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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篇一
第一條 目的
為加強公司內部管理,規范員工行為,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工作正常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____x公司全體全職員工的考勤管理。
第三條 職責劃分
一、 __x負責公司考勤管理、監督、檢查、統計匯總工作。
二、各部門(車間)負責人負責監督本部門員工考勤規定的落地執行。
三、財務部負責根據考勤計算薪資。
第二章 考勤制度
第四條 工作時間
上班時間為:
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12:30—17:00,
冬季(10月1日—4月30日)上午8:00—11:15,下午12:00—16:30。
中班:16:00—23:30,
每周工作六天,周一至周六。
備注:
1、__x作息時間由部門制定,報總經理批準實施。
2、部份特殊崗位(保潔、食堂工作人員等),作息時間可由部門自行制定及報備給綜合部,并考核執行。
第五條 考勤期間
一、公司每月考勤期間為上月1日至當月30或31日,每月工資考核等均以此時間為準。
二、每月8日前各部門(車間)負責人將各部門請假單、加班單等考勤依據,交綜合部統一匯總給財務部計算工資。
三、異常考勤、各類假期等統計匯總,由__x統一匯總,每月10日前報財務部。
四、各個部門中當月離職人員,需在當月18日前報至__開展社保及公積金相關事務的辦理。如有特殊情況如人員當月未出勤,離職單于當月18日之后交至__x,當月社保及公積金已經結算,而工資不足扣除相關費用,無法及時進行處理,需要進行情況說明。
第六條 考勤形式
一、公司實行上、下班指紋打卡制度(極個別員工無法指紋打卡的可用紙卡),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因故未打卡的,必須向部門負責人及綜合部考勤人員說明,無法打卡或打卡出現異常的,須在保安室《打卡異常登記表》上進行登記,否則按缺勤(遲到、早退、曠工)處理。
二、每月只允許出現二次(含)內因個人原因出現的異常打卡記錄(必須說明合理原因并經部門主管證明),超過的按遲到、早退及曠工處理。
三、出差及因公外出等,出現的考勤異常情況,請提前至__x備案,且須經部門負責人或直屬主管證明。
第七條 請假審批權限
一、部門主管級以上員工請假,三天以下(含三天),由主管副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需經總經理批準。
二、其它員工請假,五天內(含)請假由部門負責人(車間主任或部門負責人)批準;五天以上,由副總經理批準。
三、一個年度內累計請事假超過20天的,之后的請假統一報副總經理以上審批。
第八條 請假程序
一、一般員工請假:時間在三天以內的須先填寫書面的《請假單》(或oa上填電子版請假單),經部門負責人(車間主任)批準后,交__x備案;時間在三天以上五天以內的須先填寫書面的《請假單》,經部門負責人(或授權人)批準后交綜合部備案,五天以上報經公司副總經理批準后交綜合部備案。
第三章 缺勤管理
二、部門主管級及以上員工請假:時間在三天以內的須先填寫書面《請假單》(或oa上填電子版請假單),報經公司副總經理批準后,交綜合部備案;時間在三天以上的須先填寫《請假單》,經公司副總經理審核后報公司總經理批準綜合部備案。
第九條 遲到、早退、異常考勤
一、員工上班時間在8:00之后的視為遲到,下班時間在17:00之前的視為早退,包括巡查時發現提前就餐的視為早退處置。
二、遲到、早退在3分鐘內,月累計次數在2次之內作口頭警告處理,第3次開始,每次扣20元,并作為年終考核依據。
三、遲到、早退在3—30分鐘,每次扣20元。遲到、早退在30—60分鐘,每次扣40元
四、遲到或早退超過2小時且沒有說明及請假的按曠工半天處理。
五、因卡機故障出現的未打卡,經綜合部及部門主管證明視為出勤;
六、新入職員工允許入職當天沒有打卡記錄(車間學徒視情況可允許三天內無打卡記錄),由部門負責記錄考勤實際情況。
七、因出差或因公外出造成的異常考勤情況,由部門負責人或直屬上司做出書面說明視為正常出勤。
八、計件制員工,因沒有工作安排造成的缺勤,按事假手續辦理,此類事假不計入各類考核。
第十條 曠工
一、曠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況:遲到或早退超過六十分鐘(含)且無說明情況及未請假、無故未到崗工作的;未履行請假手續便擅自休假的;請假未獲批準仍擅自休假的;請假期滿后,逾期未歸且未續假的,超出權限審批的請假及未得到審批的自動離職行為等。
二、曠工半天扣除當日全部工資;
曠工2天內計時人員按基本工資的200%扣除,計件人員按社保工資的200%扣除;
連續曠工3(含)天或年累計曠工5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第四章 假期管理
第十一條 事假
