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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旱服務隊工作匯報材料六篇(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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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旱服務隊工作匯報材料六篇(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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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旱服務隊工作匯報材料篇一

2006年10月31日

***抗旱服務隊成立于??年,幾年來在上級有關部門的關心、支持,在局黨組的領導和全體職工的共同努力下,以邊建設、邊運營逐步形成較為完整的抗旱服務體系。為我?的抗旱服務事業做出了貢獻,同時也發展和壯大了自身。

一、抗旱服務隊的建設情況

我?的抗旱服務隊?年成立,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擁有正式職工?人,下設抗旱設備、抗旱設備租賃、抗旱灌溉服務隊、井灌服務、抗旱設備維修、配件銷售等機構。另有?個鄉鎮基層抗旱服務隊,成立了大小不等農戶自愿結合的抗旱服務協會??個,初步形成區鄉農戶三級社會化抗旱服務網絡。?抗旱服務隊擁有固定資產?多萬元,各類設備?多臺套。年抗旱灌溉能力?萬畝。剛成立時平均每年澆地?萬畝,挽回經濟損失?萬元,挽回糧食損失?萬公斤。優點是機動、靈活、方便、快捷的服務形式,公益性和經營性服務相結合,自收自支。在抗旱期間,逐漸發揮作用,特別是農村勞動力外出打工,家中缺乏勞動力的均由抗旱服務隊組織澆灌。

二、抗旱服務工作開展情況

我?的抗旱服務工作的宗旨是“以抗旱為中心,以服務為前提,以保障農業增產、增收為目的,積極開展綜合經營,不斷發展和壯大自身”。

(一)建章立制,規范管理。為使我?抗旱服務隊健康發展,首先突出抓好職工的思想建設,要求每位職工在思想上牢固樹立社會效益,群眾利益第一,一切為抗旱著想的服務觀念,以抗旱減災為目的,以優質服務贏得信譽,占領市場。其次,逐級制定和建立目標責任、財務管理、考勤考績、獎罰等管理制度,同時還實行“四統一”(統一領導、管理、單據、收費標準)和“五集中”(集中時間、地塊、機具、人力、水源)管理制度,收效較好。在強化內部管理方面,重點推行全員合同制,實行工效掛鉤。

(二)發揮作用,整體推動。 為擴大抗旱服務面,更好地發揮抗旱減災效益,我?抗旱服務隊從建立之初就注重抗旱服務建設,在鄉鎮依托水利站設立抗旱服務站,在旱情較為嚴重的情況下,抗旱則以?抗旱服務隊為龍頭,以鄉鎮抗旱服務站和抗旱服務協會為骨干,以抗旱大戶和有機泵農戶為補充,抗旱服務覆蓋全?每一個鄉鎮,增強了抗旱能力,解決了貧困戶買不起設備澆地難的問題。

(三)抓服務促經營,抓經營壯實力。做好服務工作是抗旱服務隊的中心任務。每遇旱情,?抗旱服務隊都專門抽調技術人員深入抗旱一線,分析旱情、研究對策,對灌溉水量、方法進行具體指導,做到科學用水、節約用水,努力提高抗旱效果;在抗旱器材的銷售和維修方面,實行上門服務,隨叫隨到、隨壞隨修;同時還幫助群眾搞連片灌溉和規模灌溉,不但減少了勞力,而且節省了開支,受到群眾的普遍歡迎。“天大旱,人大干”,服務隊不怕苦、不怕累,“搞好抗旱,為農民增收服務”。據統計?抗旱服務組織開展的抗旱減災工作,每畝投入抗旱成本僅?-?元,增收約在?元左右,僅此一項就使農民增收?余萬元,社會效益相當可觀。

三、存在問題

(一)抗旱服務隊工作的開展是以宣傳節水科技、提高群眾的節水意識為目的的,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益;但我?抗旱服務工作為微利服務,經濟收益較少。工作開展所需的經費基本上是由抗旱服務隊經營自收提供,由于受多種因素的影響,沒有固定經費投入,人員工資得不到保證,阻礙了抗旱服務隊工作的開展,使得服務規模無法進一步擴大。

(二)我?抗旱服務組織已初具規模,但由于受農村生產體制形式的制約,還存在設備偏少、規模偏小、抗旱服務設備和手段尚不夠現代化等問題。目前一家一戶的種植模式,無法使用大型的灌溉設備進行灌溉服務工作,而使用小型的灌溉設備必然會提高農業灌溉成本,增加農業生產的投入。這對于我?農業發展和節水灌溉事業的進步是一個很大的不利因素。

(三)由于人員工資靠澆地服務收費,無其他固定收入。加之無固定投入經費,設備不能正常養護,流失、損壞嚴重。鄉鎮抗旱服務隊由于受鄉鎮機構改革、人員流動、收入低等因素已是有名無實。?抗旱服務隊人員雖有,大多另謀職業,設備流失、損壞嚴重。

存在的突出問題是人員工資難以維持和缺少資金、設備,急需增加投資。

四、下一步打算

為適應新形勢的不斷發展變化,進一步推動我?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步伐,我們將不斷創新機制、改善管理、奮力拼搏,做好抗旱服務工作。

(一)全面解決抗旱服務隊的人員工資問題,“吃飯”問題不解決,抗旱服務隊很難發展。

(二)對抗旱服務隊增加固定經費和設備投入,完善投入機制。加大對農村灌溉事業的投入和支持力度,為促進農業增產和節水灌溉事業發展提供良好的生存經營環境。

(三)針對目前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形式,抗旱服務隊要努力開拓市場,擴大生產規模,內樹信心,外樹形象,全面加強抗旱服務工作,在服務中求生存、在服務中求發展,從而真正實現抗旱服務隊主力軍的作用。

