方為甲方唯一受托融資顧問方,為甲方提供融資顧問工作。
二、 甲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為保障本融資工作的正常推進,應積極配合乙方。
第二條 、乙方責任
一、乙方指派融資顧問人員參與配合甲方本項目融資工作;
二、乙方負責為本項目協助設計融資方案;
三、乙方負責為本項目提供融資顧問工作及推薦融資銀行。
第三條 、融資時間安排
本合同簽訂后的_____個工作日內雙方需完成融資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實際按銀行融資金額為準),若甲方后續還需要融資的,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給予乙方合理的時間予以安排,其余條款按本合同執行。
第四條 、費用支付
甲方應按本合同委托融資總金額的_____%向乙方支付融資顧問費。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融資顧問費總金總額的_____%作為前期費用(即本次委托融資總金額×_____×_____%= _____萬元人民幣)。與融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的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剩余的_____%融資顧問費用。如果甲方與融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的借款金額不能達到本合同委托融資的金額的,按實際借款的金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如果乙方沒有幫助甲方融資到任何資金,則乙方(免利息)退還全部前期費用。
第五條 、融資過程中產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物業評估費、會計師審計費、差旅費由甲方負責。
第六條 、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乙方派出的顧問陳述情況,保證所提供的文件與數據的完整性,準確性和真實性。
第七條 、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有關文件、數據、信息透露給任何第三方;
第八條 、乙方無故終止本合同,前期費用全部退還甲方;如因甲方原因放棄本次融資計劃,前期費用不予退還。
第九條 、因本合同履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提請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現行簡易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_____份,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私募協議轉讓股票篇四
甲方:
注冊地址:
辦公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人:
聯系方式:
傳真:
乙方:
注冊地址:
辦公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人:
聯系方式:
傳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下簡稱“《民法典》”)及其他有關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銷售私募基金產品的事項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和本協議的約定,委托乙方辦理
基金產品代理銷售業務及按照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本協議。
(2)負責組織基金的銷售,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制訂基金的銷售和交易規則及其它規則、制度。
(3)要求乙方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合伙協議、募集說明書、本協議及補充協議的規定,辦理基金的代理銷售有關事宜,并以合理的方式和時間對乙方的代理銷售業務開展情況進行監督。對因乙方的過錯而給基金、基金投資者及甲方造成的損失,有權要求乙方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4)根據自身業務需要,有權同時委托乙方以外的其他符合條件的機構代理銷售或自行銷售同一個基金產品。
(5)根據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合伙協議、募集說明書的規定,有權拒絕受理某一筆或某一段時間內的參與、退出或其他業務申請,但必須及時向乙方及基金投資者說明理由。
(6)法律法規、本協議及補充協議規定的其他權利。
2、甲方的義務:
(1)向乙方提供與基金銷售業務相關的基金合同/合伙協議、募集說明書,并保證其合法合規性和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和及時性。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基金產品代理銷售工作。
(3)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訓,培訓內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公司簡況、投資策略、基金的特點等。
(4)按照本協議或補充協議規定的標準、方式和時間,及時足額付給乙方代理銷售費用。
(5)對乙方在業務辦理過程中提供的基金投資者信息、交易數據、乙方商業秘密等資料和信息負有保密義務,不得用于乙方指定用途以外的任何目的或透露給任何第三方。即使本協議終止,仍負有保密義務,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6)甲方有義務建立完善的客戶服務制度和流程,根據基金合同/合伙協
議中的約定通過乙方向客戶提供相關服務。
(7)履行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合伙協議、募集說明書、本協議及補充協議規定的信息披露義務。
(8)法律法規、本協議及補充協議規定的其他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接受甲方委托辦理基金代理銷售業務,及按照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本協議。
(2)在本協議規定的范圍內,根據基金合同/合伙協議、募集說明書和甲方提供的業務規則、資料等,制定業務流程,獨立確定乙方的銷售策略、銷售網點安排,辦理基金代理銷售業務。
(3)對因甲方責任而給資產委托人及乙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相應責任。
(4)按照本協議及補充協議規定的標準、方式和時間,足額取得代理銷售費用。
(5)在與甲方合作銷售基金產品的同時,有權選擇代理銷售甲方以外的其他基金管理人發行的基金產品。
(6)對因甲方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或甲方的過錯而給基金、基金投資者及乙方造成的損失,有權要求甲方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7)法律法規、本協議及補充協議規定的其他權利。
2、乙方的義務:
(1)嚴格遵循國家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和基金合同/合伙協議、募集說明書及本協議的規定,辦理基金代理銷售業務,勤勉、盡責地履行代理銷售人的職責。
受甲方對乙方的代理銷售業務情況進行的合理監督。
(3)乙方應該嚴格按照基金合同/合伙協議、募集說明書的規定和本協議的約定收取銷售費用。
(4)采取有效手段,確保按時、足額辦理基金代理銷售的資金交收。
(5)對甲方在業務辦理過程中提供的基金投資者信息、交易數據,甲方商業秘密等資料和信息負有保密義務。即使本協議終止,仍負有保密義務,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有權機關或相關證券交易所另有要求的除外。
(6)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及相關約定,妥善保管在代理銷售甲方基金產品過程中的相關業務資料。
(7)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履行基金投資者身份識別等反洗錢義務。
(8)建立完善的客戶服務制度和流程,向通過乙方認購基金的基金投資者提供持續服務。
(9)在簽訂基金合同/合伙協議前,并對基金投資者資金能力、金融投資經驗和投資目的進行充分了解。
(10)對因乙方違反法律規定或乙方的過錯而給基金、基金投資者及甲方造成的損失,應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11)乙方同意擔任甲方基金的銷售機構,不構成乙方對甲方的代理關系。乙方獨立銷售基金產品,獨立承擔銷售行為的一切法律后果,因乙方原因導致基金投資者、委托財產或甲方損失時,乙方應獨立地承擔賠償責任,其損害賠償的責任不因其不再作為本基金銷售機構而免除。甲方不對乙方的銷售行為承擔責任。
(12)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合伙協議、本協議及補充協議規定的其他義務。
(一)市場推廣和銷售
1、乙方應建立健全的銷售管理制度,做好銷售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加強對基金銷售行為的管理,加大對基金投資者的風險提示,嚴格遵循銷售適用性原則。
2、乙方須配備足夠的、合格的銷售人員開展基金的銷售工作,并做好銷售人員培訓工作,必要時甲方可協助乙方開展培訓工作。
3、在初始銷售基金前,甲乙雙方應保證有充足的時間供基金投資者審閱基金合同/合伙協議的內容,乙方應指派專人向基金投資者做出詳細的基金說明;甲方應在能力范圍內積極配合。
4、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均不得通過報刊、電視、廣播、互聯網(甲方、乙方的網站除外)及其他公共媒體宣傳、銷售基金。甲乙雙方可協商制定在雙方的網站宣傳基金的投資方案,但須遵守相關規定。
5、根據市場營銷需要,甲乙雙方可以協商制定基金宣傳的宣傳資料(印刷品、光盤等),該類資料的內容須事先經由雙方認可確認,并僅供甲乙雙方獨立或共同進行的客戶推介時向客戶提供。雙方應保證宣傳資料與備案資料的一致性。
6、甲乙雙方在基金銷售中使用的宣傳推介材料必須與基金合同/合伙協議、募集說明書相符,不得有下列情形:
(1)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2)違規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
(3)詆毀其他基金管理人、資產托管人和其他代理銷售機構;
(6)登載單位或者個人的推薦性文字;
(7)中國證監會規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二)代理銷售業務安排
1、甲方負責印制統一編號的基金合同/合伙協議,乙方負責基金合同/合伙
協議的發放、簽署及回收。乙方應在基金合同/合伙協議生效后的 個工作日內將基金投資者簽署的基金合同/合伙協議等資料提供給甲方并留存一份備查。
2、資金交收
(2)乙方應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指定一個基金產品銷售資金的結算賬戶,除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代理銷售費用等,甲乙雙方發生的資金往來皆通過此賬戶辦理。如乙方變更賬戶信息,應及時向甲方出具正式蓋章函件說明更新后的賬戶信息。
3、客戶服務
(1)甲乙方應建立完善的、專職的客戶服務部門,明確并執行客戶服務制度和服務流程,對服務對象、服務內容、服務程序等業務進行規范化管理。
(三)業務資料的保管
