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簽訂對于維護勞動者的權益、促進勞動關系的穩定具有重要意義。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我就給大家講一講優秀的合同該怎么寫,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租山地合同書篇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山地面積、座落地點及四周邊界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_________年。
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后,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三、山地承包金、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的確認與付款方式
1、山地承包金的確認
雙方商定,山地承包金每年__________元
2、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的確認
(1)甲方同意將上屬甲方所有的林木資產一次性轉讓給乙方,總轉讓費為_________萬元。
(2)甲乙同意將合同范圍內的自留山一次性轉讓給乙方。總轉讓費為__________元。
3、付款方式
(1)林木資產及自留山的轉讓費于合同簽訂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付清
(2)自_________年起每年度的山地承包金_________元,乙方應于當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
四、山地及林木的所有權、使用____甲方發包的山地必須權屬清楚,無糾紛,沒有被用做抵押或被查封的商品用材林地。____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期滿止,山地的使用權及林木的所有權、使用權屬乙方。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的原則將山地承包給乙方經營,并經過村委會同意,鎮政府批準,確認乙方承包行為符合法定程序,乙方合法取得林地的使用權,保證乙方的承包程序合法。
2、因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政策及合同規定,導致糾紛、影響乙方生產經營的,甲方賠償乙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3、甲方負責協助辦理山地使用權、林木資產所有權的變更登記,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4、全面負責解決山地地糾紛事宜并協調與當地的關系,否則,乙方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確認勾圖范圍的林地確屬甲方所有,并保證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
6、甲方必須確保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享有持續、有效的承包經營權;
7、維護乙方的承包經營權和生產管理秩序,防止村民盜伐或以其他形式破壞乙方林木或其他財產的行為。承包期內,不得在乙方承包地內種植林木和其他林農作物、開礦、取土、采石。如發生火災、盜伐等損害乙方利益的行為,必須協助乙方和相關部門處理責任人。
8、合同生效后,甲方必須告知村民上山標明所屬的無明顯標記的墳地,否則,乙方不負擔在耕作中意外損毀墳地的責任。
9、有權按時收取土地承包金及資產轉讓費
10、甲方應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山地交給乙方經營。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承包期間,乙方有權依法砍伐林木;
4、承包期間,乙方應按時交納山地承包金和資產轉讓費;
6、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的標準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資產;
8、乙方有權依法在林區內進行生產配套的基礎設施建設,并對所建設施享有所有權;
9、乙方有權對取得的林木采伐許可證進行轉讓并收取轉讓所得。
10、除繳納承包金外,有權拒絕甲方攤派的各種費用。在承包期間,如上級有撥給營林及相關設施的補助款等歸乙方所有。
七、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須提前_________個月通知另一方;
2、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與發包方終止承包協議;
八、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支付土地承包金、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每逾期一天,按應付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
3、甲方不得在承包期內擅自收回山地,造成合同終止。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予以賠償,包括已投入的前期費用、生產的資金、勞務費、承包金、服務費、林木資產價值及相關費用等。并按照違約年限計算土地承包金總金額的30%支付違約金。
九、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移交給乙方承包經營,如不能及時移交,超過2個月,則乙方免除該土地當年租金,甲方并承擔當年租金1%的違約金。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產生的補充協議與該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后生效。
十二、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終止,雙方協商解決。
