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定目標是置頂工作方案的重要環節。在公司計劃開展某項工作的時候,我們需要為領導提供多種工作方案。通過制定方案,我們可以有條不紊地進行問題的分析和解決,避免盲目行動和無效努力。以下就是小編給大家講解介紹的相關方案了,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隧道質量病害整治方案篇一
為了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隱患,加強房屋安全管理,按照省人民政府廳《關于印發省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市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行動方案》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縣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行動方案。
立即對全鎮城鄉房屋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消除房屋安全隱患;
同步建立和完善全鎮房屋基本信息數據臺帳。
(一)重點排查(xxxx年xx月-xx月)
各村、社區要按本村、社區所在區域進行全面排查。
二是對人員密集場所(賓館、旅館、飯店、餐館、商場、市場、超市、會議室、戲臺,醫院門診樓、病房樓,學校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和集體宿舍,養老院、福利院、托兒所、幼兒園,公共圖書館的閱覽室、公共體育場館、展覽館、博物館的展示廳、公共娛樂場所、客運車站侯車廳(樓),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和員工集體宿舍,旅游、宗教活動場所等)進行安全隱患排查。
二是對人員密集場所進行安全隱患排查;
三是對違法違規改造用于經營出租的房屋進行安全隱患排查;
四是對老舊小區(含各類棚戶區、危舊直管公房等)進行安全隱患排查。
對以上六類重點房屋排查所發現的安全隱患要做到立查立改,并建立健全本村、社區農村房屋建設相關數據臺帳。
(二)重點整治、全面排查(xxxx年xx月-xxxx年x月)
二是全面完成對六類重點房屋之外(含空心村)的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全面摸清全鎮城鄉房屋基本情況,建立城鄉房屋檔案臺帳。
(三)全面整治(xxxx年x月-xxxx年xx月)
基本完成全鎮城鄉房屋安全隱患整治,進一步完善城鄉房屋建設管理制度和標準規范,建成城鄉房屋數據臺帳,實現全鎮房屋規范化管理。
隧道質量病害整治方案篇二
4月20日從工信部獲悉,工信部印發《兩化深度融合創新推進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旨在加快推廣普及兩化融合管理體系,提升兩化融合系統解決方案和工業信息安全保障能力,不斷打造信息化環境下制造業競爭新優勢,推動制造業轉型升級和提質增效。
培育一批可推廣、可復制的模式;工業信息安全技術支撐和保障能力顯著提升,形成一批工業信息安全檢測評估工具和安全解決方案。
依托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和產業集聚區,建設眾創綜合服務平臺,發展創客空間、創新工場、開源社區等新型眾創空間。
在全面推進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工作方面,出臺《兩化融合管理體系指導意見》,加快兩化融合管理體系標準制定和應用推廣。
新增600家國家級試點企業開展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超過300家企業通過評定,支持地方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組織開展省級貫標試點。
完善線上線下協同服務平臺,規范兩化融合管理體系市場化服務和監管機制。
鼓勵各省市加強貫標政策引導和資金支持,加快形成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評定結果的市場化采信機制。
隧道質量病害整治方案篇三
根據農業部《2019年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方案》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嚴格按照《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關于辦理非法生產、銷售、使用禁止在飼料和動物飲用水中使用的藥品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為主題,針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實行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堅決打擊非法生產、銷售、使用禁用農業投入品和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質的違法違規行為,查辦一批大案要案,端掉一批黑窩點,嚴懲一批違法犯罪分子,公布一批典型案例。農產品質量安全執法能力進一步提升,案件查處率達到100%,舉報受理率達到100%,形成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全民參與、社會共治的良好局面。農產品質量安全存在的突出問題和隱患得到有效遏制,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穩中有升,努力確保不發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