1、基金代理銷售業務資料是指甲乙雙方在為基金投資者辦理本協議規定的業務過程中形成的各類書面和電子形式的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投資者的各類業務申請表單和相關證明資料、交易記錄與確認數據、各類涉及基金及基金投資者的協議、合同等。
2、基金投資者書面填寫的各類業務申請表等書面資料,由乙方依相關法律法規及乙方業務資料保管規定妥善保管,并在甲方有合理需求時提供必要的相關資料給甲方。
據形式保存,并做好數據備份和維護工作。
4、所有資料應自形成之日起完整保存,保存期不少于行業標準或主管部門規定的年限。
(一)代理銷售費用應以乙方銷售的基金份額對應的本金金額為基數,年銷售費用費率(以下簡稱年銷售費率)按以下方式計算:
1、投資期限為1個月的年銷售費率為:
年銷售費率=年化發行成本-預期年化凈收益
2、投資期限為3個月的年銷售費率為:
年銷售費率=年化發行成本-預期年化凈收益
3、投資期限為6個月的年銷售費率為:
年銷售費率=年化發行成本-預期年化凈收益
4、投資期限為9個月的銷售費用費率為:
年銷售費率=年化發行成本-預期年化凈收益
5、投資期限為12個月的銷售費用費率為:
年銷售費率=年化發行成本-預期年化凈收益
6、投資期限為18個月的年銷售費率為:
年銷售費率=年化發行成本-預期年化凈收益
注:年化發行成本為15.5%;
預期年化凈收益參照各基金募集說明書計算。
(二)甲方應在該基金成立后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出具銷售服務確認書(格式見附件),以確認乙方銷售該基金的情況,乙方應在收到次日予以確認。雙方確認后,甲方應在基金成立后1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銷售費用。
乙方基金銷售費用結算賬戶:
賬戶戶名:
銀行帳號:
開戶銀行:
雙方就本協議內容和與本協議相關事宜提供的信息及做出的意思表示均真實、準確、完整、充分、無條件和無保留。
(一)雙方擁有完全的權利和被授權訂立并履行本協議。
(二)雙方對本協議的訂立和履行不會損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
(三)不實施任何可能損害另一方權益和商譽的行為。
(一)代理銷售協議的修改
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如因市場發展需要和監管部門要求,需變更本協議及附件,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意見。
(二)代理銷售協議的解除
1、發生下列情形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1)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有權機構撤銷基金代理銷售業務資格;
2、若甲方違反基金合同/合伙協議、募集說明書和本協議,嚴重損害了私募基金、基金投資者或乙方的利益,經乙方提示后在合理期限內仍然不能改正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三)解除本協議的程序和要求
1、甲乙任何一方依據本協議第九條第(二)款的約定解除本協議時,應提前三個月向另一方發出書面通知,并說明解除原因。
2、任何一方單方面解除協議,應以保護基金投資者利益為原則與另一方積極磋商協議解除的善后處理事宜。任何一方應在其義務范圍內,誠信配合另一方做出的合理處理方案的執行。
3、在解除本協議的過程中,雙方應本著為基金及基金投資者負責的原則,相互配合,作好交接工作。但雙方已經就具體的基金簽署補充協議的,仍須就補充協議履行至相應的基金清算后。
(四)代理銷售協議的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之一者,本協議將自動終止:
(1)乙方不再具備基金代理銷售業務資格;
(2)甲方解散、依法被撤銷、破產或由其他基金管理人接管其管理的基金;
(3)乙方解散、依法被撤消、破產或由其他代理銷售機構接管基金的代理銷售業務;
(4)甲乙雙方經過協商一致同意終止;
(5)其他導致本協議終止之事項。
2、協議終止的后果
(2)協議終止后,雙方應本著為基金及基金投資者負責的原則,相互配合,作好交接工作。
(3)本協議的終止并不影響根據本協議或補充協議已經產生的債權、債務。
(一)保密信息指與基金代理銷售業務有關的,由提供方向對方以書面、電子或以任何其他形式或載體提供或披露的由提供方開發及(或)持有的商業秘密、客戶信息以及其他。
雙方應謹慎盡責,保守機密,并應盡其所能防止任何第三人以不法手段盜取或獲取保密信息,或以任何方式復制保密信息。
(三)本保密條款獨立于本協議,本協議的中止、終止或失效將不會影響本保密條款的效力,法律法規另有強制性規定的除外。
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二)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給基金、基金投資者、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如屬雙方共同違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三)如一方承擔了按法律法規或本協議規定應由另一方承擔的責任,該方在承擔責任后有權向另一方進行追償。
(四)在涉及第三方的爭議中,甲乙雙方有義務向對方提供必要的證據或協助必要的取證工作。
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以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按照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九條、通知
(一)各方同意,各方的聯絡及通訊方法以各方的下列相關信息為準:
(二)通知在下列日期視為送達被通知方:
1、專人送達::通知方取得的被通知方簽收單所示日;
2、掛號信郵遞:發出通知方持有的國內掛號函件收據所示日后第5日;
3、傳真:收到成功發送確認后的第1個工作日;
4、特快專遞:發出通知方持有的發送憑證上郵戳日起第4日。
任何一方通訊地址或聯絡方式發生變化,應自發生變化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方。任何一方違反前述規定,除非法律另有規定,變動一方應對由此而造成的影響和損失承擔責任。
(一)本協議經雙方加蓋公章后生效,有效期為 年。本協議一式貳份,協議雙方各持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對于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簽署代理銷售補充協議(以下簡稱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協議項下的補充協議為本協議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的約定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的約定為準。
(三)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甲方:乙方: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或授權代表) (或授權代表)
簽訂地: 簽訂地:
簽訂日: 年 月 日 簽訂日: 年 月 日
私募協議轉讓股票篇五
乙方: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要根據《勞動法》有關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范本書。
二、職責范圍:前臺桌面、會議室、經理室、綜合辦公區、會計室及陳列的辦公設施。
三、工作職責:
1、服從工作安排,完成在指定時間內的一切工作任務。
2、保證責任范圍內的清潔、干凈、無塵土。
3、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到崗需提前請假通知甲方,誤時時間扣除當日工資或則日補班。4、在做經理室工作時,不得擅自動用經理的物品、不得翻閱。5、損壞的物品,按原價賠償,從工資內扣除。四、工作時間:
每日工作_個小時,雙休。工作時間為:
五、薪資:每日25日發薪。國家規定最低每小時_元。本公司支付每小時_元。六、保險福利待遇:乙方自行購買社會保險,乙方在為甲方工作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等均由乙方自己承擔。七、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提供乙方勞動所用工具和勞動保護工具,乙方為甲方提供勞動。在工作期間盡職盡責。
八、解除范本:
甲乙雙方需解除本范本,提前兩天通知對方。
本范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分別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
年月日
乙方(簽字):
年月日
私募協議轉讓股票篇六
協議書是保障雙方的途徑,基金協議書包括私募基金協議書等。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私募基金協議書的樣本,僅供參考。
股權回購方/受讓方(目標公司或其控股股東): 有限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國法律注冊成立并有效存續的公司(以下簡稱“回購方”或“受讓方”),其法定地址位于 。
股權出讓方/(創投機構): 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國法律注冊成立并有效存續的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其法定地址位于 。
鑒于:
1.回購方為中國合法注冊成立并有效續存之公司法人,注冊資本為??萬元人民幣,主要經營范圍為 等,營業執照核發日期為: 。
2.回購方準備在協議簽訂后 ,引進股權投資者,出讓方愿意對回購方公司進行投資,投資額為-- 萬元,占回購方公司-- %股權,于被協議簽訂后-- 日內支付。
3.回購方同意如出現符合本協議約定之情形,愿意以本協議約定之條件回購出讓方的投資股份,出讓方同意以本協議之約定條件將投資股份轉讓(沽售)給回購方。
據此,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本著共同合作和互利互惠的原則,按照下列條款和條件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信守:
第一章定義
1.1在本協議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以下含義:
(1)“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包括中國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省);
(2)“香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3)“人民幣”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貨幣;
(4)“股份”指協議雙方現有的按其根據相關法律文件認繳和實際投入的注冊資本數額占目標公司注冊資本總額的比例所享有的公司的股東權益。
一般而言,股份的表現形式可以是股票、股權份額等等。
在本協議中,股份是以百分比來計算的;
(6)“回購價”指協議約定之轉讓價;
(7)“回購完成日期”的定義指協議生效和履行完畢日期。
(8) 本協議:指本協議主文、全部附件及協議雙方一致同意列為本協議附件之其他文件。
1.2章、條、款、項及附件均分別指本協議的章、條、款、項及附件。
1.3本協議中的標題為方便而設,不應影響對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
第二章股權回購
2.0出讓方同意對目標公司進行股權投資,投資額為 萬元,占回購方公司 %股權,于被協議簽訂后 日內支付。
相關投資入股手續依法辦理,但不得遲于30個工作日。
2.1協議雙方同意如目標公司在 個月內未能在a股上市,則由股權回購方向股權出讓方支付第2.2條中所規定之回購金額作為對價,按照本協議第4章中規定的條件收購回購股份,回購股份為 。
2.2股權回購方收購股權的回購價為: 萬元??
