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即方子、方法。“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將方法呈于案前,即為“方案”。方案對于我們的幫助很大,所以我們要好好寫一篇方案。以下是小編給大家介紹的方案范文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針對違法建筑拆除方案的建議 拆除違法建筑的通告篇一
一、組織領導
(一) 成立杭州市清理和拆除違法建筑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全市清理和拆除違法建筑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副市長擔任組長,各區政府及市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參加;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另行發文)。
(二)各區政府負責所在行政區范圍內清理和拆除違法建筑的具體實施工作,各職能部門要積極配合。各區、各部門實行一把手負責制,進行聯合執法。各區政府應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由各區區長任組長,下設拆違行動指揮部,與市拆違領導小組辦公室保持日常聯系。市有關部門設在各區的派出機構,必須全力以赴積極主動地配合各區開展工作。
二、查處和拆除違法建筑的范圍
(一) 城市主要道路兩側,影響市容市貌的違法建筑和到期未拆的臨時建筑。
(二)撤村建居試點村村民和單位突擊搶建的各類違法建筑。
(三)城市的主要出入口,機場、碼頭、車站周圍的違法建筑與到期的臨時建筑。
(四)占用城市各類道路、公用管線、綠化以及城市河道兩側等用地的違法建筑及到期臨時建筑。
(五)西湖風景區范圍內的各類違法建筑與到期臨時建筑。
(六)建成居民小區內擅自占地搭建和設置的違法建筑與臨時棚點。
(七)未經批準擅自破墻開店和搭建的違法營業用房。
(八)村民私自超標亂建的違法建筑。
(九)其它各類違法建筑。
三、實施步驟
(一)宣傳發動
1、1999年6月上旬,各區政府和市有關部門成立專門領導機構,制定具體的工作計劃和方案,部署清理和拆除違法建筑工作任務,并將工作計劃和方案報送市清理和拆除違法建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由市政府組織召開全市拆違工作動員大會,并請市人大、市政府有關領導作電視講話。同時,各區政府、各有關部門層層召開動員大會,采用各種形式進行宣傳發動。
3、各新聞單位要廣泛深入地進行跟蹤報道,大造聲勢。由領導小組辦公室擬定統一的宣傳口號,并制作標語張貼在主要公共場所。
(二)清理拆除時間和工作重點
從6月中旬起至國慶節前,用大致3個月的時間,拆除嚴重影響市容市貌,嚴重妨礙城市交通和居民生活的違法建筑。其中城市主要道路兩側和城市主要出入口、占道占綠占河以及西湖風景區范圍內的違法建筑作為清理拆除工作的重點。
四、政策與措施
1、對違法建筑一律不得發放房屋出租證,已發出的由公安部門負責在7月底前收回。
2、對違法建筑一律不得發放營業執照,已發出的,由工商部門負責在7月底前收回。
3、對已確定拆除的違法建筑,在限期自行拆除期滿后,由供電供水部門負責停止供電供水。
4、各區行動指揮部每周要定期張榜公布所拆違法建筑的清單,標明違法人、建設地點、違法建筑占地、違法建筑面積。同時,由區政府負責在各鎮(鄉)、村和街道設立舉報箱與舉報電話,接受廣大市民的監督。各指揮部每周以簡報形式將拆違情況上報市主要領導和領導小組成員。
5、對搞違法建筑的干部,視情節輕重按市紀委、監察局《關于立即制止和堅決糾正借撤村建居之機突擊占地違章建筑的緊急通知》的規定進行處理。
6、凡屬經營性的臨時建筑一律暫緩審批。
7、對涉及違章的工業企業建筑以及少數確屬已住居民且規劃上認定尚可保留的建筑,以及與百姓生活密切相關的部分臨時建筑,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提出書面意見,提交領導小組集體討論決定是否保留。如同意保留,則采取重罰的措施(具體措施另行制訂),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罰金按市、區各50%分配,專戶儲存。市留的50%全部用于表彰、獎勵這次拆違工作的有功單位和有功人員。
8、市各有關新聞單位應加大宣傳力度,按“創建”工作的部署,對這次拆違工作作專題宣傳報道。各區應組織所屬各宣傳機構,進行廣泛宣傳,使拆違工作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9、落實工作責任制。各區的區長為主要責任人,對本轄區內的拆違工作負總責。該項工作結束時各區要以書面形式報領導小組驗收。
五、其他
1、9月下旬市清理和拆除違法建筑領導小組對全市工作進行檢查評比,通過驗收后進行總結表彰。
2、杭州高新開發區、經濟開發區、之江度假區三個開發區由管委會參照本辦法組織實施清拆違法建筑工作,實施方案在6月中旬報市清理和拆除違法建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3、違法建設的主體涉及駐杭部隊、省級機關的,各區指揮部要及時與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
年月日
針對違法建筑拆除方案的建議 拆除違法建筑的通告篇二
對于違法建筑,被發現了就會被政府要求拆除,下面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拆除違法建筑的通告,供大家參考!
