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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貧資產管理工作實施方案匯編篇一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我縣扶貧資產管理,鞏固提升脫貧攻堅成果,避免出現資產的閑置、浪費、流失、損毀及權屬不清等問題,確保扶貧資產發揮長期效益,現根據農村產權制度改革、扶貧資金項目管理有關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扶貧工作的重要論述,認真落實好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脫貧攻堅的決策部署,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全面梳理我縣脫貧攻堅期內扶貧資金形成的資產,進一步發揮扶貧資產效益,鞏固提升脫貧攻堅成果,確保打贏打好脫貧攻堅戰。
(二)工作目標。
健全扶貧資產管理和運營機制,進一步明確扶貧資產所有權、經營權、收益權、監督權、處置權等,摸清全縣脫貧攻堅期內扶貧資產底數,明確產權歸屬,規范資產管理,確保資產收益,保值增值。
(三)基本原則。
1.堅持群眾受益的原則。扶貧資產管理以貧困戶受益為基本原則,充分尊重貧困群眾的主體地位和作用,引導其參與到扶貧資產確權、管理、監督等,增強認同感和獲得感。
2.堅持因地制宜的原則。根據扶貧資產不同類型,建立管理臺賬,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經營和管理模式,經營性資產保值增值,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類資產高效運轉。
3.堅持安全高效的原則。加強扶貧資產監管,防范資產閑置、流失、損失浪費等,最大限度發揮扶貧資產作用,保障貧困群眾受益。
4.堅持公開透明的原則。落實好公告公示制度,扶貧資產確權、運營、后續管理及收益分配等,開展全過程公告公示,自覺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
按照“四個明確、五個規范”的管理模式,明確扶貧資產范圍、類型、職責、收益分配等,通過規范資產登記、資產確權、資產管護、資產盤活和資產處置等舉措,進一步抓好扶貧資產管理。
(一)明確資產管理范圍。扶貧資產是指使用各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統籌整合財政資金、用于脫貧攻堅的地方債券資金、行業幫扶資金、金融扶貧資金、社會幫扶資金以及其他投入脫貧攻堅的資金等,投入扶貧領域形成的基礎設施類、公共服務類和產業發展類資產,不包括明確到建檔立卡貧困戶的資產。
(二)明確資產管理類型。扶貧資產類型包括:基礎設施類,包括道路交通、農田水利、供水引水、電力及網絡設施等;公共服務類,包括教育、文化、體育、衛生及綜合服務等;產業經營類,包括農林業產業基地、生產加工設施、旅游服務設施、電商服務設施、光伏電站、村集體入股的市場經營主體及其他經營性資產等。
(三)明確資產管理職責。資產管理是指扶貧項目建設結束,經驗收合格,從交付使用、運行管理、效益發揮、滾動發展等全過程管理。按照“所有權與監管權相統一,受益權與管護權相結合”的原則,形成“縣級統管、行業主管、鄉鎮轄管、村級直管”的管理體系。
由縣人民政府牽頭成立陽高縣扶貧資產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推進全縣扶貧資產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轄十個工作組:一是住房類(包括移民住房和危改住房)扶貧資產登記管理工作組。牽頭領導孟永泉副縣長,責任單位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二是道路交通類扶貧資產登記管理工作組。牽頭領導馬斌副縣長,責任單位縣交通運輸局。三是農田水利、供水引水、防洪、節水類扶貧資產登記管理工作組。牽頭領導申海軍常務副縣長,責任單位縣水務局。四是光伏電站、電力設施類扶貧資產登記管理工作組。牽頭領導馬斌副縣長,責任單位縣能源局。五是網絡、電商服務設施類扶貧資產登記管理工作組。牽頭領導馬斌副縣長,責任單位縣工業和信息化局。六是教育設施類扶貧資產登記管理工作組。牽頭領導楊占英副縣長,責任單位縣教育科技局。七是文化及旅游服務設施類扶貧資產登記管理工作組。牽頭領導張進才副縣長,責任單位縣文化和旅游局。八是體育、衛生類扶貧資產登記管理工作組。牽頭領導楊占英副縣長,責任單位縣衛生健康和體育局。九是農業、畜牧、生產加工設施類扶貧資產登記管理工作組。