2.3回購價指回購股份的購買價,包括回購股份所包含的各種股東權益。
該等股東權益指依附于回購股份的所有現時和潛在的權益,包括目標公司所擁有的全部動產和不動產、有形和無形資產的 %所代表之利益。
2.4對于未披露債務(如果存在的話),股權出讓方應按照該等未披露債務數額的 %承擔償還責任。
2.5 本協議簽署后7個工作日內,股權出讓方應促使目標公司向審批機關提交修改后的目標公司的合同與章程,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提交目標公司股權變更所需的各項文件,完成股權變更手續。
第三章 稅費
3.1本協議項下,股權轉讓(回購)之稅費,由協議雙方按照法律、法規之規定各自承擔。
第四章股權回購之先決條件
4.1只有在目標公司于出讓方投資額到帳后 ,股權回購方才有義務按本協議約定履行回購義務并支付回購價款。
(1)目標公司已獲得出讓方的投資額 萬元。
(2)目標公司與出讓方依法辦理完畢相關投資入股事宜和全部法律手續。
(3)出讓方成為目標公司合法投資者和股東。
(6) 股權出讓方已完成國家有關主管部門對股權轉讓所要求的變更手續和各種登記。
4.2股權回購方有權自行決定放棄第4.1條款中所提及的一切或任何先決條件。
該等放棄的決定應以書面形式完成。
4.3倘若第4.1條款中有任何先決條件未能于本協議第4.1條所述限期內實現而股權回購方又不愿意放棄該先決條件,本協議即告自動終止,各方于本協議項下之任何權利、義務及責任即時失效,對各方不再具有拘束力,屆時股權出讓方不得依據本協議要求股權回購方支付回購價,并且股權出讓方應于本協議終止后立即,但不應遲于協議終止后十四(14)個工作日內向股權回購方全額退還股權回購方按照本協議已經向股權出讓方已經支付的回購價,并返還該筆款項同期產生的銀行利息。
4.4根據第4.3條本協議自動終止的,各方同意屆時將相互合作辦理各項必要手續,回購股權應無悖中國現行有效的法律規定。
除本協議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股權回購方不會就此項股權回購向股權出讓方收取任何價款和費用。
4.5各方同意,在股權出讓方已進行了合理的努力后,第4.1條先決條件仍然不能實現進而導致本協議自動終止的,不得視為回購方違約。
在此情況下,各方并均不得及/或不會相互追討損失賠償責任。
第五章股權轉讓完成日期
5.1本協議經簽署即生效,在股權轉讓所要求的各種變更和登記等法律手續完成時,股權受讓方即取得轉讓股份的所有權。
第六章董事任命及撤銷任命
6.1股權受讓方有權于轉讓股份按照本協議約定過戶至股權受讓方之后,按照目標公司章程之相應規定委派董事進入目標公司董事會,并履行一切作為董事的職責與義務。
第七章陳述和保證
7.1本協議一方現向對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每一方陳述和保證的事項均真實、完成和準確;
(8)其已向另一方披露其擁有的與本協議擬訂的交易有關的任何政府部門的所有文件,并且其先前向它方提供的文件均不包含對重要事實的任何不真實陳述或忽略陳述而使該文件任何內容存在任何不準確的重要事實。
7.2股權出讓方向股權受讓方作出如下進一步的保證和承諾:
(3)目標公司于本協議簽署日及股權轉讓完成日,均不欠付股權出讓方任何債務、利潤或其他任何名義之金額。
7.3股權出讓方就目標公司的行為作出的承諾與保證真實、準確,并且不存在足以誤導股權受讓方的重大遺漏。
7.4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本協議第7.1及7.2條的各項保證和承諾及第8章在完成股份轉讓后仍然有法律效力。
7.5倘若在第4章所述先決條件全部滿足前有任何保證和承諾被確認為不真實、誤導或不正確,或尚未完成,則股權受讓方可在收到前述通知或知道有關事件后14日內給予股權出讓方書面通知,撤銷購買“轉讓股份”而無須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7.6股權出讓方承諾在第4章所述先決條件全部滿足前如出現任何嚴重違反保證或與保證嚴重相悖的事項,都應及時書面通知股權受讓方。
第八章違約責任
8.1如發生以下任何一項事件則構成該方在本協議項下之違約:
(1)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
(4)在本合同簽署之后的兩年內,出現股權出讓方或股權出讓方現有股東從事與目標公司同樣業務的情況。
8.2如任何一方違約,對方有權要求即時終止本協議及/或要求其賠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九章保密
9.1除非本協議另有約定,各方應盡最大努力,對其因履行本協議而取得的所有有關對方的各種形式的任何商業信息、資料及/或文件內容等保密,包括本協議的任何內容及各方可能有的其他合作事項等。
任何一方應限制其雇員、代理人、供應商等僅在為履行本協議義務所必需時方可獲得上述信息。
9.2上述限制不適用于:
(1)在披露時已成為公眾一般可取得的資料和信息;
(2)并非因接收方的過錯在披露后已成為公眾一般可取得的資料;
(5)任何一方向其銀行和/或其他提供中小企業融資的機構在進行其正常業務的情況下所作出的披露。
9.3雙方應責成其各自董事、高級職員和其他雇員以及其關聯公司的董事,高級職員和其他雇員遵守本條所規定的保密義務。
9.4本協議無論何等原因終止,本章規定均繼續保持其原有效力。
第十章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指本協議雙方或一方無法控制、無法預見或雖然可以預見但無法避免且在本協議簽署之日后發生并使任何一方無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協議的任何事件。
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罷工、員工騷亂、爆炸、火災、洪水、地震、颶風及/或其他自然災害及戰爭、民眾騷亂、故意破壞、征收、沒收、政府主權行為、法律變化或未能取得政府對有關事項的批準或因政府的有關強制性規定和要求致使各方無法繼續合作,以及其他重大事件或突發事件的發生。
10.2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履行本協議受阻的一方應以最便捷的方式毫無延誤地通知對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的十五(15)天內向對方提供該事件的詳細書面報告。
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當采取所有合理行為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及減少不可抗力對各方造成的損失。
各方應根據不可抗力事件對履行本協議的影響,決定是否終止或推遲本協議書的履行,或部分或全部地免除受阻方在本協議中的義務。
第十一章通知
私募協議轉讓股票篇七
甲方:股權投資基金(天津)合伙企業 住所:天津市濱海新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北京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 法定代表人:
鑒于
1、甲方是一家注冊于天津的股權投資基金合伙企業
2、乙方是一家注冊于北京的投資管理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為了發揮雙方各自優勢,共同發展創業投資分享中國經濟增長成果,經雙方友好協商,在獲得甲方股東會批準后,就甲方將資產委托給受委托管理人進行管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釋義
為本協議之目的,除非上下文另有明文規定,本協議中的下列術語應當具有以下含義:
1.1“甲方”指股權投資基金(天津)合伙企業
1.2“乙方”指北京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1.3“委托資產”是指甲方委托受托管理人管理的其名下的全部資產。
1.4“委托期限”指本協議第三條規定的甲方委托受托管理人經營管理其名下全部資產的期限。
第二條 委托事項
在委托期限內,甲方將名下的全部資產委托乙方在本協議第五條規定的經營范圍和經營權限內進行管理經營。
第三條 委托期限
3.1甲方將其名下全部資產委托乙方經營管理的期限為十年,自甲方成立之日起計算。
3.2甲方、乙方除出現第15條情形外,不得擅自終止委托管理關系。
第四條 委托資產
4.1委托資產的范圍
委托資產是指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其名下的全部資產,以及甲方存續期間資產的增值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擁有的有形資產、無形資產,及現金、銀行存款、股權、債券等。
4.2委托資產的賬戶
甲方授權乙方以甲方的名義在指定委托管理銀行開立人民幣一般結算賬戶,用于存放委托管理的所有現金資產。甲方資產人民幣一般結算賬戶,與乙方自有的資產賬戶以及其他委托資產賬戶相獨立。
4.3委托資產的處理
委托資產應獨立于乙方的資產,由乙方根據甲方的章程及本協議的有關規定,以甲方的名義進行處置。
第五條 委托資產的管理范圍和管理權限
5.1管理范圍
乙方需在甲方授權范圍內管理委托資產,開展投資交易。
5.2管理權限
乙方需在甲方授權范圍內開展管理活動。
6.1投資目的
委托資產的投資目的是依托專業化投資管理,制定科學的投資策略和投資組合,為甲方減少和分散投資風險,保護甲方資產長期穩定的投資收益。
6.2投資范圍
委托資產主要投資于非上市高成長性的企業;在充分論證前提下通過認購定向增發股份方式認購上市公司股份;投資于政府立項的收益較為穩定的項目;在充分論證、嚴格規避風險的前提下,在資金閑置期可進行有穩定回報的短期資金運作。具體投資項目以甲方授權為準。
6.3投資方式
乙方以甲方的名義進行投資,投資方式為股權投資,投資形式以普通股為主,可輔以優先股、認股權證、可轉換債券等形式。
6.4投資業務流程
6.4.1項目來源:由乙方負責項目的收集、匯總。
6.4.2初步調查:乙方根據公司的投資原則,對收集到的項目進行初步審核,并按《項目初步調查制度》要求開展初步調查。
6.4.3項目初評:乙方根據項目初步調查結果召開項目初評會,所有項目必須通過項目初評會方可正式立項。
6.4.4項目立項:項目通過初評后,乙方正式立項并確定項目盡職調查小組。
6.4.5盡職調查:項目通過初評和立項,乙方成立項目盡職調查小組,盡職調查小組
甲方授權乙方以甲方的名義在指定委托管理銀行開立人民幣一般結算賬戶,用于存放委托管理的所有現金資產。甲方資產人民幣一般結算賬戶,與乙方自有的資產賬戶以及其他委托資產賬戶相獨立。
4.3委托資產的處理
委托資產應獨立于乙方的資產,由乙方根據甲方的章程及本協議的有關規定,以甲方的名義進行處置。
第五條 委托資產的管理范圍和管理權限
5.1管理范圍
乙方需在甲方授權范圍內管理委托資產,開展投資交易。
5.2管理權限
乙方需在甲方授權范圍內開展管理活動。
6.1投資目的
委托資產的投資目的是依托專業化投資管理,制定科學的投資策略和投資組合,為甲方減少和分散投資風險,保護甲方資產長期穩定的投資收益。
6.2投資范圍