(一)農藥及農藥使用專項整治行動
1.整治重點:在農藥市場監管上,以農藥產品質量和標簽監督抽查為重點,嚴厲打擊生產經營假冒偽劣農藥、非法添加隱性農藥成分、捆綁銷售未經登記農藥的行為,確保農藥產品質量,凈化市場秩序;在農藥使用管理上,以綠葉類、豆類、蔥蒜類蔬菜等鮮食農產品生產用藥為重點,嚴厲打擊違法使用禁用、限用農藥的行為。
2.主要措施:一是強化農藥質量管理。深入生產企業進行重點抽查,依法查處非法添加隱性農藥成分、生產經營假劣農藥等違法行為。二是強化農藥經營管理。嚴格落實農藥經營的各項管理制度,開展農藥市場拉網式大檢查,堅決取締無證、無照游商。三是強化農藥產品質量和標簽監督抽查活動,以2019年農業部和我省農藥監督抽查中涉嫌生產銷售不合格的農藥產品和企業作為監管重點,對其有關產品進行指定抽查,嚴厲打擊制假售假和非法添加隱性成分的行為。四是加強農藥使用管理。加大農藥安全合理使用培訓和指導力度,包縣技術人員要指導菜農合理使用農藥,重點關注毒死蜱、吡蟲啉、多菌靈、百菌清等農藥的使用,嚴格落實用藥時間、用藥劑量和農藥安全間隔期,建立和規范田間檔案記錄。發揮蔬菜示范縣、標準園示范作用,挖掘有效防治病蟲害的好經驗好辦法,帶動輻射周邊蔬菜種植業戶,針對風險隱患較大的葉菜類和豆類蔬菜,加大生產技術指導和監督抽檢力度。
(農藥生產、銷售環節由省農藥檢定站牽頭負責;農藥使用環節由省農業環保站牽頭負責,廳屬各相關單位參加。)
(二)“瘦肉精”專項整治行動
1.整治重點:在飼料生產經營環節,以生豬、肉牛和肉羊育肥用飼料產品為重點,嚴厲打擊飼料生產中非法添加“瘦肉精”和非法經營含“瘦肉精”飼料的行為。在養殖環節,以生豬、肉牛、肉羊為重點,嚴厲打擊養殖場(戶)飼喂“瘦肉精”的行為。在收購販運環節,嚴厲打擊兜售“瘦肉精”、教唆養殖場(戶)使用“瘦肉精”、收購販運含“瘦肉精”活畜和販運過程中使用“瘦肉精”的行為。
2.主要措施:一是開展飼料生產經營環節整治。督促飼料生產企業全面貫徹落實新的飼料法規體系,嚴格執行原料進廠把關、產品出廠檢驗、問題產品召回及報告等制度,繼續開展《飼料質量安全管理規范》示范創建;加強飼料經營門店監督檢查,督促建立健全購銷臺賬,嚴禁銷售“三無”飼料產品和拆包、分裝飼料;完善飼料中“瘦肉精”等禁用物質抽檢制度,加強新型非法添加物隱患排查。二是開展養殖環節整治。督促養殖場(小區)完善養殖檔案,建立活畜養殖安全承諾制度和出欄保證制度;加強養殖場戶日常監督檢查和“瘦肉精”抽檢,對確證含有“瘦肉精”的涉案線索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加強養殖場戶宣傳教育培訓,“瘦肉精”有關法律法規要進村入戶,讓養殖戶深知使用“瘦肉精”就是違法犯罪,提高質量安全責任意識,掌握風險防控方法。三是開展收購販運環節整治。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收購販運企業(合作社、經紀人)和活畜交易市場的監督管理,督促建立證明材料查驗制度和收購販運活畜交易記錄制度;探索通過備案形式管理活畜收購販運人員,要求其做出不兜售、不教唆使用“瘦肉精”和不收購販運含“瘦肉精”活畜的承諾;已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的收購販運企業(合作社、經紀人),要及時向有關部門通報監管信息;省際動物衛生監督檢查站加強查驗過往運載活畜車輛,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四是全面實施檢疫和“瘦肉精”檢測同步制度。達到備案規模標準的養殖場、養殖小區出售供屠宰的動物,在實施產地檢疫時,嚴格執行養殖檔案相關記錄查核制度,不符合規定的,不得出具《動物檢疫合格證明》,責令整改到位,并符合檢疫條件后方可出具《動物檢疫合格證》。對持有《動物“瘦肉精”自檢合格報告書》或者《未添加使用“瘦肉精”
保證書
》的動物養殖場,接到檢疫申報后,按規定進行檢疫,合格的出具檢疫證明,并做好相關記錄。跨省調出的動物,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要按規定進行“瘦肉精”快速抽檢,抽檢和檢疫合格的,出具檢疫證明,并做好相關記錄。定點屠宰企業,要監督其對屠宰的動物按規定進行“瘦肉精”快速檢驗,詳細記錄該批屠宰動物的來源、數量、自檢數量、檢測結果及檢測人等信息。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要對進入屠宰環節的動物按規定進行“瘦肉精”快速抽檢,抽檢合格的,方可實施檢疫;檢疫合格的,出具檢疫證明、加施檢疫標志,并做好檢疫和“瘦肉精”檢測記錄。五是加大抽檢和執法力度。重點針對飼料、養殖、收購販運、屠宰和市場環節,制定“瘦肉精”等違禁物質監督抽檢計劃,督促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超市、配送中心落實檢測制度。對于在“瘦肉精”檢測過程中發現的疑似陽性樣品,自身無確證能力的,必須在12小時內上報省畜牧獸醫局進行確證檢測;對確證陽性的樣品,應在確證后12小時內按照《河北省‘瘦肉精’涉案線索移送與案件督辦工作機制》(冀農牧發[2019]2號)要求,移交當地公安機關進行查處;移交公安機關的案件,應在5個工作日內上報省畜牧獸醫局。省畜牧獸醫局繼續實施冀牧醫(質)【2019】4號文件規定的獎勵制度。(此項行動由省畜安處牽頭負責,省畜牧獸醫局各相關單位參加。)
(三)生鮮乳違禁物質專項整治行動
1.整治重點:突出奶牛養殖大縣和奶牛養殖重點區域,以嬰幼兒配方乳粉奶源安全為重點,嚴厲打擊生鮮乳生產、收購和運輸過程中各類違法添加行為,重點治理非法收購生鮮乳、倒買倒賣不合格生鮮乳、惡意爭搶奶源的行為,嚴打非法收購運輸“黑窩點”。