(四)進一步提高職工的業務技術素質,定期開展技術培訓會,進行業務和市場管理等相關知識培訓,不斷提高灌溉的科技水平,促進抗旱事業向更深層次發展。

抗旱服務隊工作匯報材料篇二

群眾性防汛搶險隊伍

汛期已經來臨,為認真做好防汛工作,確保安全渡汛,切實做好防汛搶險的各項準備工作,結合我礦實際情況,落實防汛崗位責任制,層層落實責任,特按照在冊職工人數10%成立群眾性防汛搶險隊伍。

一、群眾性防汛搶險隊伍名單(30人)

張立新、劉福、劉存喜、候曉勇、邊志春、賈玉、閆偉、郭敏、王琳、許成龍、徐福明、黃麗軍、張海軍、劉國強、高洪玉、龐強、白志強、郝青恒、劉米、喬日春、張萬紅、王金元、谷繼恒、李向兵、郭應、梁峰、張國平、張占義、高曉飛、王和平

二、搶險隊伍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防汛服務隊的各項規章制度,搞好防汛搶險服務。

2、負責到災區進行防汛搶險工作,積極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困難。

3、負責全礦范圍內的險情監測、搶險應急、中長期搶險減災抗險服務工作,確保搶險減災工作的正常進行和高效運轉。

4、防汛搶險隊以搶險減災為宗旨。

5、全體工作人員應盡職盡責,秉公辦事,嚴格履行服務承諾,維護防汛搶險服務隊的形象。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日

抗旱服務隊工作匯報材料篇三

---頭大牲畜飲水困難,部分自然村生產、生活嚴重缺水,有的地方水源干涸,最遠要到15公里外的地方運水,每方水運費達15元。

為了盡可能的減輕災害損失,截止2013年6月,全縣先后籌措資金300多萬元,對湘樂川、寨子河、九龍川和昔家溝等4條灌渠進行了清淤,共清淤11公里168方,修復水毀點9處,維修機井7眼、泵站揚水工程4處、提灌站3處,新打機井2眼。共投入抗旱人數萬人,其中,機關干部萬人次,投入各類水利設施36處(水庫1座,提灌站7處,小高抽6處,小電井11眼),抗旱機具30臺(噴灌機10臺、水泵20臺),完成灌溉面積萬畝(其中:冬小麥萬畝、冬油菜萬畝、設施蔬菜萬畝、經濟苗木萬畝),臨時解決人畜飲水困難萬人和萬頭大牲畜。

二、主要抗旱措施

各地出現的旱情后,縣委、縣政府

2---要求各地根據輕重緩急嚴格按照“一村一案”的原則制定了村級應急供水預案,保證科學調度用水,確保重點對象的用水需求,切實把保障人民群眾生活用水、重點工業用水和農業生產用水放在突出位臵。水源有困難的地方,廣泛動員發動群眾,采用引、堵、攔、截、抽等措施解決水源總量;水源嚴重短缺的地方,結合農業種植結構調整,指導農民選種耐旱的優良品種,推廣旱作農業、渠道防滲、管道輸水、噴滴灌等節水技術,提高抗旱能力和水的有效利用率。三是各盡其責,協同做好抗旱工作。要求各級各有關部門認真履行職責,切實加強對基層防旱抗旱工作的指導,在資金、物資、技術等方面給予支持,為水資源短缺地區群眾提供幫助。氣象、水利、防汛部門要及時分析判斷氣象、水文態勢及旱情發展趨勢,為領導防旱抗旱決策提供可靠的依據;加強對農作物抗旱的技術指導和重要經濟作物的重點保護,加強水肥管理,采取覆蓋遮陰等措施,4---畜飲水困難萬人和萬頭大牲畜。

四、主要經驗

針對嚴重的旱情,a縣縣委、政府及時采取強有力的措施全力抗旱。一是統一思想,堅定信心。先后幾次召開抗旱工作緊急會議,進一步統一全縣各級干部群眾“抗旱奪豐收”的思想,堅定了全縣人民全力抗旱和戰勝旱災的信心和決心。二是加強領導,強化責任。縣委、政府研究,處級領導分片負責,把各項責任細化到每位領導和部門;抽調專人組成2個督察組,加強督促巡查,使抗旱工作責任更加明確,措施更加有力,成效更加明顯。三是縣委、政府先后2次發出抗旱救災通知,動員社會各界共同行動起來,全力抗旱救災。四是加大投入,全力支持抗旱。采取政府補助、部門支持、鄉鎮和群眾自籌、等辦法多渠道籌措抗旱資金,2013年全縣共投入抗旱經費300多萬元。五是全民動員,抗旱保春

耕。按照“有錢出錢、有人出人、有

6---復經費不足等。十是抗旱經費投入嚴重不足。

七、對今后抗旱工作的對策

下一步,我們將牢固樹立“防大旱、減大災、抗長旱”思想,切實把抗旱工作作為保障人民群眾生活生產的第一要務抓緊抓好。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篇2:縣氣象局抗旱工作總結

來安抗旱氣象服務工作總結

自6月份以來我縣多晴熱高溫天氣,今年高溫日數達29天,高溫天數歷史僅有;8月份連續6天超38℃,也為歷史僅有。其中8月11日出現℃的高溫,為1988年以來最高。

8月上旬和中旬,來安縣出現持續高溫少雨天氣,各地旱情有發展趨勢。我縣平均降水量僅毫米(最大出現在汊河,20毫米),不到常年降水量(毫米)的一成。蒸發量毫米,較常年偏多近5成。面對高溫、干旱,縣氣象局堅持以人為本、無微不至、無所不在的服務理念,想群眾之所想,急群眾之所急,上下一