一、員工因私事不能出勤,記作事假,扣除當日薪資。
二、員工請事假須事先填寫書面的《請假申請單》(或oa上電子版請假單),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辦理手續的,須先以口頭或電話的方式報告直接主管并獲同意,事后2日內補辦請假手續。
三、未經同意擅自不來上班的,記為曠工。
四、請假時間日超過四小時的按一天計算;不足四小時的,以實際小時數計算。
五、事假不包括公休日、法定節假日。
六、一個月內事假超過15天,一個年度內事假超過40天,公司有權勸退處理。
第十二條 病假
一、員工因生病而未能正常出勤(含急診就醫及休假),記作病假。
二、病假規定
1)病假須附上三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就醫證明或病歷(蓋章有效),并填寫《請假申請單》,按請假手續辦理方為有效,否則視為事假或曠工處理,特殊情況下,可先電話溝通,事后2日內補辦手續;
2)病假起始時間根據病歷與病假證明確定,病假包括公休日及法定節日;
3)病假工資計發:計時人員按基本工資計算;
計件人員按社保繳費基數計算。
第十三條 公假
員工經批準參加業務學習、培訓、參與政府活動等,在規定時間內記作公假(包括員工經批準參加各級工會等組織的外出活動)視為公假。公假不扣薪(工會組織的福利活動除外),計件制員工公假按社保繳費基數計算。
第十四條 婚假
員工結婚所享有的假期,記作婚假;
一、已轉正員工符合國家法定年齡結婚者,憑結婚證享受婚假3天。
二、婚假須在結婚登記日六個月內一次性休完。如員工的結婚登記日不在與本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期內,則員工無權享用婚假。
三、婚假休假期包括公休日及法定節假日。
四、婚假期間享有工資計發:計時人員按基本工資計算;計件人員按社保繳費基數計算。
第十五條 慰唁假(喪假)
一、員工直系親屬(父母、祖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身故,可享有3天帶薪慰唁假。
二、其他親屬身故,可享有1天帶薪慰唁假(計時人員按基本工資計算;計件人員按社保繳費基數計算)。
第十六條 產假
一、產假:已轉正女員工產假為98天(含產前假15天),難產(剖腹產)增加15天,視公司工作安排情況及員工需求經員工申請公司領導批準可申請獎勵假30天,產假期內工資按社保相關規定辦理。
二、護理假:夫妻雙方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男滿22周歲,女滿20周歲)的男員工在配偶生育期間,可享有10天的帶薪護理假(需符合計劃生育相關法規規定)。
三、產假、護理假休假期間員工享有公司福利待遇。
四、產假、護理假休假期包括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
五、產假、護理假需符合計劃生育相關法規規定,并提供相關證明資料,如結婚證、準生證、出生證等。
第十七條 工傷假
員工因工致傷、致殘,并經指定醫院證明需要休養的,記作工傷假;工傷假處理按國家及地方相關政策執行;
第十八條 年休假
一、年休假公司統一安排在生產談季或春節等法定假日一起休,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員工休年休假的特殊情況,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可按基本工資核算工資。
二、一個年度內請事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不享受當年年休假(計件制員工因沒有工作安排造成的事假不計算在內)。
三、公司安排員工休年休假,員工找借口不休年休假的,不另批年休假及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四、計件制員工年休假工資按社保繳費基數計算。
法定節假日
法定節假日及天數,包括:①元旦1天;
②春節3天;
③清明1天;
④五一1天;
⑤端午1天;
⑥中秋1天;
⑦國慶3天。
共計11天。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計發。
第五章 加班管理
第十九條 公司倡導8小時工作目標制,不鼓勵員工延長工作時間,因個人原因沒有及時完成工作任務而延長工作時間的不計加班。計件制員工、部門主管以上的員工及主要職責為市場開發的員工,因工作崗位性質所限,原則上不計算加班費。特殊情況,須經副總經理以上批準。
第二十條 加班申請程序:
一、員工個人申請加班的,需填寫《加班申請表》,并提前向部門負責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加班;公司或部門安排加班的,以公司通知及以部門(車間)負責人安排的加班單為計薪依據。
二、凡未打卡或未經部門負責人同意的加班視為個人行為,不做加班計薪依據。
第二十一條 加班工時計算:每次加班時間應至少在一小時(含)以上,加班工時自下班時間開始后計算,一小時以內的不計為加班。
第二十二條