委托資產主要投資于非上市高成長性的企業;在充分論證前提下通過認購定向增發股份方式認購上市公司股份;投資于政府立項的收益較為穩定的項目;在充分論證、嚴格規避風險的前提下,在資金閑置期可進行有穩定回報的短期資金運作。具體投資項目以甲方授權為準。
6.3投資方式
乙方以甲方的名義進行投資,投資方式為股權投資,投資形式以普通股為主,可輔以優先股、認股權證、可轉換債券等形式。
6.4投資業務流程
6.4.1項目來源:由乙方負責項目的收集、匯總。
6.4.2初步調查:乙方根據公司的投資原則,對收集到的項目進行初步審核,并按《項目初步調查制度》要求開展初步調查。
6.4.3項目初評:乙方根據項目初步調查結果召開項目初評會,所有項目必須通過項目初評會方可正式立項。
6.4.4項目立項:項目通過初評后,乙方正式立項并確定項目盡職調查小組。
6.4.5盡職調查:項目通過初評和立項,乙方成立項目盡職調查小組,盡職調查小組
及時提出盡職調查方案。盡職調查小組按乙方有關盡職調查的要求開展盡職調查,形成盡職調查報告。
6.4.6項目論證:乙方根據公司投資原則和《項目評審制度》等要求,對盡職調查報告進行論證,并評判項目的投資價值和存在的風險,同時提出投資方案框架股權比例、價格等。
6.4.7項目談判:項目經過論證通過后報乙方總經理辦公會審議決策;乙方總經理辦公會通過后,乙方與項目方進行價格等投資條件談判。
6.4.8補充調查和審計:完成初步談判后,根據論證會提出的問題,開展補充調查,形成補充調查報告;必要時聘請有證券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與調查,并出具審計報告。
6.4.9乙方決策:乙方召開項目聽證會,并根據補充調查報告和審計報告提出風險控制方案,形成最終股比、價格、治理結構等投資方案;項目通過聽證會,乙方展開與項目方的細節談判。乙方在投資決策前應取得被投資單位提供的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書面確認投資入股條件。
6.4.10投資決策權限:公司對外投資的所有項目均須報送投資決策委員會,由投資決策委員會審定通過。
乙方的投資行為將受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管理協議的有關規定約束,并以充分保障甲方利益為前提,科學的保護管理投資的收益,規避化解管理投資的風險。
6.4.12簽訂與投資:乙方作出初步投資決議,投資決策委員會作出正式投資決議,乙方聘請法律顧問協助起草相關法律文件;乙方總經理最終審定后代表甲方與項目方正式簽定投資合約;乙方根據投資合約實施投資。
6.4.13風險控制:乙方設立風險控制總監,對投資業務中的調查活動、法律審查、財務審查、投資協議條款審核、投資方案實施及投資后的項目動態管理進行全面監控。
6.5投資標準
委托資產投資的項目應符合以下標準:
1)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產業具有發展潛力;
2)具有較強的核心競爭力、突出的行業地位及良好的商業模式;
3)產品或服務具有較好市場前景和較強的競爭力;
4)具有高素質、高效率的經營管理隊伍;
5)具有穩健的成長性;
6)產權明確、治理規范、制度健全、財務管理規范;
7)股權價格合理;
8)有固定收益的重點項目及債股投資等。
6.6投資動作限制
委托資產禁止從事下列行為:
1)以委托資產直接從事股票和金融衍生工具炒作;
2)從事可能使委托資產承擔無限責任的投資;
3)以委托資產質押、抵押為甲方自身債務以外的債務提供擔保;
4)國家行業主管部門規定禁止從事的其他行為。 第七條 委托資產估值
7.1估值目的
委托資產的估值目的是客觀、準確地反映委托資產在某一時段內是否保值、增值。
7.2估值基準日
每年末最后一日即12月31日(公歷)為對委托資產進行估值的基準日。
7.3估值方法
7.3.3委托資產中,未上市債券及銀行存款以本金加計至估值基準日為止的應計利息額計算。
7.4估值對象
甲方依法擁有的股權、股票、債券和銀行存款本息等資產。
7.5委托資產凈值
委托資產凈值是指委托資產總值減去委托資產負債后的資產金額。
7.6估值程序
委托資產的估值由甲方聘請與乙方無利害關系的專業機構進行評估,并由委托資產的托管銀行復核確認。估值與甲方會計帳目的核對同時進行。
7.7暫停估值的情形
因不可抗力致使甲方無法準確評估委托資產價值時。
第八條 甲方費用
8.1甲方費用的種類
1)乙方的管理費和托管銀行的托管費;
2)委托資產進行股權交易和證券交易等活動的交易費用;
3)甲方借貸融資的資金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利息、手續費等);
4)甲方股東會、董事會和監事會費用;
5)甲方聘請的中介機構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會計師費用和律師費用等;
6)與甲方公司運作相關的雜費等,具體事宜的費用由甲方董事會批準確認。 以上費用除乙方的管理費和銀行托管費外,均需在甲方董事會批準的預算額度內發;如有超出預算部分均需上報甲方董事會批準或追加確認。
8.2甲方費用計提方法、計提標準和支付方式
1)乙方的管理費。甲方應于公司設立5日內向乙方支付全年管理費,此后每年的管理費在上年度計提滿一年時支付。每年管理費按注冊資本的2%計提。
2)托管銀行的托管費。支付方式及計費用方法依甲、乙方和托管銀行簽訂的《托管協議》辦理。
3)本條1所述的2)-6)項費用按費用實際發生金額支付,列入當期甲方費用,并由甲方自身承擔。
8.3不列入甲方費用的項目
乙方因處理與委托資產運作無關的事項發生的費用等不列入甲方費用。
第九條 甲方的稅收
10.1委托資產收益的構成
委托資產收益是指基于甲方管理委托資產的行為而使委托資產發生的全部增值及其他合法權益,包括但不限于:
1)委托資產投資所得紅利、股息、債券利息;
2)委托資產買賣股權和證券的價差收入;
3)存款利息;
4)其他收入
10.2收益分配原則(收益獎勵分成)
根據國際慣例,委托資產收益按照以下順序分配:
(1) 彌補公司虧損;
(2) 按出資比例返還公司股東本金;
(3) 歸還本金以后的超額收益按2:8比例進行分配,即受委托方享有委托資產收益的
20%,委托方享有委托資產收益的80%。
10.3收益分配方案
(1)委托資產的收益分配方案中應載明委托資產收益的范圍、委托資產收益、委托資產收益分配對象、分配原則、分配時間、分配數額及比例、分配方式、支付方式等內容。
(2)收益分配方案的確定與實施
11.1甲方會計政策
3)甲方執行國家有關的會計制度;
4)甲方獨立核算,委托乙方聘請專業人士獨立建賬、會計核算;
5)乙方保留完整的會計帳目、憑證并進行日常的會計核算,按照有關規定編制甲方會計報表。
6)甲方董事會每年與乙方就甲方的會計核算、報表編制等進行核對并以書面方式確認。
11.2甲方審計
1)甲方董事會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甲方年度財務報表進行審計;
12.1委托資產運作的年度報告
乙方應制作委托資產運作的年度報告,并在下一會計年度上半年結束后的30日內向甲方董事會報告。
年度報告應按有關的要求編制,并反映委托資產在報告期間所有重大事項。
12.2臨時報告
在委托資產運作過程中發生如下可能對甲方股東的權益產生重大影響的事件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董事會。
1)委托資產發生虧損;
2)乙方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發生重大變動;
3)乙方的主要經營管理人員一年內變動達30%以上;
4)委托資產所投資的公司出現重大事件;
5)乙方增減資、合并、分立、解散及決定申請破產或者被申請破產;
6)所投資有關公司出現重大關聯交易;
7)乙方及其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受到重大處罰;
8)乙方涉及重大訴訟、仲載事項;
9)其他有可能使甲方股東權益受到影響的重大事項。
12.3委托資產凈值報告
委托資產凈值每年須向甲方董事會報告,該報告在每年年末即12月31日后30個工作日內或在委托資產估值完成后10內作出。
12.4委托資產投資組合報告
12.5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與查閱
委托資產的定期報告、臨時報告、委托資產凈值報告、委托資產投資組合報告等報告文本存放于乙方的辦公場所,在辦公時間內甲方股東可免費查閱,乙方保證文本的內容與其向甲方董事會提交文本的內容完全一致。
第十三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3.1乙方的權利
1)管理經營委托資產;
2)獲得委托資產管理費和委托資產凈收益獎勵分成;
3)代表甲方在委托資產所投資的項目中行使股東權利;
5)本協議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13.2乙方的義務
1)在受托管理期間,以謹慎忠誠、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委托資產;
6)接乙方董事會的監督;
7)按規定計算并向甲方董事會報告委托資產凈值;
8)因經營其他甲方資產和自有資產產生的債務,不得從本協議規定的委托資產中支付;
9)嚴格按照甲方《公司章程》、本協議及其他有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報告義務;
10)保守甲方商業秘密、不泄露甲方委托資產的投資計劃、投資意向等。
11)按規定向甲方或其股東分配委托資產收益;
12)保存甲方的會計賬冊、報表、記錄15年以上;
13)參加甲方清算小組,參與甲方資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和分配;
15)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4.1甲方的權利
1)獲取委托資產的收益;
2)監督乙方運作委托資產的情況;
3)獲取甲方有關的財務資料;
4)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委托資產的運作情況進行審議;
1)遵守本協議的有關規定;
2)按約定支付乙方管理費和有關獎勵分成;
3)以委托資產為限對投資風險及虧損承擔責任。
第十五條 乙方的退任
15.1退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應當退任
1)乙方主動提出退任的;
2)乙方喪失管理能力的;
3)乙方清算、破產的;
4)乙方嚴重違背委托管理協議并造成巨額損失的。
15.2乙方的退任程序
甲方董事會提名新任管理人;被提名的新任管理人經甲方股東會通過后,并經書面通知乙方后,新任管理方可繼任,乙方方可提任;新任管理人與乙方辦理資產管理的交接手續,并與委托資產托管銀行核對資產總值。
第十六條 協議的修改與解除
本協議需經雙方一致同意后,方可進行修改或解除,但本協議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七條 糾紛的解決
17.1對于本協議或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加以解決。
17.2如在發生爭議后30日內無法達成一致意見,應按下列第__1、2__項方式解決:
1.將該爭議事項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根據提交仲裁申請時該會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2.向北京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 附則
18.1本協議所稱“以上”都含本數;“不滿”、“以外”不含本數。
18.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定補充協議,作為對本協議的有效補充。
18.3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18.4本協議一式六份,雙方各執兩份,交托管銀行兩份,每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管理合同簽署頁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私募協議轉讓股票篇八
乙方: 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互助合作的意愿達成本協議,并鄭重聲明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操作甲方所出資金額用于投資資本市場(股票、基金、期貨、風投等),由乙方全權管理,在操作上具有完全獨立的決策和執行空間。
二、甲方出資金額封閉期為一年,起始時間________截止時間________。
三、甲方出資金額為________元人民幣。
四、風險承擔:風險由乙方承擔,甲方不必承擔風險。
五、利益分配:甲方將獲取年利潤收入____%。
六、協議的終止:甲方所出資金額封閉期為____年,為便于乙方操作和安全啟動交易,資金從簽約日期起____年內禁止出金,半年后如非甲、乙方本人身體健康方面的原因,應盡可能的不出金;如果由于某種特殊原因必須終止合同的,則按照事情真實情況而再行商談,可作考慮。
七、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條款自簽訂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的態度協商解決。
八、為了盡量保證投資安全,出資方和管理方責任人應互換身份證復印件和出示近照。
甲方(簽字):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私募協議轉讓股票篇九
甲方:
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合伙人:
合伙人:
本募集資金管理協議(下稱“本協議”)由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基金管理人”)與本協議附件中列明并簽署本協議之“有限合伙人”共同訂立。
鑒于:
2、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募集資金不委托金融機構托管,由基金管理人根據《合伙協議》約定自行管理。
現全體合伙人就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募集資金不委托金融機構托管及基金募集資金賬戶開立、會計核算、資金清算、資產估值、資產保管、交易監督等事項達成一致意見。為維護全體合伙人的合法權益,依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及部門規章之相關規定訂立本協議。
一、 基金管理人的權利和義務
1.1 基金管理人的權利
(3)法律法規規定的及本協議約定的其他權利。
1.2 基金管理人的義務
(5)向基金提交保管報告。
1.3 有限合伙人的權利
(1)根據本協議規定監督基金管理人對募集資金的使用和劃撥;
(2)根據本協議和基金文件的規定復核基金管理人對基金的計算和分配情況。
1.4 有限合伙人的義務
(1)根據本協議約定及時繳納出資;(2)法律、法規規定的及本協議約定的其他義務。
二、 基金財產保管
2.1 基金財產
(1)基金財產是指基金管理人保管的募集資金以及基金存續期間及清算期內對募集資金進行管理、運用、處分所得的并存放于募集資金賬戶的現金資產。
2.2 募集資金的交付
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在基金所募集資金繳付之日將實繳資金劃至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募集資金賬戶,基金管理人應列明全體合伙人交付的資金金額和相關文件資料,基金管理人確認募集資金賬戶余額,并在金額無誤后加蓋基金公章后以傳真方式發送至全體合伙人,視為基金募集資金交付完成。
三、 募集資金賬戶的開立和管理
3.1 基金管理人為基金開立募集資金賬戶。募集資金賬戶開通網銀查詢功能、電話銀行及回單打印功能。基金的一切資金收支活動,包括但不限于投資、支付管理費用、支付基金份額利益等均需通過該賬戶進行,募集資金賬戶內的資金的存款利率按同期金融同業存款利率【 】%計算。
賬戶戶名:開戶行:______
賬號:______
3.2 募集資金賬戶僅限于基金使用和滿足開展基金業務的需要,該賬戶不得透支、不得提現、不得通兌。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均不得采取使得該賬戶無效的任何行為。
3.3 募集資金賬戶的預留印章類型和保管遵照以下方式:
募集資金賬戶預留基金公章或財務章,預留印章由基金管理人保管。
四、 募集資金賬戶的資金劃撥
4.1 募集資金賬戶資金的用途
募集資金賬戶資金用于對外投資、向各合伙人劃撥基金份額利益并在終止清算后向合伙人分配基金財產、按照基金文件的約定支付管理費用及本協議規定的其他用途。
4.2 本協議項下募集資金賬戶資金匯劃可通過柜臺處理或網上銀行。
4.3 支付基金份額利益
基金份額利益的分配原則:按照基金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分配。核算日后的五個工作日內,基金管理人根據本條款及合伙協議的相關規定,將各合伙人利益從募集資金賬戶支付至各合伙人的銀行賬戶。
五、 協議的效力及其他事項
5.1 本協議生效需滿足以下條件
5.1.1 全體合伙人簽署并加蓋公章;
5.1.2 基金成立并生效。
5.2 本協議終止
5.2.1 終止日為下述日期的先到之日:
(1)本協議生效日起基金終止并完成清算;(2)發生不可抗力事件;(3)在未發生不可抗力的情況下,各方協商終止,并由基金管理人將募集資金賬戶資金余額劃入各合伙人賬戶之日。
5.3 其他
5.3.1 本協議未盡事項將另行簽訂操作細則或備忘錄,所有為執行本協議而簽署的操作細則和備忘錄等均為本協議之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3.2 各方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形成的通知、報告、函件等書面文件,均構成本協議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3.3 本協議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伙人各執一份。
此頁為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協議簽署頁。
甲方:
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合伙人:
合伙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私募協議轉讓股票篇十
甲方:(出資方)
聯系方式:
身份證號碼:
乙方:(管理方)
聯系方式: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互助合作的意愿達成本協議,并鄭重聲明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操作甲方所出資金額用于投資資本市場(股票、基金、期貨、風投等),由乙方全權管理,在操作上具有完全獨立的決策和執行空間。
二、甲方出資金額封閉期為一年,起始時間________截止時間________。
三、甲方出資金額為________元人民幣。
四、風險承擔:風險由乙方承擔,甲方不必承擔風險。
五、利益分配:甲方將獲取年利潤收入____%。
六、協議的終止:甲方所出資金額封閉期為____年,為便于乙方操作和安全啟動交易,資金從簽約日期起____年內禁止出金,半年后如非甲、乙方本人身體健康方面的原因,應盡可能的不出金;如果由于某種特殊原因必須終止合同的,則按照事情真實情況而再行商談,可作考慮。
七、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條款自簽訂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的態度協商解決。
八、為了盡量保證投資安全,出資方和管理方責任人應互換身份證復印件和出示近照。
甲方(簽字):
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年___月___日
私募協議轉讓股票篇十一
甲方:
郵編: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公平公正、誠實守信和雙贏共榮的原則,充分發揮雙方優勢,在創業投資領域共同達成以下合作條款。
一、合作目的
1、甲、乙雙方建立長期戰略合作關系。
2、整合雙方資源,建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
甲方在本地及區域經濟具有主導地位,為貫徹落實“保增長,促就業”的國家經濟發展目標,促進本地主導產業升級,優化投資環境,引導創業投資發展方向,需要大力發展創投事業;乙方是一家專業創業投資與創業投資管理公司,為企業提供上市前融資、改制服務,其團隊擁有豐富的項目分析和判斷經驗,擁有豐富的項目來源,目前其旗下所管理的四家有限合伙私募基金運行良好,已涉足國內多個產業領域的投資活動。乙方能夠發揮自身優勢,為目標企業提供必要的投資服務,包括彌補擬投資或已投資的中小企業在戰略規劃、規范管理、人力資源、財務管理、產品營銷等方面存在的不足。
為充分調動乙方的團隊管理優勢和在基金管理上的業務專長,甲乙雙方精誠合作,共同設立創投基金,促進本地或本區域中小型高新技術企業的快速發展。
二、合作方式
1、雙方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以下簡稱“《合伙企業法》”)參與并發起設立一家有限合伙企業(下稱“合伙企業”)。除本協議約定之外,各合伙人之權利義務關系應遵從《合伙企業法》之規定。
2、甲方作為政府創業投資引導資金出資,作為有限合伙人,并利用其所掌控的優勢社會資源,協助合伙企業尋找優質的投資項目,并確保相關合法手續及事項經行政部門審批得以妥善完成,并積極爭取稅收等優惠政策。
3、乙方出資作為普通合伙人,負責投資項目的尋找、篩選及評估,投資談判與交易設計,投資后的增值服務與監管,投資后管理與退出策劃。并幫助投資企業制定發展戰略,充任企業管理顧問。
4、除甲方和乙方出資以外,其他自然人或法人出資,作為有限合伙人承諾出資本協議目標籌資金額中的剩余款項。