2.主要措施:一是嚴格審查奶站和運輸車資質條件。重點對嬰幼兒配方乳粉企業奶源的奶站和運輸車的資質進行重新審核,建檔立案,重點監管。二是強化奶站和運輸車日常監管。在收購環節,重點檢查《生鮮乳收購許可證》是否真實、有效(期)、生鮮乳收購站開辦者是否符合主體資格、生鮮乳制冷與儲存設備是否正常、有毒有害化學品管理是否規范并落實責任、各項
規章制度
是否健全并嚴格執行;在運輸環節,重點檢查生鮮乳運輸車輛準運證明是否真實有效(期)、生鮮乳交接單是否規范使用、生鮮乳運輸罐選用堅硬光滑、防腐、可沖洗的防水材料制造、密封效果是否良好、相關人員是否持有健康證明等。對不符合條件的要停業整頓,經整頓仍不合格的,堅決予以取締。三是加大生鮮乳質量安全抽檢力度。監測抽檢覆蓋所有奶站和運輸車,監測指標覆蓋國家公布的所有違禁添加物。省級及省以上生鮮乳質量安全監測任務不少于3300批,其中例行監測1700批,生鮮乳交叉抽檢監測1100批,農業部異地抽檢任務300批,生乳國標監測200批。各設區市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制定本轄區2019年生鮮乳質量安全監測計劃,對轄區內全部生鮮乳收購站和生鮮乳運輸車的監督抽檢不少于2次,縣級不少于4次。四是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監測與執法聯動,行政與司法銜接,對生鮮乳生產、收購和運輸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手軟。五是督促奶站和運輸車經營主體落實質量安全首要責任,加強監督檢查。省、市、縣簽訂“生鮮乳質量安全責任狀”,明確奶站、運輸車監管責任人,落實監管責任。(此項行動由省畜牧草原處牽頭負責,省畜牧獸醫局各相關單位參加。)
(四)獸用抗菌藥專項整治行動
1.整治重點:在獸藥生產經營上,嚴厲打擊生產銷售禁用獸藥、假劣獸藥以及不按獸藥國家標準違規生產的行為,特別是擅自改變組方、違規添加禁用獸藥、人用藥品或其他藥物的違法行為。嚴肅查處無獸醫處方擅自銷售獸用處方藥行為。在獸藥使用上,以獸用處方藥的使用為重點,嚴厲打擊超劑量超范圍用藥、違規使用原料藥、不執行休藥期、無獸醫處方使用獸用處方藥等違法行為。
2.主要措施:一是整治和規范生產環節。加強獸藥生產監管,加大對擅自改變組方、違規添加禁用獸藥、人用藥品或其他藥物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將監督抽檢、日常監管中發現違規添加組方外其他成分的企業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實施動態跟蹤,依法嚴肅查處其違法行為。加大力度排查地下制售假獸藥“黑窩點”,及時搗毀制假黑窩點。對跨地區作案的,及時將有關情況上報省局及通報涉案市,確保案件有效查處。二是整治和規范經營環節。重點規范獸用抗菌藥,特別是獸用處方藥的經營活動,加大假劣獸用抗菌藥查處力度,對非法產品一律清繳銷毀,追根溯源,立案調查,及時處理,并將查處情況通報標稱企業所在地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嚴肅查處無獸醫處方擅自銷售獸用處方藥行為。開展獸用抗菌藥標簽
說明書
的清理整頓,依法查處增加產品有效成份、擴大適應癥、改變用法用量等擅自改變標簽說明書內容的違法行為。三是整治和規范使用環節。重點加強獸用抗菌藥,特別是獸用處方藥的使用監管,加大督查指導和巡查工作力度,嚴厲打擊超劑量超范圍用藥、違規使用原料藥、不執行休藥期、無獸醫處方使用獸用處方藥等違法行為。四是開展獸藥殘留檢測和風險預警工作。各地要根據省局年初下達的獸藥殘留抽檢任務,結合當地實際,針對整治重點和苗頭性區域進行監督抽檢和風險隱患排查,及時發現各類風險隱患,及時預警,隨時查處。(此項行動由省醫政藥政處牽頭負責,省畜牧獸醫局各相關單位參加。)
(五)畜禽屠宰專項整治行動
1.整治重點:一是嚴厲打擊私屠濫宰、給畜禽注水或注入其它物質、定點屠宰企業非法收購和屠宰病死畜禽、宰前使用“瘦肉精”的行為,特別是以增重為目的使用沙丁胺醇等違法行為。二是督導檢查定點屠宰企業落實畜禽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制度,重點檢查進廠驗收、停食靜養、肉品檢驗和無害化處理等制度的落實情況,全面規范定點屠宰企業生產行為。
2.主要措施:一是切實做好生豬定點屠宰許可管理工作。嚴格執行生豬定點屠宰的準入條件和標準,加強小型屠宰場點設置的管理。嚴肅查處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出借、轉讓定點證書和標志牌的違法行為,一經發現,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取消其定點屠宰資格。二是落實屠宰環節質量安全監管職責。嚴格落實駐廠員制度,實行24小時駐廠,督促落實進場檢查登記、肉品檢驗、“瘦肉精”自檢等制度。嚴厲打擊定點屠宰廠(場)收購、屠宰病死豬,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宰前使用“瘦肉精”的行為,特別是以增重為目的使用沙丁胺醇的違法行為。三是嚴厲打擊生豬私屠濫宰。加強重要節假日期間,城鄉結合部、私屠濫宰專業村(戶)和肉食品加工比較集中區域的巡查,嚴厲查處私屠濫宰、冒用或者使用偽造定點屠宰證書或標志牌的違法行為,取締私屠濫宰窩點,沒收涉及的肉品和屠宰工具。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涉嫌犯罪的及時移交公安機關查處。
(此項行動由省畜禽屠宰定點辦牽頭負責,省畜牧獸醫局各相關單位參加。)
(六)水產品違法添加禁用物質專項整治行動
1.整治重點:重點品種:鯉魚、草魚、羅非魚、梭子蟹、對蝦、鲆鰈類等。重點對象:非法使用、添加硝基呋喃類、氯霉素、孔雀石綠等禁用藥物和有毒有害物質。重點單位:水產苗種場、原(良)種場、水產健康養殖示范場、水產品“三品一標”認證單位。重點區域:水產品主產區及2019年違禁藥物檢出率較高的地區。