十三、雙方代表如有變化,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履行。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形成書面文件。協商不成則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由鎮政府存檔。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山地合同書篇二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甲、乙雙方在土地租賃過程中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情況
甲方將位于土地的使用權出租給乙方使用。該塊土地的具體位臵(即四至)為:東至;南至;西至;北至;大小為,長約米,寬約米。
二、租期
租賃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年租金為元整。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承諾對本合同第一條所指土地有合法的使用權并有權出租給乙方使
用,在乙方不違約的情況下,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壞乙方正常經營。如有違反,
甲方應將所收的全部租金退還,并賠償乙方因對該塊土地的投資而產生的損失。
2、甲方應保證在承租期內使用權明晰,應積極支持和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如有侵占或損害行為,造成的損失由當事人承擔民事賠償等法律責任。
四、乙方權利與義務
1、在租賃期內,乙方有權自主經營,乙方從事合法經營不受甲方限制和干擾。
2、乙方有權在租賃土地進行投資建房,并有權使用周邊的用電、取水及道路。
3、租賃期限界滿后,乙方有優先的承租權,且租金優惠同等位臵地塊。
五、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
六、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規劃建設,致使雙方解除合同,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有關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補償外(國家對該地內的植物、設施補償由乙方享受),甲方還應退還未到期部分的租金。
七、爭議解決方式
如雙方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如雙方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八、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未盡事宜: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年月日乙方(簽章)年月日
租山地合同書篇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九天玄女文化生態旅游區的順利開發,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臥龍鎮青山村娘娘洞周邊山地承包經營及林木資產轉讓事項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山地面積、座落地點及四周邊界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_________年。
自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后,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三、山地承包金、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的確認與付款方式
1、山地承包金的確認
雙方商定,山地承包金每年__________元
2、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的確認
(1)甲方同意將上屬甲方所有的林木資產一次性轉讓給乙方,總轉讓費為_________萬元。
(2)甲乙同意將合同范圍內的自留山一次性轉讓給乙方。總轉讓費為__________元。
3、付款方式
(1)林木資產及自留山的轉讓費于合同簽訂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付清
(2)自_________年起每年度的山地承包金_________元,乙方應于當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
四、山地及林木的所有權、使用 甲方發包的山地必須權屬清楚,無糾紛,沒有被用做抵押或被查封的商品用材林地。 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期滿止,山地的使用權及林木的所有權、使用權屬乙方。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的原則將山地承包給乙方經營,并經過村委會同意,鎮政府批準,確認乙方承包行為符合法定程序,乙方合法取得林地的使用權,保證乙方的承包程序合法。
2、因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政策及合同規定,導致糾紛、影響乙方生產經營的,甲方賠償乙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3、甲方負責協助辦理山地使用權、林木資產所有權的變更登記,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4、全面負責解決山地地糾紛事宜并協調與當地的關系,否則,乙方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5、甲方必須確認勾圖范圍的林地確屬甲方所有,并保證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