英文名稱為:
三、合作具體內容
1、雙方約定目標籌資金額為60000萬元人民幣,第一期基金規模為xx年內需另募集至少10000萬元。第一期基金規模首期到位總額不少于10000萬元,否則將按照本條第3、4款約定的出資比例退還給各合伙人或建立補充協議約定其它處理方式。若達到10000萬元時,該合伙企業可以進行投資運營并按合伙企業的《合伙協議書》相關規定收取管理費等費用;若募集金額不足或超出規模,即合伙企業在六個月內實際到位資金不足或超出10000萬元時,則按照本條第3、4款約定的出資比例調整出資金額,甲乙雙方則按出資比例同比例增資或減持,并進行工商變更。第二期和第三期基金規模分別為xx年內)能改制上市的成熟型企業:產品(或服務)具有核心競爭力,產品市場有足夠擴張力,管理團隊有很強戰斗力,具備高科技、高成長特征。
3、投資領域:新能源、新材料、新服務、新it(含通信網絡)、新環保、新農業、新制造(有科技含量或營銷創新)、新體智(醫療醫藥健康及文化教育)。
4、合伙企業的投資形式包括:
1)認購未上市企業的新增股份;
2)受讓未上市企業的原有股份;
3)未上市企業的可轉債等;
4)合伙企業應以自身名義對外實施投資。但在特殊情況下,經合伙人大會多數同意,合伙企業可以委托能夠取得并持有符合本合伙企業投資要求的目標企業股權的機構代購代持股權。
5、合伙企業適度分散投資。單個項目投資不超過合伙企業財產總額的25 %,特別有利情況下可以增加投資額,但需經過合伙人大會多數同意。
6、合伙企業不得投資于:
1)上市公司的普通流通股(二級市場股票);
2)發展前景不明朗的初創企業(新技術創業型處于孵化期的企業)。
7、合伙企業不應謀求在所投企業中的控股地位,不謀求在所投資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但應該向所投資企業提供盡可能的投資服務,包括及時督促和支持所投資企業的業務發展和改制上市。
8、禁止事項:除非獲得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乙方不得利用合伙資金從事本協議約定以外的、國家法律法規限制的投資活動;不得挪用合伙資金或把合伙資金出借給他人;不得以合伙企業的投資股權質押融資;不得以合伙企業名義對外擔保;不得利用合伙企業簽訂任何交易合同(合伙企業需要的中介服務合同除外);不得利用合伙企業對外舉債;不得從事其它有損合伙企業利益的事項。
9、乙方及其代表應當根據本協議的約定在合伙企業授權范圍內履行職務。當乙方及其代表超越合伙企業授權范圍履行職務、或者在履行職務過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伙事務的執行及執行權限
1、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擔任本合伙企業的執行合伙人,指定_________為代表,代表合伙企業對外簽訂投資合同,開展投資經營活動,同時負責合伙企業經營和日常事務管理。
2、普通合伙人的管理團隊協助執行合伙企業的投資事務。
3、執行合伙人執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務在內的合伙企業事務:
2)為合伙企業的利益決定提起訴訟或應訴;與爭議對方進行妥協、和解、仲裁等,以解決與合伙企業有關的爭議;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動以保障合伙企業的財產安全,減少因合伙企業的業務活動而對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及其財產可能帶來的風險。
4、執行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其聘請的投資顧問與甲方委派的一名代表共同組成合伙企業投資決策委員會,構成合伙企業的最高投資決策機構,執行合伙人的指定代表負責召集投資決策委員會會議。投資決策委員會全體成員以全票通過的原則參與投資項目的投資決策和決定投資項目的股權轉讓。
5、甲方另外委派一名項目經理參與乙方投資銀行部相關工作,所委派項目經理的基本工資及各項福利均由甲方承擔。該項目經理與乙方投行人員共同為合伙企業發掘優秀項目、募集合伙資金、參與項目管理,并享有合伙企業相關的激勵機制所約定的權益。
6、合伙企業的執行合伙人及其率領的投資團隊負責投資項目的發掘、甄選、立項和盡
7、有限合伙人不執行合伙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伙企業。
六、合伙期限
合伙企業的合伙期限共8年,包括基本合伙期6年和續存合伙期2年。
七、股權退出
1、合伙企業投資的股權通過上市流通變現、被戰略投資人購并、股權轉讓等渠道退出。
2、所有從投資項目變現的資金(變現資金),用于分配。
八、合伙企業的資金保管
1、合伙企業應在保管銀行指定的機構設立保管賬戶,所有合伙資金和從轉讓投資項目股權所收回的投資收益一律匯付至保管賬戶上,并委托保管銀行對合伙企業的資金依照保管協議的約定進行監管。
2、合伙企業應與保管銀行簽署《財產保管協議書》,約定合伙企業財產的監管方式、監管要求。
九、創立費、管理費用及業績報酬
1、創立費:合伙企業設立后,合伙企業將從到帳的資金中一次性提取目標合伙金額的0.5%,作為合伙企業的創立費,用于合伙企業的工商注冊、合伙驗資、辦公室租賃、辦公設備、辦公費用、資金募集推廣等。
2、在合伙期限內,作為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企業提供投資服務、代表合伙企業執行合伙事務、履行職責的報酬,執行合伙人按實際到位合伙金額r的比例提取管理費(注:基本合伙期r=2.0%/年,續存合伙期r=1.0%/年) 。
2)合伙企業平均年收益率達到并超過8%時,執行合伙人即乙方按以下現金分配順序確定的標準計提業績報酬:
所有投資人按照權益比例分配。
3)業績獎勵:當年收益率超過80%時,超出年收益率80%部分另按10%計取業績獎勵,由所有投資人向普通合伙人支付。
具體分配方式以《合伙協議》為準。
4、第一期基金首期到位資金低于5000萬人民幣時,則該筆到位資金可用于認購商業銀行的短期(三個月內)穩健型理財產品,該短期理財所產生的投資收益依照有限合伙人的實際出資額所占比例進行分配。
十、附則
1、本協議因募資需要時方可向相關方開放。
2、甲方充分發揮自身資源優勢,乙方充分發揮自身投資管理優勢,在有利于甲乙雙方基金合作的基礎上,利用資本市場的杠桿,推動甲乙雙方的合作朝更加緊密的方向發展,在私募股權投資領域實現共贏。
十一、協議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中涉及的具體合作事宜,需經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予以明確。本協議與補充協議構成不可分割的整體,作為雙方合作的法律依據。因本協議的履行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在nj市虎丘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協議生效
本協議在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蓋章后即刻生效。
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負責人) (或授權負責人)
簽訂地點:
私募協議轉讓股票篇十二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鑒于:
1、甲方為已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以下簡稱“中國基金業協會”)登記或已具備登記條件并可以取得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公司。
2、乙方作為國內大型的證券公司,已就為私募基金提供外包服務事項在中國基金業協會備案,具有為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提供本協議第四條甲方所選委托事項的外包服務能力,乙方同意以該等能力與經驗為甲方提供相關外包服務。
3、甲乙雙方已建立了互相信任的良好合作基礎。為明確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規范有關運作,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訂立本《外包服務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并共同遵守約定的業務規定和技術規范。
本協議內容如下:
一、前言
訂立本協議的目的、依據和原則
(一)訂立本協議的目的是為了明確甲乙雙方在開展外包服務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及職責。
(二)訂立本協議的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中國基金業協會《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和《基金業務外包服務指引(試行)》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
若因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或廢止導致本協議的內容與屆時有效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存在沖突,應當以屆時有效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準,并視為本協議的相關內容依照前述屆時有效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做相應的修改,本協議各方當事人應及時以補充協議等方式對本協議進行相應變更或在協商后終止本協議。
(三)訂立本協議的原則是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充分保護本協議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二、釋義
在本協議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詞語或簡稱具有如下含義:
1、協議、本協議:指甲方和乙方簽署的本《外包服務協議》及其附件,以及對該協議及附件作出的任何有效變更和補充。
2、基金:甲方發行、管理的已經取得或者可以取得中國基金業協會備案,并且委托乙方辦理外包服務的基金。
3、基金合同:甲方發行、管理的已經取得或者可以取得中國基金業協會備案,并且委托乙方辦理外包服務的基金產品合同。
4、基金管理人:指甲方(本協議委托人)。
5、基金托管人:指取得證券投資基金托管人資格,與甲方簽定托管協議為甲方改造、管理的基金提供托管服務的托管機構。
6、估值核算機構:指與甲方簽訂相關協議,約定為其發行、管理的基金提供基金估值核算服務的機構。
7、注冊登記機構:指與甲方簽訂相關協議,約定為其發行、管理的基金提供注冊登記服務的機構。
8、代銷機構:指取得基金銷售業務資格并與甲方簽署基金銷售服務協議,辦理本基金銷售業務的機構。
