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西省高考加分政策是學分網為大家提供的一篇最新江西省高考加分政策,由于該政策還未接到正式的更新通知故繼續沿用此份2015年新政策,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果出臺江西省最新高考加分政策,我們會及時更新,請持續關注。
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發布的江西省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實施辦法,取消了體育特長生、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科技類競賽等3項全國性加分項目,保留和完善“烈士子女考生”等5項全國性加分。
江西省教育考試院普招處處長沈華錦介紹,此次取消的3項全國性加分為“體育特長生、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科技類競賽”。保留和完善部分全國性加分項目分別為:烈士子女考生;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考生;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考生;經省政府批準的民族鄉和按照法定程序批準且經省有關部門向社會公示的民族村的少數民族考生;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
據悉,這個實施辦法以2015年1月1日劃界,實行“老生老辦法,新生新辦法,減少加分分值”的原則,2015年1月1日前取得相關加分獎項的考生,仍執行老規定,保留加分資格,但最多只能加5分。2015年1月1日后,執行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的新規定。
同時,江西省將加強對加分考生資格審核,嚴格按照“誰主管、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考生加分資格審核工作責任制。對弄虛作假、騙取相關加分資格的考生,一經查實,將依法依規取消其當年參加高考報名、考試或錄取的資格,可依照情節輕重同時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考生的違規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對違規違紀責任人和相關責任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此外,江西省已于2015年全部取消了地方性高考加分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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