6、甲方必須確保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享有持續、有效的承包經營權;
7、維護乙方的承包經營權和生產管理秩序,防止村民盜伐或以其他形式破壞乙方林木或其他財產的行為。承包期內,不得在乙方承包地內種植林木和其他林農作物、開礦、取土、采石。如發生火災、盜伐等損害乙方利益的行為,必須協助乙方和相關部門處理責任人。
8、合同生效后,甲方必須告知村民上山標明所屬的無明顯標記的墳地,否則,乙方不負擔在耕作中意外損毀墳地的責任。
9、有權按時收取土地承包金及資產轉讓費
10、甲方應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山地交給乙方經營。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承包期間,乙方有權依法砍伐林木;
4、承包期間,乙方應按時交納山地承包金和資產轉讓費;
6、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的標準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資產;
8、乙方有權依法在林區內進行生產配套的基礎設施建設,并對所建設施享有所有權;
9、乙方有權對取得的林木采伐許可證進行轉讓并收取轉讓所得。
10、除繳納承包金外,有權拒絕甲方攤派的各種費用。在承包期間,如上級有撥給營林及相關設施的補助款等歸乙方所有。
七、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須提前_________個月通知另一方;
2、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與發包方終止承包協議;
八、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支付土地承包金、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每逾期一天,按應付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
3、甲方不得在承包期內擅自收回山地,造成合同終止。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予以賠償,包括已投入的前期費用、生產的資金、勞務費、承包金、服務費、林木資產價值及相關費用等。并按照違約年限計算土地承包金總金額的30%支付違約金。
九、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移交給乙方承包經營,如不能及時移交,超過2個月,則乙方免除該土地當年租金,甲方并承擔當年租金1%的違約金。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產生的補充協議與該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后生效。
十二、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終止,雙方協商解決。
十三、雙方代表如有變化,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履行。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形成書面文件。協商不成則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由鎮政府存檔。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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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山地合同書篇四
受讓方(乙方):____
甲乙雙方按照《森林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林地轉讓合同書范本。
1、甲方將坐落在______村麻子沖口的村屬公共山林地____畝,依法轉讓給乙方經營管理。該林地四至是:____南至____,北至____,西至____,東至____。森林類別____:____混雜灌木叢。
2、轉讓期限為長期,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3、林地面積、四至及其附圖為準。
1、轉讓后,乙方終生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甲方確認上述轉讓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
2、乙方對轉讓林地依法享有經營權、收益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
本合同林地轉讓價格總計____元。支付的時間為年____月____日。
1、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不得違約。
2、本林地轉讓合同書范本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本林地轉讓合同書范本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林地轉讓合同書范本一式3份,甲乙雙方、鑒證人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山地合同書篇五
承包經營的
合同
適用范圍十分廣泛。廣義的包括農業承包經營合同和工商企業的承包經營合同。農業承包經營合同是農業集體經濟組織與所屬農民(承包人)之間關于承包人經營集體所有或者國家所有集體使用的財產,并交付一定勞動收益的協議。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承包山地經營合同書,歡迎參考閱讀。甲方:
乙方:
為了充分利用土地資源,帶動地方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及政府有關政策,結合本族或本村實際,為確保雙方的共同利益,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定如下條款:
一、甲方承包給乙方的山地名稱和四周界址如下:
1、 山地名稱為 2、四周地界為東至; 西至北至