牽頭領導申海軍常務副縣長,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十是林業產業設施類扶貧資產登記管理工作組。牽頭領導申海軍常務副縣長,責任單位縣林業局。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農田建設服務中心(原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王德軍同志兼任,辦公室成員從財政、審計及相關行業部門抽調業務、統計人員組成。辦公室具體負責對接省市做好扶貧資產管理臺賬的統計、上報工作,負責制定、管理全縣扶貧資產動態管理臺賬,加強全縣清產核資、確權、登記等指導工作,加強資產歸屬、使用、經營、處置、收益等監管工作。
所在鄉鎮,承擔本區域內扶貧資產的產權界定、移交,后續轄管、監管責任,協調指導項目村解決資產管理中出現的具體問題。
所在行政村,承擔村級扶貧資產管理的直接責任,要對本村扶貧資產逐一登記造冊,到戶資產逐戶備案,加強后續管理,確保高效運轉、發揮效益。
(四)明確資產收益分配。收益類扶貧資產,要按照“群眾參與、村提方案、鄉鎮審核、縣級備案”的流程,村集體研究提出扶貧資產收益分配使用方案,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報縣扶貧開發辦公室備案。扶貧資產收益重點用于幫扶老弱病殘缺乏勞動能力貧困人口外,可用于設立村內扶貧專崗、公益崗位,獎勵補助,發展村級公益事業等。資產收益向貧困戶直接分配的,應當堅持現行脫貧標準,在確保穩定脫貧前提下,確定收益分配到戶到村比例,不因人為造成非貧困戶與貧困戶之間的差距。光伏扶貧電站項目收益分配使用,按照《陽高縣村級光伏扶貧電站收益分配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五)規范資產登記。按照《山西省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有關要求,要全面開展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對“十三五”以來扶貧資金形成的資產,要全面梳理,摸清底數,分類、分項、分年度登記資產明細,全面建立扶貧資產動態監管臺賬。此項工作由縣扶貧資產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各行業主管部門配合,鄉鎮主抓,村級填報,在2020年6月底前完成。
(六)規范資產確權。在全面清產核資、登記造冊的基礎上,要對所有扶貧資產所有權進行確權。已建成運營的扶貧資產,尚未完成資產確權的,各行業主管部門要督促相關主體按期完成。到村的扶貧項目形成的資產,產權歸屬村集體,納入農村“三資”管理;教育衛生等領域扶貧資產按照教育衛生體制改革要求,產權歸屬縣人民政府;使用財政扶貧資金入股形成的資產,按規定及時辦理資產移交,實施主體準確界定適合量化的資產,界定結果經縣人民政府確定審核。對于產權不明晰的,由縣人民政府按照相關規定和項目實際情況,確定產權歸屬。
(七)規范資產管護。所有扶貧資產登記確權后,都要建立相應資產后續管護制度,明確管理主體,落實管理責任。對于基礎設施類和公共服務類資產,屬行業主管部門管護的,由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落實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負責后續管護;屬村集體管護的,由村集體落實到具體管理責任人,對于管護力量不足的,可通過公益崗位等形式落實。對于產業經營類資產,由村集體直接經營的資產,資產的后續管理及收益分配方案,必須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研究通過后,指定專人負責;租賃、承包及入股的扶貧資產,管護主體與經營主體之間應當簽訂合同,明確產權歸屬,明確利益分配,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扶貧資產管護費用可從經營收入中列支。扶貧資產為固定資產的須依規計提折舊。
(八)規范資產盤活。對長期閑置、效益差甚至虧損的扶貧資產,管護主體要立足當地實際,盤活用好扶貧資產。基礎設施類和公共服務類資產,該利用的重新啟動使用,該報廢、拍賣的依法依規報廢拍賣;產業發展類資產,要堅持市場導向,積極對接相關經營主體,通過股份合作、業務托管及合作經營等方式,因地制宜引入新的項目,提升資產運營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