日工資基數=工資/月計薪天數(天),
小時工資=月工資/月計薪天數__8(小時)。
第二十三條
人員出差加班補貼計算如下:
一、出差人員(銷售人員與部門主管以上人員除外)當天回杭,以加班審批單的回杭時間為準。超出下班時間1小時之內不計加班,2—4小時計為半班,4小時以上計為一班。具體加班時間需加班審核人員即部門主管進行跟進核實。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制度由__x負責制定,修訂時亦同。
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由公司__x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 本制度經公司各部門會議討論通過后,報總經理審批后于__x年x月x日始執行。
企業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篇二
一、為使公司正常運作,保障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所有員工要執行公司規定的上下班考勤紀錄制度,員工應自覺遵守上下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和曠工。遲到或早退超過半小時無合理解釋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三、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時打卡者,本人寫明原因,經領導簽署意見后,報考勤管理人員處備查。
四、加班
1、確因工作需要,晚上下班后超時工作2小時以上的,視為加班半天(中午超時工作的不視為加班);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按實際工作天數計加班天數。加班人員需填寫加班審批表,報領導批準后,送考勤管理人員處備查。
2、加班可以補假。不能用補假抵銷病假、事假和曠工,因公差占用休息時間的不安排補休。不提出補休的,又不安排工作餐的給予發加班誤餐費,標準暫定為35元/人/天。
五、請假
1、員工不能正常出勤時,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提前填寫請假條,請假條需清晰填寫請假事由、時間,經領導批準后,報考勤管理人員備查。確因實際情況不能提前請假的,需電話向領導請假,再行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2、全年病假累計超過3個月或事假累計超過20天或曠工累計超過5天或遲到、早退累計超過20次的,年終考核不能定為優秀。
3、全年曠工累計超過10天或遲到、早退累計超過51次的,年終考核為不稱職。
4、曠工或者假期滿后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一年內曠工累計超過30天的,參照有關規定予以辭退。
5、參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一年中病假累計超過半年的,其超過的時間崗位津貼按60%發給;一個月,事假累計超過7天不足10天的,當月崗位津貼按50%發給,超過10天或曠工超過2天的,當月崗位津貼停發。
六、本制度從發布之日起執行。
企業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篇三
一、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并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據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二、考勤制度
(一)工作時間:
第一條 實行 天工作制,每周工作 小時。
第二條 有特殊工作安排人員,工作時間另行規定,具體工作時間安排由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
第三條 上下班時間 上午 下午
(二)考勤規定 :
第一條 員工上、下班考勤由部門負責人監督執行。綜合部統計考勤單據輔助考勤。
第二條 考勤違紀處分
1、遲到:在規定的上班時間5分鐘后,30分鐘內考勤的,視為遲到。遲到兩次以內部門負責人提出警告,一個月遲到三次以上者每次扣10元,并在本月工資發放時扣除,一個月遲到超過五次,情節嚴重者予以開除。
2、早退:在規定的下班時間前30分鐘內下班的,視為早退。早退按曠工半日處分,并在本月工資發放時扣除早退工資。
3、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視為當日曠工,并在本月工資發放時扣除曠工工資。
曠工扣款規定:
未完成請假手續或休假期滿未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對責任人予以曠工處理。
每曠工一天按個人日工資額三倍扣款。