二、甲方必須確保所發包的山地屬甲方合法所有,同意承發給乙方進行種植、養植[但不準種桉樹],合同期內乙方只能享有使用權和經營權而沒有所有權,投資生產經營由乙方負責,所有收益亦歸乙方所有。
三、承包期限為伍拾年.從20xx年5月10日至2065年5月9日止。
四、承包租金的計算及支付方式:
1、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承包租金為元每年,伍拾年不變,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承包期限內增加承包租金,乙方除每年支付等額的承包租金外,無需再支付任何形式的資金。
2、承包租金的支付方式:
首期承包租金在雙方簽字合同生效后一次性付清頭二年租金, 第三年到第四十年的承包租金于每年的 月 日前一次付清當年的承包租金。乙方如果在每年月付清當年租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五、乙方在承包期限內有權轉包該山地給他人或經濟組織進行種植、養植[但不準種桉樹]或與他人或經濟組織合股經營, 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干預,但乙方應事先聲明通知并甲方備案。
六、本承包山地的所有殘林或林木自簽訂之日始歸乙方所有并處理,乙方無需對甲方進行補償,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砍伐清山的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負責。
七、如因乙方生產經營活動造成泥土填埋非承包地或農田的,乙方應按地上的農作物的損失情況作適當的賠償。由甲方自行恢復生產。但因大雨、泥石流、山體滑坡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非承包地的經濟損失與乙方無關。由甲方與損失村民解決。
八、在承包期限內,甲方村民不得占用乙方承包的山地作任何用途。但如需在承包的山地中建墳墓,需事先經得乙方同意并不可影響乙方的生產經營。且每墳不得超過4平方面積。
九、山地如經國家政府征用,山地面積的補償受益方歸甲方, 但山地中的附屬物、作物及財產補償歸乙方所有,以后乙方按實際征用面減付應交甲方的租金,每畝每年按十五元計算。
十、通往承包山地的原有道車道路,甲方必須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費用。如有甲方村民或其他村的村民不讓通行或收費,甲方必須無條件幫乙方協調好,否則費用從每年租金中扣除。
十一、原甲方村民在本合同承包山地范圍內已種植作物的地方,雙方釆取商量解決,如雙方如果達不成協議,乙方根據原村民所占用的實際面積,每年減付相應的租金,每畝每年十五元計算。
十二、乙方在承包期間,視生產經營的需要,在不影響他人的前提下,可在本承包山地范圍內增建基礎設施,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費用,但乙方不能違背國家有關政策。乙方如合同期滿后如不再繼續承包本山地,能拆除的基礎設施由乙方處理,不能拆除的歸甲方所有。
十三、甲方應負責提供真實的山林證[有效證明],為確保雙方長遠的利益,應到公證機關進行公證。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
十四、合同期滿后,如甲方繼續將該山地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如雙方代表有變更或變化,也不影響優先承包權。
十五、下列物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經與原件核對無誤的山地[林權證]復印件。
2、1比10000的林地山界地形勾繪圖。
十六、本合同未盡事宜,通過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的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下列條件下,均可構成解除本合同條件。
1、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合同時。
2、乙方超過十二個月未付清當年承包金時。
3、因不可抗力造成該承包山地不能生產經營時[如地震,戰爭等自然災害]。
4、合同到期,雙方不再續簽。
十八、違約責任:
1、甲方不得在承包期限內擅自收回地使用權,造成合同終止,否則,甲方須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包括已投入的所有費用、生產資金、勞務費用、承包金、服務費用、山地中的資產價值(按當時市場價估算)等等,同時甲方應按違約年限的租金總額的50%支付給乙方。
2、甲方在簽訂或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如存在有虛假行為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部分無法履行,必須賠償乙方的所有經濟損失。
3、甲方必須確保所承包的山地不屬于國家的生態林地.否則應賠償乙方已投資的費用損失。
4、乙方不得承包期內單方解約,否則山地中所有資源、基礎設施都歸甲方所有。
十九、如果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盡量協商解決,確實協商不成,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十、在合同期內,雙方代表如有變更或變化,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履行,本合同有效合法。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鑒證機關一份,自鑒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負責人:
聯系電話: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湖南省關于加快發展油茶產業發展的相關文件指示,為了進一步促進茶陵縣油茶產業發展,提升茶陵油茶在國內的行業地位,搞活農村經濟,積極帶動廣大農戶油茶種植,增強油茶高產示范林的帶動作用。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荒山林地租賃給乙方承包經營,進行油茶種植、綜合開發的相關問題,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 承包山地的地域面積界限