2.主要措施:一是加強產地水產品質量安全監測。以硝基呋喃類代謝物、孔雀石綠、氯霉素等違禁物質添加為重點,針對我省生產的主要品種,開展產地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和風險監測。對監督抽檢不合格的水產品堅決依法查處,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手軟。二是引導落實養殖生產者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督促水產品養殖企業、獲“三品一標”認證的水產品養殖場、健康養殖示范場完善生產記錄、用藥記錄、銷售記錄等檔案,強化養殖場(戶)質量安全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培訓,提高生產者質量安全責任意識,掌握風險防控方法,使生產者不敢、不能、不想生產不合格的水產品。三是加強水產品質量安全日常監管。推動漁政機構建立健全日常執法監管機制,加強養殖場戶日常監督檢查。進一步強化檢打聯動,提高質量安全執法工作制度化和規范化水平。嚴厲打擊養殖者違法使用硝基呋喃類藥物、孔雀石綠等違禁物質以及原料藥和不執行休藥期等違法行為。
(此項行動由省水產局市場監督處牽頭負責,省水產局各相關單位參加。)
(七)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
1.整治重點:以種子、農藥、肥料、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水產苗種、農機配件等產品為重點,圍繞春耕、三夏、秋冬種等重點農時,在農資主產區、小規模經營聚集區、區域交界處等重點區域,突出農資批發市場、專業市場、集散地、運銷大戶和鄉村流動商販,嚴厲打擊無證照生產經營、制假售假等違法違規行為。
2.主要措施:一是開展源頭治理。加強生產許可把關,嚴禁降低標準審批。全面清查農資生產經營主體,進一步建立健全農資生產經營主體檔案。重點督促生產企業嚴格執行產品質量管理制度,依法嚴肅查處無證生產或擅自受托生產等違法行為。二是加強市場監管。對農資經營門店開展日常巡查并做好檢查記錄,全面掌握、糾正和查處各類區域性、行業性風險隱患。針對突出問題,科學制定并實施農資產品監督抽查計劃,加大監督抽查力度。加強檢打聯動,實現檢測與查處的“無縫銜接”,健全監督抽查檢驗結果的通報、反饋、共享機制。三是嚴查大案要案。積極拓展案源渠道,認真研究違法行為的新特征和新方式,準確把握違法分子制售假劣農資的特點,做好線索的排查梳理。深挖假劣農資制售源頭,按照“五不放過”的原則,采取掛牌督辦、集中辦案等形式嚴查大案要案。及時曝光典型案例,充分發揮司法震懾作用。四是推進信用體系建設。省、市、縣三級農業部門要逐步建立健全農資生產經營主體誠信檔案,實行分類監管,探索完善守信褒獎、失信懲戒機制,讓守信者處處受益、失信者寸步難行。強化農資生產經營企業責任意識,督促企業建立健全產品質量保證、進銷貨臺帳、索證索票、優質服務承諾等制度,規范農資生產經營行為。五是強化宣傳服務。推進放心農資連鎖經營和配送,暢通農資銷售主渠道,擴大放心優質農資產品的覆蓋面。加強指導服務,充分利用技術優勢,做好農資信息的收集、發布、技術咨詢等各項服務工作,滿足農民對農資信息的多樣化需求。
(此項行動由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牽頭負責,廳農資打假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參加。)
2月底,全面部署、啟動2019年農資打假春季行動(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牽頭負責)。
3月份,組織2019年“放心農資下鄉進村宣傳周”,舉辦放心農資下鄉進村現場咨詢活動(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牽頭負責)。
4月份,制定下發《2019年河北省農產品安全監管工作指導意見》、《2019年河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方案》(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牽頭負責)。參加農業部“菜籃子”產品主產縣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題培訓班,切實提高基層監管能力(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牽頭負責)。
5月份,組織省廳農資打假、農產品質量安全相關部門對各地農資生產經營企業、農產品生產企業進行隨機檢查,重點檢查各企業落實規章制度情況、基層監管部門落實監管責任情況并隨機抽檢產品質量(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牽頭負責)。
6月份,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宣傳周活動,提高全社會的質量安全意識(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牽頭負責)。
6-8月份,組織開展農資打假夏季百日行動,切實保障“三夏”生產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牽頭負責)。
7月份,總結上半年農資打假、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及時總結各地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匯總上半年查辦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大案要案(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牽頭負責)。