1、擅自占用樓頂平臺、退層平臺、公共綠地、房屋底層周邊空間、停車場地等公共空間搭建的閣樓、陽光房、彩鋼棚房、遮蔽式圍墻、柵欄等建筑物、構筑物及戶外廣告牌和其他設施。
2、在室內裝飾裝修時擅自搭建的建筑物、構筑物,改變建筑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墻上開的門窗,擅自開挖地下空間建設的地下室、酒窖等影響周圍群眾生產生活秩序的違法建設。
3、擅自修建的永久建設、臨時建設和超過許可期限未拆除的臨時建設。
二、本市各級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國有企事業單位、基層組織及其工作人員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所有正在實施的違法建設行為,必須立即停止,自行糾正;已實施或存在的違法建設,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六十日內,自行清查并拆除,恢復土地或建筑原狀。
三、在本通告規定期限內,拒不停止違法建設行為或拒不自查自糾的,除依法予以強制拆除外,對實施違法建設行為或支持、包庇、縱容違法建設行為的單位負責人、有關責任人員和當事人,由紀檢監察機關給予紀律處分,組織人事部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給予相應處理。情節嚴重的,通過各級媒體進行公開曝光,同時向相關行政部門、金融機構及征信系統等通報。
四、歡迎廣大群眾和社會各界對違法建設行為進行監督舉報。舉報電話:市違法建設整治工作辦公室:1308811;市監察局政紀舉報中心:25394。
特此通告。
綿陽市人民政府
年11月21日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凡未經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或國土管理部門批準或未按批準要求,在市區(含紹興經濟開發區、袍江工業區、鏡湖新區)范圍內進行新建、擴建、改建和翻修的建筑物、構筑物及超出使用期限的臨時建筑,為違法建筑。
二、凡已經建成的違法建筑,當事人必須在20xx年7月31日前自行拆除;凡正在建設的違法建筑,當事人必須立即停止違法建設行為,并于20xx年7月31日前自行拆除已建成部分。違法建筑涉及違法施工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
三、對在本通告規定的期限內拒不拆除違法建筑、退還非法占地、恢復土地原狀的當事人,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國土資源等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依法予以查處。非法占用耕地或其他土地,已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四、利用違法建筑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的,文化、衛生、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門不得為其發放許可證、營業執照等證件。
五、拆除違法建筑工作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由越城區、紹興經濟開發區、袍江工業區、鏡湖新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以及國土資源、建設行政等主管部門共同組織實施。各有關部門要相互協作,分工負責,積極配合法院做好有關強制拆除工作,并負責拆后環境的綠化、硬化和美化工作。
六、對阻礙行政管理部門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給予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國家工作人員違法審批或在查處違法建筑工作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監察機關依法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紹興市人民政府