1、土地名稱:
2、土地位置: 組。具體界線由雙方現場確認,并設定實物標示。面積由專門部門測量所提供紅線圖為準。
3、土地面積:
二、 承包經營的期限
1、 承包期限: 年。即從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 承包經營的范圍
1、 油茶開發、種植
2、 農作物開發、種植
3、 農產品綜合開發、養殖
四、 承包山地租金的交納方式
山地租賃為: 元/畝,共計: 元。山地劃線定界甲方交地給乙方之日為第一次付款時間,第一次付20xx年租金共計 元,五年后一次性付清后20xx年租金共計: 元。
五、承包經營期間甲方的責任及義務
1、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必須按照合同要求,積極配合乙方辦理土地流轉、林權證等相關手續。
2、甲方應支持乙方的山地開發,由村委妥善協調好乙方在山地開發過程中的水源供應、電路及道路的使用。
3、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在開發期間、承包經營期間的防火防盜工作,如發生責任事故,積極協助乙方調查事故責任人,報有關部門處理。
4、甲方需保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侵占乙方租賃用地,同時嚴禁村民在租地內放牧、打柴,不得在租地內進行葬墳等損壞基地的行為,但原有墳葬保持現狀。
5、甲方負責租地周邊環境的關系處理,保證乙方經營期間內不受打擾,如遭村民阻工、占地、鬧事或人為損害基地的,由甲方負責出面協調處理。
6、甲方以前關于山地的一切糾紛及矛盾與乙方無關,乙方屬于獨立經營開發,在約定的經營權限內,甲方不得進行任何干涉。如因租賃前山地權屬引發糾紛,一切損失及后果由甲方全部承擔。
7、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要求按期支付租金,若因乙方拖延、拖欠租金,甲方有權收回林地。
五、 承包經營期間乙方的責任及義務
1、乙方必須按照合同要求按期支付山地租金,在合同約定的范圍內進行山地開發和承包經營。
2、乙方不得隨意變更用地途徑,若因發展需要變更用地途徑的,需告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變更,不得進行破壞用地環境,損害土地資源,影響周邊村民生活的化工類行業。
3、乙方在山地開發,承包經營期間,在同等用工條件下,應優先考慮使用甲方村組勞動力。
4、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有權對山地進行股份和承包方式進行變更,在告知甲方的情況下,甲方不得干涉。
5、承包經營期間,如遇國家政策扶持、項目補助等收益行為,均由乙方享有,如遇國家土地征收,土地征收補助費歸甲方享有,地上相關建筑、林地樹木等附著物補助歸乙方所有。
6、乙方有權對租賃山地進行抵押、質押等處理行為。
7、乙方在承包期間應合法經營和開發,不得在租賃山地內從事任何違法行為。若因乙方一方行為引起的任何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8、承包期間,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無法經營、土地荒蕪的,甲方有權收回山地,承包租金不予退還。
六、 雙方約定事項
1、甲乙雙方因山地租賃所發生的糾紛矛盾,應采取友好協商的方式調解處理,任何一方不得采取過激行為,破壞對方財產和影響對方生產經營合同。協商尚未處理的,需請求當地政府和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處理。
2、甲乙雙方必須嚴格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合同條款,不得因人事變更等影響合同條款執行。
3、承包期限屆滿,乙方享有對該地的優先承包權,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將該地租賃給乙方。若同等條件下,甲方需另行租賃給他方,乙方有權對該地進行資產評估,保留對甲方、第三租賃方的財產追償權。
4、合同簽訂時,甲方需提供該地租賃的村民小組會議決定書、全體村民同意租賃簽字書、山地租賃承包紅線圖、林權證(林業部分出具的山地權屬證明)給乙方。
5、本合同生效日期為合同簽訂日期。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當地村委會一份,當地鄉鎮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 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甲方經辦人簽字: 乙方經辦人簽字:
簽約地:
簽約時間:
甲方: 乙方: 為了充分利用土地資源,帶動地方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及政府有關政策,結合本族或本村實際,為確保雙方的共同利益,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定如下合同:
一、甲方承包給乙方的山地名稱和四周界址如下:
1、 山地名稱為;
2、四周地界為東至; 北至; 西至
二. ,同意承包給乙方進行各種經營活動[但不準種桉樹],合期內乙方只能享有使用權和經營權沒有所有權.投資生產經營由乙方負責,所有收益亦歸乙方所有.
三.承包期限為肆拾年.從20xx年 月 日至2052年 月 日止.
四、承包租金的計算及支付方式;
1.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承包租金為 元每年:甲方不得以任務形式在承包期限內增加承包租金,乙方除每年支付等額承包租金外,無需支付任何形式的資金.
2、承包租金的支付方式;首期承包租金的支付于合同雙方簽字后一次性付清頭二年租金, 第三年到第四十年的承包租金于每年的 月 日前一次付清當年的承包租金.乙方如果在每年 月 日前未付清當年租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五、乙方于承包期限內有權轉包該山地的給他人進行各種經營活動[但不準種桉樹]或與他人或經濟組織合股經營, 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預[但乙方事先應聲明通知甲方備案].