9月份,做好迎接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督導檢查相關工作(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牽頭負責)。
(一)強化責任落實。各地農業部門要把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大監管、檢測、執法等工作經費投入,加強工作力量,切實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責任。各地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有針對性的
工作方案
,突出重點、細化任務、強化措施,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加大督導檢查力度,督促落實方案要求,對重點地區和重點案件實施現場指導、督查督辦,切實指導各轄區開展工作。(二)加強檢查和監測。各地農業部門要結合地方實際,圍繞整治重點和苗頭性問題,有針對性地開展風險隱患排查,及時發現各類區域性、行業性風險隱患及“潛規則”問題。對于發現的問題隱患,要及時預警,主動設防,防患于未然。省廳農產品安全種植業、畜牧業、水產業管理部門要制定科學有效的監測計劃,既要突出重點地區和重點產品,又要兼顧年底對各地區的質量考核需要,制定全面、客觀的考核檢測方案。
(三)加大執法辦案力度。各地農業部門要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執法納入農業綜合執法范圍,系統梳理有關法律法規,切實加大行政執法力度,重拳出擊、露頭就打。對于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要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查不清源頭的決不放過。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涉嫌違法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要完善大要案查處工作機制,采取掛牌督辦、集中辦案等形式,查辦一批大案要案,嚴懲一批違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充分發揮司法震懾作用。各地移交公安部門的大案要案,要在移交后5個工作日內將案件簡介和移交函復印件報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農業部將對大要案查辦得力的集體和個人,給予通報表揚。各地要按規定保持12316投訴舉報電話的暢通,充分發揮社會監督的作用,鼓勵人民群眾監督舉報,積極拓寬案源線索。
(四)加強協調配合。各地農業部門要加強系統內的協調配合,形成監管合力。要加強與工信、工商、食藥等部門的協調配合,采取綜合措施防止違禁化學物質及禁用藥物流入種植養殖領域。對于食用農產品從產地到進入批發市場、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這一環節的監管職能,要與食藥部門做好銜接;對于畜禽屠宰監管職能尚未劃轉到位的,要加強與商務部門的銜接,及時向當地政府匯報,確保整治任務落實到位。案件查處過程中,要強化區域間的聯合執法,建立案件會商、抽檢結果共享、信息通報交流等制度,產地、銷地銜接要緊密配合,形成執法合力。
(五)健全長效機制。各地農業部門要將集中整治和日常監管工作有機結合起來,注重總結整治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充分發揮地方的主動性和創造性,在準出準入、質量追溯、誠信管理等方面,積極探索行之有效的監管制度機制,切實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效能。要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培訓,指導生產者科學合理使用農業投入品。加大專項整治成效的宣傳,適時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強大宣傳聲勢,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六)強化信息報送。建立整治信息報送機制。常規信息(附表1)實行季報制度,2019年4、7、10、12月的12日前報送前一階段整治的統計信息,7月、12月的12日前報送上半年、全年
工作總結
及報表;案件信息(附表2)實行月報制度,每月的12日前報送案件查處信息,大案要案(移送司法機關的案件)要報送詳細案情。請各地于4月15日前確定一名同志作為信息聯絡員,并將其姓名、單位、職務、工作電話、手機、電子郵箱報送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各市信息上報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同時上報省級對口單位。各專項整治行動具體方案見附件。獸用抗菌藥專項整治行動請參照《河北省畜牧獸醫局關于健全獸藥監督管理工作的意見》(冀牧醫藥[2019]1號)執行;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請參照《河北省農業廳關于印發〈河北省2019年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冀農市發[2019]1號)執行。