8---氣象服務動員會,切實做好氣象服務工作。

同時提前做好人影工作的各項準備工作,完成對增雨火箭發射裝臵年檢工作,對增雨作業人員進行再培訓,對人工增雨作業點進行了全面的檢查,對管理增雨作業空域的機場進行了協調,加強了增雨火箭彈的儲備工作。

二、科學服務,手段多樣

為進一步加強旱情監測,縣氣象局增加了土壤水分應急觀測業務,為旱情監測提供理論依據。在認真分析上級下發干旱監測產品的基礎上,根據天氣預報及短期氣候預測以及自動土壤水分觀測站觀測資料,對旱情未來發展趨勢進行了較客觀、定量的預評估。向縣委、政府和相關部門提供《天氣情況匯報》3期,通過手機短信向縣委、政府領導及相關部門發送氣象信息短信7500人次。對生產、生活氣象條件進行認真細致地分析,并通過氣象信息短信發布合理的對策措施和建議。

10---經常有故障,嚴重影響人工增雨作業的開展。

三是氣象信息發布渠道不暢通,各種氣象信息無法及時傳送到廣大人民群眾手里,目前氣象信息主要通過電視、廣播、手機短信、電子顯示屏等形式傳播,電視天氣預報每天只有一期,手機氣象短信只能發送到部分用戶,不能夠全網發送,氣象電子顯示屏數量較少,覆蓋面窄,再加上本地的電視、廣播覆蓋不到邊遠地區等原因,造成了邊遠地區的群眾基本上無法收到本地發布的氣象信息。

四、意見和建議

一是進一步完善氣象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大化氣象災

害防御管理局的建設。

二是加大人工影響天氣經費投入,納入財政預算。 三是加強氣象觀測站觀測環境保護工作,保證各種氣象數據能真實反映天氣情況。

四是通過黨委政府協調,加強氣象

12---農作物的生長。在旱期我縣各級各部門采取多種有利措施開展抗旱救災工作,現將工作開展情況總結如下:

一、旱情及抗旱救災情況

年初以來,我縣氣溫持續增高,造成全縣遭受不同程度的旱災,其中:江邊河谷、低海拔地區受旱較重。由于受干旱災害的影響,我縣總體上水資源較為短缺。據調查大部分泉水比常年出水量減40%,加上今年出現歷史以來的春、夏、秋降雨偏少,氣溫較高,持續時間較長,土壤含水較少。

截止到2014年9月27日,我縣10個鄉鎮均不同程度受到旱災的影響,受災最為嚴重的是水田、三桃、高田、舊城、廟溝等鄉鎮。因旱災造成萬人、萬頭大牲畜飲水困難,受旱作物達

千公頃,其中成災千公頃,干枯千公頃。造成經濟損失達3091萬元。

旱災發生以來,××縣委、政府及縣水務局領導高度重視,及

時組織工作組趕赴各受災較重鄉

14---萬元。完成土石方萬米3,新增蓄水能力萬米3,治理水土流失平方公里,新建蓄水池54個,增加灌溉面積萬畝,增加旱澇保收面積萬畝,改善灌溉面積萬畝,改造中低產田地萬畝,新增節水灌溉面積萬。三是落實應急措施,解決好群眾的飲水困難。2014年度××縣飲水安全建設指標為萬人。截至9月10日,共安裝各型管道366公里,完成總投資2067萬元,解決了萬人飲水安全問題。

四是充分發揮抗旱服務組織的作用。加強抗旱設備管理,提高抗旱效益。經過幾年的建設,我縣已基本形成了縣、鄉、村三級抗旱服務網絡。在縣、鄉各級政府的領導下及水務部門的正確指導下,抗旱服務隊發揮“抗旱生力軍”的作用,走鄉串戶,活躍在田間地頭抗旱澆地,加強技術指導,提供優質服務,充分發揮了抗旱減災的作用。

三是制定和全面實施抗旱預案。按照市防辦的要求,結合我縣實際,進一步完善了抗旱預案。面對旱情,我縣及

16---密切注視天氣形勢,做到旱情早發現、早匯報,抗旱早安排、早行動,爭取主動。二是做好旱情及抗旱動態的信息統計和上報工作,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科學分析預測抗旱形勢,準確把握抗旱工作的規律性。進一步完善抗旱預案,做到防控有方,使抗旱預案更好的體現理論和實踐的統一,科學性和可操作性的統一,宏觀和微觀的統一,夯實抗旱工作基礎。

在下一步的抗旱工作中,我們將牢固樹立長期抗旱、科學抗旱思想,不斷的完善和嚴格執行抗旱預案制度,加強抗旱工程體系建設,搞好水源統一管理、科學調度、優化配置與節約保護,強化各項抗旱措施的落實,滿足城鄉生活、生產和生態用水要求,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抗旱服務隊工作匯報材料篇四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

《清豐縣抗旱服務組織管理辦法》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清豐縣抗旱服務組織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抗旱服務組織的建設和管理,增強其抗旱服務功能,實現防旱抗旱工作的規范化,充分發揮抗旱資金的使用效益,延長抗旱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促進防旱抗旱事業的發展,減輕財政負擔,根據國家和省政府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縣政府要切實重視和加強抗旱服務組織建設,并制定優惠政策,從人力、物力、財力等方面給予必要的支持,幫助解決實際問題。

第三條 抗旱服務組織的基本任務是為發展農業和農村經濟提供防旱抗旱減災服務,特別是為糧食生產提供防災減災服務,并以抗旱為主,積極開展綜合經營,實行有償服務,努力實現自我積累,滾動發展。

第四條 本辦法適用于在我縣水利部門建立的抗旱服務組織和鄉鎮建立的抗旱服務組織。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五條 縣級組建清豐縣抗旱服務隊,鄉鎮組建抗旱服務分隊,農村可以組建農民用水協會。全縣建立20個抗旱服務分隊,包括兩個縣直抗旱服務分隊、縣水利局打井隊抗旱服務分隊和17個鄉鎮抗旱服務分隊,農民用水協會一并納入管理,逐步形成全縣抗旱社會化服務網絡。