(九)規范資產處置。對扶貧資產的轉讓、拍賣、置換、報損、報廢等處置,要按照國有資產處置及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的有關要求,進行資產的評估并履行相應的報批手續,評估及處置結果在本區域內網站、公開欄予以公開。全縣要進一步規范扶貧資產處置工作,確保扶貧資產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提高資產使用效益。
(一)強化責任落實。縣扶貧資產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鄉鎮、村的工作力量,按照職責分工,建立資產臺賬,落實工作任務,強化監督管理,將扶貧資產管理工作做實做細,努力提升資產使用效益。
(二)建立長效機制。縣扶貧資產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積極研究扶貧資產管理中存在的新情況、新問題,制定扶貧資產管理相關的核算、登記、運營、收益分配和處置等相關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扶貧資產管理長效機制,確保扶貧資產安全運行和資產保值增值。
(三)完善監督機制。對扶貧資產管理中發現的侵占、挪用、哄搶、私分、截留、損壞、揮霍浪費等問題,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造成損失的責令賠償損失,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扶貧資產管理已納入到財政扶貧資金績效評價體系,作為年度資金分配及常態化約談的重要依據。
(四)注重宣傳引導。鄉(鎮)人民政府、各行業主管部門要采取多種方式、多種渠道,加強正面宣傳和輿論引導,體現扶貧資產帶貧益貧扶貧屬性,動員廣大群眾積極參與扶貧資產管理和運營,營造公開公平公正的良好社會氛圍。進一步管好用好扶貧資產,發揮扶貧資產效益。
扶貧資產管理工作實施方案匯編篇二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全市扶貧資產管理,確保扶貧資產安全運行、保值增值,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扶貧資產管理實施方案》。現解讀如下:?
2020年是脫貧攻堅工作收官之年。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扶貧資產管理的意見》(晉政辦發〔2019〕80號),為摸清“十三五”以來扶貧資產底數,切實抓好我市扶貧資產管理工作,做到風險防范、防止閑置流失,提高資產收益,鞏固提升脫貧攻堅成果。?
在全市范圍內,全面開展扶貧資產核查和管理工作,構建資產底數清晰、產權歸屬明晰、類型界定科學、主體責任明確、運行管理規范的扶貧資產管理制度,摸清2016年以來扶貧資產底數,對扶貧資產所有權一次確權到位,納入國有資產及農村集體資產管理體系。進一步明確經營權、收益權、監督權、處置權等,提高資產收益,實現保值增值。?
扶貧資產管理工作要堅持群眾受益、因地制宜、安全高效和公開透明的原則。?
1.資產管理內容。主要是使用各級各類扶貧資金形成的資產,不包括明確到建檔立卡貧困戶的資產。?
2.資產管理類型。主要為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產業發展、易地扶貧搬遷四大類。?
3.資產管理職責。按照“所有權與監管權相統一,受益權與管護權相結合”的原則,縣級人民政府統籌管理縣域內所有扶貧資產,縣級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和鄉村兩級要管好用好確權的所屬資產。?
4.資產收益分配。按照有利于鞏固脫貧成果為原則進行資產收益分配,要遵循群眾參與、村提方案、鄉鎮審核、縣級備案的流程,分配到村到戶。?
5.資產分類登記。對2016年以來扶貧資金形成的資產進行清產核資,分類、分項、分年度登記資產明細,全面建立扶貧資產動態監管臺賬。全面摸清以資產收益方式投入企業、合作社等市場化經營主體的扶貧資金數額,做好登記工作,并加強跟蹤監管。扶貧資產檔案管理實行“一賬統管”模式,由縣級扶貧部門建立總臺賬集中統一管理。確保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6.資產明晰確權。在全面清產核資、登記造冊的基礎上,所有扶貧資產一次確權到位。扶貧資產所有權者要擔負起扶貧資產運營管護的直接責任,嚴格按照相關政策制度管理和運營資產,確保扶貧資產效益最大化。?
7.資產后續管護。扶貧資產登記確權后,按照“受益權與管護權相結合”原則,落實扶貧資產管護主體,建立相應后續管護制度,每項資產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管理責任單位和具體責任人,落實管護責任。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村集體資產的監管。?