9、基金注冊登記賬戶:基金注冊登記機構為基金委托人開立的用于記錄其持有的基金份額情況的賬戶。
10、基金交易賬戶:銷售機構為基金委托人開立的記錄其通過該銷售機構辦理基金認購、申購、贖回及轉托管等業務所引起的基金份額變動及結余情況的賬戶。
11、工作日/交易日:指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交易日。
12、開放日:指基金管理人辦理基金申購、贖回等業務的工作日。
13、______日:指交易、分紅、申購、贖回等特定行為發生日。
14、______+1日:______日后的第一個交易日。
15、證券賬戶:指根據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債券登記結算機構的有關業務規則,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為基金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開設的專用證券賬戶,以及在債券登記結算機構開立的專用債券賬戶。
16、托管賬戶:指基金托管人根據有關規定為基金開立的、專門用于基金財產中現金資產的歸集、存放與支付的專用銀行結算賬戶,該賬戶不得存放其他性質資金。
17、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管理賬戶、管理賬戶:指基金管理人按“第三方存管”模式要求,為基金在存管銀行(或托管銀行)營業網點開立的,用于存管基金的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數據,反映證券交易結算資金余額的變動明細,并記載基金的銀行結算賬戶(一般為“托管賬戶”)和證券資金臺賬之間的銀證轉賬對應關系的銀行賬戶。在第三方存管模式下,管理賬戶為證券資金臺賬的影子賬戶,其與銀行結算賬戶建立銀證轉賬對應關系。
18、期貨交易所:指上海期貨交易所、大連商品交易所、鄭州商品交易所和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等。
19、期貨交易編碼:基金管理人為基金申請在中國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開立的,用于記錄基金期貨交易情況的賬戶。
20、期貨結算賬戶:根據基金合同及相關法規規定為基金開立的、用于銀期轉賬的專用銀行結算賬戶,可為托管賬戶或托管人協助開立的其他專用銀行結算賬戶。
21、期貨保證金賬戶:期貨經紀商為基金開立的,用于期貨交易的保證金賬戶。
22、期貨業協會:中國期貨業協會。
23、監控中心:中國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
24、基金資產:指基金委托人擁有合法所有權或處分權、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并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的資產。
25、基金資產總值:指基金擁有的各類證券、銀行存款本息及其他投資資產的價值總和。
26、基金資產凈值: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基金負債后的價值。
27、基金資產估值:指計算評估基金資產和負債的價值,以確定基金資產凈值的過程。
28、____________元:指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9、存續期:指估值協議生效至終止之間的期限。
30、認購:指在基金初始銷售期間,基金委托人購買基金份額的行為。
31、申購:指在基金開放日,基金委托人申請購買基金份額的行為。
32、贖回:指在基金開放日,基金委托人申請賣出基金份額、獲取現金的行為。
33、法律法規: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現時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監管規定、自律規則等相關規定。
三、聲明與承諾
(一)甲方保證本協議所涉及委托外包的基金資產來源及用途合法,并已充分理解本協議全文,了解相關權利義務。
(二)甲方保證其已或將作為依據相關規定完成基金管理人登記,本協議項下的基金產品已經或即將依法完成備案。
(三)甲乙雙方聲明并承諾其簽署及履行本協議已經得到其各自有權決策機構的有效及充分授權,并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持續有效。
(四)甲乙雙方承諾按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履行本協議約定的各項義務。
四、委托事項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決定,乙方為甲方擔任管理人的基金提供外包服務,甲方委托乙方擔任基金的外包服務機構。需要提供外包服務的具體基金、相應的外包服務范圍及費率,由雙方按照本協議的補充協議或由雙方確認的《產品要素表》的相關約定執行,補充協議和《產品要素表》中的約定與本協議不一致的,適用補充協議和《產品要素表》的約定,補充協議和《產品要素表》未規定的適用本協議的約定。
(一)管理人登記及基金產品備案服務
(二)募集資金監督管理服務
(三)注冊登記服務
(四)銷售運營服務
(五)估值核算服務
(六)協助辦理信息披露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及相關監管法規要求,協助甲方為基金提供凈值公告、季度報告、年度報告等基金信息披露報告,并配合甲方提供信息報送和披露中與外包業務有關的資料,同時協助甲方聘請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基金進行年度審計。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有權享有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為所委托基金提供本協議約定的外包服務;
3、甲方在與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可以要求乙方配合開展基金業務創新和系統升級
6、甲方有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協議的約定對雙方約定的外包服務進行監督,并提出改善建議,包括但不限于由雙方協商確定外包服務范圍、制訂外包服務標準、監督外包服務執行等。
7、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監管規定、自律規則及本協議規定的應由基金管理人及外包服務委托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二)甲方的義務
7、甲方對于本協議的有關信息以及在外包過程中接觸到的乙方的任何資料、文件、數據等信息負有保密責任,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但法律法規、本協議及監管機構另有要求的除外。
8、按本協議的約定及時足額向乙方支付相關服務費用;
9、甲方應配合乙方進行業務糾錯;
10、甲方應在新業務上線前,與乙方進行充分的聯合測試;
12、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監管規定、自律規則及本協議規定的其他應由基金外包服務機構承擔的義務。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根據乙方提供外包服務業務的需要,乙方有權在法律法規規定及監管機構、自律組織允許的范圍內,自主制定并不時調整包括但不限于注冊登記等有關基金外包服務業務的規則、流程、標準等,并履行相應的公告、通知等義務。
2、要求甲方及時向乙方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的,據以進行基金外包服務的數據資料及其他相關信息。
3、乙方就本協議項下為基金提供外包服務相關的工作成果,自始享有完整、獨占并排他的包括知識產權、商業秘密等在內的各項權利的所有權。
4、甲方未能按乙方規定的業務表格按時、妥善地向乙方提供基金業務參數信息時,乙方有權拒絕受理甲方提出的相關基金業務申請。
5、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相關基金外包服務費用。
6、乙方如為基金提供資金監管服務,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促使基金的投資者或基金代銷機構將資金存入乙方指定的專門為所負責的外包產品開立的資金募集賬戶。
8、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監管規定、自律規則及本協議規定的應由基金外包服務機構享有的其他權利。
(二)乙方的義務
1、在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及監管機構、自律組織要求的前提下,遵守本協議的有關規定,根據甲方的委托提供相應的外包服務。
2、按照本協議約定提供相應的基金外包服務,真實反映基金具體情況。
4、向甲方按時傳送有關基金外包業務的結果,與基金托管人及其他相關方及時核對服務結果。對于基金有關信息以及在外包過程中接觸到的甲方的任何資料、文件、數據等信息負有保密責任,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本協議另有約定以及監管機構另有要求的除外。
5、對于外包服務業務形成的有關資料,按國家政策的有關規定妥善保管,并負有保密義務。
6、審慎評估外包服務的潛在風險與利益沖突,建立嚴格的防火墻制度與業務隔離制度,有效執行信息隔離等內部控制制度,切實防范利益輸送,尊重并平等對待甲方及基金其他相關方的合法權益。
7、乙方提供募集資金監督管理服務的,應在本協議約定的職責范圍內保證募集賬戶內資金的安全。
8、乙方提供注冊登記服務的,應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本協議的規定辦理基金的注冊登記業務:乙方應保存基金委托人名冊15年以上,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更高要求的,從其規定;乙方對基金委托人的基金注冊登記賬戶信息負有保密義務,因違反保密義務對基金財產帶來損失的,須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除外;乙方按本協議的規定為基金委托人辦理基金份額的轉托管、非交易過戶、司法強制執行等業務,并提供其他必要的服務;乙方應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協議的約定計算業績報酬;乙方就其提供服務的成果應接受甲方的監督;乙方應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協議的約定為基金委托人提供基金收益分配、權益代理等服務。
9、乙方可以對甲方選擇其他的基金中介機構事宜提供建議,但甲方有權決定是否采納。