凡曠工連續兩天或全年累計三天者,一概予以違紀辭退,將被解除勞動合同并沒有任何經濟補償。
第三條 全勤獎勵規定
1、凡是根據公司作息時間規定,月內上班達全勤者即月內應出勤天數全勤,即可獲得月全勤獎,月內有遲到、早退、曠工、請假行為者,不享受全勤獎,凡是公司正常的統一的放假如停水、停電,其他法定假日、帶薪年假休假、婚假和喪假等均視為正常出勤,不影響全勤獎的考核。
2、當月提交《離職申請》者次月不計發放全勤獎。
3、全勤獎每人每月 元,每月同員工工資一起發放。
第四條 經單位統一安排,工作人員在雙休日、節假日加班,執行正常作息時間,并需要兌現加班工資的,應由部門負責人做好登記。沒有記錄的,不予兌現加班費。
第五條 員工因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喪假、公休假等原因不能上班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由綜合部根據本人的請假條辦理核銷登記。員工事先未向綜合部遞交請假條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第六條 員工因下列情況之一,由本人于當天或次日持部門負責人簽批的《外出登記表》向綜合部進行登記。未及時辦理核銷登記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1、因公出差的;
2、需連續在外工作,不能到單位上班的;
3、確因工作需要,上班前需直接外出開會、辦事的;
4、上班后外出辦事、下班時不能按時返回的;
(三)加班管理
1、定義
第一條 加班是指員工在節假日或公司規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況。
第二條 加點是指員工在正常班次內已保質保量完成額定工作之后,為完成領導安排的額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長工作時間的情況。
第三條 本規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點兩種情況。員工在完成計劃工作目標過程中,因個人原因而產生的加班加點不作為加班時間,因增加非計劃內工作且必須在限定時間內完成時,可申請加班,加班的最終審批權為公司總經理,否則為無效加班。
2、加班申報及補償規定
第一條 公司提倡員工提高工作效率,不允許因低效及能力原因完不成本崗位工作。現場管理人員和勞務人員的加班應嚴格控制,各部門應按月工時標準,合理安排工作班次。部門經理要嚴格審批員工排班表,保證員工有效工時達到要求。
第二條 因工作需要,一般員工延時工作4小時申報加班半天,4小時至8小時可申報加班1天。員工加班應按規定由部門主管登記加班記錄,無登記記錄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
第四條 加班補償方式有調休和加班補貼兩種。當月加班補休或補償公司根據工作緊張程度和員工本人意愿在本月或下個月內安排調休或發放加班補貼。
第五條 調休時間計算:
陽光家政托管 合育陽光少年
1、工作日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調休時間;
2、周末和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按1:1、5的比例折算調休時間。
第六條 加班補貼計算:
1、加班補貼按各部門實際情況制定具體標準。
4、加班費領取時間為每月15日(工資發放日)。
第七條 原則上,參加公司組織的各種培訓、集體活動不計加班。
五)加班的申請、審批、確認流程
第一條《加班申請表》在綜合部處領取,經部門主管同意,總經理審核簽字批準后有效,加班統計周期為當月加班時間。
第二條 沒有部門主管登記記錄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各部門主管負責對《加班申請表》進行保管及加班申報。
第三條 部門負責人負責檢查、復核確認加班記錄的真實有效性并在每月月底匯總交綜合部,逾期未交的加班記錄公司不予承認。
六)假期規定
1、事假
第一條 定義:工作日內,員工辦理除婚、喪、產之外的私人事務,所申請的假期。
第二條 事假相關規定:
1)員工需請事假時,必須按規定辦理事假手續,原則上不得事后補辦,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假者,3天(含)以內按曠工處理,3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未辦手續擅自離崗視為曠工。
2)員工一個月內請事假15天以上者,取消年終獎金。
3)事假以半天為單位,不足半天按半天計算,超過半天不足一天按一天計算。
4)事假期間扣除當日的出勤工資。
5)事假可用年假或加班沖抵,但不可透支,超過部分按日全額扣發工資。
6)新員工試用考察期間須執行公司考勤制度和相關管理規定,員工如果在試用期內請假時間累計超過半個月,將被視為自動離職。
2、病假
第一條 定義:員工因病或非因公受傷者,可申請病假。