8.資產啟用盤活。對長期閑置、效益差甚至虧損的扶貧資產,管護主體要立足當地實際,盤活用好扶貧資產。?
9.資產依規處置。對扶貧資產的轉讓、拍賣、置換、報損、報廢等處置,要按照國有資產及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履行相應的報批手續,公布處置結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處置扶貧資產,不得用扶貧資產進行抵押擔保。?
6月20日前完成扶貧資產登記確權,建立臺賬,健全管護制度,整理歸檔。6月25日自查驗收,總結上報。?
從嚴格落實責任、建立管理制度、加強監督管理和及時總結推廣等四個方面提出要求,確保工作實效。要求各縣區結合實際制定方案,防范各類風險隱患,切實做好扶貧資產管理工作,并報送省、市脫貧攻堅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扶貧資產管理工作實施方案匯編篇三
為切實加強我縣扶貧資產管理,確保長期穩定發揮效益,助推高質量打贏脫貧攻堅戰,全面鞏固脫貧成果,根據《陜西省扶貧辦等七部門關于加強扶貧資產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渭南市脫貧攻堅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建立健全脫貧攻堅長效機制的通知》《渭南市扶貧資產管理辦法》和《白水縣脫貧攻堅百日沖刺行動方案》等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扶貧工作的重要論述,認真落實中省脫貧攻堅決策部署,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按照“縣級統籌、部門負責、鎮村抓落實”的工作機制,進一步建立健全扶貧資產管理制度和運行機制,完善帶貧益貧機制,做到扶貧資產家底清晰、產權歸屬明晰、類型界定科學、管護主體職責明確、運行管理規范,確保扶貧資產的完整性、安全性和長效性,切實維護所有者、經營者和受益者合法權益。
(一)尊重民意,保障權益。完善民主議事機制,充分尊重群眾意愿,實行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保障群眾對扶貧資產的知情權、決策權、管理權、監督權,真正讓貧困群眾成為扶貧資產管理的參與者和受益者。
(二)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結合我縣實際,根據扶貧資產的資金來源、資產類型、受益范圍等,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建立多形式、多層次、多元化的管理模式,實行縣級統籌、項目主管部門負責、鎮村落實的管理機制。
(三)科學運營,安全有效。根據扶貧資產不同類型,采取不同的經營模式和管理方式,完善登記備案、運營維護、收益分配、資產處置和監督管理等重要環節,建立管護臺賬,科學規范實施扶貧資產管理,提高扶貧資產經營管理水平,確保經營性資產得到保值增值,公益性資產高效運轉,扶貧效益持續發揮。
(四)公開透明,強化監管。堅持公示公告制度,將扶貧資產運營管護、收益分配、資產處置等情況,通過媒體、網站、公務公開欄等方式分級公示公告,定期將年度扶貧資產運管情況向社會公開,接受群眾監督,提高資產運營透明度,確保扶貧資產管理工作在陽光下運行。強化對侵占套取、揮霍浪費、非法占用、違規處置扶貧資產及收益等各類行為的監督檢查。
(一)強化排查,摸清底數。扶貧、發改、財政、交通、水務、農業農村、住建、工信、商務、自然資源、教育、文廣、衛健、供電、供銷聯社及城投公司等相關單位,要緊緊圍繞2016年以來使用各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財政整合資金、行業扶貧資金、蘇陜協作資金和社會扶貧資金、地方債券等資金投入脫貧攻堅形成的資產,扎實開展排查,摸清項目底數,為扶貧資產管理打下堅實基礎。由專項扶貧資金、整合資金投入形成的資產,可參照《白水縣扶貧整合資金項目臺賬》進行核實統計。