10、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監管規定、自律規則及本協議規定的其他應由基金外包服務機構承擔的義務。
七、外包服務細則
(一)管理人登記及基金產品備案服務
(二)募集資金監督管理服務
(三)注冊登記服務
(四)銷售運營服務
(五)估值核算服務
(六)協助辦理信息披露服務乙方按基金合同及本協議的約定,編制相關報告并與基金托管人進行信息披露的核對工作,具體要求及流程如下:乙方完成相關報告中凈值表現、財務報告等章節,并提供給基金托管人復核。相關報告的內容與格式模版,經甲乙雙方及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確定后執行。
八、差錯的處理
甲方和乙方將采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確保本協議約定的各項業務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及時性。當錯誤被發現后,應當及時進行處理,處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錯誤發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當事人,并根據錯誤發生的原因確定錯誤的責任方;
2、根據錯誤處理原則或相關方協商確定的方法對因錯誤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
3、根據錯誤處理原則或相關方協商確定的方法由錯誤的責任方進行更正和賠償損失;
4、根據錯誤處理的方法,需要修改相關數據的,由數據提供方進行更正,并就錯誤的更正向相關方進行確認。
九、暫停服務的情形
(一)基金資產投資所涉及的證券交易市場遇法定節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暫停營業時;
(二)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合理情形致使乙方無法提供相關服務時;
(四)法律法規規定、監管機構和自律規則另有規定的,以及甲乙雙方認定的其它情形。
十、特殊情況的處理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由于證券交易所及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發送的數據錯誤,或國家政策調整、市場規則變更,或由于基金委托人、托管人等第三方原因,甲方和乙方雖然已經采取必要、適當、合理的措施進行檢查,但未能發現錯誤的,對由此造成的基金資產估值、注冊登記等本協議項下各項業務錯誤的,免除相關方的賠償責任。但甲方和乙方應當在合理可行的范圍內,積極采取必要的措施減輕或消除由此造成的不利影響或者損失。
十一、保密條款
(三)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保密義務,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該等賠償責任以因此給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金額為限。
十二、免責條款
(一)乙方僅依據甲方提供的數據材料及基金合同提供服務,乙方無義務審核甲方提交或者轉交的相關文件或者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準確性及有效性,對于該等文件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準確性及有效性以及與此相對應的投資、資產等的風險、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乙方無義務審核基金資產或基金委托人的資金來源、投向等是否合法,亦不承擔由此產生的任何責任。甲方承擔并負責基金委托人的適當性審查、風險揭示及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測評,并對其提供給乙方的材料承擔完全責任。乙方僅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辦理相關業務。
(四)甲乙雙方約定提供資金監管服務的,乙方按照本協議“七、外包服務細則”中“(二)、募集資金監督管理服務”特別提醒事項中對其負責期間內的客戶資金承擔安全保管責任,除此之外其它一切客戶資金安全事項由甲方及其它相關責任方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對于本協議簽署之日后發生的不可抗力事件,導致雙方無法全部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協議的,任何一方當事人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相關方應當在合理可行的范圍內勤勉盡責,以降低此類事件對基金和其他當事人方的影響。
(六)甲方應確保其提供的或由其委托的第三方機構向乙方提供的數據和材料的真實、準確、有效和完整性,否則由此造成基金財產、基金份額持有人損失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與乙方無關。
(七)乙方按照當時有效的法律法規以及本協議的約定,在本方沒有故意或重大過失的情況下,對由于其提供外包服務工作而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三、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業務規則和監管規定,否則應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
(二)若由于本協議任何一方的原因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若由于雙方原因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本協議任何一方違約,另一方在職責范圍內有義務及時采取合理且必要的措施,以避免損失的進一步擴大,否則無權就擴大的損失部分要求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由于電訊、電力或行業主管部門等任何第三方原因導致乙方不能提供或不能及時提供基金數據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五)如甲方未按時向乙方提供據以進行基金資產估值的相關數據材料,或者數據材料存在瑕疵,或者未能按時支付外包服務費用的,乙方有權停止相關服務并要求甲方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六)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均不得無故違反(包括提前終止本協議)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否則違約方應賠償由此而給對方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甲方提前終止本協議的,應按提前終止年度應付外包服務費的50%作為違約金賠償給乙方,如該等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實際損失的,甲方應補足其差額部分。
十四、爭議處理
(一)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本協議履行之目的,僅指中國大陸地區的法律,并且不含其沖突法規范)管轄與解釋。
(二)本協議項下所產生的任何爭議,首先在爭議各方之間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在任何一方以書面方式向對方提出爭議之日起十五日內未能協商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當產生任何爭議及任何爭議正按照前款規定進行解決時,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行使本協議項下的其他權利并履行本協議項下的其他義務。
十五、本協議的生效與修改
(一)本協議生效的條件: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協議的修改 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如需變更本協議,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補充協議。
十六、本協議的終止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協議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終止;
(三)一方破產、解散或被依法撤銷的;
(四)一方不再具備開展本協議項下業務資格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七、服務期限本協議
服務有效期一年。甲乙雙方應在本協議到期之前三十日內就是否續約事宜進行協商。如雙方均無書面異議送達對方,本協議可以年為單位自動順延服務有效期,服務內容及支付方式不變,可不再另行簽署續期協議。
十八、外包服務費支付方式
甲方同意按照產品規模計提外包服務費用并支付給乙方,具體費率及承擔方式參見作為本協議附件的具體的產品要素表及/或雙方另行簽署的補充協議。如按產品合同中的計提方式及費率計算的年費用不足____________萬元的,則按每年最低____________萬元收取。
乙方外包服務費收款賬戶信息如下:
戶 名:____________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九、轉讓與放棄
(一)本協議對于甲乙雙方當事人及其承繼人均有約束力,并保證甲乙雙方當事人及其承繼人的利益。
(二)本協議任何一方當事人均不得轉讓其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三)本協議任何一方當事人在本協議約定的期間內,如未能行使其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將不構成也不應被解釋為該方放棄該等權利,也不應在任何方面影響該方以后行使該等權利。
二十、其他事項
如在本協議有效期間內,中國證監會或中國基金業協會對外包服務協議的內容與格式有其他要求的,甲乙雙方應立即展開協商,根據中國證監會或中國基金業協會的相關要求,相應修改本協議的內容和格式。
(一)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其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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