第二條 員工休病假需提供醫院或社區醫療服務機構(市醫保定點)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
陽光家政托管 合育陽光少年
第三條 員工休病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情況緊急或突發而無法提前請假,應在休假當天上午8:00前通過電話向部門主管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四條 員工每年有五天的帶薪病假,需出據醫生開出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超出天數按事假處理。
3、婚假
第一條 定義:員工本人或直系親屬結婚休婚假的,可向公司申請辦理婚假手續。
第二條 符合法定結婚年齡并領取結婚證的員工(不含試用期員工及勞務工)可享受7天婚假,公司對于晚婚(指:男25周歲,女23周歲,初婚)可享受晚婚假15天;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
第三條 婚假需在領取結婚證后一年內使用,并須一次休完,期間含休息日、法定休假日,過期不予保留;
第四條 婚假需提前兩周提出書面申請,出具結婚證,部門主管、總經理批準后交綜合部備案并一次性連續休完;
第五條 婚假為有薪假期,休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4、喪假
第一條 凡與公司簽定了正式合同的員工,其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喪亡,可休喪假3天。
第二條 實際請假天數超過規定喪假天數的,按事假計算。
第三條 喪假期間工資照發;途中的車船費等,全部由職工自理。
第四條 員工請喪假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應在親屬喪亡一個月內使用,申請喪假最遲應于休假當天提出申請。
5、產假
第一條 定義:女職工生產時,可向公司申請辦理產假手續。
第二條 除遵從請假規定外,產假相關規定:
1、應當根據懷孕女職工的具體情況核減其勞動定額,懷孕女職工依照醫務部門的要求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應當算作勞動時間。
2、女職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可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
3、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晚育的增加獎勵假30天(不休獎勵假的,給予女方一個月工資獎勵)。女職工經所在單位批準,可以多休產假3個月(減免三年獨生子女費)。
5、女方生育,其丈夫可享受護理假15天。
6、已婚女職工懷孕流產的,根據醫務部門證明,妊娠不滿4個月的,產假為15天;妊娠4個月以上的產假為30天。
第三條 產假期間的工資按基本工資發放,產假期滿,需增加假期的按事假辦法執行。
第四條 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員工(從休產假日起計算),每天給予1小時哺乳時間(含路途時間)。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天哺乳時間增加1小時。
第五條 產假、陪產假均須將休假起止日期報綜合部備案。
6、計劃生育假
第一條 計劃生育假,人工流產或節育手術的員工,根據相關計生規定,提供證明文件,給予3至15天假期。
放置宮內節育器 3天
節育手術 5天(男)、15天(女)
第二條 已接受節育手術的員工,接受計劃生育部門的節育檢查,經計劃生育部門證明,可休假1天。
第三條 計劃生育假,應填寫《請假申請單》,附醫院有關手術證明,由綜合部審核,按規定批準。休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
7、工傷假
第一條 員工因工(公)造成病、傷、殘等,必須填寫《工傷報告表》。經綜合部審核總經理批準后,休假按工傷假處理;經相關部門鑒定,員工因工傷或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其醫療費由工傷保險賠償及單位報銷,在停工留薪期間,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傷情嚴重或情況特殊治療時間超過一個月者,按國家相關規定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第二條 員工在核定的工傷假期內其薪資繼續發放,核定的工傷假期結束后,員工應當及時回公司上班,如因傷勢影響其從事原工作的,可由所在部門主管合理安排其他工作,上班期間如仍需要門診治療的,醫務室和所在部門應當予以適當照顧,保證其在上班期間不影響治療。
8、公司年假
第一條 公司為保障員工的休息權,特在法定年假的基礎上,增設公司年假。年假為公司給予員工的福利。