隧道質量病害整治方案篇四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生產加工環節食品質量安全,加大對白酒生產加工環節的整治力度,嚴厲打擊無證生產、濫用食品添加劑、制售假劣酒類產品等違法行為,按照《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白酒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省食品藥品xxx關于印發2014年白酒中小生產企業專項整治方案的通知》和《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2014年市白酒生產企業專項整治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以切實保障廣大消費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為宗旨,緊緊圍繞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白酒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總體部署,堅持規范與整治相結合,幫扶與打擊相結合的工作方針,深入開展生產加工環節白酒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確保全縣白酒產品的質量安全。
通過開展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不斷提升全縣白酒生產企業責任意識和法律意識,進一步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打擊并有效遏制制售假冒偽劣、非法勾兌、濫用食品添加劑、虛假標識等違法行為,全面規范我縣白酒生產秩序,深入推進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的落實,全面提高產品質量,切實保障全縣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和生命健康不受侵害。
轄區內取得生產許可證的白酒生產企業以及白酒生產加工小作坊。
(一)全面排查摸底
對全縣所有白酒生產企業及小作坊進行排查,徹底摸清轄區內所有白酒生產企業和小作坊的數量、產值、產量及瓶裝酒生產情況等信息,按附件1填寫《縣白酒生產企業基本情況統計表》,附件2填寫《縣白酒生產小作坊基本情況統計表》,并根據排查掌握的情況,建立完善管理檔案。
(二)嚴格監督檢查
1、嚴厲打擊以配制酒冒充釀造酒的違法行為,對企業生產白酒所使用的原輔材料進行檢查,無進貨記錄或購進原料數量與成品實際所需原料數量明顯不符的企業,一律嚴肅追查。
2、嚴把白酒出廠檢驗關。白酒生產獲證企業嚴格開展出廠檢驗并如實記錄,確保不合格白酒不得出廠銷售。
3、切實控制白酒中塑化劑污染。企業要切實做好白酒中塑化劑污染控制工作:不得使用含有塑化劑的管道、容器、包裝物等接觸酒,嚴把原料關。自產原酒的企業,應加強原輔材料中塑化劑的檢測和控制;外購原酒的企業,所采購原酒的塑化劑含量要低于國家衛生計生委通報的風險評估值;嚴格生產過程監管。結合生產加工全過程,評估所有可能導致溶出塑化劑的因素,及時采取措施控制塑化劑對白酒的污染,加強成品控制。企業要確保出廠成品中塑化劑低于國家衛生計生委通報的風險評估值。一旦發現成品中的塑化劑高于風險評估值的,一律不得出廠銷售,立即停產整頓,排查原因。
4、加強對白酒企業持續保持生產許可條件的核查。嚴格按照《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情況核查表》、《白酒企業良好生產規范》等規范對企業進行現場核查,對不符合生產條件的企業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有關要求進行規范和整治,依法責令其停產停業、限期整改。
5、嚴格酒類食品添加劑使用監管,加大對非法添加的打擊力度。加強對白酒生產過程的監管,對使用工業酒精等非食用物質以及濫用甜味劑、香精香料等食品添加劑違法行為要嚴厲查處打擊。
6、嚴格規范產品的標識標注。對不標注產品標識、未正確標注產品生產日期、產品配料標注與實際執行標準不符標識不規范行為,要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嚴厲進行查處。
7、嚴厲打擊假冒侵權白酒,及以“專供、特供”名義生產白酒的違法行為。對整治中發現有偽造或冒用產地、他人廠名廠址、食品生產許可證標志和編號、摻雜摻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以及以“專供、特供”名義生產等違法行為的,要嚴厲進行查處。
8、加強對使用外購原酒加工灌裝白酒行為的監管,嚴格控制其質量,嚴厲查處向不具備生產資質和條件的單位購進原酒作為基酒的違規行為。
9、加大巡查力度,嚴厲打擊白酒生產加工小作坊名義上是以糧食現做現賣,實際使用酒精串香等方式坑害消費者的違法行為。
10、加強對獲證企業的證后監管。監督白酒企業嚴格按照獲證范圍從事生產,對取得固態法白酒生產許可證的企業從事液態法白酒生產加工的超范圍生產行為,要堅決依法打擊。
11、加強重點區域和重點部位專項整治。對白酒生產加工小作坊相對集中的區域加大巡查頻次,切實防止其成為假冒偽劣白酒的生產集散地。
(三)嚴格抽檢,防范風險。重點抽檢白酒企業產品標簽、酒精度、甜味劑等項目,標簽重點檢驗產品執行標準和配料表等強制標示內容;甜味劑重點檢驗甜蜜素、安賽蜜、糖精鈉等指標。對檢驗中發現不合格的,及時通知企業停止生產和銷售,并督促企業召回不合格的產品、限時進行整改。