全縣各抗旱服務分隊和農民用水協會統一接受縣抗旱服務隊領導。

第六條 申請建立縣、鄉抗旱服務組織,由縣水利局、鄉鎮政府提出建隊申請,經縣防汛抗旱指揮部審批,并報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第七條 鄉鎮建立的抗旱服務分隊,一般同鄉鎮農業服務中心(水利站)聯合辦公。

第八條 申請建立抗旱服務組織需提交的資料包括:擬建抗旱服務組織的名稱、職工人數、場地面積等;設備使用計劃、維修能力;服務項目和范圍。

第九條 已建抗旱服務組織需擴大規模或有其他變動的,按第五條至第八條的規定辦理。第十條 縣、鄉抗旱服務組織組成人員的基本情況應上報縣防汛抗旱指揮部備案,其機械操作人員要經過培訓,取得操作合格證后持證上崗。第三章 設備管理

第十一條 抗旱設備的產權屬于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由縣抗旱服務隊按國有固定資產統一登記、建檔,統一管理、調配使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據為己有而不服從統一指揮。抗旱設備統一標注有“清豐縣抗旱服務隊”標識,按類別標有“清抗—設備簡稱—年度—號碼”編號。

第十二條 抗旱設備應設專人、專庫保管,不得露天存放。同時,建立抗旱設備臺賬,并與財務部門的固定資產賬目相一致,做到賬物相符。庫存設備應做到存放有序,統一編號,及時維修,設備完好率要達到90﹪以上。

第十三條 抗旱服務分隊要按照各自的管理辦法對抗旱設備相應登記、建檔。

第十四條 為方便管理,提高設備的利用率,管護好設備,抗旱服務組織可以把抗旱設備發放到各行政村個人管理。

第十五條 分配到個人管理的設備,領取人在領取設備時,應提供村委會介紹信、個人身份證復印件、電話聯系方式等。

第十六條 抗旱服務組織要建立抗旱機具運行、維修、養護、保管制度,加強抗旱設備的管理。使用者要保證機具設備經常處于完好狀態,提高設備循環再利用率,確保隨時調用。第十七條 抗旱物資要做到采購有計劃,消耗有定額,庫存有限額,進貨有驗收,使用有手續,保管有臺賬,并責成專人定期盤點。

原屬個人管理的抗旱設備達到一定年限不能再使用時,要及時上交原抗旱服務分隊,再由分隊上交縣抗旱服務隊,與屬抗旱服務組織管理的不能繼續使用的抗旱設備一并按程序核銷并報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縣財政局備案。第四章 經營管理

第十八條 抗旱服務組織無論什么性質的單位或團體均實行企業化管理、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運行機制。抗旱服務貫徹“保本微利,有償服務”的原則。

第十九條 抗旱服務組織可采用租賃、直接提供服務、定向簽訂服務合同等多種形式提供抗旱服務。

第二十條 抗旱服務組織在非抗旱期間要充分利用自己的優勢,積極開展綜合經營,增強抗旱服務組織的經濟實力和服務功能。第五章 財務管理

第二十一條 國家對抗旱服務組織的投資,主要用于購置抗旱設備、簡易抗旱運輸機具及維修工具等固定資產,不得挪作他用。對違反抗旱資金規定的,按有關財經紀律嚴肅處理。

第二十二條 抗旱服務組織在財務管理上應單獨建賬,做好成本核算,按“保本微利”的原則,制定合理的收費標準。其收入主要用于鞏固和發展抗旱服務組織。抗旱服務的收費屬經營性收費,其標準由縣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價格管理部門依據人員工資、能源費、維修費、固定資產折舊費、大修費、管理費等因素提出指導性意見。

第二十三條 要確保抗旱服務組織的國有固定資產保值、增值,機具設備要按規定提取折舊費,專戶儲存,用于抗旱機具的更新,不得挪用。

第二十四條 縣水利部門要會同財政、審計部門定期對抗旱服務組織建立的賬目進行監督檢查。第六章 抗旱減災措施

第二十五條 在重大旱情發生時,抗旱服務組織須積極響應應急調度機制,無條件地聽從省、市、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的調度,奔赴災情地區,實行集團抗旱,發揮群體優勢,為確保國家糧食安全,發揮抗旱服務的作用。

第二十六條 在旱情嚴重時,縣級抗旱服務隊與鄉鎮抗旱服務分隊要根據抗旱預案,及時組織相關部門和單位采取下列抗旱應急措施:

(一)向因干旱造成人畜飲水困難地區開展臨時送水;

(二)臨時在江河溝渠內截水;

(三)在保證水利工程設施安全的情況下,適量抽取水庫死庫容的水;

(四)應急性跨流域調水;

(五)應急性打井、建蓄水池等;

(六)臨時設置抽水泵站,開挖輸水渠道;

(七)其他應急性措施。

旱情解除后,應當立即停止應急供水行為,拆除臨時建(構)筑設施。

對涉及跨行政區域的抗旱應急供水措施,應當報共同的上一級抗旱指揮機構審批。

第二十七條 各抗旱服務分隊年終要對所分管的抗旱服務隊員、設備每年開展的抗旱活動寫出總結,報縣抗旱服務隊備案。

第二十八條 不同行政區域之間因抗旱發生的水事糾紛,應當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由上一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協調解決。在水事糾紛解決前,當事人不得單方改變現狀。

第二十九條 凡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單位和個人,各級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門應給予通報表彰和獎勵:

(一)及時提供實時旱情信息,并采取相應預防措施,減少旱災損失的;

(二)積極組織實施抗旱減災行動,表現突出,成效顯著的;