第二條 休假期限
1、參加工作滿一年不滿十年,年休假 5 天;
2、參加工作已滿 10 年不滿 20 年的,年休假 10 天; 3、參加工作已滿 20 年的,年休假 15 天;
4、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三條 休假安排
1、單位根據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
2、年休假在 1 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3、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4、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第四條 年休假當年內有效,對員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不以其他方式補償。
第五條 凡年休假者須提前提出書面申請,說明休假時間和工作交接情況,經部門主管、綜合部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部門主管以上人員直接由總經理批準)。
第六條 病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或工傷假超過半年的員工,當年不再享受年休假;曠工1天或受各類警告以上處分的員工,取消當年的休假;受各類察看處分的員工,察看期間不享受年休假;對個別表現不好或完不成工作任務的員工,各部門領導有權取消其年休假待遇,并報綜合部。
9、法定假日
公司規定的法定假日休假嚴格按國家法定假日執行。
八)、請假流程
第一條 員工請假,均應提前提交《請假申請單》至綜合部備案。
第二條 員工休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緊急情況或突發急病而無法提前請假時,應在休假當天上午8:00前通過電話向部門主管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四條 請假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有關手續,電話請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續的視為無效,將按曠工或自動離職處理。
注:如因主管外出,無法在規定期限內審批簽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電話許可后,交由綜合部代為處理,事后補齊書面審批簽字。
1、對病假、產假、計劃生育假、婚假、喪假等需提供相應有效證明的假別,請假時不能提供有效證明的,必須在事后3天內補齊有效證明。
2、《請假申請單》需副總經理以上領導審批的,由綜合部呈遞辦理《請假申請單》經審批后,由綜合部保存并通知本人。
3、員工請假、外出期滿應在回單位報到當日銷假。因未及時銷假而造成員工本人的考勤記錄異常,綜合部有權不作任何修改。
4、各類假期(除帶薪休假、國家法定節假日調休外)在休假期間所跨的公休日均作相應假別的休假處理。
九)其他
各級主管對所屬員工的考勤,應嚴格執行各項規定,若有不照規定或其他隱瞞事項,一經查明,應連帶處分。
十)附則
本制度的解釋、修改、廢止權歸綜合部。
本制度自總經理簽發之日起生效。
企業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篇四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強化全體職工的紀律觀念,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考勤制度是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勞動生產效率,搞好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全體員工要提高認識,自覺地、認真地執行考勤制度。
第三條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實施。
第四條各部門經理、主管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負有監督的義務。
第五條公司考勤實行打卡制度,員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計每日2次)。員工應親自打卡,不得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助打卡。
第六條考勤記錄作為年度個人工作考評的參考依據。
第二章具體規定
第七條工作時間
1、本企業全體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一律以八小時為標準。
2、上午上班時間為8時30分,下班時間為12時。下午上班時間為13時,下班時間為17時30分。