六、本承包山地的所有殘木或林木自簽訂之日始歸乙方所有并處理,乙方無需對甲方進行補償,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砍伐清山的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負責。
七、如因乙方生產經營活動造成泥土填埋非承包地或農田的,乙方應按地上的農作物的損失情況作適當的賠償。但因大雨、泥石流、山體滑坡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非承包地的損失與乙方無關。
八、在承包期限內,甲方村民不得占用乙方承包的山地作任何用途。如需在承包的山地中建墳墓,需事先經得乙方同意并不可影響乙方的生產經營。每墳不得超過4平方面積。
九、違約責任:
1、甲方不得在承包期限內擅自收回地使用權,造成合同終止,否則,甲方須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包括已投入的所有費用、生產資金、勞務費用、承包金、服務費用、山地中的資產價值(按當時市場價估算)等等,同時甲方應按違約年限的租金總額的50%支付給乙方。
2、甲方在簽訂或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如存在有虛假行為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部分無法履行,必須賠償乙方的所有經濟損失。
十、甲方必須確保所承包的山地不屬于國家的生態林地.否則應賠償乙方已投資的費用損失。
十一、山地如經國家政府征用,山地面積的補償受益方歸甲方, 但山地中的附屬物、作物、資源及財產補償歸乙方所有,以后乙方按征用實際面減付應交甲方的租金,[每畝每年接十五元計算].
十二、通往承包山地的所有道路必須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十三、原村民在本合同承包山地范圍內已種植作物的地方,雙方釆取商量解決,雙方如果達不成協議,乙方按原村民所占用的實際面積減付應交甲方的租金,[每畝每年十五元計算].
十四、乙方在承包期間,視生產經營的需要,在不影響他人的情況下,可在本承包山地范圍內增建基礎設施,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費用,但乙方不能違背國家有關政策.乙方如合同期滿后如不再繼續承包,能拆除的基礎設施由乙方處理,不能拆除的歸甲方所有。
十五、甲方應負責提供真實的山林證[有效證明],為確保雙方長遠的利益,應到公證機關進行公證.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
十六、合同期滿后,如甲方繼續將該山地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十七、下列物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經與原件核對無誤的山地[林權證]復印件;
2.1比10000的林地山界地形勾繪圖.
十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通過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的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下列條件下,均可構成解除本合同條件。
1.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合同時。
2.乙方超過十二個月未付清當年承包金時。
3.因不可抗力造成該承包山地不能生產經營時[如地震,戰爭等自然災害]。
二十、如果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盡量協商解決,確實協商不成,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十一、.在合同期內,雙方代表變更或變化,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履行,本合同有效合法。
二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鑒證機關一份,自鑒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租山地合同書篇六
甲方:海口市美蘭區靈山鎮東和村委會西村經濟社(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充分利用土地發展經濟效益,甲方將權屬于自己的土地承包給乙方開發種植業,為了明確雙方權、責、利、雙方本著“平等、互利、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特訂立如下條款供雙方遵守執行。
一、承包的土地位置及面積
甲方將位于西村經濟社馮坡土地承包給乙方開發經營,其國上至范圍為:東至潭覽溪;南至潭覽溪;西至東村經濟社土地;北至防潮堤;面積150畝(具體四至及面積以雙方埋設的界樁及測量為準)。
二、承包土地使用期限
雙方愿意承包的土地使用權年限為30年,即從20xx年三月三日至20xx年三月三日止。
三、該承包地所有權屬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用方只發包土地,開發費、樹苗費等其他支出均由乙方承擔。
四、承包金繳交方法:樹苗成才砍伐后,按噸收入總數上交20%給甲方,乙方得80%。
五、在承包期間內,乙方在該地經營生產,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擾阻攔乙方,否則甲方要負責由此所造成的乙方經濟損失。
六、在陳包期間內,如有土地權屬發生爭議,概由甲方負責出面處理,否則由此所造成的損失,均由甲方賠償。
七、在承包期間,該地如被征用,征地單位必須與甲方、乙方協商解決。征地款賠償給甲方,青苗等其他費用賠償給乙方。
八、在承包期間,根據需要,在不損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乙方有權招商聯營等權利,土地轉讓須經甲方同意。
九、其它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須雙方協商同意可作補充協議。
2、合同期滿后如甲方繼續承包,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給乙方。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每人一份。
甲方(經濟社法人代表簽章): 乙方(代表簽章):
年 月 日
租山地合同書篇七
甲方: 乙方: 為了充分利用土地資源,帶動地方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及政府有關政策,結合本族或本村實際,為確保雙方的共同利益,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定如下合同:
一、甲方承包給乙方的山地名稱和四周界址如下:
1、 山地名稱為;
2、四周地界為東至; 北至; 西至
二. ,同意承包給乙方進行各種經營活動[但不準種桉樹],合期內乙方只能享有使用權和經營權沒有所有權.投資生產經營由乙方負責,所有收益亦歸乙方所有.