責任單位:縣級各項目主管部門
完成時限:5月27日前
(二)確定權屬,加快移交。在扶貧項目竣工手續健全的基礎上,各項目主管單位應加快扶貧資產的確權和移交。到戶類扶貧資產原則上歸屬于個人,所有權確定到貧困戶,由個人自行管理;縣級項目主管單位實施的村級扶貧項目所形成的資產,及時將資產移交到村,所有權屬于村集體經濟組織,并納入“三資”管理平臺;對企業補助類扶貧項目,按照項目編制方案,將相應比例的權益移交到村進行管理;對跨村實施的項目能量化到村的將權屬量化到村集體,無法量化到村或產權無法清晰界定的,由縣級項目主管單位與鎮(辦)共同確定產權歸屬,或者由鎮級統一管理,產權或收益明確到村;對跨鎮扶貧項目形成的資產,由縣級項目主管部門統一管理,產權或收益明確到村。產權歸屬國有資產的按照國有資產管理規定進行管理;上級相關行業部門對扶貧資產產權歸屬有明確規定的,從其規定執行。
責任單位:縣級各項目主管單位負責落實,縣扶貧辦、發改局負責督促推進
完成時限:5月28日前
(三)建立機制,強化管護。按照“受益權與管護權相結合”原則落實扶貧資產管護主體,明確責任單位和具體責任人管護責任;縣級項目主管單位直接管理的扶貧資產,須建立行業扶貧資產管護方案,明確管護措施和責任;移交到鎮(辦)、村管理的扶貧資產,由鎮(辦)、村負責制定管護方案。公益性資產可通過開發公益崗位等方式解決管護力量不足問題,優先吸納貧困家庭勞動力參與扶貧資產管護;重點加強對經營性扶貧資產管理,規范入股分紅方式,明確運營各方權利義務及股權的退出和處置方式等,確保扶貧資產保值增值。堅決糾正產業扶貧簡單“一股了之”、“一分了之”。扶貧資產管護費用優先從經營收入中列支,根據實際需求縣財政適當予以補助。
責任單位:縣級各項目主管部門、鎮(辦)、村負責落實,縣發改局、扶貧辦負責督促推進
完成時限:5月30日前
(四)建立臺賬,動態管理。扶貧資產實行“四級臺賬”管理,分別建立縣級臺賬、部門臺賬、鎮級臺賬和村級臺賬,主要內容包括資產名稱、類別、購建時間、預計使用年限、數量、單位、原始價值、資金來源構成、凈值、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收益權人、收益分配及資產處置等信息。對于到戶類扶貧資金,各項目主管單位、鎮(辦)、村分別建立“花名冊”存檔備查。項目主管單位負責建立單位內部臺賬,統一報送縣扶貧辦匯總形成縣級臺賬,并分解反饋至鎮(辦)形成鎮級臺賬,鎮(辦)負責分解反饋至村形成村級臺賬;扶貧資產“四級臺賬”實行動態管理,資產的項目主管單位年末根據資產增減變化情況進行相應調整,并報縣扶貧辦、縣發改局備案。
責任單位:縣級各項目主管單位負責、鎮(辦)配合,縣扶貧辦督促推進。
完成時限:5月30日前
(五)及時入賬,嚴防流失。在完善建立扶貧資金“四級臺賬”管理的基礎上,按照“誰實施誰記賬”的原則落實賬務登記工作。縣級項目主管單位直接實施的項目,由本單位負責賬務登記;由鎮級或村級所實施的項目,由鎮(辦)、村完成相應的賬務登記工作,或由鎮級按照“村財鎮管”模式登記入賬。形成固定資產的,資產接收者還須同時登記固定資產賬;扶貧資金直接投入市場經營主體形成的股權、債權等權益性資產,也要做相應的會計記錄。縣級各項目主管單位、鎮(辦)、村要按有關會計制度完善財務賬目,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完整反映扶貧資產的增減變化和使用情況,嚴防扶貧資產流失。
責任單位:縣級各項目主管部門、鎮(辦)、村負責落實,財政局負責指導督促
完成時限:6月30日前
(一)成立組織機構。為全面鞏固提升脫貧攻堅成效,確保扶貧資產管理規范有序,決定成立白水縣扶貧資產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縣政府分管扶貧工作的副縣長擔任,副組長由縣扶貧辦主任、財政局局長擔任,扶貧、發改、財政、交通、水務、農業農村、住建、工信、商務、自然資源、教育、文旅、衛健、電力、供銷聯社及城投公司等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扶貧辦,辦公室主任由縣扶貧辦主任兼任,負責扶貧資產管理日常工作。