(三)服從指揮,顧全大局,避免和排除旱災各種隱患,出色完成減災任務的;

(四)大力推廣應用抗旱節水新技術、新產品,抗旱減災效益顯著的;

(五)開展抗旱減災科學研究成果顯著的。 第三十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直接責任人依法給予行政處分,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一)不按規定報告旱情或虛假、瞞報、假報旱情,造成嚴重損失的;

(二)有條件組織抗旱而不作為,在抗旱減災中領導不力、指揮失誤,造成嚴重后果的;

(三)截留、擠占、挪用抗旱款物的;

(四)對如實反映情況和揭發違紀行為者進行打擊報復的;

(五)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有權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一)拒不服從抗旱統一指揮,拒不執行旱情緊急情況下的水量調度預案的;

(二)在水事糾紛中,煽動群眾聚眾鬧事的;

(三)旱情解除后,拒不按規定拆除截水設施的;

(四)旱災期間哄抬物價的;

(五)侵占、破壞、污染抗旱水源,偷水、搶水,破壞抗旱設施,阻礙抗旱活動,拒不執行抗旱命令的。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的解釋權歸清豐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主題詞:水利 抗旱 組織 辦法 通知

─────────────────────────

抄送:縣委各部門,縣人大辦公室,縣政協辦公室,縣人武部,縣法院,縣檢察院。

─────────────────────────

清豐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1年3月14日印發 ─────────────────────────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

《清豐縣抗旱服務組織管理辦法》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清豐縣抗旱服務組織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抗旱服務組織的建設和管理,增強其抗旱服務功能,實現防旱抗旱工作的規范化,充分發揮抗旱資金的使用效益,延長抗旱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促進防旱抗旱事業的發展,減輕財政負擔,根據國家和省政府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縣政府要切實重視和加強抗旱服務組織建設,并制定優惠政策,從人力、物力、財力等方面給予必要的支持,幫助解決實際問題。

第三條 抗旱服務組織的基本任務是為發展農業和農村經濟提供防旱抗旱減災服務,特別是為糧食生產提供防災減災服務,并以抗旱為主,積極開展綜合經營,實行有償服務,努力實現自我積累,滾動發展。

第四條 本辦法適用于在我縣水利部門建立的抗旱服務組織和鄉鎮建立的抗旱服務組織。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五條 縣級組建清豐縣抗旱服務隊,鄉鎮組建抗旱服務分隊,農村可以組建農民用水協會。全縣建立20個抗旱服務分隊,包括兩個縣直抗旱服務分隊、縣水利局打井隊抗旱服務分隊和17個鄉鎮抗旱服務分隊,農民用水協會一并納入管理,逐步形成全縣抗旱社會化服務網絡。全縣各抗旱服務分隊和農民用水協會統一接受縣抗旱服務隊領導。

第六條 申請建立縣、鄉抗旱服務組織,由縣水利局、鄉鎮政府提出建隊申請,經縣防汛抗旱指揮部審批,并報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第七條 鄉鎮建立的抗旱服務分隊,一般同鄉鎮農業服務中心(水利站)聯合辦公。

第八條 申請建立抗旱服務組織需提交的資料包括:擬建抗旱服務組織的名稱、職工人數、場地面積等;設備使用計劃、維修能力;服務項目和范圍。

第九條 已建抗旱服務組織需擴大規模或有其他變動的,按第五條至第八條的規定辦理。

第十條 縣、鄉抗旱服務組織組成人員的基本情況應上報縣防汛抗旱指揮部備案,其機械操作人員要經過培訓,取得操作合格證后持證上崗。第三章 設備管理

第十一條 抗旱設備的產權屬于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由縣抗旱服務隊按國有固定資產統一登記、建檔,統一管理、調配使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據為己有而不服從統一指揮。抗旱設備統一標注有“清豐縣抗旱服務隊”標識,按類別標有“清抗—設備簡稱—年度—號碼”編號。第十二條 抗旱設備應設專人、專庫保管,不得露天存放。同時,建立抗旱設備臺賬,并與財務部門的固定資產賬目相一致,做到賬物相符。庫存設備應做到存放有序,統一編號,及時維修,設備完好率要達到90﹪以上。

第十三條 抗旱服務分隊要按照各自的管理辦法對抗旱設備相應登記、建檔。

第十四條 為方便管理,提高設備的利用率,管護好設備,抗旱服務組織可以把抗旱設備發放到各行政村個人管理。

第十五條 分配到個人管理的設備,領取人在領取設備時,應提供村委會介紹信、個人身份證復印件、電話聯系方式等。

第十六條 抗旱服務組織要建立抗旱機具運行、維修、養護、保管制度,加強抗旱設備的管理。使用者要保證機具設備經常處于完好狀態,提高設備循環再利用率,確保隨時調用。

第十七條 抗旱物資要做到采購有計劃,消耗有定額,庫存有限額,進貨有驗收,使用有手續,保管有臺賬,并責成專人定期盤點。

原屬個人管理的抗旱設備達到一定年限不能再使用時,要及時上交原抗旱服務分隊,再由分隊上交縣抗旱服務隊,與屬抗旱服務組織管理的不能繼續使用的抗旱設備一并按程序核銷并報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縣財政局備案。第四章 經營管理 第十八條 抗旱服務組織無論什么性質的單位或團體均實行企業化管理、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運行機制。抗旱服務貫徹“保本微利,有償服務”的原則。