三.承包期限為肆拾年.從20xx年 月 日至2052年 月 日止.
四、承包租金的計算及支付方式;
1.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承包租金為 元每年:甲方不得以任務形式在承包期限內增加承包租金,乙方除每年支付等額承包租金外,無需支付任何形式的資金.
2、承包租金的支付方式;首期承包租金的支付于合同雙方簽字后一次性付清頭二年租金, 第三年到第四十年的承包租金于每年的 月 日前一次付清當年的承包租金.乙方如果在每年 月 日前未付清當年租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五、乙方于承包期限內有權轉包該山地的給他人進行各種經營活動[但不準種桉樹]或與他人或經濟組織合股經營, 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預[但乙方事先應聲明通知甲方備案].
六、本承包山地的所有殘木或林木自簽訂之日始歸乙方所有并處理,乙方無需對甲方進行補償,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砍伐清山的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負責。
七、如因乙方生產經營活動造成泥土填埋非承包地或農田的,乙方應按地上的農作物的損失情況作適當的賠償。但因大雨、泥石流、山體滑坡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非承包地的損失與乙方無關。
八、在承包期限內,甲方村民不得占用乙方承包的山地作任何用途。如需在承包的山地中建墳墓,需事先經得乙方同意并不可影響乙方的生產經營。每墳不得超過4平方面積。
九、違約責任:
1、甲方不得在承包期限內擅自收回地使用權,造成合同終止,否則,甲方須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包括已投入的所有費用、生產資金、勞務費用、承包金、服務費用、山地中的資產價值(按當時市場價估算)等等,同時甲方應按違約年限的租金總額的50%支付給乙方。
2、甲方在簽訂或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如存在有虛假行為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部分無法履行,必須賠償乙方的所有經濟損失。
十、甲方必須確保所承包的山地不屬于國家的生態林地.否則應賠償乙方已投資的費用損失。
十一、山地如經國家政府征用,山地面積的補償受益方歸甲方, 但山地中的附屬物、作物、資源及財產補償歸乙方所有,以后乙方按征用實際面減付應交甲方的租金,[每畝每年接十五元計算].
十二、通往承包山地的所有道路必須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十三、原村民在本合同承包山地范圍內已種植作物的地方,雙方釆取商量解決,雙方如果達不成協議,乙方按原村民所占用的實際面積減付應交甲方的租金,[每畝每年十五元計算].
十四、乙方在承包期間,視生產經營的需要,在不影響他人的情況下,可在本承包山地范圍內增建基礎設施,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費用,但乙方不能違背國家有關政策.乙方如合同期滿后如不再繼續承包,能拆除的基礎設施由乙方處理,不能拆除的歸甲方所有。
十五、甲方應負責提供真實的山林證[有效證明],為確保雙方長遠的利益,應到公證機關進行公證.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
十六、合同期滿后,如甲方繼續將該山地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十七、下列物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經與原件核對無誤的山地[林權證]復印件;
2.1比10000的林地山界地形勾繪圖.
十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通過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的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下列條件下,均可構成解除本合同條件。
1.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合同時。
2.乙方超過十二個月未付清當年承包金時。
3.因不可抗力造成該承包山地不能生產經營時[如地震,戰爭等自然災害]。
二十、如果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盡量協商解決,確實協商不成,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十一、.在合同期內,雙方代表變更或變化,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履行,本合同有效合法。
二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鑒證機關一份,自鑒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租山地合同書篇八
合同編號:___
甲方(出租方):___?