(二)完善管理制度。為確保扶貧資產管理有法可依,由縣扶貧辦負責制定《白水縣扶貧基礎設施項目移交和后期管護管理辦法》,縣財政局負責制定《白水縣扶貧資產登記管理辦法》和《白水縣扶貧資產管理辦法》,縣發改局負責督促指導日常工作開展,各縣級項目主管部門和鎮(辦)、村負責完善“扶貧資產管護方案”,切實保障我縣扶貧資產移交、管護、登記和長效運營全過程精細化管理,促進扶貧資產的保值增值。
(三)加強監督審計。縣扶貧辦負責全縣扶貧資產的統籌管理,扶貧、發改、財政、交通、水務、農業農村、住建、工信、商務、自然資源、教育、文廣、衛健、供電、供銷聯社及城投公司等相關單位負責各自實施的扶貧資產的長效監管;鎮(辦)、村按照所有權負責日常管理;縣審計局要適時開展扶貧資產經營專項監督審計,確保資金使用安全、資產運營規范。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扶貧資產管理是鞏固脫貧成果的重要舉措,也是“三排查三清零”工作的重要舉措。各鎮(辦)、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迅速安排部署,嚴格時限和要求,逐項落實扶貧資產規范管理任務,切實解決重建輕管問題,確保扶貧資產產權明晰、管理規范、長期穩定發揮效益。
(二)落實工作責任。縣扶貧辦要發揮好牽頭作用,強化統籌協調、政策支持和推進落實。各縣級項目主管單位要主動擔負起扶貧資產管理的主體責任,主要負責人親自抓,分管負責人具體抓,完善工作方案,細化到具體項目,夯實工作職責,落實扶貧資產管理各環節責任。各鎮(辦)要全力配合做好扶貧資產的接收、管護和日常管理工作。
(三)嚴肅追責問責。各縣級項目主管單位、鎮(辦)、村要加強風險防控,加大日常監督力度,預防各類違規違法違紀行為發生。對虛報冒領、截留私分、貪污挪用、侵占套取、非法占有使用或處置扶貧資產等違法違紀行為從嚴懲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扶貧資產管理工作實施方案匯編篇四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全市扶貧資產管理,確保扶貧資產安全運行、保值增值,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扶貧資產管理實施方案》。現解讀如下:?
2020年是脫貧攻堅工作收官之年。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扶貧資產管理的意見》(晉政辦發〔2019〕80號),為摸清“十三五”以來扶貧資產底數,切實抓好我市扶貧資產管理工作,做到風險防范、防止閑置流失,提高資產收益,鞏固提升脫貧攻堅成果。?
在全市范圍內,全面開展扶貧資產核查和管理工作,構建資產底數清晰、產權歸屬明晰、類型界定科學、主體責任明確、運行管理規范的扶貧資產管理制度,摸清2016年以來扶貧資產底數,對扶貧資產所有權一次確權到位,納入國有資產及農村集體資產管理體系。進一步明確經營權、收益權、監督權、處置權等,提高資產收益,實現保值增值。?
扶貧資產管理工作要堅持群眾受益、因地制宜、安全高效和公開透明的原則。?
1.資產管理內容。主要是使用各級各類扶貧資金形成的資產,不包括明確到建檔立卡貧困戶的資產。?
2.資產管理類型。主要為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產業發展、易地扶貧搬遷四大類。?
3.資產管理職責。按照“所有權與監管權相統一,受益權與管護權相結合”的原則,縣級人民政府統籌管理縣域內所有扶貧資產,縣級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和鄉村兩級要管好用好確權的所屬資產。?
4.資產收益分配。按照有利于鞏固脫貧成果為原則進行資產收益分配,要遵循群眾參與、村提方案、鄉鎮審核、縣級備案的流程,分配到村到戶。?