年七月九日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一、組織領導
(一) 成立杭州市清理和拆除違法建筑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全市清理和拆除違法建筑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副市長擔任組長,各區政府及市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參加;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另行發文)。
(二)各區政府負責所在行政區范圍內清理和拆除違法建筑的具體實施工作,各職能部門要積極配合。各區、各部門實行一把手負責制,進行聯合執法。各區政府應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由各區區長任組長,下設拆違行動指揮部,與市拆違領導小組辦公室保持日常聯系。市有關部門設在各區的派出機構,必須全力以赴積極主動地配合各區開展工作。
二、查處和拆除違法建筑的范圍
(一) 城市主要道路兩側,影響市容市貌的違法建筑和到期未拆的臨時建筑。
(二)撤村建居試點村村民和單位突擊搶建的各類違法建筑。
(三)城市的主要出入口,機場、碼頭、車站周圍的違法建筑與到期的臨時建筑。
(四)占用城市各類道路、公用管線、綠化以及城市河道兩側等用地的違法建筑及到期臨時建筑。
(五)西湖風景區范圍內的各類違法建筑與到期臨時建筑。
(六)建成居民小區內擅自占地搭建和設置的違法建筑與臨時棚點。
(七)未經批準擅自破墻開店和搭建的違法營業用房。
(八)村民私自超標亂建的違法建筑。
(九)其它各類違法建筑。
三、實施步驟
(一)宣傳發動
1、1999年6月上旬,各區政府和市有關部門成立專門領導機構,制定具體的
工作計劃
和方案,部署清理和拆除違法建筑工作任務,并將工作計劃和方案報送市清理和拆除違法建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2、由市政府組織召開全市拆違工作動員大會,并請市人大、市政府有關領導作電視講話。同時,各區政府、各有關部門層層召開動員大會,采用各種形式進行宣傳發動。
3、各新聞單位要廣泛深入地進行跟蹤報道,大造聲勢。由領導小組辦公室擬定統一的宣傳
口號
,并制作標語張貼在主要公共場所。(二)清理拆除時間和工作重點
從6月中旬起至國慶節前,用大致3個月的時間,拆除嚴重影響市容市貌,嚴重妨礙城市交通和居民生活的違法建筑。其中城市主要道路兩側和城市主要出入口、占道占綠占河以及西湖風景區范圍內的違法建筑作為清理拆除工作的重點。
四、政策與措施
1、對違法建筑一律不得發放房屋出租證,已發出的由公安部門負責在7月底前收回。
2、對違法建筑一律不得發放營業執照,已發出的,由工商部門負責在7月底前收回。
3、對已確定拆除的違法建筑,在限期自行拆除期滿后,由供電供水部門負責停止供電供水。
4、各區行動指揮部每周要定期張榜公布所拆違法建筑的清單,標明違法人、建設地點、違法建筑占地、違法建筑面積。同時,由區政府負責在各鎮(鄉)、村和街道設立舉報箱與舉報電話,接受廣大市民的監督。各指揮部每周以簡報形式將拆違情況上報市主要領導和領導小組成員。
5、對搞違法建筑的干部,視情節輕重按市紀委、監察局《關于立即制止和堅決糾正借撤村建居之機突擊占地違章建筑的緊急通知》的規定進行處理。
6、凡屬經營性的臨時建筑一律暫緩審批。
7、對涉及違章的工業企業建筑以及少數確屬已住居民且規劃上認定尚可保留的建筑,以及與百姓生活密切相關的部分臨時建筑,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提出書面意見,提交領導小組集體討論決定是否保留。如同意保留,則采取重罰的措施(具體措施另行制訂),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罰金按市、區各50%分配,專戶儲存。市留的50%全部用于表彰、獎勵這次拆違工作的有功單位和有功人員。
8、市各有關新聞單位應加大宣傳力度,按“創建”工作的部署,對這次拆違工作作專題宣傳報道。各區應組織所屬各宣傳機構,進行廣泛宣傳,使拆違工作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9、落實工作責任制。各區的區長為主要責任人,對本轄區內的拆違工作負總責。該項工作結束時各區要以書面形式報領導小組驗收。