(四)嚴格落實質量安全授權人制度。白酒生產企業要切實承擔食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建立并實行“食品質量安全授權人”制度,簽署書面文件進行授權,明確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或者授權企業質量管理人員全權負責白酒質量安全,承擔白酒原輔料使用、生產過程控制、產品檢驗和產品出廠簽字放行責任,確保白酒質量安全。全縣白酒生產獲證企業要在今年4月15日前建立質量安全授權人制度,并將授權文件報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備案。
(一)動員排查,自查自糾階段(3月18日—4月30日)。
結合我縣白酒生產實際現狀制定工作方案,明確目標,細化分解任務,對我縣白酒生產企業及小作坊的產品品種明細、技術能力,產業能力,原料來源和是否使用食品添加劑等情況開展深入細致的排查,采取明查暗訪等方式,做到對本轄區的白酒生產企業及小作坊的情況心中有數。督促白酒生產者自查自糾。對白酒監督抽查要與省市級監督抽查目錄相結合,確定抽檢的重點品種、重點企業,有針對性地開展抽檢工作。
(二)清理整頓,依法查處階段(5月1日—7月31日)。
對監督檢查和抽檢發現的問題,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即原因不查清的不放過,整改不到位的不放過,制度不建立的不放過,當事人不處理的不放過),督促生產企業徹底整改。對問題嚴重的重點區域、重點產品、重點企業,加大巡查頻次,嚴格監管。對在檢查中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機關處理。通過加大監督檢查力度,使白酒制假售假行為得到明顯遏止;處罰一批制假售假白酒生產者,取締一批違法生產的“黑窩點”,查處一批違法犯罪單位和個人,以儆效尤。
(三)規范鞏固、總結經驗(8月1日-9月20日)。建立白酒生產企業的有效監督和管理制度,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處理。加強白酒行業誠信和自律機制建設。組織開展對白酒中小企業的誠信教育活動,指導白酒生產單位建立和完善自身管理制度,強化白酒生產者的守法意識。匯總、歸類發生的各種問題,分析產生問題的主要原因,對過去的監管措施及實施情況進行分析研究,總結經驗,進一步完善制定新的管理措施。
(一)組織領導
成立白酒生產環節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狠抓落實。要充分認識到此次深入開展白酒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明確分工,落實責任,把此次整治工作列為當前的重要工作內容,確保整治工作落到實處。
2、完善工作機制,加強協調。要進一步健全和完善監管、應急處置、信息溝通、協調配合等長效機制,加強與相關部門信息溝通,做到工作協調有序,形成監管合力,對不屬于職責范圍的,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相關工作,確保工作順利進行。
3、加強宣傳,強化社會監督。要通過多種形式向白酒生產企業及從業人員廣泛宣傳相關政策、法規和標準知識,積極向公眾普及識別假酒常識,不斷增強企業的法律意識和責任意識,切實提高廣大群眾識假辨假、防范風險的能力。要充分發揮12331投訴舉報電話作用,鼓勵企業從業人員、社會公眾主動提供線索。發揮輿論監督,暢通信息交流渠道,對白酒生產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的落實、開展專項整治、打擊酒類違法生產行為等內容進行宣傳。
4、嚴格信息發布規定,及時上報整改情況。食品生產股落實責任人專門負責信息報送工作,做好各類信息的收集、處理。對查處和整改中發現的重大敏感問題,要在第一時間專題上報,堅決杜絕遲報、誤報、瞞報等行為,未經批準不得擅自發布。要分別于2014年5月15日,6月15日和9月15日前將白酒生產企業和小作坊統計表、專項整治行動階段情況和工作總結電子及紙質文檔上報市局。
隧道質量病害整治方案篇五
根據《xx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住建廳等六部門關于全省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x政辦〔2019〕11號)、《xxxxx市委辦公室xx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開展房屋安全隱患排查的相關要求,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我鎮實際,由鎮組織開展老樓危樓安全大排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堅持黨委領導、政府負責、行業主管主責、鄉鎮(街道)落實的原則,各村強化屬地管理責任,迅速、全面、徹底的組織開展轄內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不漏一棟,不漏一戶,突出房屋安全問題導向,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疏堵結合,有力有效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隱患,嚴肅追責問責,堅決遏制重特大房屋安全事故,切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我鎮高質量發展落實趕超提供堅實的安全保障。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原則,全面開展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通過開展為期一年的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集中力量摸底排查、處置整治。3個月內整治、化解一批重大房屋安全隱患;一年內基本消除重點區域的房屋安全隱患。各村、相關部門要創造條件,爭取通過三至五年的努力,推動集中連片舊屋區改造、新村建設改造,及時發現問題,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隱患,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改善城鄉面貌。