第八條遲到、早退
1、班15分鐘以后到達,視為遲到,下班15分鐘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2、以月為計算單位,第一次遲到早退扣款10元,第二次遲到早退扣款20元。第三次遲到早退扣款30元,累計增加。
3、遲到早退情節嚴重屢教不改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4、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屬實的,經公司領導批準可不按遲到早退處理。
第九條請銷假
1、主管以下人員(含主管)請假一天的由部門經理批準,兩天至三天的由分管領導批準,三天以上的由總裁批準。部門經理、總裁助理、副總裁請假由總裁批準。所有請假人員都須在人力資源部備案。
2、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打考勤卡,應及時在考勤卡上注明原因,并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
第十條病假
1、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經部門經理批準,報人力資源部備案,月累計超過兩個工作日者,必須取得區級以上醫院開據的休假證明。
2、患病員工請假須由本人或由直系親屬于當日九點前向所在部門領導或公司主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3、經公司領導批準,當月累計病假兩日(含兩日)以內的,每日扣績效考核分值3分。
4、患病員工如有區級以上醫院開據病假條的,當月病假累計三日(含三日)以上者,每日扣績效考核分值5分。。全月病假者,扣除全部績效工資。連續病假超過三個月者試為自動辭職或按北京市相關政策執行。
5、員工必須在病愈上班兩日內將病假條主動交給人力資源部核查存檔。
第十一條事假
1、員工因合理原因須要本人請假處理,并按規定時間申請,經公司領導批準的休假,稱為事假。
2、請事假的員工必須提前一天書面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由本人在早晨九點以前請示公司領導),如實說明原因,經部門領導報經公司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3、事假按照日工資標準扣除。
4、事假可以用加班加點時間調休,但必須經過公司領導的批準,經批準的調休事假可不扣發。
5、員工在工作時間遇有緊急情況需要本人離開崗位處理的,也按上述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年假
1、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享受每年7個日歷日的年假。工作每增加一年假期增加一日,但最長假期不超過14個日歷日。
2、年假需一次休完,當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計到第二年。
第十三條婚假
1、員工請婚假時,必須本人持法定的結婚證填寫婚假申請單,經部門經理批準,交人力資源部審核。
2、婚假假期為三天,男方25周歲、女方23周歲為晚婚,晚婚假期共計10天。
第十四條產假
1、女員工正常生育時,給予90天(包括產前15天)產假,難產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齡的增加30天產假。
2、女員工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20—30天妊娠假,懷孕三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給予42天妊娠假,懷孕七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90天產假。
3、女員工休假前需要有醫院證明,經所在部門經理同意后,報人力資源部批準,方可休假。
4、男員工產假的護理假為15天。
第十五條喪假
員工供養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滿周歲的子女)死亡,可辦理喪假,員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5天。員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員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員工辦理喪假需在假前寫出申請,部門經理簽字后,經人力資源部批準后,交考勤員考勤。
第十六條曠工
1、未向部門和公司主管領導書面申請并經批準者,或未按規定時間請假,或違病、事假規定,或違公司制度中其它有關規定等行為,均視為曠工。