第十九條 抗旱服務組織可采用租賃、直接提供服務、定向簽訂服務合同等多種形式提供抗旱服務。

第二十條 抗旱服務組織在非抗旱期間要充分利用自己的優勢,積極開展綜合經營,增強抗旱服務組織的經濟實力和服務功能。第五章 財務管理

第二十一條 國家對抗旱服務組織的投資,主要用于購置抗旱設備、簡易抗旱運輸機具及維修工具等固定資產,不得挪作他用。對違反抗旱資金規定的,按有關財經紀律嚴肅處理。

第二十二條 抗旱服務組織在財務管理上應單獨建賬,做好成本核算,按“保本微利”的原則,制定合理的收費標準。其收入主要用于鞏固和發展抗旱服務組織。

抗旱服務的收費屬經營性收費,其標準由縣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價格管理部門依據人員工資、能源費、維修費、固定資產折舊費、大修費、管理費等因素提出指導性意見。

第二十三條 要確保抗旱服務組織的國有固定資產保值、增值,機具設備要按規定提取折舊費,專戶儲存,用于抗旱機具的更新,不得挪用。

第二十四條 縣水利部門要會同財政、審計部門定期對抗旱服務組織建立的賬目進行監督檢查。第六章 抗旱減災措施

第二十五條 在重大旱情發生時,抗旱服務組織須積極響應應急調度機制,無條件地聽從省、市、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的調度,奔赴災情地區,實行集團抗旱,發揮群體優勢,為確保國家糧食安全,發揮抗旱服務的作用。

第二十六條 在旱情嚴重時,縣級抗旱服務隊與鄉鎮抗旱服務分隊要根據抗旱預案,及時組織相關部門和單位采取下列抗旱應急措施:

(一)向因干旱造成人畜飲水困難地區開展臨時送水;

(二)臨時在江河溝渠內截水;

(三)在保證水利工程設施安全的情況下,適量抽取水庫死庫容的水;

(四)應急性跨流域調水;

(五)應急性打井、建蓄水池等;

(六)臨時設置抽水泵站,開挖輸水渠道;

(七)其他應急性措施。

旱情解除后,應當立即停止應急供水行為,拆除臨時建(構)筑設施。

對涉及跨行政區域的抗旱應急供水措施,應當報共同的上一級抗旱指揮機構審批。

第二十七條 各抗旱服務分隊年終要對所分管的抗旱服務隊員、設備每年開展的抗旱活動寫出總結,報縣抗旱服務隊備案。第二十八條 不同行政區域之間因抗旱發生的水事糾紛,應當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由上一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協調解決。在水事糾紛解決前,當事人不得單方改變現狀。

第二十九條 凡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單位和個人,各級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門應給予通報表彰和獎勵:

(一)及時提供實時旱情信息,并采取相應預防措施,減少旱災損失的;

(二)積極組織實施抗旱減災行動,表現突出,成效顯著的;

(三)服從指揮,顧全大局,避免和排除旱災各種隱患,出色完成減災任務的;

(四)大力推廣應用抗旱節水新技術、新產品,抗旱減災效益顯著的;

(五)開展抗旱減災科學研究成果顯著的。

第三十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直接責任人依法給予行政處分,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一)不按規定報告旱情或虛假、瞞報、假報旱情,造成嚴重損失的;

(二)有條件組織抗旱而不作為,在抗旱減災中領導不力、指揮失誤,造成嚴重后果的;

(三)截留、擠占、挪用抗旱款物的;

(四)對如實反映情況和揭發違紀行為者進行打擊報復的;

(五)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有權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一)拒不服從抗旱統一指揮,拒不執行旱情緊急情況下的水量調度預案的;

(二)在水事糾紛中,煽動群眾聚眾鬧事的;

(三)旱情解除后,拒不按規定拆除截水設施的;

(四)旱災期間哄抬物價的;

(五)侵占、破壞、污染抗旱水源,偷水、搶水,破壞抗旱設施,阻礙抗旱活動,拒不執行抗旱命令的。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的解釋權歸清豐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主題詞:水利 抗旱 組織 辦法 通知

───────────────────────── 抄送:縣委各部門,縣人大辦公室,縣政協辦公室,縣人武部,縣法院,縣檢察院。

─────────────────────────

清豐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1年3月14日印發 ─────────────────────────

抗旱服務隊工作匯報材料篇五

抗旱服務隊管理制度

為加強、完善管理,使管理規范化、制度化,確保各項工作任務順利進行,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實行考勤制度,每天按時兩點名,不得遲到早退,嚴格按照考勤制度執行,具體以作息時間為準。

二、實行請銷假制度,嚴格執行請銷假規定。

三、建立健全職工檔案和設備檔案及財務檔案,確保檔案的準確、完整和安全。

四、加強財務管理,貫徹執行增收節支的理財方針,勤儉辦理一切事物,嚴格遵守國家會計法和財經紀律。

五、建立健全倉庫材料和實物帳,嚴格倉庫管理,對新購的物品及時入庫,做到帳物相符,對出庫的物品手續要齊全,并做好倉庫的防火、防盜等工作。

六、加強職工安全生產教育,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章制度,確保工作中不發生任何安全事故。

七、防汛、抗旱期間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值班時間內發生的任何問題及上級來電指令及其他險情須及時匯報處理,擅自離崗造成嚴重后果者,酌情處罰。

八、要確保機泵等設備良好,對設備的維修、保養要有

詳細記錄、歸檔,設備配套合理齊全,配電柜要有安全標志,杜絕漏電和觸電事故發生。

九、上班時間內不準閑聊、打牌及干私活。

十、認真完成上級交給的各項搶險、抗旱任務和上級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

抗旱服務隊財產管理制度

一、資產管理職責

抗旱服務隊對國有資產享有占有權、使用權、以及規定權限范圍內的資產處置權。其主要職責是:

(一)根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具體辦法并組織實施。

(二)負責本單位資產購置、驗收入庫、維護保管等日常管理,負責本單位資產的賬卡管理、清查登記、統計報告及日常監督檢查工作。

(三)辦理本單位國有資產配置、處置和對外投資、出租、出借和擔保等事項的報批手續。

(四)負責本單位用于對外投資、出租、出借和擔保的資產的保值增值。

(五)負責本單位存量資產的有效利用,參與大型儀器、設備等資產的共享、共用和平臺建設工作。

(六)接受主管部門和同級財政部門(國資)的監督指導并向其報告工作。

二、資產配置管理

(一)要認真做好資產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單位內部各項資產管理制度,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帳帳相符、帳卡相符、帳實相符。

(二)應當按照履行職能需要、科學合理、優化資產結構、勤儉節約、從嚴控制的原則配置單位資產。

(三)對于事業單位長期閑置、低效運轉或超標準配置的資產.主管部門與國資管理部門、財政部門協商后可進行調劑。

(四)單位購建資產,應當按照規定程序報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同級財政部門(國資)審批,經審批同意的購建項目,列入單位年度(部門)預算。

購建納入政府采購范圍的資產,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政府采購的規定執行。

購建未納入政府采購范圍的資產,在年初編制購建計劃報主管局審批,數額較大的資產應單獨報批。

(五)嚴格控制行政事業單位利用國有資產對外投資、擔保、出租、出借,如確有需要應當進行必要的可行性論證,并提出申請,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需報財政部門審批的應

報同級財政部門(國資科)審批。

對本單位用于對外投資、出租和出借的資產實行專項管理,并在單位財務會計報告中對相關信息進行披露。

(六)事業單位對外投資收益以及利用國有資產出租、出借和擔保等取得的收入應當納入單位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

三、固定資產管理

(一)事業單位在購人、調入或自制固定資產時,必須組織驗收、由采購人員按財產類別填寫購入(調入)財產驗收單并分別在發票上和驗收單上簽章,連同實物送庫房保管員驗收。對大型、貴重儀器設備,主管部門會同申請購買的單位共同驗收簽章。

(二)對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實行“誰使用,誰保管”的原則,一旦發生毀損、丟失,具體使用人、部門承擔相應的責任。

(三)對固定資產應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盤點,以核對賬面資產與實際資產是否相符,如有盤盈、盤虧,查明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做出相應處理。

(四)在接收有關部門無償或部分有償調撥的固定資產時,應在確認資產的使用權及管理權后,決定固定資產登記入帳的數額,納入管理,防止國有資產的重登或漏登,杜絕帳外資產。

(五)對于調出本單位的人員要令其及時清點個人使用的公共財產,并歸還所占用的公有財產,待有關部門核實后,方可辦理調動手續。經領導批準,允許物隨人走的,應及時到有關部門辦理資產劃轉手續。

抗旱服務隊崗位職責

一、科室(機構)職責

抗旱服務隊以抗旱服務為宗旨,以服務農村為目標,緊緊圍繞全局的工作中心,堅持以人為本,統籌兼顧的原則,通過強化管理,擴展服務領域,完善服務功能,建立高效的服務體系等多種措施,積極深化水利改革,不斷探索新時期抗旱服務路子,總結以前的經驗,吸取教訓,確立在建設上求效益、學習中謀發展、環境中促工作的思路目標,完成全區的抗旱工作任務及上級交辦的各項任務。

二、崗位職責

隊長崗位職責: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各項工作方針、政策,引導職工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不斷擴大服務范圍、帶領職工學習業務知識,提高服務水平,不斷探索新時期抗旱服務路子,積極深化水利改革,建立高效的服務體系,完成全區的抗旱工作任務。全面負責服務隊的財務、完成上級交給的各項工作。增強工作的透明度,虛心接受各方面意見,定期召開隊務會議,在工作中不斷創新,深化改革,千方百計增加職工收入,為全區的抗旱工作做出項獻。

副隊長崗位職責: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各項方針、政策,積極配合隊長完成上級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協助隊長分管機關管理、后勤工作,負責婦聯、共青團、工會、來訪、信訪、治安、行政辦公室等工作。在工作中不斷創新,出謀劃策,協助隊長帶領職工做好各項工作、積極為職工排憂解難。在日常生活中起到模范帶頭作用,帶領職工加強理論知識、業務知識、專業知識的學習,提高服務水平,確保隊里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負責安排隊長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嚴格把好質量關,用高效優質的服務水平樹立抗旱服務隊新形象。

財會人員崗位職責:會計人員要嚴格執行各項財務制度,嚴把質量關,當好領導助手;財務做到日清月結,按時報賬,確保賬、證、表、實四相符;嚴格審核各項業務票據、原始憑證,要審核其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審核無誤,且有領導和經手人簽字后方可報賬,禁止白條入賬。嚴格審核各項收支與原始單據。

記賬做到日清月結;對所報原始憑證進行嚴格初審,對不合法、不屬實、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未經領導批準,不得隨意支取現金,或報銷各種業務手續;協助會計搞好會計事務。

保管、材料會計崗位職責: 保管員對原有財產必須進行登記,澄清、并與財產賬核對無誤。凡購進財產、材料及用品,必須先通過材料會計辦理入庫登記手續,并報財務上賬。材料物品出庫時,必須經領導批準,由材料會計填寫出庫單,并由保管及領物人簽字方可出庫。保管員每月必須對庫存材料盤點,并將本月出入庫情況與材料會計核對相符一致。保管員負責庫房的衛生清理,貨物整齊,標卡和貨物相符,年底對庫存進行盤點、做表。

生產人員崗位職責:嚴格遵守職工職業道德規范。嚴格執行領導安排的各項工作任務。施工中確保安全,嚴格按照各項操作規程,技術規范,遵守勞動紀律,時刻注意自身形象。在生產工作中,各個環節都要做到優質高效,規范操作程序,做到工作有步驟,安全有保障。發揚艱苦奮斗、勤儉節約、勇于創新、團結一致的優良作風,圓滿完成各項生產任務。積極配合協調各部門工作,為單位的發展獻計獻策,的提高。