(一)動員部署。新橋鎮實際按照本次整治專項行動有關要求制定實施方案,2019年3月7日召開全鎮干部、各村主干及相關部門動員部署會議,明確具體任務、行動要求和職責分工,鎮、村成立相關組織機構,制定排查實施方案,做好宣傳發動工作,確保檢查工作有序展開。
(二)摸底排查(5月20日前完成)。
各單位、村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采取業主自查,鎮排查,市政府抽查的方式,對全鎮房屋安全隱患開展全覆蓋集中排查,并建立臺賬、清單。
1、排查重點。
堅持七個重點“不放過”:
(1)建設年限長、建設標準低、失修失養,經鑒定的危房;已列入市級存在“紅”“橙”“黃”“藍”等級安全隱患的房屋(含廠房)。
(3)“兩違”房屋(含廠房)及擅自加層、改擴建的房屋(含廠房);
(4)生產、經營、居住功能混雜的“三合一”自建房;
(5)用于出租特別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房;
(7)池塘、河道、高邊坡回填等軟弱地基,特別是易受自然災害侵襲、易發生地質災害的自建房。
特別是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及周邊等重點區域,未經審批、未經專業設計施工、用于經營的自建房,要作為本次排查整治的重中之重。不屬于上述情形,主要用于自住的三層(含)以下自建民房,由房屋所有人自行采取整修、加固等措施,消除安全隱患,確保使用安全。
2、自查階段(3月20日前)。
(1)自查自糾。業主是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3月20日前,各村委會要組織業主對照排查標準進行自查,填報相關信息,整改自查發現的隱患,并將自查整改情況和自查表報告鎮規劃所。
3、排查方法。排查工作應以xxx門標準地址二維碼管理信息為基礎,抽調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參加,各相關部門要發動群眾參與,建立投訴舉報制度,公布舉報電話,對核實的舉報線索堅決予以查處,并給予舉報人適當獎勵。
4、立卡建檔。隱患排查、跟蹤處置全過程留痕,排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信息全部錄入全省統一的信息系統。按照“誰排查誰簽字、誰管理誰負責”的要求,排查結果應經屬地各村主干、各包村片長審核簽字,于6月上旬上報鎮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三)處置整治(20xx年2月20日前完成)。
1、按照有安全隱患的房屋“零容忍”,人民群眾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要求,本著“急的先查先治”原則,各地對排查發現的房屋安全隱患要抓緊徹底整治。對整體危險和局部危險房屋,各地要采取果斷措施,徹底消除安全隱患,該停用的,堅決停用;該拆除的,堅決拆除;該加固的,立即予以加固。
2、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和危及周邊安全的房屋,特別是擅自加層的、磚混(土坯)的、未經專業設計施工的房屋,要邊查邊清。未能提供安全性證明的,要及時責成業主和使用人停止使用,立即撤出居住人員,騰空封房,責令限期拆除,排除隱患。存在一般安全隱患的房屋,各村要責令業主采取措施消除隱患。
3、對業主未按要求落實整改的,可按照《行政強制法》、《xxx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xx省違法建設處置若干規定》和《xx省人民政府關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依法強制執行,采取停止供水、供電、供氣服務等措施。各村要將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信息及時告知房屋居住人,引導疏導撤離,屬于出租房屋居住人的,地方政府要妥善處理居住人員的居住問題。對將危險房屋作為經營場所,特別是無證無照從事經營的,要依法進行查處。以暴力、威脅、恐嚇干擾排查整治行動,涉嫌違法犯罪的,xxx門要依法查處,對業主和使用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符合“危房改建政策”的拆除后的房屋,符合城鄉自建房政策的,由屬地政府優先納入危房改造計劃,由房屋所有人按規定報批后予以重建。
1、落實監管責任
(1)各村要認真落實主體責任、屬地責任,細化職責分工,加強統籌協調,確保按時完成排查整治任務,具體承擔本轄區內排查整治工作。
(2)房屋(含廠房)所有人是房屋管養以及安全使用的第一責任人,負責隱患房屋的整修、加固以及各類安全隱患的排除工作,確保安全。
屬已建成多年但建設標準低、失修失養、有合法產權的老舊房屋的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由鎮規劃所會同鎮國土所負責指導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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