五、其他
1、9月下旬市清理和拆除違法建筑領導小組對全市工作進行檢查評比,通過驗收后進行總結表彰。
2、杭州高新開發區、經濟開發區、之江度假區三個開發區由管委會參照本辦法組織實施清拆違法建筑工作,實施方案在6月中旬報市清理和拆除違法建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3、違法建設的主體涉及駐杭部隊、省級機關的,各區指揮部要及時與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
年月日
針對違法建筑拆除方案的建議 拆除違法建筑的通告篇三
【頒布部門】 南京市政府 查看
【發文字號】 寧政發[2004]167號
【效力屬性】 有效
【正文】
現將《南京市拆除違法搭建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00四年八月十二日
南京市拆除違法搭建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城市違法搭建侵占公共活動空間,影響城市市容市貌,損害城市文明形象,不僅是城市管理的難點,也是市民舉報和媒體曝光的熱點。為此,市委、市政府研究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一次大規模的拆除違法搭建專項整治。
一、指導思想
力的重要舉措,作為創建全國首批文明城市和迎接十運盛會的有力抓手,作為維護群眾環境權益和公共利益的有效途徑,作為轉變城市管理理念、拓展城市管理思路的探索創新。堅持依法行政,堅持突出重點,堅持以塊為主,堅持有情操作,充分發動群眾,采取有力措施,堅決拆除一批影響市容市貌和居民生活的違法搭建,創造一個優美、整潔的城市環境。
二、組織領導
成立市拆違指揮部,市長蔣宏坤任總指揮,市人大副主任徐正榮、市政府副市長戴永寧(常務副總指揮)、市政協副主席呂慶繼任副總指揮。指揮部成員為: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委組織部、宣傳部,市計委、建委、口岸委,法制辦,市公安局、信訪局、民政局、司法局、監察局、財政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國土資源局、工商局、市容(行政執法)局、房產管理局、園林局、交通局、水利局、廣播電視局、建工局、公安消防局、市政公用局、規劃局、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市地鐵指揮部,市河西新城區開發建設指揮部,各區政府,南京鐵路分局相關領導和省級機關事務管理局分管領導,以及南京警備區主要領導。市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張東毛兼任辦公室主任,曹勁松、周金良、何德忠、張嵩年、王鵬善、閔一峰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設5個專業組:綜合協調組、宣傳教育組、政策法規組、計劃督查組和安全穩定組。
各區應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指揮、協調本轄區拆違工作。
三、整治重點
“三線”——城市進出口道路沿線,鐵路及地鐵沿線,河道沿線;
“三帶”——明城墻風光帶、城市主次干道和街巷道路兩側地帶、未實行物業管理的住宅區域和居民院落內部及周邊地帶。
四、責任分工
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由市拆違指揮部統一部署,專項整治重心在區政府。根據條塊結合、以塊為主、“誰違建、誰拆除”的原則落實拆違責任。
(一)拆違工作責任分工
針對違法建筑拆除方案的建議 拆除違法建筑的通告篇四
拆除,我們通常所說的拆除是指舊房拆除,墻體拆除等。當有違法違章建筑時,有關部門就會發出拆除
通知書
。下面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拆除違法違章建筑通告,供大家參考!為了給違法違章建筑戶自行拆除、爭取從寬處理的機會,經研究決定,限20xx年5月20日至5月22日三天內,違建戶自行拆除違法違章建筑,凡在該期限內自行拆除的,可視情減輕或免于處理。否則,將組織實施強制拆除,并從嚴從重查處。
特此通知!