5.資產分類登記。對2016年以來扶貧資金形成的資產進行清產核資,分類、分項、分年度登記資產明細,全面建立扶貧資產動態監管臺賬。全面摸清以資產收益方式投入企業、合作社等市場化經營主體的扶貧資金數額,做好登記工作,并加強跟蹤監管。扶貧資產檔案管理實行“一賬統管”模式,由縣級扶貧部門建立總臺賬集中統一管理。確保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6.資產明晰確權。在全面清產核資、登記造冊的基礎上,所有扶貧資產一次確權到位。扶貧資產所有權者要擔負起扶貧資產運營管護的直接責任,嚴格按照相關政策制度管理和運營資產,確保扶貧資產效益最大化。?
7.資產后續管護。扶貧資產登記確權后,按照“受益權與管護權相結合”原則,落實扶貧資產管護主體,建立相應后續管護制度,每項資產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管理責任單位和具體責任人,落實管護責任。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村集體資產的監管。?
8.資產啟用盤活。對長期閑置、效益差甚至虧損的扶貧資產,管護主體要立足當地實際,盤活用好扶貧資產。?
9.資產依規處置。對扶貧資產的轉讓、拍賣、置換、報損、報廢等處置,要按照國有資產及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履行相應的報批手續,公布處置結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處置扶貧資產,不得用扶貧資產進行抵押擔保。?
6月20日前完成扶貧資產登記確權,建立臺賬,健全管護制度,整理歸檔。6月25日自查驗收,總結上報。?
從嚴格落實責任、建立管理制度、加強監督管理和及時總結推廣等四個方面提出要求,確保工作實效。要求各縣區結合實際制定方案,防范各類風險隱患,切實做好扶貧資產管理工作,并報送省、市脫貧攻堅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扶貧資產管理工作實施方案匯編篇五
為進一步規范扶貧資產管理,建立健全的扶貧資產監管長效機制,充分發揮扶貧資金使用效益,確保扶貧資產保值增值,鞏固脫貧攻堅成果,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
四中全會
精神,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扶貧工作的重要論述,全面落實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堅持精準使用注重效益、群眾參與保障權益、科學規范安全有效、公開透明強化監督的原則,進一步建立健全扶貧資產監管機制,確保扶貧資產管理使用運營的安全性、規范性和有效性,扎實推進脫貧攻堅工作,鞏固提升脫貧攻堅成果。針對全區歷年來的扶貧資產進行登記造冊,厘清隸屬關系,做好有關扶貧資產的臺賬,明確好扶貧資產的管護主體和責任,確保扶貧資產保值增值,達到脫貧攻堅成效。
(一)區扶貧辦聯合區財政局,針對扶貧資產確權工作進行摸排,區扶貧辦負責建立扶貧資產監管督促檢查和調度機制。各鄉鎮、凌鳳街道要積極配合,對歷年來的扶貧資產進行登記造冊,完善好扶貧資產登記確權臺賬。
責任部門:區扶貧辦、區財政局、各鄉鎮、凌鳳街道。
完成時限:5月10日前。
(二)區扶貧辦針對摸排結果,匯總全區現有的扶貧資產,上報至區脫貧攻堅領導小組備案。
責任部門:區扶貧辦。
完成時限:5月15日前。
(三)待區脫貧攻堅領導小組批復后,各鄉鎮、凌鳳街道要配合好區扶貧辦、區財政局針對全區現有的扶貧資產,厘清權屬關系,逐一登記造冊,按照《雙塔區產業扶貧項目及財政專項扶貧資金(資產)管理辦法》(朝雙脫辦[2020]17號)文件精神指示,負責好扶貧資產的日常運營管理工作,確保資產發揮長期穩定效益。
責任部門:區扶貧辦、區財政局、各鄉鎮、凌鳳街道。
完成時限:5月底前。
(一)強化領導、壓實責任。切實發揮區脫貧攻堅領導小組的作用,層層傳導壓力,壓實工作責任。
(二)完善機制、創新舉措。建立健全監管督促檢查和調度機制,堅持因地制宜、符合實際,避免短期行為。
(三)強化監督、定期考核。加強完善績效考核。將扶貧資產登記確權工作納入對各鄉鎮、凌鳳街道年度目標績效考評重要內容。及時掌握工作開展情況,總結經驗,確保扶貧資產登記確權工作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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