行政人員崗位職責:搞好全隊的行政管理,及時掌握各項行政政策、法規、為領導的管理工作和決策提供信息依據,并積極為職工服務,做到上傳下達服務全隊工作。加強檔案的管理,做好文件、報刊的收發工作,要對文件、報刊定期整理。做好來客接待工作,文明用語,禮貌待人。管理好辦公室財產,對電話要進行來電記錄。做好考勤工作,對每個職工按制度規定逐天考核、登記,每月匯總,作為當月工資兌現和年終考核的依據。加強學習,提高自身素質,做好會議記錄和學習資料整理。負責組織定期搞好單位環境衛生。

三、科室(機構)職權及行使規范

職權:服務隊以抗旱服務為宗旨,以服務農村為目標,堅持以人為本,統籌兼顧的原則,通過強化管理,擴展服務領域,完善服務功能,建立高效的服務體系等多種措施,積級深化水利改革,不斷探索新時期抗旱服務路子。另外還負責抗旱咨詢、設備折換、信息服務、商情簡報,人員培訓等工作。

四、工作標準

(一)工作質量標準及辦事時限

全區抗旱工作是我隊工作中的主要內容,在上級領導的支持下,擴展服務領域,完善服務功能,確立在建設上求效益、學習中謀發展、環境中促工作的思路目標,圓滿的完成了上級交辦的各項任務。

(二)、工作責任

在全區抗旱工作和水利工程建設過程中,克服種種困難,努力提高技術水平,急民所急,想民所想,圓滿完成發全區的抗旱工作任務及上級交辦的各項任務。

抗旱服務隊財務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抗旱服務組織會計基礎工作,建立規范的會計工作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

1、抗旱服務隊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機構;不具備設置會計機構的,在有關機構中配備專職會計人員。

2、抗旱服務隊的會計人員必須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未取得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不得從事會計工作。

3、會計工作崗位,可以一人多崗或一崗多人。但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的登記工作。

二、會計基礎工作

1、抗旱服務隊凡發生的經濟業務都必須取得或填制合法的原始憑證。記帳憑證的填制符合會計制度的要求和內容。

2、抗旱服務隊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賬簿,會計賬簿包括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和其他輔助性賬簿。

3、總賬、日記賬(現金、銀行)必須采用訂本式賬簿,不得用銀行對帳單或其他方式代替。

4、抗旱服務隊定期對會計賬簿記錄的有關數字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賬證相符,賬賬相符、賬實相符。對賬工作每年至少進行兩次。

5、抗旱服務隊必須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定期編制財務報告。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及其說明。對外報送的財務報告根據國家規定的格式和要求編制。

6、會計報表根據登記完整、核對無誤的會計賬簿記錄和其他有關資料編制,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說明清楚,任何人不得篡改或者授意、指使、強令他人篡改會計報表的有關數字。

7、建立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

三、會計核算

1、抗旱服務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建立會計賬冊,進行會計核算。

2、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3、抗旱服務隊發生的下列事項,及時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

(1)款項和有價證券的收付;(2)財物的取發、增減和使用;(3)債權債務的發生和結算;(4)資本、資金的增減;

(5)收入、支出、費用、成本的計算;(6)財務成果的計算和處理;

(7)其他需要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的事項。

4、對上級主管部門,本級財政等專項撥款嚴格實行專款專用,專項核算。按照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費和工會經費要正確核算。

5、按照規定計提、繳納的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要正確核算。

四、會計監督

1、抗旱服務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制定單位內部會計管理制度,對本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會計監督。

2、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

3、對違反國家統一的財政、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財務收支制止和糾正。

4、抗旱服務隊必須依照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接受財政、審計、稅務等機關的監督,如實提供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以及有關情況,不得拒絕、隱匿、謊報。

五、內部會計管理制度

1、抗旱服務隊制定內部會計管理制度遵循的原則: (1)執行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財務會計制度;(2)體現單位的業務管理特點;(3)合理,便于操作和執行。

2、建立財務管理制度 (1)財務收支審批制度;

(2)成本核算制度或費用支出管理制度;(3)財產管理、折舊制度;(4)財產定期清查制度。

抗旱服務隊工作匯報材料篇六

防汛抗旱服務隊工作職責

一、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防汛抗旱服務隊的各項規章制度,搞好防汛抗旱搶險服務。

二、負責機井、水泵的管護維修工作,對突發性事故及時搶修,確保供水通暢。

三、管理好現有防汛抗旱搶險救災物資,保證應急使用,并在租用和使用過程中做到保值增值。

四、建立健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制定防汛抗旱救援隊應急演練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到災區進行防汛抗旱指導工作,積極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困難。

五、積極開展多種經營,承建各種抗旱打井等工程,發展壯大防汛抗旱服務隊。

六、負責全市范圍內的旱情監測、抗旱應急、中長期抗旱減災措施制定及實施等抗旱服務工作,確保抗旱減災保收工作的正常進行和高效運轉。

七、承擔全市干旱鄉村的人畜飲水,組織抗旱車輛,運水救災;

八、發揮流動抗旱作用,提高抗旱設備檢修、技術服務;

九、出現嚴重旱情時,利用移動抽水泵在河道、1 溝渠、坑塘等水源處進行移動抽水灌溉。

十、非抗旱期間,服務隊要利用抗旱機具設備積極開展綜合經營,增加經濟收入,把抗旱服務隊辦成有實力的服務實體。

十一、服務隊以抗旱排澇減災為宗旨,為農民提供優質抗旱排澇服務,保本微利,合理收費。

十二、組織開展抗旱新科技的咨詢、推廣及應用等工作。

十三、全體工作人員應盡職盡責,秉公辦事,嚴格履行服務承諾,維護防汛抗旱服務隊的形象。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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