xx縣違法違章建筑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5月19日
劉江:
經查,你戶在未取得合法手續的情況下,擅自在團結村地段,建480 平方米建筑物,未辦理任何手續,屬違法違章建筑。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五條之規定,限你戶于7 內自行拆除,限期內沒有自行拆除的,我單位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每六十八條規定,對你戶的違法建設,予以強制拆除。拆除費用由違法者承擔。
當事人:
xx縣行政執法局鶴立中隊
年月日
第一條為了提高城市管理質量,保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促進我市經濟社會的健康發展,根據《重慶市城市規劃管理條例》等法規規定,特制定本通告。
第二條本市主城區(渝中區、大渡口區、江北區、沙坪壩區、九龍坡區、南岸區、北碚區、渝北區、巴南區)內的違法建筑,即未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擅自搭建的妨礙公共安全、公共衛生、城市交通和市容景觀的建(構)筑物,不受法律保護,必須依法予以拆除。
第三條各區人民政府應按照市人民政府的統一部署,做好本轄區內拆除違法建筑的組織工作。
市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對違法建筑進行查證和認定,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決定。
土地、房屋、市政、建設、園林、工商、公安、信訪和監察等部門應當切實履行各自職責,密切配合,做好拆除違法建筑及拆除后的環境整治工作。
第四條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15日內,擅自修建違法建筑的單位和個人(以下簡稱當事人)應當及時自行拆除各自的違法建筑。自行拆除的,免于罰款。
第五條當事人未按本通告第四條規定拆除違法建筑的,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責令當事人限期拆除。在限期內拆除的,免于罰款。
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作出責令當事人限期拆除違法建筑的決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并送達當事人;對直接送達有困難的,可以采用公告形式送達。
當事人必須在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作出的拆除違法建筑決定限定的期間內,自行拆除違法建筑。
第六條當事人自行拆除違法建筑后,應按有關部門的要求清理拆除現場。個人應將拆除的違法建筑廢棄物集中到指定地點,由有關部門組織清運;單位拆除違法建筑廢棄物,按照市政府建筑渣土清運管理的有關規定自行運往指定地點。
第七條當事人未按本通告第五條規定拆除違法建筑的,由區人民政府依照《重慶市城市規劃管理條例》第七十八條的規定組織有關部門強制拆除,并由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處以罰款。
在建的違法建筑,必須立即停止施工并自行拆除。違者,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依法予以強制拆除并處以罰款。
第八條強制拆除違法建筑,市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7日前發布強制拆除公告。
第九條強制拆除中所涉及當事人財物的清理、搬移、保管,由當事人自行負責。強制拆除違法建筑所需要的費用由當事人承擔。
第十條當事人對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做出的行政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十一條妨礙、阻撓、拒絕執法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二條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執法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監察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應當積極支持政府對違法建筑的治理,舉報違法建設和違法行政行為。
舉報電話:
市規劃局:
xx區:68834
xx區:
第十四條其他區縣(自治縣、市)拆除違法建筑,參照本通告執行。
第十五條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針對違法建筑拆除方案的建議 拆除違法建筑的通告篇五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凡未經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或國土管理部門批準或未按批準要求,在市區(含紹興經濟開發區、袍江工業區、鏡湖新區)范圍內進行新建、擴建、改建和翻修的建筑物、構筑物及超出使用期限的臨時建筑,為違法建筑。
二、凡已經建成的違法建筑,當事人必須在20xx年7月31日前自行拆除;凡正在建設的違法建筑,當事人必須立即停止違法建設行為,并于20xx年7月31日前自行拆除已建成部分。違法建筑涉及違法施工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
三、對在本通告規定的期限內拒不拆除違法建筑、退還非法占地、恢復土地原狀的當事人,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國土資源等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依法予以查處。非法占用耕地或其他土地,已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四、利用違法建筑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的,文化、衛生、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門不得為其發放許可證、營業執照等證件。
五、拆除違法建筑工作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由越城區、紹興經濟開發區、袍江工業區、鏡湖新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以及國土資源、建設行政等主管部門共同組織實施。各有關部門要相互協作,分工負責,積極配合法院做好有關強制拆除工作,并負責拆后環境的綠化、硬化和美化工作。
六、對阻礙行政管理部門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給予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國家工作人員違法審批或在查處違法建筑工作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監察機關依法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紹興市人民政府
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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