乙方(承租方):___
簽訂時間: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地點:___年___月___日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產品編號名稱.品牌型號.售價租價等。
第二條租賃期限:測量儀器的租賃期限始于___年___月___日時,甲方從當日起交付給乙方使用,同時乙方支付押金。乙方使用----為周期至___年___月___日時結束租賃歸還給甲方。
如遇特殊情況,乙方應在歸還日之前一天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在不超過規定時間的12小時內歸還儀器。
如因乙方技術不成熟需暫停租賃,則在懸掛期內甲方可給予免費,但懸掛期不得超過7天。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1、首次租賃時,乙方在獲得租賃儀器之時應向甲方交納雙方確認租賃的儀器押金,押金為租賃儀器銷售的價格。在乙方退回租賃儀器時,甲方應在24小時內退還乙方押金。
2、根據租期的不同,租金也不盡相同。
(1)日租=租金基數*10%
(2)周租
第一周租金=租金基數*50%
第二周租金=租金基數*30%
(3)月租
第一月租金=租金基數
第二月租金=租金基數*90%
第三月租金=租金基數*80%
第四月、五月、六月租金=租金基數*70%
半年(六個月)以上租金=租金基數*50%………以此類推
第四條租賃期間租賃儀器的維修保養:
1、甲乙雙方確認租賃關系之時,雙方應對儀器的質量、成色共同確認,租賃儀器由甲方移交給乙方之時起,甲方負責正常的維修保養及普通故障的排除。
2、因乙方使用不當,導致租賃儀器硬件出現故障或受損無法使用,乙方不得自行拆機維修,應返還甲方維修,費用由乙方支付。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在租賃期間,甲方如將出租儀器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通知乙方,征求乙方同意后可用相同性能的儀器代替出租,但甲、乙雙方應對價格進行再次確認并訂立新的合同。
2.在租賃期間,乙方可隨時終止租賃,繳納的租金以實際使用時間所屬期間支付給甲方;(例如:乙方與甲方最初訂立合同,租期為兩月,但乙方使用五周后由其自身原因要求結束合同,則結算時乙方需支付一月又一周租金。)
3.乙方申請轉換租期類型時,應在租期到來前五天通知甲方,甲乙雙方應訂立新合同,租賃費用按新確認的租賃期限確認。如乙方要求廢除前期合同,訂立新合同時涵蓋前合同,則應向甲方支付租金基數10%的違約金,以彌補甲方喪失的機會成本。(例如:乙方與甲方前期訂立合同中的租期為二天,二天結束乙方要求進行周租,則甲乙雙方重新訂立合同,雙方確認即生效;如乙方要求周租,并將前兩天計入在內,則乙方除支付周租費用外還應支付該租金基數10%給甲方,作為違約金。)
4.乙方享有儀器的使用權,但不得轉讓或作為財產抵押,未經甲方同意亦不得在設備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
5.由于乙方的需求改變,不再租賃而要購買所租賃的儀器,由乙方向甲方申請則可以押金充抵儀器款,甲方退回前期乙方租賃費用的50%。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甲乙雙方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未支付租賃費,甲方可以要求其支付租賃費或從押金中扣除。
4、甲乙雙方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5、乙方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約定向甲方給付押金作為債權的擔保。乙方履行債務后,押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
6、甲乙雙方都違反合同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7、甲乙雙方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一方和第三人之間的糾紛,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約定解決。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或到當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仍不能解決時可訴之于法。
第八條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屆滿前日內,雙方如愿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貳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經辦人:______????????????乙方經辦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
地址:______????????????????地址:______
電話:______????????????????電話:______
傳真:______????????????????傳真: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開戶銀行:______
帳號:______?????????????????帳號: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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