2、曠工一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月全部薪金的20%。曠工二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月全部薪金的50%。曠工三日(含累計)者,當月只發580元的工資。曠工超過三日(含累計)者,公司視情況給予處理。
第三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制度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企業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篇五
搞好物流管理不僅是庫管員的責任,而是每位員工義不容辭的責任。為進一步加強物流管理,為生產、營銷等部門提供真實可靠的數據,特制定本規定。
一、所有物流人員要樹立正確的工作態度,養成勤奮、好學、吃苦耐勞的工作習慣,愛崗敬業,忠于職守。嚴格執行本崗位《庫管員作業指導書》內容。
二、按規定做好原材料及其產成品、半成品和工具的出入庫手續,正確開具出、入庫單,正確記賬并輸入erp系統中,做到隨進、出,隨記賬,保證賬實相符。
三、熟練掌握各種物品、材料和產品及其零配件的名稱、規格型號及其性能,并按規定擺放整齊,做到分類排放、數字準確、標識存放、帳實相符。
四、堅決拒絕手續不全的物品進出庫,對本公司待加工品的進、出也要按規定填寫出、入庫單,并有經手人簽字。對沒有出庫單和入庫單私自進出的將給予當事人經濟處罰。需要外協加工的產品全部實行投標制,按照中標書中中標價格、數量填寫《出庫單》。未投標的新產品、應急產品一律由各廠區第一責任人簽發《工作派遣單》發貨。
總廠簽發人:
放架簽發人:
五、庫管員要經常對庫存產品進行清點、對賬。公司將每旬組織有關人員不定期抽查對賬,每月月底進行清資調帳,發現因工作失誤造成賬實不符的一次扣崗位責任制考核分10分(合格率98%,每差一件罰5元)。
六、庫管員要保管好有關單據,對因失誤丟失單據的一次扣崗位責任制考核分20分(每張單據開的不標準的罰5元),造成經濟損失的按損失金額給予賠償。
七、出入庫產汽稱做到跟erp軟件名稱相符,發現一處不符的扣20分崗位責任制考核分(每有一張單據名稱不符的`罰5元)。
八、外協加工單據每月月底前對完,到財務下帳。庫管員、財務結算員應出據證明,作為外協加工戶投標資格的主要依據。由于庫管員、財務結算員原因造成外協加工戶對帳、財務下帳不及時的,每拖一日扣20分崗位責任制考核分。
九、外協加工返修的產品出門的:未辦理入庫手續的由檢查員出據《不合格痞置單》,工序流轉庫庫管員開據《出庫單》。已辦理入庫手續的應增加沖減入庫數手續。嚴禁白條出門。
十、產品退貨。三包人員將現場服務單附件到東廠辦理入庫,《入庫單》由東廠庫管員開據,一式四份:質量部、營銷部、財務部、留存各一份。三包人員以入庫單現場服務報告單作為財務報銷差旅費附件。營銷部以現場服務報告單、入庫單沖減本月銷售額。作為三包人員出勤激的附件。質量部根據現場服務報告單、入庫單拆卸、檢查退貨原因進行責任追究。退貨產品經檢查能夠回用的,由東廠庫管員開《出庫單》,總廠開《入庫單℃放到零件成品庫。沒有《現場服務報告單》、《入庫單》的,營銷部不得為三包人員記出勤,分管領導不得簽字,財務出納不得報銷差旅費,違以上規定的扣責任人崗位責任制考核分50分,并勒令改正。
十一、借用工具、量具等物資,一律用排碼號的單據開單,借用人、批準人應在單據上簽字,注明使用日期,到期由庫管員收回。外協戶借用收不回的由批準人代還。庫管員一月一清,落實不到責任人的自己賠償。
十二、廠區間工序產品流轉,一律辦理出入庫手續,沒手續的產品司機不得運輸,車間不得卸車入庫。當班庫管員、司機未嚴格執行的扣責任人崗位責任制考核分10分。
十三、有關單據的要求:
1、原材料出入庫單。材料入庫時,經質檢員質量檢驗后,庫管員進行數量驗收,驗收合格后開具材料入庫單,經入庫人(送貨人)和庫管員簽字,一式三聯,一聯為存根,一聯交入庫人結算用,一聯交財務部。
2、原材料出庫開具部門領料單,領料單由領用人和庫管員簽字,將數量(噸或千克)核算出來。部門領料單一式四聯,一聯為存根,一聯為領料人,一聯交財務核算成本用,一聯作為《出門證》。
3、生產投料單(下料《工作令》),需要庫管員和工序加工人員簽字。進入工序加工過程(工序流轉庫)。
4、外加工出庫,用“外協領料單”,該單也要經過領料人和庫管員簽字,領料單填寫項目有:物料名稱、規格、單位、工序、數量。本單一式四聯,一聯為存根,一聯為外協戶,一聯為門衛,四聯對賬。
5、外加工入庫單。本單由庫管員、質檢員、外協送貨人(入庫人)簽字。本單一式四聯同第4條。
6、加工流程單(工序加工單)由車間主任、質檢員及統計員分別簽字。一聯結算工資用,一聯統計員保存,一聯交操作者,操作者作為核對工資的依據。該單項目包括計劃、實領、廢品和完工情況。
7、成品出、入庫單,包括組裝、放架車間和東廠三個地方。出庫用銷售出庫單:一聯為存根(白),二聯為記賬聯(紅),三聯為隨貨同行聯(藍、該聯經過客戶方簽字后交運費結算人),四聯為車間主任(綠),五聯倉庫。
工具庫出入庫單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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